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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块9 暗天使(又名《畜生道》),2

小说:For SomeonesFor SomeonesFor Someones 2025-09-01 07:50 5hhhhh 3160 ℃

他每次打得我都很疼,可我不在乎,甚至对他给我的一切有些上瘾。

康哥当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甚至连前十个都排不上,但其实他对我比我前面所有的男人都好——比如那个时常性侵我的继父,和继父一起干过我的邻居叔叔,以及把先我卖给继父换了白粉钱,再借着每次来送我毛绒玩具的机会从继父那里拿走我被不同男人性侵的录影带顺便免费干我一炮的我的亲生父亲。

无论从对待我的态度,还是性能力,康哥都比他们强太多了。

他让我认识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带我进入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充满疼痛、鞭笞、血腥但是又令人陶醉的世界,让我知道了我想要的是什么。

还有,他对我的所有,照顾也好利用也好虐待也好索取也好,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没有任何伪善的掩饰。他自己的每天也都是在欲望与生死之间打滚,因此对于我这样对他毫无威胁的泄欲和利用工具根本犯不上伪装什么。

其实整个世界本来就都是这样子残酷的,所以他这种毫不掩饰的真实对我来说就足够让我感激了。

更何况他还给了我那对翅膀,也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可以成为骑在白马上的女英雄。

当然当时对于我那还只是遥远的梦,但现实里起码我也再不用被那个黄脸的继母充满妒忌地毒打了。

他身边有很多像我这样的女人,我们彼此间也充满了天然的恶意,彷如一群为了争抢有限肉食和交配权不惜把对方撕成碎片的母狼,但起码我们可以依照动物的本能,凭着自己的能力——外貌、性技巧、对他的价值甚至打架的本事——取得自己的位置。

对,这是雌竞。

至于斗争的失败者,去死就好了,很简单的事。

当然我没有失败,我从小就不喜欢做失败者。

我还记得那个身材比我窈窕,腰细得几乎可以盈盈一握,皮肤白得像牛奶,总喜欢穿一身薄纱似的奥戴,大眼睛里总是一副楚楚可怜样子的越南女人,从被康哥带回到身边就充分发挥了善于争宠的能力,几乎无时无刻都不愿意她的两条长腿从他腰间放开似的。

她可以说是康哥身边最绝色的贱货之一,而且有着敏锐的直觉,能看得出我是他身边所有贱人里对她威胁最大的一个。每次我们三个人一起同床的时候她都会极尽表现出她的温柔,不但拼了命地取悦康哥,甚至会如奴仆一样地侍弄我,但举凡有和他单独相处的时候就会说我如何虐待她之类的,甚至给他看她自己在大腿上烫出来的香烟疤。

最后,她终于得到一次机会,一次在康哥面前和我决斗的机会——康哥偶尔会从我们这些贱货中挑出两个来做这样的不死不休的游戏,对我们这样说不好那天就横死的人来说,这种杀人游戏本身就是一种很刺激的淫乐。

那次康哥给我的武器是一把几乎未开刃的砍刀,而上台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的武器竟然是一把有着六发子弹的左轮手枪。

她开始得意地大笑,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有点手足无措的我,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朝我开枪。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练过射击,她自己几乎都被手枪的后坐力震得摔倒。

六发子弹中四发打飞了,一发擦过我的大腿留下了一条血槽,最后一发则卡在了我右面的两根肋骨之间。可是我没有倒下,反而是扑上去把她骑在身下,疯了一般抡起那把砍刀砍向她纤细的脖子。

不管她在下面如何尖叫挣扎都没用,我只是骑在她身上,一刀刀地劈下去。

只是那把刀太钝了,钝到几乎分不出刀刃和刀背,与其说我是用砍的不如说是用砸的,以至于她的颈骨完全折断之后,那颗原本千娇百媚但现在已经变得扭曲可怖的小脑袋还被已经捶烂但没断掉的筋肉和皮肤连在身体上。

那时我忽然升起了一股狠劲,很想摘掉那个贱货的头,所以我不得不用牙齿去咬。其实那时我也已经到极限了,甚至都分不清我咬的是她的脖子胸口还是奶子。

总之很臭,不单是血——那时她早已拉尿得一片狼藉,连同我的下身也都是骚臭污秽,但那里面还有我高潮时出的水。

然后康哥走到纠缠在一起我们身边,手里拿了一把更锋利的军用大匕首。

我以为他会用这匕首杀了我的,但他却只是似笑非笑地把匕首丢给我,同时丢下的还有一支吗啡和一句中国话:

“阿泪,好啦,杀人不过头点地。”

我当然没有听康哥的,在最终割掉了她的头之后,我又开始剖她的肚皮,如杀猪一样给她开膛,试图把她的下水都掏出来。但我没成功,在闻到她内脏的腥气之后,我就骑在她已经破烂不堪的无头尸体上昏倒了。

那年我十七岁,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到最后我连那贱货的名字都不知道。

但我知道在昏迷的那段时间里我又梦到那匹白马了。这次那匹马不再是大理石的,而是比哪次都鲜活,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力量,我骑着它,在白马镇那面朝大海的金色沙滩上,赤身裸体,浑身的皮肤被汗水弄得油光发亮。我拉着他颈上的缰绳,双腿夹着他的两肋,赤裸的阴蒂压在马的颈椎上,他每次纵跃时都会让我因为愉悦而放肆地大笑呻吟。

而那对黑色的翅膀贴在我后背上,仿佛随时都会张开。

那个时候我就下定两个决心,一是一定找到那匹属于自己的白马,二是有朝一日要回到白马去。

当然,那匹马不是康哥,他是那个把我当成马驾驭的人,我的引导者。但我那时心里就有个感觉,其实他也只是我上马的踏脚石而已。

不为别的,单单是那句杀人不过头点地就让我知道这一点了。

无论如何,从那次之后,康哥高看了我一眼,而且开始让我做更多的事情。不再只是陪他需要款待的人——当地武装力量、军政府、财团大佬或者其他重要客人睡觉,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他们虐待发泄或者用其它一些更变态的方式找乐子,而是一些别的,更重要也更危险的事情。

比如我有些时候要在身体里塞好包装好的毒品自己去完成交易,有些时候会拿着家伙带人去指定的地方押送一些倒霉的猪仔回来种田或者工作,有些时候则会按照他的要求从我的那些床伴嘴里拿到消息,或者干脆拿走他们的命。

当然,我可以读的书也更多了,他甚至找了各种老师来给我,有的是请来的有的是绑来的。

我曾经问康哥为什么会给我这些机会,他说他相信适者生存的道理,而你是在总有能力活下来的那个。此外,他还多说了一句,阿泪你可以活下来,第一因为你够狠,第二因为你够骚,第三因为你的命够大。

而我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我在过程中不止一次受伤,甚至有几次差点死掉,但每次我都能给他满意的交代。而每次我完成了任务,我的他身边的地位都会向上一步。

渐渐地我成为了康哥的副手,开始协助他管理他的各种产业,他也把一部分生杀予夺的权利交到我手里。也是渐渐地,他手下的男人,哪怕是那些曾经睡过我取乐子的,都不敢正眼看我以及我手中那把我作为纪念经常把玩的,第一次杀人时用的钝刀。

而他身边别的贱货每次看到我时则都会低下头,同时夹紧双腿以免自己尿出来。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我知道自己依然是个贱人,无论爬到多高之后都是,而且我知道自己不会有传统意义上的善终。

可那又怎么样呢?我不在乎。

另外,作为给自己的奖励,我每次都会求康哥把我背上的纹身再扩大一圈,顺便遮住背上的那些伤。

每次我要他用最疼最烈的墨水和最致密的针脚花很长的时间慢慢纹上去。

每次纹身之前我都会来上些东西助兴,有时是用吸的有时是注射,这会让我觉得被刺的每一针都会让我再兴奋些也再浪些。

我也很喜欢康哥在那个时候用那根粗长的阳具从后面干我,不管他干我哪个洞,我都会高潮得像一头母狗一样叫春。

疼痛,性,加上毒品,那几乎是最好的组合了。

……

终于有一次,那对翅膀铺满了我早已变得更为匀称有力也更加伤痕累累的后背,也把我背上所有的伤疤都遮住。

只不过这一次,那个边为我纹身干我的男人不再是康哥,而是换成一个了我雇来的有着强壮肌肉的白人纹身师。

康哥没机会看也没机会给我纹身了,他死在一场多国政府为了清缴金三角黑势力而精心策划的联合军事行动,事后很多人怀疑是康哥身边有内鬼,否则以康哥的小心以及猛虎山庄的森严戒备,应该没人能把他堵住,让他在乱枪之下死无全尸,头被打爆,甚至身体都变成了令人恶心的筛子或者人肉莲蓬。

是我带着他那些旧部从随之而来的清剿里逃出生天的,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之后我接到了一通电话,来电人的声音似乎经过了处理,听不出男女,在电话里通知我老板们在听说万康死了之后说如果我可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活下来,会考虑让我成为他的继任者。

这让我记起康哥会偶尔接到这个人的电话,却从来都对此讳莫如深。还有,康哥出事之前似乎曾试图和这个人联系过,结果失败了。

我问他到底是谁,那个人自称叫做骕骦,然后说自己只是老板们的一匹马而已。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忽然跳了一下,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这个邀请。

当然,接下来的一个月并不好过,康哥的残余势力受到了政府军和国际刑警的猛烈袭击,猛虎山庄成为焦土瓦砾,而那些群龙无首的手下也开始自相残杀。

但我终于活了下来,其实很简单,够机敏够聪明也够狠就够了。然后,我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继任者,接下了他剩下的所有——产业,残余势力,他的手下,以及他养的那帮贱货。

骕骦没有再就此给我打电话,只是派人送了些东西给我。而我也觉得没必要就此再找他,因为这个接手的过程已经足够让我明白了了这是一摊什么生意。

我掌握的生意包括了被地产、投资、娱乐、金融和贸易等行当掩盖的毒品、色情、诈骗、走私、赌博、军火、人口贩运、器官买卖、黑势力以及一些反政府武装,是销金窟也是红粉乡,是摇钱树也是杀人刀,是信息墙也是屠宰场,是鲜肉摊也是白骨堆。

对于不同的人,这些生意有不同的意义,而对于从前的康哥和现在的我来说,则只是把烫屁股的铁椅子。这个位置看似风光无限权势滔天,但能在位子上做久的其实不多,往往是不管牌桌上的哪一方掀了桌子都要丢掉三五个的小棋子,有时甚至只是为了牌桌对面那位向上一步送出人头的经验包。

当然这种时候往往就顺便给生意做点手术,把一些平常懒得处理的鸡肋或者单纯看着不顺眼的枝枝叉叉砍掉,顺便给这些生意的经手人也重新洗洗牌。比如这种事情每隔几年就要有一次,旧的人和势力带着积累到无法调和的矛盾和无人愿意背的黑锅积案下地狱,让出一部分蛋糕给新入行的,也给各方面一个交代,然后,继任者在他留下的貌似千疮百孔的废墟上,让那些更有价值和潜力的方向则来脱胎换骨浴火重生。

这种必要的脏活不能没人干,而且总需要一两个矛盾焦点来吸引火力,仅此而已。所以,可以对无数人生杀予夺的康哥其实只不过是链条上的一颗随时可以换掉的螺丝,而在那颗螺丝生锈之后,他们挑了我拧上去。

至于这颗螺丝是男是女,并无所谓。我们做的那些事情甚至连人也算不上。

但我并不后悔,甚至这些事情对我来讲完全没有任何压力——这个世界本来就充满了欺骗、压榨与杀戮,不管是我们还是那些衣冠楚楚的人都一样,只不过很多时候他们选择把这些掩藏在道德与文明这样的伪善外衣之下,而我们这种人则做得更直白也真实点。

就如同在康哥和我爸爸之间我毋宁选前者一样,起码来赤裸裸地没有伪善,而且无论痛苦还是快感都来得痛快也直接些。

至于直接或间接死在我手上的那些人,我一点也不在乎。即便没有我们这一行,这个世界也早已烂透了,没有任何善良可言,所以他们依然会是这样的结局——蠢的蠢死,贪的贪死,淫的淫死,就如鸡鸭永远是鸡鸭,牛马永远是牛马,而猪永远是猪,至于那些奋斗就有好生活之类的,无非是伪善者的为了吃人打的鸡血。

都是骗人话罢了,只不过早死晚死,在我这里早死早投胎,其实不失为一种慈悲。

何况我自己也有自己的追求,才不会在乎这些小事情。

总之,不久之后,我就重新整合了原先康哥散布在金三角的那些产业——博彩、色情、枪械、毒品的种植与合成,以及牲口们的养殖屠宰和采摘,在康哥身边多年的经验,学校里学到的经济管理等知识,和各方势力深入到负距离的交流以及我身上越来越重的血腥气帮了我不小的忙,也让这些产业越来越规矩。

不久之后,我也一改康哥那时的潜伏,开始在公开场合露面,成为了一个精通多国语言,事业如日中天而且风情万种的女企业家,趁着大国的政治家们那阵雄心勃勃地大举对外投资试图恢复往日荣光的东风,在不少地方都兴建了新的产业园区,让手里那些活计变得更简单更容易,不但可以让我手里的人力资源从培训开始,吃穿住行操和各种工作一条龙,直到最后变成器官或者田里的肥料,甚至容易到让小姑娘打打电话甚至让几个抠脚大汉在网络上顶着美女头像聊天就有笨蛋送上给我送上自己的钱,银行账号和密码,或者鲜活的肉体。

其实我始终对这些勾当蛮不齿的,觉得我们的这些手段很低级也很下三滥,但我不屑于做改变,甚至显得乐此不疲。

在这种低端局里中招的人和那些稀里糊涂就来我这里工作的家伙一样早晚都是要笨死的。与其笨死,还不如痛痛快快死在我手里。这种蠢货很多,而且越来越多,多到骗都骗不完,杀也杀不尽,甚至我的园区都装不下。

所以你看,我在做慈善,何况我对这些可以贡献生产力的牛马都还算不错,至少比古时候蜀地盐井里那些一辈子蒙着眼睛拉转盘取盐卤,累死之后再被人用自己取的盐腌成牛肉干的牛强多了。

对于加入到我园区的,我会给他们定时发一定量免费的毒品,也不禁止他们相互之间乐一乐作为调节和发泄。

甚至在我想要的时候,也会和他们中的某些幸运儿上来一发,他们大概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有些人为了睡我这个大姐头会花多大代价。

勐腊,佤邦、果敢,妙瓦底……几乎处处都有我的产业,彷如一个个硕大的蜂巢。

对,还有西港,当然要有西港。

不只因为那里政府很有诚意的招商优惠政策,还因为我的执念。

我说过我要回到白马去。

我在那里买了一幢产业,那是一座在海边的废弃庄园,我把它叫做“行宫”,因为据说那里曾经计划作为柬王国皇室的行宫,但最终荒废了——那些笑起来很好看高棉人从古至今都很善于生产荒废的房产,这里是,波哥山顶的那座叫做波哥宫的古堡式建筑是,宣称要与香港和迪拜比肩的磅清扬是,甚至连被森林吞没的吴哥也是。

虽然不吉利,但是我仍然很坚持如此。

我说过了,我一定要回到白马,于我,那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而且……

我低下头看向我身下这匹独属于我自己的白马。

他的脸已经变成了紫色,钢线已经勒破了他的皮肤,让他脖子上出现了鲜血淋漓的新伤。

但他依旧用那双已经开始暴突的眼睛盯着我。

我很喜欢他看我的眼神——那是一种杂糅着爱恋、臣服、贪婪、恐惧、欲望甚至杀意的眼神。

这才是属于我的白马。

我把屁股抬高,直到在那根已经坚硬如铁灼热如火而且开始一跳一跳的硕大阳具几乎从体内抽离的那一刹那才忽然向下一坐,让自己已经止不住痉挛的黏湿阴道把它一下子完全吞没。

这个动作让他射精了。

那根阳具开始在我体内激烈喷射的时候,把大量的浆液喷到我污秽不堪的身体里面,并不像那些狗屁色情小说里写得那样什么“一阵灼烫”,反而有一点点凉。

但是,很刺激,每次他射精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像是被子弹或者穿刺杆之类的金属东西穿进子宫似的,这种激烈和有力是我在其他男人身上——包括康哥——都没有体会过的感觉,我一厢情愿地觉得这是因为他真的有点喜欢我。

强烈的舒适和无力感让我终于松开了那条已经勒入他颈部皮肤,甚至已经染上了他血液的“缰绳”——如果不是那钢绞线足够锋利,他应该会先一步死于窒息才对。

他旋即就仿佛一个休克后终于复苏的溺水者一样本能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开始拼命咳嗽。

溺水者在这个时候会随着咳嗽呛出水,他也如是,只不过他的水是从马眼里呛出来的。

每咳一声,那根依然深深插在我阴道深处,因为我身体伏地而弯成一个奇特弧形的硕大鸡巴都会再射多一股精液出来,同时那个依然硕大膨胀的龟头也会随之在我的体腔里弹动一下。

这感觉很刺激也很有趣,所以我忍不住伏在他身上开始浪荡地呻吟大笑,就像在梦里我裸身骑在白马背上,被它跳动时用脊梁骨撞上阴蒂的感觉一样。

每次都是这样,从两年前我们第一次见时就是。

第一次,在白马市我的“行宫”里,我还记得那次我穿着一条简单的紧身黑色裹胸,没有掩饰地露着肩头和腹部的皮肤,下身是一条同样紧身只是裤腿微微有些喇叭的深色牛仔裤,赤脚踩着一双尖头的高跟鞋。

而他就伏在我脚下,和其余三个亚裔男人一样。

我从搬入“行宫”之后,就始终没有停止挑选合适的面首,而且是遵从一套严格的程序,从背景调查,健康检查到体能和性能力测试等等——为了满足军政府等各方势力的男人们,我自然还养着从前康哥的那群贱人,不合适的处理掉,再由园区里的新鲜血液里随时补充,我甚至从中挑选出了一些各方面都较为出色的加以训练作为我随身的私军护卫和同性玩物——而这些候选者就都是经过她们亲身测试过的。

我会从他们中挑选看中的人,有时是一个,有时是几个,尝试之后可以留下认为满意的在身边继续考察,其余的则打回原形继续去园区劳作——当然如果他们拒绝的话也有马上死掉的权力。

但在那之前还没有能被我看中的人,直到里美给出了她的推荐。

根据里美给我的资料,这个男人26岁,出身平庸,虽然读完了大学而且成绩不错,但之前的工作也只是保安、司机和健身教练之类的,而后加入了当地的社团,为了保护老大失手出了人命,而后辗转才逃到缅北。

这算是可以接受的身世,起码比那些抱着发财梦的贪心人或者真的相信网上的艳遇可以成真的色鬼强多了。

我几乎第一眼就看中他了。

并不是因为这个年轻男人长得有点像郭富城或者林志颖,也不是因为他那肌肉坚实的肉体和18cm长的阳具,更不是因为他的推荐人里美对他性能力的高度评价,而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神,那种杂糅了多种情绪的眼神,以及……

我记得那时我问他的那些问题。

“你叫什么?”我用的是汉语——听不懂汉语的没资格做我床伴,可以直接去死了。

“大家都叫我志明。”他带着明显的闽南口音,听起来有点软软的,但里面又带了一点点固执。

“志明,好俗气的名字……那么你的姓呢?张吗?”我被他的名字勾起了恶趣味,但终于忍住了问他是不是有个女朋友叫春娇。

“不,我姓马。”他回答。

“马……白马的马吗?”那时我呆了一下,甚至眯了眯眼睛——当时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姓与名连其实比张志明还要搞笑。那个时候我已经顾不上想了,所以我继续问:“那么,白马,我就这么叫你吧。告诉我你在看什么?”

“我……”这次他迟疑了,似乎被我逼问得有点害怕。

“白马,回答我,或者死。”我把身体前倾,盯着他看,而他身后的里美则已经面无表情的掏出枪指着他的头。

“您……您的……”

“我的什么?”

“脚,您的脚……志明在看您的脚。”他似乎终于吐出了压在心头的话,身体直了直,眼睛更放肆地盯着我的脚。

“哦,好看吗?”我把脚抬起来一点,用脚趾挑着尖锐的鞋尖指向他。

他点了点头,同时舒了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

而我却一下子站起身,用锋利如剑的鞋跟狠狠踢在他小腹上,把他没呼出的后半口气踢回到胸腔里。

他痛叫着一下子仰面跌倒,而我的高跟鞋也随着飞掉了,露出我染着血红丹蔻的赤脚来。

而这似乎把他一下子点燃了。

他疯了一般扭动着被反铐着的身体,把脸贴向了我的脚,伸长舌头去舔我的脚背和脚趾,哪怕我开始用另一只脚毫不留情地踹他的脸和身体也不松开。而且,他的那根阳具已经充血到有小孩手臂粗了。

那时里美的手指一直压在扳机上,随时可以激发,但我并没有让她开火,反而挥了挥手让其余她们把其余男人带下去,只示意里美留下来。

然后,我们三个人做爱了,那是我有生以来最难忘的一次。

那天以后,我给他戴上了象征着马匹衔环的,只能由我指纹才能打开的阴茎锁。没有我的同意,即便我在他面前和再多人做爱,他也只能眼巴巴看着,不用说手淫,甚至连彻底勃起的权力也没有。

这当然不好受,但这是他成为我身边性奴的代价,相应的,他也开始享受一切作为禁脔才有的权力,比如他是唯一可以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照顾我的饮食起居,服侍我和别人交欢,帮我纹身,看我杀人,甚至侍奉我沐浴如厕的人。

这是其他任何一个面首都没有的,那些男人最多只是能让我短暂发泄一下欲望而已,而且大多用过一次之后就丢掉。

他不一样,他是我的白马,而我是他的主人。

对我的白马,我当然不需要保留,而且这只是开始,在他通过了后面的那个考验之后,我给他的还远不止这些。

……

“喂,白马,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做的时候吗?”高潮之后,我伏在他身上问。

“当然,志明不会忘记的。那次是三个人,泪姐,志明,还有……”他说着,稍微偏了偏头,把目光投降不远处那半支红蜡烛。

我知道他又要说那支蜡烛的名字了。

他的这个动作让我没来由地有点烦躁,而这种烦躁让我忽然又想再要一次。

而且,我不想让他再说话了。

我掏出了一个红色的口球和一副手铐丢给他,然后就这么把屁股坐在他已经软掉被我阴道完全挤出的阴茎上,看着他自己叼住口球再调整好后面的绑带,最后自己手铐在了背后,用很难受的姿势重新躺好。

出于本能,衔住口球的他开始分泌口水,当整个口球都被口水打湿时,里面的小马达的电源就被接通了。

它在他嘴里开始嗡嗡地震动。

我双手撑在他大腿两侧,把身体向后仰,让他那根黏糊糊的鸡巴几乎嵌在我的两瓣屁股之间,同时用两只脚掌夹住了他的脸颊。

然后我吸了口气,双脚内收,同时卷动下腹,拉起他的上半身,用脚掌踩着他的头,把他嘴里那颗湿热而不停震动的口球压在我的阴蒂和屄口上。

这个奇怪的姿势让他的阳具候重新硬起来,又硬又热,顶的我很难受,让我身不由己地挪动屁股,用自己的臀肉把那根东西压在他自己小腹上拼命摩擦。

我知道这个姿势不会坚持太久,可是……这太他妈的刺激了。

“里美,谢谢你,没有你,我是不会找到这匹白马的。”

在倏然袭来的铺天盖地的高潮里,我看向了那半支已经熄灭倒下的血红色蜡烛。

那蜡烛的底座是铭刻着一条盘踞着的蛇形纹章,蛇头是三角形的,有着呈管状的尖利毒牙,距离略宽生着竖瞳的双目上方各有一簇稍显夸张的上翘鳞片,仿佛犄角又仿佛眉毛。

那是一条蝮蛇,确切地说,是一条睫角蝮。

(三)蝮蛇

睫角蝮(Eyelish Viper),学名Bothriechis schlegelii,一种生活在热带雨林中的剧毒蛇类,体型不大,颜色多变,其最大的特征就是双瞳上方的那两簇仿佛犄角又像是眉毛的眉棱鳞片。

这种蝮蛇的重要特征有三:

第一是剧毒,这自然不必说,从其平时折叠在上颚处的那两根皮下注射器般的管状毒牙可以在一瞬间把致命的毒液注入猎物体内,破坏猎物伤口周围的血液组织,并迅速顺着血液直达心脏,破坏控制心脏的横膈膜,最后导致猎物的心跳停止。

第二是敏感。除了蛇类都有的敏锐嗅觉之外,即使在视觉完全被屏蔽的情况下,这种蝮蛇仍然能准确识别并迅速锁定目标,发动迅猛的攻击。在它的头部两侧,鼻孔与眼睛之间,有一对名为颊窝的凹陷,可以感应温血动物身体发射的红外辐射,在一定距离内能分辨出千分之三度的细小温差,因此,这种生物无论是白昼还是黑夜、甚至在漆黑无光的洞穴里,都可以准确地锁定猎物并将其猎杀。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这种蝮蛇是天生的伏击型掠食者。它善于潜藏在雨林的树冠层中狩猎,选择适合的果树花丛从而利用本来鲜艳的色彩使自己反而完全融入背景,然后,它会耐心地等待,等着没有戒备心的猎物经过,甚至会选择一个特定的埋伏点,并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学习提高自己攻击的准确度。而一旦发起攻击,它则会在咬住猎物之后决不松嘴,直至把猎物彻底置于死地。

我不是动物学家,我之前对于蛇的了解仅限于知道这是一种凶险的有毒爬虫,也曾经见过有人被康哥活活丢在蛇堆里被完全吞没直到只剩下一些发黑的骨头和被蛇从眼眶里钻进钻出的骷髅,仅此而已。

而上面所有关于那种蝮蛇的信息其实都是里美讲给我的,那个时候我们两个的肉体正如两条发情的蛇一样赤裸着交缠在一起,而她正在试图在交欢的过程中向我阐明她建议我把那支贴身的女子私军取名为Vipers(蝮蛇)的原因,因为她希望这支私军的成员都可以有蝮蛇的三种特质。

人見里美,这个有着柔韧身体,修长双腿,光洁皮肤,灵动舌头,如扣碗形状高挺的完美奶子,总是把她的黑发梳成高马尾,长睫毛有如两把漆黑小扇子,而且有着一双骨肉匀称的希腊脚的漂亮日本女人,她非但是这许多年来我最喜欢的同性床伴,让我总是沉迷于她的美丽肉体和高超性技,而且更总是能让我眼前一亮。

她很了解我,这其中也包括了我的爱好,性癖以及对于男人的眼光。

因此,她才在如此多的男人中发现了我的白马。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她应该被叫做伯乐。那是她给我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推荐,她说这是她考察过的那些中唯一让她满意的,在她把那男人带给我之前,其余那些贱人每个人都至少给我推荐了两位数以上的男人,却都无一例外地被我打回原形了。

这可以说是她对我的最大贡献,但其实她给我贡献的远不止于此:

比如她帮我选拔并组织了Vipers——连同她在一起,一共十三条蝮蛇,也即是十三个早已沉迷于性、毒品和杀戮,外表千娇百媚但秉性疯狂渴望刺激的女人。她们之于我有点类似于从前我之于康哥,但是有更好的待遇,同时也被我用更严苛的手段控制,只要我愿意,就随时可以让她们用最痛苦的方式死掉甚至变得生不如死。她们平时就隐藏在我豢养的其它贱人之中,谁也不知道这些在床上娇滴滴的贱货其实是我最可靠的一支力量,除了笼络有关势力,更可以为我获取信息,挑拨关系,杀人,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拉着她们的目标一起同归于尽。

比如她建议我在平日的生意里立下一些规矩——比如在电信业务的目标选择上,建议我只把目标的年龄设定在22到45岁之间,特别是那些财迷心窍或者色胆包天的人,这样可以基本保证上钩的不会是那些懵懂无知只会花父母钱的小孩子年老糊涂甚至不知诈骗为何物,点击几下鼠标就把棺材本赔光的老人;而在毒品交易的渠道策略方面,她也建议我改之前康哥认钱不认人的策略为代理商制度,最好是只出货给少数信得过的大买家并坚决禁止代理商出散货……总之八个字,事不做绝,盗亦有道。免得因为伤了个把伤不起的人激起一些本来不相干的家伙莫名其妙的同情心或者正义感,从而说不好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被媒体深挖,当地政府关注或者莫名其妙的被孤胆英雄端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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