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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导读·其二,2

小说:理想悖论理想悖论理想悖论 2025-08-27 14:55 5hhhhh 8550 ℃

2 《色情》第五章 僭越

2.1 引入

第五章虽然标题是僭越,但也只是简单讲讲僭越的性质,可以理解为一种概述,会谈杀人和宗教,僭越的具体内容在之后章节。「」中的内容为导读哦。

2.2 原文+导读

2.2.1 僭越不是对禁忌的否定,而是超越禁忌并将其补完

给讨论禁忌造成难度的不仅有对象的多样性,还有其非逻辑特征。关于同一个对象,任何对立的说法都说得通。没有不能僭越的禁忌。通常僭越是允许的,而且往往有其规定。

军队赐福仪式和压轴的感恩赞之前,是庄重的戒律——“不可杀人”,我们一想到这里就想发笑。毫不委婉地说,禁忌与杀人者之间有着同谋关系!战争的暴力确实背叛了《新约》上帝,但是并不以相同的方式与《旧约》的万军之神(1)「即耶和华,在《旧约》中杀人数以万计,尤其在以色列与异族战争中大举击杀敌人。」相悖。如果禁忌是在理性界限内出现的,那么禁忌就意味着谴责战争,并让我们面对选择:接受禁忌,且不顾一切摈弃军事杀戮;否则就去战斗,将戒律作为幌子。理性之国建立在禁忌之上,禁忌却并非那么理性。起初,禁忌与暴力之间的平静的对立并不足以割裂这两个世界:如果对立本身不以某种方式具有暴力的性质,如果人人皆有的某种暴力的负面情绪没有让暴力变得令人恐惧,只靠理性是无法以相当的权威界定逐渐变化的界限的。只有不理性的恐惧、惊骇能够在过度发狂(déchaînement)中继续存在。这就是塔布「禁忌」的本质,让一个冷静而理性的世界得以出现,而其自身从根本上来看是一场震动,并非强加在理智上的震动,而是强加在感觉上的,就像暴力本身所做的一样(本质上人类的暴力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感性状态——愤怒、害怕、欲望等——产生的结果),如果我们想要理解不断与之相关联的理论为何不受重视,我们就必须思考禁忌的非理性特点。在非理性领域中,我们的思考将我们局限其中,我们只能说:“有时一条难以理解的禁忌被打破,并不意味着这一禁忌变得可以理解。”我们甚至可以以有悖逻辑的话这样说:“禁忌在此存在就是为了去打破。”这种说法并不像它一开始看起来那样轻率,而是对具有相反意义的情绪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所做的正确陈述。在消极情绪的打击下,我们必须遵守禁忌。如果情绪是积极的,我们就打破禁忌。打破禁忌的本质并非去除对立情绪的可能性和意义,而是为对立情绪辩护,是其来源。如果我们不知道,至少如果我们没有隐约地意识到暴力可能会导致我们沦落到更糟糕的地步,我们就不会以相同的方式对暴力产生恐惧。

「禁忌是非理性的,禁忌依托于情绪——对暴力的恐惧与渴求,如果暴力不体现其威力,我们看不见暴力摧毁我们的样子,那禁忌就不复存在,换言之,限制暴力的禁忌必须被打破,必须展示暴力,才能让人们拥有理性。」

命题“禁忌在此存在就是为了去打破”应该可以让我们理解,尽管杀人的禁忌很普遍,但是在任何地方,这一禁忌都不反对战争。我甚至肯定,没有禁忌,战争就不可能出现,且不可想象!

不懂禁忌的动物并没有从它们的打斗中发展出有组织的战争。在某种意义上,战争简单来说就是集体组织的侵略性行为。战争跟劳动一样是集体组织的;战争也跟劳动一样具有一个目标,与打仗的人所思考制订的计划一致。就此我们不能说战争和暴力相对立。但是战争是一种有规划的暴力。禁忌的僭越不是动物性暴力。但这依旧是暴力,是由具有理性的存在实施的(根据情况让智慧服务于暴力)。至少禁忌是一道坎,只有越过禁忌这道坎,才能杀人;而且战争是由集体越过的这道坎决定的。

如果与对禁忌的无知相悖的、严格意义上的僭越没有这一限制特点,就会回归暴力——回归暴力的动物性。其实并非如此。有组织的僭越与禁忌共同形成定义社会生活的整体。僭越的频率(和规律性)本身没有削弱禁忌的不可侵犯的牢固性,僭越始终是禁忌所期待的补充部分——就像心脏舒张运动补充收缩运动,或是像爆炸之前需要压缩一样。压缩并不导致爆炸,而是使爆炸更具威力。尽管这一真相建立在过去的经验之上,但似乎颇为新颖。不过,这的确与产生科学的话语世界相反。正是因此,我们很晚才发现有人对此进行表述。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2)「法国人类学之父」或许是最出色的宗教史阐释家,他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课程讲义中陈述出来。但是在他的出版作品中,这一重要观点只在少部分重要句子里流露出来。唯独罗杰·卡约瓦在运用莫斯所教内容和建议时,率先在他的“祭典理论”中给出了关于僭越的完善观点(3)。

「再次强调打破禁忌也就是僭越,其本质是对禁忌的补全,只有展示出打破禁忌的结果,禁忌才会更加牢固,但僭越也应该有其规则或是限制。」

2.2.2 无限制的僭越

通常禁忌的僭越本身并不比禁忌受到的规则约束少。这跟自由无关:在这时,在这种程度上,还是允许的,这才是僭越的意义。但是,初次有限的放纵就能引发暴力的无限冲动:并不仅仅是去除了屏障,而且在僭越的时候必须肯定僭越的坚实性。僭越中,制定规则的顾虑往往是最大的,因为纷乱一旦开始,就更难以限制。

「僭越是否是无限制?是否一旦开始,暴力就会席卷人类世界呢?」

然而也有例外,有限制的僭越是可以想象的。

就此,我要给出一个较为重要的例证。

暴力以某种方式超出禁忌的范围也是可能的。似乎——似乎可能——法规变得无力的时候,没有任何过去坚实的东西现在能限制暴力。作为基础的死亡超越与暴力相对的禁忌,理论上来说,暴力是死亡的原因:最常见的是,随之而来的撕裂感引发微小的紊乱,这些紊乱是可以通过丧葬仪式,通过节庆祭典,以祝圣仪式和限制紊乱冲动的方式消除的。但是,如果死亡胜过一个本质上战胜死亡的神圣的存在(4),那么这种紊乱感就会占上风,无序就不再有界限。

「一些奢侈的浪费(挥霍)可以抑制僭越后导致的微小紊乱,但如果暴力战胜了非理性中的“神圣象征”,那一切都会进入无序状态。」

卡约瓦曾描绘过大洋洲一些部落的行为作为例证。

他说:“当社会和自然生活被放在国王这一神圣个体身上时,他死亡的那一刻就是决定临界的瞬间,他的死亡启动了仪式性放纵(licences rituelles)。仪式性放纵获得了与突发的灾难严格对应的样貌。渎圣属于社会范畴。渎圣损害的是威严、阶层和权力……而从不反对民众的狂热:民众的狂热跟服从死去的君王一样也被认为是必需的。在桑威奇群岛(îles Sandwich)(5)(夏威夷群岛),民众得知国王去世,会做出所有平日被视为犯罪的举动:烧杀抢虐,而女人们则必须公开卖淫……在斐济岛,事实更加明显:首领之死给出抢掠的信号,之前臣服于首领的部落入侵都城,在城中大肆抢劫破坏。(6)

「神圣象征(秩序象征)已死,或者干脆称之为禁忌已死,被暴力摧毁,此时就开始了僭越的狂欢。」

“这些僭越行为却不断构成渎圣行为。甚至触及前一天还是最神圣不可侵犯、之后一天会再次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些规则。”(7)

值得注意的是,无序发生在“死亡所代表的腐臭与污迹的尖峰时期”,在“充分的明显的死亡毒性完全活跃并传染开来的时期”。无序“在国王尸体易腐烂的部分完全消失之后才结束,那时只剩下一具坚硬、完好、不会腐败的骸骨”(8)。

「仿佛国王(神圣象征)的尸体已经战胜死亡,战胜暴力,禁忌恢复其原有效果。」

僭越的机制出现在这一暴力激发的过程中。人想要、人认为可以借助拒绝禁忌来反对自然并以此限制自然。人自身限制暴力情绪,就以为可以同时在现实中限制暴力情绪。但他若是发现自己想给暴力设下的屏障根本无效的话,他想要遵守的那些限制也就失去了之前具有的意义:他被抑制的冲动爆发出来,从此以后便自由杀戮,他不再克制自己的性欲勃发(exubérance sexuelle),也不再害怕,而是毫无约束地在公开场合做此前只敢私下里做的事情。只要国王的肉体还处在具有攻击性的分解腐败状态,整个社会就始终处在暴力的控制之下。保护国王的生命不受死亡毒液侵袭的屏障根本不起作用,无法有效地对抗不断扰乱社会秩序的过剩。

没有任何明确的界限来限制这些“重大的渎圣行为”,国王之死解放了这些渎圣行为。死者重新恢复到清洁的骸骨状态,可以结束这纷乱的放纵的突然入侵。甚至在这种不利条件下,僭越也不可与动物生命中最初的自由同日而语:僭越打开了通向平日遵守界限之彼界的入口,却保留了这些界限。僭越在不摧毁世俗世界的同时将其超越,僭越是其补充。人类社会不仅是劳动的世界,同时是——或者紧接着——由世俗世界和神圣世界构成的,这是两个互补的形式。世俗世界是禁忌的世界。神圣世界向有限的僭越敞开。这是节庆祭典的世界,君王与神明的世界。

「僭越打破禁忌并非达到了“最初的自由”,只是创造了一个入口——通向平日遵守界限之彼界的入口,但没有摧毁掉界限,仍然保留了那些保护人们的禁忌之墙,人们日常生活在禁忌的世界(世俗世界),在有限的僭越下,前往节庆祭典的世界,君王与神明的世界(神圣世界),既是一种庆祝——禁忌存在,也是一种警告——暴力存在。」

这种视角难点重重,因为在这层意义上,神圣同时指两个对立面。从根本上来说,作为禁忌对象的东西是神圣的。禁忌消极地指向神圣之物(le sacré),不仅具有给予我们——在宗教层面上——恐惧和战栗情绪的力量。这种情绪在极端情况下转变为虔信;它转变为崇拜。神明是神圣之物的具象化,令崇拜神明之人战栗,但是依旧崇拜。这些人同时屈服于两种情绪:恐惧的情绪,让人去拒绝,还有迷醉的情绪,令人崇敬着迷。禁忌和僭越与这两个矛盾的情绪相呼应:禁忌让人拒绝,但是着迷引发僭越。禁忌、塔布,在某种意义上并不与神性之物(le divin)对立,但是神性之物是禁忌的迷人的一面,是改头换面的禁忌。神话学包含——有时混杂交错——以这些事实为基础的主题。

「上面这段可以参考这个视角来理解:在我们面对一种绝对力量(暴力)时,是恐惧还是崇拜?答案是二者兼有。恐惧时,将其称之为暴力,崇拜时,将其称之为神明,共通之处就在于暴力(神明)可以摧毁掉我们的不连贯性。往更深处走,追求神圣之物实际上就是在追求一种绝对的暴力,能够摧毁掉我们不连贯存在,带领我们进入没有死亡的连贯存在,而宗教是否就在做这种事情呢?」

只有在经济方面,这些对立才能引入清晰明确、可以理解的两方面的区分。禁忌与劳动对应,劳动与生产对应:在劳动的世俗时期,社会积累资源,消费被减少为生产所需的数量。祭典是最典型的神圣时刻。节庆祭典并不一定是我刚才讨论的国王死后的祭典,这必然意味着大范围反抗禁忌,但是在祭典时期,习惯上的禁忌有可能被允许,甚至是必要的。从日常时期到祭典过程中,有一种价值的颠倒,卡约瓦强调了这种价值颠倒的意义(9)。从经济角度来看,祭典挥霍无度,消耗了劳动时期积累的资源。这次的对立是极其分明的。我们不能一上来就说,跟禁忌相比僭越更是宗教的基础。但是,挥霍是祭典的基础,祭典是宗教活动的顶点。积累和耗费是构成宗教活动的两个阶段:如果我们从这一观点出发去看,那么宗教包含一种舞蹈运动,其中的后退召唤着重新向前跳起。

人最重要的是拒绝自然冲动的暴力,但是拒绝并不意味着决裂,而是相反,预示着更加深层的协调。这种与暴力的协调在次要位置保留了拒绝暴力的不协调的情绪。这种情绪维持得很好,以至于引发协调的冲动总是令人眩晕。眩晕之后是恶心,然后是超越恶心,这就是按宗教态度排列的悖论之舞的几个阶段。

整体上,尽管这一运动具有复杂性,意义仍旧十分明确:宗教从本质上控制禁忌的僭越。

但是,恐惧感引发困惑,并维持困惑,没有恐惧感,就无法理解宗教的本质。重新向前跳起所需的后退始终被视为宗教的本质。这一观点显然不完整,但要消除误解也并非不可,只要始终符合理性或实用世界的意图的深层倒错不被当作引起变化的内部跳跃的基础。在普遍宗教中,从基督教到佛教,恐惧感和恶心感都预示着逃离棘手的精神生活。然而这种建立在最初禁忌的强化之上的精神生活具有祭典的意义,是僭越,不是遵守戒律。在基督教和佛教中,出神状态(extase)(10)是建立在对恐惧的超越之上的。在恐惧和恶心更深切地折磨心灵的宗教中,出神与夺走万物的过剩(11)的一致性有时甚至更强。虚无感是最能让人陷入激情洋溢(exubérance)中的情绪。但在任何情况下,激情洋溢都不是毁灭:激情洋溢是超越惊骇的态度,是僭越。

如果我想确切表明僭越究竟是什么,与其举一些不复杂的例子,我更倾向于介绍处于顶点的基督教或佛教的激情洋溢,这指明了僭越的达成。但是我首先必须讨论僭越的最简单的形式。我必须讨论战争,讨论献祭。然后我再谈肉体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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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耶和华,在《旧约》中杀人数以万计,尤其在以色列与异族战争中大举击杀敌人。——译注

(2) 马塞尔·莫斯(1872—1950),法国人类学之父。——译注

(3) 《人与神圣事物》,第二版,伽利玛出版社,1950年,第四章“僭越的神圣事物:祭典理论”,第125—168页。

(4) 上帝、神等绝对存在。——译注

(5) 即夏威夷群岛。——译注

(6) 《人与神圣事物》,第二版,伽利玛出版社,1950年,第四章“僭越的神圣事物:祭典理论”,第151页。

(7) 同上。

(8) 《人与神圣事物》,第二版,伽利玛出版社,1950年,第四章“僭越的神圣事物:祭典理论”,第153页。

(9) 《人与神圣事物》,第二版,伽利玛出版社,1950年,第四章“僭越的神圣事物:祭典理论”,第125—168页。

(10) 佛教称“法悦”。——译注

(11) 即死亡。——译注

2.3 总结

本章一直在强调“僭越不是对禁忌的否定,而是超越禁忌并将其补完”,实际上一整章都在论证这个观点,而僭越的这种特性也就决定了人一定会去僭越,会个人的、群体的、甚至是理性的违反禁忌。从本章的最后几段话来看,巴塔耶大师明显有一种想在这章讲清楚宗教和僭越关系的冲动,但他忍住了,决定从僭越的简单形式讲起——杀人。也就引出了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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