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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块9 暗天使(又名《畜生道》),1

小说:For SomeonesFor SomeonesFor Someones 2025-09-01 07:50 5hhhhh 7080 ℃

引子

密室昏黑,烛影摇红。

绳子很紧,手铐很冷,地面很冰,奶子很胀,阴道很湿,心里很热。

不知道哪里来的好运气让我在这次旅行里邂逅了这样好的主人,仅仅是游轮上的三言两语,床上的春风一度加上我被干到高潮时一些无意识地呻吟呓语,他就仿佛已经深深懂了我,get到了我心里的那个点是什么。

他没有告诉我他的名字,因为一起洗澡的时候我在他茂密的胸毛下面发现的那个隐蔽的血红色像是骷髅头一样的小小纹身,我曾经开玩笑地叫他“红骷髅先生”。

当然这个外号没有很久,很快我就改叫他“主人”了,然后就有了接下来在这艘游轮的最底层舱室里进行的这次SM。

为了这间舱室我花了不少钱,而且还和三个我其实看不上眼的船员分别睡了。但是很值得,起码我们可以在这里不被打扰地待到我下船为止。

到东京还有十几天的海程,即便我死在这里他们也会到很晚的时候才发现。

主人用的是叫做“驷马缚”的捆缚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将我的手腕和脚踝固定在一起捆绑在背后,让胸腹部紧贴在冰冷大理石地面上的我几乎一动也不能动,只能任他摆布。

我蛮喜欢这种方式,不只是因为这种绑缚方法特有的美感,或是我注射过空孕催乳剂的奶子在这种紧缚下不断泌出的乳汁,或是胸腹压在地面上带来的几乎让我体验到死亡的窒息感,更因为身为奴,本来就不该有任何可以自主的权利,只能承受面临的一切——这对于始终心高气傲然后一次次被事实毒打的我来说是很好的调教方式。

就如同这种绑缚方法的英文写法,Hogtie,一个更直观更粗暴却也更确切的词,因为虽然同为六畜,但比起马这种有时还可以做人类战友的动物来,猪的地位显然更低,做畜生做得更纯粹。当我被他这样绑起来,特别是还刻意让我的双腿微微分开来一点时我想到的不止是猪,还有那些秀色小说里面常提的肉畜,她们大多也就是被绑成这个姿势然后被金属穿刺杆从下体(阴道或者肛门)穿进去最后从嘴里穿出再架到火堆上烤熟——我从来无法写出那种受到不少人喜爱的小说,但这次被绑成肉畜的样子却让我忽然明白,每天都骄傲着端着虚假的自尊装清高正是我人生失败遭人讨厌的根本原因所在,我本就应该活的简单点也实际点,发挥自己骚浪贱的本色,至于我那些希望得到的所谓尊重理解关注什么的,其实根本不存在,这是作为母畜的我不配得到的东西。

我也蛮喜欢主人的方式,除了那精细到有些变态的绑缚手法外,还有那些小道具,比如那个粗暴怼入我屁眼,让我充分联想到穿刺杆的冰冷金属肛塞,那个内圈带着小小锯齿,把我双脚踇趾锁在一起的脚趾锁,以及那副看似画蛇添足但却让我一下子几乎原地高潮的精钢手铐——作为一个有“经历”的女人,我知道那冰冷沉重极其不舒适的触感说明那不是什么情趣玩具,而是警察才有的真家伙,更何况他铐人的手法很独特,让人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用钢丝之类的东西捅开锁孔逃出生天的那种——这让我想到了英雌小说里那种被枪杀的女死刑犯,甚至开始怀疑这男人是否已经从我的随身手包里翻到了那些我日常给自己用的药物,再结合我的那个身份,因此打算在这里给我直接处刑——老天,如果他能对着我的脑袋或者后心来一颗花生米的话,我这个原本就罪有应得的女人会毫不犹豫地接受的,甚至心甘情愿用自己的所有财产换那一发子弹,毕竟这和hiking时遇到一只愿意吃掉你的大狗熊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甚至是需要一生中做很多好事才能修来的福气。

但我最喜欢的是主人对于整个过程的掌控,比如那漫长而有条不紊的捆缚过程,那在我产生胡思乱想开始呓语着求他一枪毙了我时那及时削在我脸上把我打醒的一记响亮耳光,那偶尔间粗暴揪住我头发让我上身抬起,然后在我本能大口呼吸时猛然肏进我嘴巴里,直到我双眼反白干呕着反应过来这是来自主人帮我缓解饥渴的恩赐,开始认真吮吸时便再粗暴抽走的阳具,那在我因为受虐产生的性渴求开始蠕动着身体哭泣的时候毫不留情抽在我脚心脚背上的特制竹篾,那不知何时也不知会在我身体什么未知狠狠咬上一口的电击器,还有总是会在我最没有思想准备时抽在我身上的鞭子,等等等等,都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一件事——我是奴,我的命是主人的,他可以恩赐也可以剥夺,所有的赐予都应该感恩,所有的剥夺也都是我应得的,不应该有半点奢望与自由,只能接受,不能索取或者追求,因为注定得不到,得到的也都注定要失去。

这是核心,我的核心,求不得。

我一生因此堕入魔障,沉沦痛苦,万劫不复。

还好我在寻死的路上遇见了他,我的主人,他给我的调教才是一切。

天知道最开始他让我选是做S还是做M时我竟然还动过做S的心,甚至在刚刚选定做M时还抱着其实受虐的我才是制定规则的真正掌控者,因为我随时可以喊出和他约定好的那个词,然后把一切都结束掉。

我自以为这是约束他的权力,就像我自以为手里捏着能够打开手铐的钥匙一样,那是因为那时我还不懂,而一旦懂了,就会把那个所谓安全词和那把钥匙一起丢进下水道,让自己被如肉畜般绑缚的身体再也不能由自己支配,直到被他杀死或者抛弃为止。

现在我是他的奴,而他是我的主人了。我的身体是他的,我的命也是他的了,他随时都可以拿去,所以……

“姓名?”

“陆……陆依依。”

当他再次揪住我的头发,用审讯犯人的口气问我时,我毫不犹豫地连名带姓说出了自己本来的名字,而不是刚邂逅时为了掩饰顺口编的那个“蒂娅”。

当然,我得到的是一记比之前都重得多的响亮耳光。火辣辣的,我知道我嘴里出血,甚至牙齿都松动了。

但这当然是我应得的。

“谢谢……谢谢主人惩罚……奴……知道错了……奴……不应该……欺骗您……”

我说着,头已经被他用皮鞋踩住,让我的脸贴到地面上。

“身份。”

“婊……婊子……性瘾者……瘾君子……自……自虐狂……还有……作家……冰文作家。”我断断续续但是坚决地供述,并没有说自己在正常世界的身份,我知道主人想听的不是这个,“我包里……有……白粉……给……自己用的……主人……可以……用……携带毒品……判我死刑……奴知道主人是……”

他踩在我脸上的皮鞋更用力,让我的没办法把后面的几个字说出来。

“那你应该会讲故事,那么,我要你给我讲个故事,一个只讲给我一个人听的故事。”他说,依然踩着我的脸,同时伸手握住了我被死死绑住,两个大脚趾也被铐在一起的赤脚,“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告诉你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什么,然后你再按我的要求讲出来。毕竟我想我们有的是时间……当然,按照我们事先说好的,如果你说出那个词的话……”

“不……奴不想……奴不会……奴不要……求求主人……也不要舍弃奴……一直用奴……用到……奴死掉……”

“这不是你可以决定的事情。”他冷淡地说,同时把玩着我的赤脚。他的皮手套隔绝了他的体温,让我觉得冰冰凉凉的。

“希腊脚,很好看,美女的脚型。”他用两根手指捏起我比大脚趾稍长的二脚趾轻轻搓弄,声音也变得悠长,“这是我第二喜欢的脚型。我最喜欢的还是埃及脚,就是大脚趾比其他四根脚趾长,大脚趾到小趾依次变短,形成一条斜线的那种。”

我压抑住了开口建议他截掉我的一截二脚趾从而把我的脚改造成埃及脚的冲动,选择了沉默。

直觉告诉我他心里现在把玩的并不是我的脚,而他想说的话还很多。

“很乖巧,为此你应该得到一点奖赏。”他慢条斯理地说,终于松开了踩着我脸的脚,而我则开始忙不迭地把他皮鞋落下的灰和我的鼻涕眼泪一起吃进去,如同一条母狗一样,边舔边说着谢谢主人。

“当然,奖赏之前还有一个问题。陆依依,你的命是属于谁的?”他冷不丁地问。

“主人,奴的命是主人的,主人随时都可以拿去。”我慌忙说。这是现在我心里的话。

他太懂我的心了,我真的不知道他从前经历过什么,比如调教过多少性奴,或者……

或者他曾经有一个非常好的领路人,甚至是……

“嗯,那不是现在的事情,或许那会是你令我完全满意后的奖赏。女奴,你现在需要记住的是,在你讲完故事之前,你是不被我允许死掉的。”他声音冰冷地说,“无论我再怎么折磨你,也不允许。”

随着他的声音,一滴灼热的东西滴到我的脚心最嫩的位置。我嘶了一声,本能地挣扎把脚向后缩,却被他的手死死捏住。

一滴,再一滴。

那些东西有如岩浆,粘稠地在我脚上流动。而主人则好整以暇地调整着我脚的角度,让那些东西时而滴在我脚心,时而则滴在脚背,或者流进脚趾缝间。

那都是皮肤最薄最嫩的地方。

我没有克制自己的痛叫,眼泪口水都一起流出来。

因为痛,因为烫,也因为感恩。

这是主人赐予我的,这是主人奖励我的——已经很少有人能表扬我或者奖励我了,甚至连辱骂都不屑于给我。

“说说,这是什么?”他问。

“蜡油……这是蜡油……烧化的蜡烛。”我几乎语无伦次。

“不妨发挥一下你作为作家的想象力。”他发出了不满的啧声,同时用不知一个冰凉尖锐的东西——大概是刀片——开始把我脚上已经开始固化的蜡质一点点剔开,然后如剥鸡蛋壳一般大片大片地剥落。

这个时候的皮肤有如刚破茧的蝉,最嫩也最薄,嫩得可以透出里面粉红的嫩肉,薄得可以清晰地看到脚背上的青筋。别说是他刀片的刮弄或者指尖的抚弄,单纯是空气的流动都会让我疼得颤抖。

对,作家,我是冰恋作家。

“蜡……尸蜡……尸油……对,是尸油……”

“接近了,但并不是标准答案。”他声音悠远地说,“那是蜡烛的尸体,但更是它在火刑死掉的过程中流下的……”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毫不留情地把整根蜡烛直接戳灭在我刚刚被剥掉蜡壳的脚心上,在我的嘶声痛叫里说出了我已经知道他会说出的那个字。

泪。

(一)蜜蜂

乱珠凝烛泪,微红上露盘。

我很喜欢温大才子这两句诗,因为这诗里有我的名字。

我有很多名字,就如同我——英文名字蒂亚斯·露易丝,法文名字蕾·拉荷美,日文名字南田(みなみだ)留依(るい),意大利文名字拉奎玛……多到和我的护照,我会的各种语言,我的各种不同的身份以及我因为祖上几辈混乱到说不清的身世(诸如军官、商人、殖民者、盗贼、妓女等等)导致血管内的乱七八糟的各国血统一样多。

但更多的时候我喜欢被用中文名字,阿泪。

就像我的外貌虽然看起来会有诸多带有异域风情的细节,但总体看起来还是个黄皮肤黑眼睛深色头发喜欢说汉语的华裔女人一样。

我蛮喜欢我的样子的,也喜欢那些来自中国的诗。

比如那句“乱珠凝烛泪,微红上露盘。”

你看,那位温大才子仅仅用了短短十个字,就能把热蜡滴到皮肤上凝固成壳再剥掉露出鲜嫩皮肤这整个过程描摹得淋漓尽致,不愧是花间常客,此道中人,想来和那些勾栏女子也没少玩过这种把戏。

只是不知道当时他用的蜡烛是什么质地的?

是传说中的鲛脂吗?也就是鲸或者美人鱼的皮下脂肪?无论哪个都足够奢侈,他一个一辈子没考上进士的国子监助教,大概率用不起。

那么……牛油?价格实惠量也足,Play之后剩下的直接去煮四川火锅?

不知道,也懒得去考证。

总之我用的蜡烛都是蜂蜡的,最勤劳的蜜蜂产出的最好的蜂蜡,混上各种独有的颜料、香薰以及特殊药剂,每一根都独一无二,每一根都珍贵。

不是所有工蜂的蜂蜡都会变成我手里的蜡烛的,雄蜂的就更不会。

他们大多太普通了,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来不知怎样来,走不知怎样走,或作为旅游者或抱着发财梦甚至为了单纯找刺激或被动或主动地来到这里,在挣扎哭嚎无果之后慢慢接受他们共同的也是最后的宿命——被养殖,被培训,在田间、网络上或者炮房里用各自的方式终日劳作,创造金钱,直到烧尽最后一丝生命,作为冷藏箱里少数有用的活体器官以及洒在罂粟田里的几把灰质肥料开始新的生命循环,仅此而已。

当然,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员,当然是在更高层面上的。我曾经想过跳出去,但是后来懒得做了。

就这样也不错。

有谁不是呢?虽然职能不同,但其实没什么两样。我知道没人能逃得脱,那些试图挣脱的谁也没有好下场。

因为这世界都烂透了。

这是宿命,这些肮脏的,源源不断从这里流出的东西其实是这个世界循环里不可或缺的某种激素或者循环液,为那些正经人所不齿但没有又不行,所以总要有人做这些活计。

所以既然已经这样,还不如各司其职,然后在我的权限内给他们一些应有的秩序、待遇和相对的稳定,让他们走完自己的最后一程。

而我则可以在过程中找些乐子,比如那些对于我已经是如氧气甚至是某部科幻小说里某种神奇香料一样的必需品,但在外面花大价钱才能买到的白色神仙粉末以及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鲜活肉体。

反正结局没什么两样的。

还有,起码我可以为那些少数最优秀的,最美丽或者最独特的工蜂留下一些什么,比如把她们的蜂蜡做成一根根蜡烛。

我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这种手工艺娱乐了,但是我知道这么做是应该的。因为她们不一样,她们的与众不同让她们值得留下点什么。

至少被我这个负责终结或者说解脱她们的人记住。

我手里质地丰腴线条优美的这一根红蜡烛当然也是。衬着我的黑色亮漆皮手套,仿佛暗夜里的随风摇曳的红罂粟,而滴落在身下人的皮肤上,则变成了白雪中的点点绽放的血梅花。

——我应该记住她的,可她叫什么来着?

——老天,明明应该很熟悉的,但我一时竟然想不起来了。

——甚至我似乎不是第一次忘记她的名字了。

但这也不能怪我,我自己每天也都是忙忙碌碌的。我要操心的事情可比这些工蜂和雄蜂们要多很多,比如保障他们的生存环境让他们可以安心工作更久的时间,比如保护这座蜂巢不被外来的侵入者发现,比如在适当的时候拿起武器杀人,比如在需要的时候和一些需要的人交配从而获得必要的信息和资源等等等等——当然我是不会为他们产卵的。

我不能想象如果他们发现我失联十二个小时的话,我管理的这个蜂窝会发生什么。

虽然我比大多数人都聪明一点,但这写东西有时让我感觉压力山大或者烦透了,如果不是我善于用人也善于自我调节的话,我想我早已经被某些阵发性的强烈焦虑淹没了。

当然,这种调节绝不仅仅是做做运动出出汗听听音乐加上一些常规的性爱就可以解决的。除了这里几乎每只蜜蜂都能免费得到的快乐药物之外,我总是需要更多额外的刺激才可以。

当然今天就更是,如果不好好调整状态的话,这件不得不面对的事情一定会把我逼疯的。

我已经想了太久,也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信息,但是还是拿不出好的决策,这让我很烦闷。

实话实说,这次的事情对我来说已经有点进退两难了。

这种时候必须要找些更刺激的方式发泄才可以,否则说不定我会毫无意义地原地爆炸。

一念及此,我把手中的蜡烛倾斜,让更多的红梅花在身下这个男人的皮肤上绽开。他发出的痛哼弄得我心里痒痒的有点冲动,索性就滴了一大滴在我自己的左手前臂内侧上,让那里绽出一朵绚烂的红花。

那朵花有点像罂粟,也有点像彼岸花。

无论如何,因为这一滴烛泪的坠落高程比之前滴下去的那些短得多,所以降温就显然没有那些那么充分,滴到皮肤上也就更疼。

人的前臂内侧和大腿内侧一样,皮肤都较之外侧相对薄些,所以这也就更增大了痛苦。

痛苦会刺激内啡肽的分泌,就像性交会让身体产生多巴胺。

这都是我需要的,这些激素的产生总不能一直仅仅依赖那些高纯度的化学制品。那样虽然爽,但是每次过后都太空虚。

那种空虚会让我觉得寂寞,而那种寂寞并不好受。

嗯,痛苦。

我虽然对此有准备,咬紧了牙,但还是因为那种被烧灼的剧痛呻吟了一声。

这哼声让我身下男人的身体一缩,仿佛这滴蜡烫到的是他的敏感部位一样。

“泪姐……”

他说出只有这两个字,其余的则完全被我忽然塞进他嘴巴里的光脚堵在了喉咙里,变成一些含糊不清的呜呜声。

他似乎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跳,甚至在开始的一刹那因为生理反射而有些干呕,但旋即明白了这是我给他的奖赏,于是马上开始讨好似地舔弄吸吮。

他的舌头和嘴唇游走在我的脚趾,脚趾的间隙以及部分前脚掌,啧啧有声。除了舔和吸,有时间中也会咬,时轻时重。

他的舌头湿淋淋的,牙齿硬邦邦的,鼻孔里的热气喷在我的脚背上,弄得我很痒。

他在取悦我,按照我喜欢的方式——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从前那条黑色的巨大杜宾,这让我兴奋极了。

我的脚趾很快就湿透了,我的下身也是。

他比其他所有的雄蜂都强,他和他们不一样,否则我又怎么会选择他?

所以我把脚抽出来,蹂躏似地用力踩在他的脸上和胸口上,把那些属于他的唾液擦抹回他的皮肤上。

“谢……谢谢……谢谢泪姐。”他嘴里含含糊糊的,阳具开始肉眼可见的勃起。当我转而用脚踩住那根东西,把它贴在他被血红色蜡壳糊满的小腹上摩擦的时候,他居然流泪了。

很硬,很热,我知道他快要准备好了。

只差最后一点点。

我把手里的蜡烛倾斜,让更多的蜡滴向了他的身体,特别是他的三角区以及睾丸上。

这让这支蜡烛只剩下了三分之二。一旦它烧尽了,它代表的那只雌蜂在这世界上存在过的最后一点痕迹就也没有了,只剩下那些烛泪的痕迹。

那是泪的痕迹。

到那一天来临时,我会剩下什么呢?

恐怕连一根蜡烛也剩不下吧……不,不是恐怕,是一定如此。

那是我应得的,也是我想要的。

我想着,自嘲地笑了笑。

忽然我想起了这根蜡烛的名字了,那个原本是我永远都不应该忘记的名字。

当初她也问过我这个问题。

——我本不该忘记的,我怎么会忘记她?

——可我真的忘记她不止一次了,这绝对不是第一次,只要我还有明天,这应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难道我是故意的?

我想着,蜷起脚趾,用趾甲在那些已经把他小腹上、耻丘的毛发板结在一起的血红色的蜡上用力刮挠。

脚下的男人发出了嘶嘶的痛苦声音。

这当然很疼,我知道。但是我的确很喜欢这种除毛方式,光滑也干净。

当然前提是被去除的毛发不能太短,最好是自然生长过一段时间的——我自己每次除毛时都会用掉一些这种蜡烛。

想不到今天我的选择是她。

或许因为那支蜡烛的名字的缘故,现在我已经很想要了。

我也听到了他在我身下发出的哼声,这让我知道他也准备好被剥掉蛋壳了。

“你还记得这支蜡烛吗?”我把蜡烛立在了他眼前,他能看到的位置,然后骑在他胯部,将阴毛蓬乱丛生的阴户对着他胀大如鸡蛋的龟头,用手指捏住了他小腹上那片凝固的蜡壳已经翘起的边缘。

我穿着紧紧包裹双腿的黑色的开裆紧身皮裤,下体与双脚一样都是赤裸裸的,所以插入的时候很方便。

“记得……志明……不会忘记……”他侧头看了看,“她是……”

“呲拉!”我没等他说完,就把那一片蜡连同他的体毛一起粗暴地连根撕掉,让他接下来的话变成了一声痛彻心扉的嘶叫。

同时,我把胯向下沉,让已经湿透的阴户把他的阳具完全吞没,直到我的阴毛碰到他刚刚剥掉壳,鲜红粉嫩的肉体上为止,双手则撑住他已经同样处理干净的胸口,开始如马达般起伏并扭动屁股,仿佛一个纵马驰骋的女骑士。在起落间,我用力收紧臀肌和肛门,让阴道肌肉夹紧他的阳物给它尽可能大的摩擦力,让它在我身体里可以尽量多地捣搅出我需要的快感分子。

我太喜欢这样交合的感觉了。

这种激烈的刺激让我不由自主地浪叫,而他喉咙里也发出呼呼荷荷的无意义声音。

我知道他在做爱结束前再也说不出完整的话了。

对,我忽然不想从他嘴里听到那个名字了,当我问出口的时候就不想了。同样,那一刻我不再相当这个所谓的蜂后,因为这个词代表了太多的义务、职责和麻烦。

本来我胯下骑着的也不是一只寻常的雄蜂。

每到我和他交合的时候,他就会彻底变成那匹马,那匹只属于我的公马,那匹我常梦见的白色的,有着丝缎般光滑身体的强壮公马。

而我现在就如梦中一样,成为了马上的那名骑士,那个赤裸着身体,披散着火红长卷发的女骑士——更确切的说是女英雄。

背生双翼的女英雄。

在我的后背上纹着一对巨大的黑色羽翼,几乎盖满了整个背部的皮肤,末梢则沿着我的躯干侧面裹住我的肋下,末端的羽毛在那个被日本人称作“水月(すいげつ)”的地方交汇。

我上下起落身体的频率愈发加快,幅度也越来越大。他开始在我的身下略显不安地挣扎,这样足足有两分钟,直到他把那条冰冷的钢绞线的两端分别交到我手里后才安稳下来。

现在那条钢绞线已经被自己勒在了自己脖子上,而他正抬起手,把那条线的两端交到我手里。

那是他的缰绳,从我把它送给他起,他总是会这样祈求我,希望我可以用这种方式从他身上多获取一些快乐。

我接过那条缰绳并把它扯紧了,让它勒住了他粗壮结实的脖颈。

他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甚至眼珠都开始有些凸出,而他的阳具则一下子涨大了好多,甚至把我的阴道都多撑开了一点,仿佛被勒住的不是他的脖子而是他阳具的根部一样。

记得有部日本电影,里面的女人就是这样和男人做爱的,我想那个心甘情愿的男人最后被勒死时,他插入女人身体的阳物应该会膨胀到爆炸才对。

难怪那女人会把那根东西割下来后半生都随身带着。那种东西的话,哪怕不是插进去,仅仅想想都会高潮吧。

我再次把缰绳收紧了些,他开始大幅度地耸动,那是雄性发情时的本能反应。而我就这样骑着它,时而抽提到只留下小阴唇含住他龟头这样若即若离的状态,时而下落到底,让我浓密的阴毛死死贴住他刚刚被蜂蜡处理过的,鲜嫩得有些发红的皮肤。

我们的皮肤一下下相撞,发出啪啪的脆响声。

淫水四溅,之前注射在我们体内的那些分子量大约370的化学物质此刻正在燃烧。

那种物质的英文名字和“女英雄”有点像——留着火红长发,背生巨大黑色双翼,手握缰绳,赤着双脚骑着白马的肆意驰骋的女英雄。

我知道我们会一路疾驰向上,越跑越高,直上到那生死边缘的巅峰悬崖,然后我会用双脚夹紧他的两肋,伏低身体用奶子贴住他的躯干,任由他在我体内喷射的那一刹那纵身一跃。

而那条缰绳也会在那个时候完全勒断他的脖子,把他的头……

而那时我会高潮。

我的脚趾会张开,我的屁眼会张开,我背后的翅膀也会张开,带着我们冲天而上,直到我们能达到的最高点,直到骨肉开始被九天上的罡风吹散,然后,我们就会在那个顶点俯冲坠落,一同撞入地狱,摔成一滩凌乱不堪不分彼此的肉泥。

那样多好。

我是那个女英雄,而他是我的白马。

就像我梦里一样。

(二)白马

Kep-Sur-Mer,法语意思是海上的马鞍。

十八世纪时,法国殖民者开始在这里兴建别墅,他们用这个词组称呼这座三面环海的海边小镇,非常罗曼蒂克地希望将这里作为他们的海边度假胜地。

后来,法国人离开了这个国家,把那些法式建筑连同这个名字一起留了下来,随着岁月,一些建筑残破成荒芜,而“海上的马鞍”被化简成了凯普,也就是马鞍,三个字母的短单词Kep。而当地的诸多华人则以讹传讹地称这里为白马,甚至在这座城市的一个环岛上还真的立起了一匹白马的雕塑。

我很喜欢这个小镇,因为这里几乎具备了足够吸引我的一切——曲折的海岸线,金色的沙滩,荒废的别墅,阴森的古堡,离小镇不远的小岛,以及这个名字。

白马。

那匹总是出现在我梦里的白马。

所以在我十四岁那年,偶然从大人们嘴里听说这个小镇子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地从那个收养我的家庭偷溜出来,一路吃足了各种苦头辗转到另一座叫做贡布的小城,在吃掉用一次口交换来的路边摊上一根用肮脏的写满圆珠笔习题草稿的习题纸包裹的法棍热狗后,我骑着一辆偷来的自行车一路十五英里到白马镇上去。

那时候我没有太多想法,只是天真地想骑一次那匹马,做一次马背上的女英雄。结果我虽然成功去到那里并且最终骑到了上面,却尴尬地把月经蹭在了那雕塑的白色马背上。

我是被一个成熟强壮的亚裔男人从马背上捉下来的。那时候我以为他是这里的警察之类的城市管理者,因此被他拉上车时已经做好了被关押打骂然后被强奸的准备,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结果他带我去了白马海滩,请我饱餐了一顿美味的螃蟹和烤鱼,于是我就更加顺从地跟在了他身边,陪他去了距离小镇不近不远的波哥山山顶看白马的海景。

那座荒废的古堡型建筑据说曾经是十八世纪二十年代法国人兴建的赌城,我觉得很像小时候看过的一部很吓人的恐怖片的场景,而站在里面远眺整个白马小镇的海岸线也让我觉得很漂亮,仿佛自己是骑着马飞在半空俯瞰一样。

那时我觉得即便接下来被他强奸也没所谓。所以,当他把我铐起来,掏出鸡巴真正开始强奸我的时候,我兴奋到浑身都颤抖了。

那是我第一次在经期和人血淋淋地性交,因为之前的男人都会嫌这个样子的我脏。

那也是我第一次被肛奸——这让我的肛门同样变得血淋淋的,因为没有润滑剂,而且我的肛周被他干裂了。

很疼,也很刺激。

我流了不少眼泪,流了不少的血,却也流了更多的水。

从前我几乎没有在被干的时候出过水的。

完事以后我问他要不要在这里杀了我,他则问我要不要跟他走。

当我坐着他的车再次离开白马准备经由西港乘船去缅甸时,我赤裸的后背上已经被他刺出了那对翅膀的雏形。

他说我的后背和肩胛很好看,所以他要把这样一对翅膀送给我,他说翅膀长在我后背上比长在马背上好看。

他刺青的手法很粗暴,同样很疼也很刺激。

我同样流了眼泪和血,也同样流了不少的水,在身下的破沙发上留下了一个小水洼。

离开的路上,在经过那个环岛时我又看见了那匹白马的雕塑,还有它背上的那抹已经变成黑褐色的经血印。

我把脸贴在车玻璃上,盯着白马背上的那块血污看了好半天,直到车开远到再也看不见我还是一直在看。

于我,那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

他的带我去的地方叫做猛虎山庄,那里所有人都叫他康哥。

康哥是中缅混血儿,势力很大,脾气不算好,但平时对我还算不错,起码让我吃穿不愁,而且还让我们读些书。

他喝酒之后喜欢打人,也喜欢变着各种方式玩我,也会让我像他养的其他女人一样给别人操,大多数时候是给他手下兄弟泻火,偶尔也会让我和他的其他女人一起陪一些我们不知道是谁的客人。

也有些时候他一时兴起也会牵出一条大狗来。

在我被人干时,有时候他自己会在旁边看,边看边自己狠狠撸他的阳具,然后再在结束后狠狠地干我,边干边打,有时用手有时用鞭子抽,边打边骂我说阿泪真是个贱货骚货,能被别人的鸡巴干得这样骚,吃鸡巴的样子也很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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