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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泪的书架——为了忘却的纪念,2

小说:回忆录回忆录回忆录或者…… 2025-09-01 14:51 5hhhhh 9150 ℃

2024.11.25

19.眼睛的故事

作者:乔治·巴塔耶(法)

类型:情色小说

我是个女人,也是个作者。

我看AV也看snuff porn,我写色情文学,也写冰文。

我知道《眼睛的故事》是因为一位美国女优,她的名字叫Stoy,我是她的超级粉丝。

而Stoya是乔治·巴塔耶的粉丝,她超喜欢这部《眼睛的故事》,甚至曾经做过一些疯狂事,比如在她自导自演的色情作品Around World in 80 Ways里面,她和一男一女两位演员一起演出,并用“阴道打蛋”来致敬这部书,又比如她把这部书的前四章写在一条裙子上,然后花两年的时间用自己的体液把这条裙子覆盖,然后再送给另一位朋友。

这很Stoya,也很巴塔耶,也很对我的胃口。

因此我才读了《眼睛的故事》,网上下载的PDF竖版繁体中文译本,翻译者是尉光吉。

读过之后我就知道,巴塔耶,Stoya和我其实是一样的。

性、尿液、血、死亡、眼睛……

在衣橱里上吊自杀的女孩……

尸体旁边的性交……

在交合中扼死男人……

把眼球放进阴道……

这让我我想起了性启蒙的时候,读了《封神演义》中哪吒剔骨割肉的描写后在被窝里手淫的经历,

也让我想起了笔下那个在浴室里放肆尿在自己身上的小提琴家,那只骑在男人身上边交合边杀死对方的红蝴蝶,那朵最终亲手把自己眼睛挖出来放到玻璃瓶里,和其他三个好朋友的眼睛泡在一起的红玫瑰……

当然,他们和吉藏,和大岛渚也是一类的人。

让我很开心的是学术界有在研究巴塔耶的作品,研究《眼睛的故事》,表示认可甚至高度评价,这对于我来说也是值得欣慰的。

虽然我的作品永远不会被人读到。

PS:我曾经试图把自己作品的英文版发给Stoya,但是被她回信拒绝了。不过都好。

我和我的作品都会隐入尘烟,但至少有别人的作品能留下来。我写得不如他们写得好,但是在我死之前,我都会努力继续写下去。

2024.11.26

20.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作者:痞子蔡

类型:情感小说

最早的网络小说。

那时我才18岁,刚刚踏入校园,清澈而愚蠢,如书里的爱情一样干净。

许多年后,经历了很多,伤痕累累,我已非我,但我亦仍是我。

所以,虽然自己没有过,但我仍然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的爱情。

哪怕短暂,也很美好。

当然,也或许正是因为短暂,才如此美好。

其实都一样。

起码,在自己依然美丽,依然可以爱的时候,就爱,这是好事。

SG里,为了致敬,我写了同样有红斑狼疮的霞儿,经由一场放肆之后,邂逅了生命里三天最好的爱情之后就死去。

那是整篇小说里最干净的一段感情,男孩子和女孩子的感情。

PS:那时我不知道其实在我身边不远处也有另一个被红斑狼疮折磨着,却依然爱着生活和自己的女孩子。她的人生和轻舞飞扬不一样,但其实她们也是一样的。

2024.11.27

21.桐宫之囚

作者:阿菩

类型:玄幻小说

可能很少有人记得《桐宫之囚》了,比记得《山海经密码》的更少,而且少得多。

但我却固执地记得也固执地喜欢。

这是写夏商更替时候的故事,用山海经里面的种种异兽和奇人异事,我一直很喜欢这种类型的故事。

有人说这本书穿越感很强,但我不在乎,本身这就是现代人在讲故事。我反而觉得那支队伍很有趣。

商汤的孙子有莘不破,执着热血,法天象地。

洁癖而偏执的大夏贵胄太一门江离,坐着藤编的七香车。

赤着脚的少女雒灵,总是修闭口禅,心宗妺喜的师妹。

外貌和江离酷似,同源的川穹,被制造出来的人却有自己的意志,师父是非男非女的藐姑射,知道空间最深的奥秘。

街头流浪儿马蹄,油滑却一直惦记着哥哥,莫名其妙地吃掉了贪吃果,变成了恐怖的血总传人。、

还没有改名羿令符的于公孺婴,沉沦过然后觉醒,身盘大蛇,手挽长弓,化刑天而不悔。

火娃芈压,傲娇却身负血仇的桑谷隽,短发美少女燕其羽……

漫画似的主角团,瑰丽的神话故事。

饕餮之胃,水漫天下,伤心咒,宇逆,宙空,一代代追寻真相的四宗宗主……

以及最后隐含的,不是许多人能看懂的结局。

马蹄回来了大家其实就都回来了,何必说清楚。

当然,改版之后也是好书,但是编辑的铜臭味太重,从题目开始就是,而且作者也不得不把原先埋在水面之下的东西嚼碎了放到大家面前面得读者看不懂。

我相信作者自己写《山海经密码》后记时心里也是五味杂陈的,但又有何办法,这样才有市场。

悖论,没办法。

不过,内核没有变,江离依然是那个因为嫌不破臭而让花妖和猩猩给他洗澡的江离,不破也依然是那个第一眼看见雒灵就直接拉了她去睡的不破。

我很羡慕那个时候可以听见不破赤子心的雒灵,每每我脑子里都是他们初见之后赤裸叠在一起欢愉的场面。

还远不止那些,比如用身体救了桑谷隽欲火毒的燕其羽,比如为了复仇在交欢中死去的水王水后,比如采采。

或许,不久之后我还会再读一遍这本书,最后一次了。

2024.11.28

22.兄弟

作者:余华

概要:现实小说

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二阶段里读的小说。

那是疯狂,冒险,也奋斗的若干年,经历了很多,变化也很大。

我就是在这个状态下读了这个故事的。

两个通宵读完之后,曾经花了一个多小时大声哭泣。

也不为了什么,只是想哭而已。

故事荒诞却也现实,不管是上部里的那个举国混乱疯狂的年代还是下部里那个全民都开始激情澎湃的岁月,无论你怎么看,从上部到下部的过程里,在那个阶段,整个社会是在向前走的,是在成长的。

当然成长就会痛,就像小孩子长大的过程会有的生长痛一样。

所以“老实人”宋钢没有好报,而坏孩子李光头却风生水起,兄弟两人,一个为了生计不惜隆胸,恶病缠身后卧轨自杀,活成荒诞的悲剧,一个苦学俄语希望带着哥哥的骨灰遨游太空,活成荒诞的喜剧。

但起码他们是好兄弟,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好到,李光头可以为了宋钢结扎明志,而宋钢可以为了李光头卧轨托妻。

当时我一直在想我会如何,如果作为故事里的某个女人,我想说不定我也会和李光头上床吧。

可作为林红呢?

我其实很理解她在宋钢豆腐宴之后自己开发廊卖淫的行为的,那两个男人其实都爱他,但她又像一件东西一样被两兄弟互相送来送去,李光头睡了她三年之后,还要给她补好处女膜还给哥哥宋钢,好像一个拆封了之后再重新封好的礼物,而宋钢听到李光头和她欢愉的声音之后就去卧轨,把她彻底交给弟弟宋钢。

那么,她林红又算什么呢?

与其被人养着,真的不如用自己的肉体赚钱来得光明正大。

这种钱挣得不亏心。

PS:我始终不嘲笑妓女,因为我自己也是她们之一,曾经是也永远是。

2024.12.02

23.蒙马特遗书

作者:邱妙津

类型:书信体小说

邱妙津对我影响很大。

特别是那一句:“爱欲”最后的规则就是如此,性欲——爱欲——死欲三者最强的时候是一致的

我上次做那件事的时候也是26岁,用的也是刀子。

当然我没有成功,只是在小腹上留下了一道伤疤,然后把这件事重新放到了to do list里。

我没有邱妙津那么激情,我需要做很多的准备才能再次做那件事,因为如果做就要做到最好。

但我知道我会成功的。

而到昨天(2024年12月2日),我终于又重新把《蒙马特遗书》读完了。

也算是一种仪式感,毕竟今天对我也是个一年一度特殊的日子。

其实邱妙津是个很纯的T,她在恋爱关系里必须是强势和占有的,如果我是她的P,我可能也会不舒服。

但她的性格就是如此,也没办法改。

说实话,我总觉得她有点直男。

占有欲强,主观,神经质,而且曾经家暴。

絮那样想要安稳生活岁月静好的女孩子自然没可能和她在一起。

题外话,其实在这么多年的旅行中我确实见过一些很舒服的同性情侣,比如某年在班夫小镇的纪念品店,遇见一对女子,一个金发的一个黑发的,推一辆婴儿车,里面是她们的宠物斯芬克斯猫。我和她们一起喝了咖啡,聊得很舒服。

相爱的人其实能一起平平淡淡过日子就好,无论同性还是异性。

可惜我没有这个机会,Zoe也没有。

我和Zoe不一样,但我想,我在感情里也是有诸多错处的,只不过当局者迷,没人能为我说明白。

PS:其实我更喜欢第十六书里她回忆Laurence对于她的“开发”,那一书很美,应该是Zoe最温柔的一段,而Laurence的能量也是强于她的。很奇怪,今次看到这一段时我想到了没剃腋毛的Kristen Scott和金发的Kenna James在Teenage Lesbian里的那段对手戏。另外,我也终于知道自己听到《爱乐之城》里Emma试镜的那一段,讲起她姨母跳进塞纳河的疯狂举动的时候为什么如此心情激荡。因为我早就在《蒙马特遗书》里读过。

2024.12.03

24.蛮荒三部曲

作者:树下野狐

类型:仙侠玄幻

系列名是《蛮荒三部曲》,但是验明正身的只有两部:《搜神记》和《蛮荒记》,至于第三部,有人说是没完成的《云梦记》,也有人说是情节其实不很搭界的《仙楚》,出于个人原因,我倾向于后者,但这篇回忆主要集中于前两部。

树下野狐的笔法,我个人感觉受金庸影响颇深,虽然是仙侠奇幻的故事,但笔下武侠的味道颇重。第一部《搜神记》写于2001年,大抵也是我正式开始写作的时候,那时梦入神机还没写《佛本是道》,所谓的“洪荒流”也还没开始,故事里的背景依然是“大荒”而不是洪荒;而穿越小说也还没有大流行,除了《寻秦记》。

我是那个时代的人,也喜欢那个时代的文风多一些,虽然读这套书的时候已经是2008年,中国已经经历了汶川地震也办了奥运会,而我自己也已经再世为人,换了种心情重新走入社会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而主角拓跋野其实性格颇像是张无忌的,特别是对男女之情,所以虽然主角光环照身,众女追逐如磁石,但我并不特别喜欢。

男主角里,我更喜欢悲剧人物的乔蚩尤,可能这时因为我骨子里对死亡的情结,以及对于悲剧英雄的天生好感,就如同我喜欢项羽远远多过刘邦一样。

另外就是那个男生女像,断头之后仍战的刑天,这是我除哪吒之外第二喜欢(心理上生理上都是)的神话人物形象,我曾在一个叫做《刑雪》的故事里把刑天性转(我觉得女版刑天的眼睛更大)。

而我更喜欢的是故事里的女性角色,比如那个决然身化旱魃的八郡主烈烟石,那个令人唏嘘的冰夷,甚至是西王母白水香,当然,也少不了野狐笔下的大荒十(三)大妖女。

对,三大妖女,野狐写妖女的笔力不弱,但仅仅限于这三个,其余七个是凑数。

雨师妾,洛姬雅,晏紫苏,这个顺序是野狐笔下的顺序,也是我喜欢的倒序。

雨师妾是高开低走的,出场极为惊艳,渐渐归于平凡(大抵是我不太喜欢拓跋磁石的缘故),但可圈可点之处也很多,或者说我是羡慕她,比如挑逗拓跋失败之后反而被他感动要求抱抱睡一觉(大荒素炮?我没见过这样的男的,抱了的几乎都睡了,也可能是物以类聚),又比如她可以为了一个人吃下红颜弹指老,一下子失去青春美貌。当然,我更喜欢的是她的那个外号。对,眼泪袋子。

流沙仙子是我第二喜欢的,读过故事之后很久,我脑子里总是会出现那一抹黄衣如女童一样的女孩子,这是个真正敢爱敢恨的妖女,或者说是魔女,也是情痴之人。如楞严阁主在《神魔列国志》里写“魔,梵语魔罗之略。凡事成习而不能排除者,皆谓之魔。”,流沙仙子就是情痴入魔的人,她一辈子痴爱着神农,也只爱着神农,不计后果,也哪怕他已经永远变成石像,对于其他人她都不在乎,哪怕是她弟弟拓拔野。我想,她为了把丹药渡入拓跋口中而吻他的那一次,她心里是想着神农的。

但无论是穿黑衣的雨师妾,还是穿黄衣的洛姬雅,都比不过那一抹紫。

晏紫苏,青丘狐,这是野狐笔下最打动我的形象。

论杀伐,她杀船上偶遇的那对男女,杀那四百多渔民,狠辣远胜于流沙仙子,她那是杀人是率性的,后来不想杀人也是,到蛮荒村不想杀却不得不杀时更是;论男女情事,她开始挑逗蚩尤的那几次其实远远高于雨师妾的裸浴加上春药这样直接的手段,特别是把梳妆镜塞到胸口假装是离火杯,挺起胸膛引诱蚩尤来摸,自己却在被碰到鸡头肉时浑身触电的样子更是让我难忘;她有千面,但是真心只有一颗,多好。

还有,两心知。我始终在想,如果我和另外某人用了这个,会不会出现多尴尬的场面,当然主要因为我自己想的太多了,而且,我体会到别人的感觉和别人体会到我的感觉都不会是愉快的事情,很难想会如晏紫苏和蚩尤一样借此形成情感纽带。

蚩尤挖心断掉两心知的时候,我几乎为了紫苏疼死。

当然,还有最后,她为了复活死去的蚩尤而孤独活下来,布置好一切,但又怕蚩尤醒来第一眼看不到她的样子,怕他忘了,所以选择自己化为石像,留下那封四千年后的信。

我把它以及最后蚩尤醒来的画面抄录在最后,这也是我为什么把《仙楚》当做《蛮荒三部曲》第三部的原因,有一度,我几乎背下了这一整段话。

“呆子,当你瞧见这些字的时候,这柱香想必已经灭了,北辰珠多半也已老了,我种下的那株情人树也该开花结果了,可是那时,我又该在何处呢?是在五界轮回之中,还是在浩淼星河之外?

“从前每天夜里,看着漫天的星辰,我便说不出的孤单和害怕。相比于这浩瀚宇宙,每个人都是如此微小,就象一颗尘埃,随风飘摇,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落向哪里。但那时害怕的时候,尚有你抱着我,但是当这柱香灭的时候却再也没有了。

“牵牛织女,一年还能一相会,而我们却要等上四千年。每过一年,我便要在这壁上画上一道,要再过三千九百八十年,你才能醒来。三千九百八十年,只是弹指一挥间,可惜我却等不到了。

“我答应过自己,一定要让你醒来时第一眼便能瞧见我,所以我只能将自己变成这尊石人,让你永远记得我最初的容貌……

“我曾那么怕死,怕死了之后什么也没有了,就连虚空和黑暗也都见不着、摸不到。而如今我更加怕死,怕我死了之后,你在这个世上将会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多么不想撇下你呵,想到你从此以后孤伶伶一个人,我常常会心痛如刀绞。

“呆子,我喜欢你,胜过这世间的一切。生生世世,此情不渝。如果还有来生,即便天南地北,人海茫茫,我们一定会重新相遇。那时就算是天地裂,山河绝,我们也再不分开了。”

四千年后,蚩尤终于苏醒……

情人树沙沙作响,红果摇曳。远远望去,那石女微笑端坐,光影中,神情如此温柔、静谧而美丽,仿佛从未睡去,一直在等待着他的到来。

四千年的春秋,斗转星移,海枯石烂,情人树开花结果,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刻。然而她却见不着了。

所谓近乡情怯,所谓天涯咫尺,二十丈的距离,蚩尤却象是走过了整整一生。然而此间相隔,又何止是生生世世?

当此刻,他终于缓缓蹲下身,轻轻地抚摩着那张俏丽如初的脸,张口想要呼唤她的名字,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了。

PS:还有四个多小时才会送走2024年的12月3日,我会继续等待会不会有奇迹发生,顺便去吹44根蜡烛里的最后的三根蜡烛。虽然吹蜡烛有时会有副作用,很消耗体力,但也毕竟也是有氧运动,也补充蛋白质。何况,只有足够虔诚我的许愿才可能会成功,这次我的许愿不像去年那么抽象,我会直接说我想要的事情,不要像上次一样再被曲解着实现。

2024.12.03

25.猎艳

作者:苏菲·丹森(美)

概要:情色小说

黑蕾丝系列的另一本书,这本我没有买过纸质出版物,是在网上看的电子版。

这部书比起《触摸》,笔触要直接也大胆得多,情欲满溢。

给我这个好色之人看很合适。

书中的女主角英国女人欧玲雅为了实现父亲的遗愿,发誓要加入以性爱为主旨的神秘组织“大爱魔”,并为此奔赴巴黎,历经了七项各种考验。

其实剧情很简单,但我真的很陶醉于书中的情欲。

其实,抛开那七项考验不谈,日常里的cook up本身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服务生、水管工或者快递员,这种偶然的邂逅,一旦成功了,总会让人感到一种小确幸。

很多人都在一生中仅仅会相逢一次,身为女性,总是容易让这种邂逅变得更深入一些,这事件很美妙的事情。

当然,不能勉强,彼此你情我愿就好。

另外让我很有感触的是最后一项考验,也即否定自己的欲望,或者死。

欧玲雅的父亲按照要求选择了前者,拼命克制,结果失败了,而欧玲雅觉得忍不住,宁可选择死亡,所以成功了。

而对于我,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死亡,因为在我,死亡和性本来就是相同的,极致的高潮和死亡其实是一回事。

所以在很多刺激的运动项目里其实我是会性兴奋的。

这是我一直希望追求的东西,我也会一直追求下去,总有一天……

2024.12.05

26.Whore of New York

作者:Liara Roux(美)

类型:自传小说

我知道Liara Roux是因为她在网络上的一些视频和照片,然后我在推特上follow了她,有时会给她回贴或者点赞,而她也会给我回一两句话。

Liara Roux,美国女孩,小我十岁,一位性别酷儿(所以也应该不会介意我用“她”来称呼)

她是个性工作者,写书,题目是Whore of New York:A Confession,太长,在书评的标题里写不下。

我想我和她是有些共同点的,比如我们的两个职业都相同,比如我们对于体毛和性的一部分态度,比如我们都有或曾经有一位很亲密女性的爱人。

这些相同点让我对她有兴趣,所以我读了她的书。当然这本书在中国不会正式出版,也不会有翻译本,所以我读的是英文版。

这本书是她的自传,从她幼年写起,写了她的原生家庭,写了她的成长,她的性别认同和性启蒙,她的职业选择和职业经历,她经历的各式各样的朋友和顾客,她的快乐和痛苦,以及她与伴侣的情感关系。

很直白很平实的书,虽然我不是认同她所有的观点,但我还是很喜欢,而且有些地方会很共鸣,比如原生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性格潜移默化的塑造,比如对待经济独立的态度,比如那份工作的态度。

她是自愿进入那个行业的,一方面是有点喜欢,一方面是为了经济独立,这点我能理解,而且也很认同。当然,作为性工作者,她比很多这个行业的女人要过得稍微容易一点,比如她起码可以选择客人,在真的不想的时候拒绝一些人,而且有些会是比较让人舒服也比较从容的方式,而不像一些底层的女孩一样只能站街(危险性其实很高)、在金鱼缸里等挑选或者在KTV里一杯杯地灌醉自己。

按她的话,有些时候这个行业和撸猫有点像,都是可以从给对象带来愉悦(肉体的或者情感的)中让自己获得一些良好感觉的,这比身体上的欢愉重要得多(很多时候这种工作里也没有身体欢愉的),而我也觉得她的工作有些时候更像是疗愈师。的确,有些客人不只是来发泄身体欲望的,很多时候,他们是来找那个和平时不同的自己,而且,也真有的客人加个钟只为了希望能抱一抱温存一下,胜过肉体接触。

不过当然不是所有客人都这样,或者说,只是有一小部分是这样。Whatever。

PS:另一处让我有感触的是她和她的同性(应该说是女性更合适,因为Liara是酷儿)爱人Anna那段时间很长但不是太成功的婚姻,她分析了自己对爱人的迁就(从她们最早的性生活开始),思考了自己在过程中的一些做的不好的地方,也用很多笔墨写自己的同性爱人。当然这个叙述是主观的,Anna未必犯了她在书里写的那么多的错误。但我在读的时候则换了个角度,思考自己在自己那段关系里面是否也如书里的Anna一样做得不好给了爱人太多伤害,结果我可悲的发现,的确如此。

2024.12.09

27.藏地密码

作者:何马

类型:探险小说

这也是我生命中第二阶段读的书。

说来好笑,小时候读大部头和名著居多,而到了生命中的第二阶段,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累积经济基础作为自己自由的资本时,反而读了许多网络上的畅销书。可能是不同状态不同心境下需要不同,所以更需要看一些能让自己放松的文字。

比如鬼吹灯,盗墓笔记,或者藏地密码。

本来打算以后再回忆这本书,但正好今早与她闲聊时提起,就写了。

我们似乎已很久没有这样聊天,所以,这次聊天让我觉得很开心也值得纪念一下。

那时全套书刚刚出全,记得第十本是叫做《神圣大结局》。

这套书同样是读客君出品的,和之前提到的《山海经密码》以及另一部《清明上河图密码》的命名方式一致,大概是受了当时更火的畅销书《达芬奇密码》的影响,不知道。总之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这种商业打造(在前面回忆《桐宫之囚》时说过),但另一角度说,读客的编辑选书也绝对是有慧眼的。

何马的想象很丰富,知识面也很广,为了这部书他肯定考据了大量的文献与材料,我敬佩这样负责任的作者,也惊叹他可以把那样一个个场景在笔下具现出来,特别是那座水晶宫下的佛寺以及那漆黑的地下河和地下海,还有香巴拉密光宝鉴。说起来,地下海那一段读来有点像是对凡尔纳《地心游记》的致敬,除了那巨大的海蝎等等史前动物,我也是从这部小说里才知道怪诞虫的。

我自己也喜欢旅行和探险,在加拿大冰原上看到那些万载蓝洞时,我也想到了《藏地密码》这本书。

故事里有不少很感人的点,比如少女玛吉阿米和张立的感情,从相识到同镬,比如硬汉巴桑之死,比如因爱和嫉妒疯魔的郭日念青,比如直接火辣的食人族公主巴巴兔,比如出场高冷邪恶最后几乎变成铁憨憨的莫金,而书里面,吕竞男的形象则是我极喜欢的,从出场时的冷面,到单人一把匕首闯亚马逊的侧写,而让我更触动的则是大雪山里的那曲《追梦人》。

另外还有两个点:

其一是藏民冈日普帕和海蓝兽冈拉梅朵的感情,那个时候,Thor刚刚来到我身边,还只是一条小小狗,读那些场景的时候他总是舔我的手或者脚面,而现在想来我却一直养他养得不好,只能在他八岁过早离开时痛哭自责,希望他下次从汪星回来时不要遇到我这样的糟糕主人。

其二是胡杨队长的天葬仪式,这令我很触动,我曾经在一个为完成的故事中设想过一个最终获得天葬的虔诚女人,但我可能有生之年没机会写出这个完整故事,而我则是一身肮脏,永远没机会有这样干净的结束,只能想象,以及看个别那一条天葬的视频,看里面那个女人的身体被干净利落的拆解,回归自然。

那多好啊。

但那不是属于我这样肮脏之人可以享受的,我只能去追求属于我自己的福报,期待回归自然的那一日,树海苍苍,熊饥舐掌。

我会感恩并且满怀幸福。

扯远了,最后说两个不满意的地方吧:

第一是和拓跋磁石一样对于所有雌性(包括恐龙)吸引的强巴少爷,这或许是许多男性作者的通病,没有办法,但我的确是不喜欢,我始终觉得,虽然吕小红因为强巴才成为吕竞男,但是吕竞男没有强巴一样可以过得很精彩。

第二是唐敏,这个角色的转变其实有点突然,当然这一部分来源于故事解密之前作者的故弄玄虚,但是到最后唐敏为强巴而死,但强巴最后连看她一眼都不愿意,过分了,更过分的是梅川芳子这个名字,我始终觉得给日本女人动辄取“没穿某子”这样的名字有点低俗,特别是,我替唐敏有点不值,何马太狠,对她太狠。

但都好,不可能每本书的每个地方都喜欢。

PS:何马在最后提出了“十三圆桌骑士”的大世界观但最终没完成,这样适可而止也不错。他另外一部书《暗黑神探》也是这个世界观下面的,但是知道的人可能不多,我在读完藏地密码后找来读过,但不会就此专门再写书评或者回忆。

2024.12.10

28.莫失莫忘

作者:石黑一雄(英)

类型:科幻小说

这是数年前她推荐给我读的。

题目的原文是Never Let Me Go,译林的直译是《别让我走》,译者是张淑贞和朱去疾,但我更喜欢上海译文由张坤翻译《莫失莫忘》这个译法。

不过反过来,内文整体的翻译我还是更喜欢译林的多些。

作者石黑一雄是日本裔的英国作家,笔触里同时有着东方人的隐忍和英国人的忧郁。

其实她是不喜欢读科幻小说的,所以其实这个故事并不是真正的科幻小说,而是套了科幻外衣的现实小说。

故事里那些自小在学校里养大,一次次被“捐献”的克隆人,其实和现实中的大多数我们都很像,只不过在学校里的时候还看不清未来是怎样,后来逐渐长大,也就逐渐明白。

如果这个故事放到现在让别的作者来写,说不定会写出另一个《饥饿游戏》或者《移动迷宫》之类的反乌托邦故事,但石黑没有,故事里的他们没有想打破这种环境的想法,所求的,最大也不过是希望可以晚上几年捐献从而有一点点时间爱彼此一次,或者,更简单的,只不过是一盘录音带。

这才是现实,这也像极了世界上大多数人。

所以读这部书的时候,我不只一次落泪,然后在读了两个中文译本之后又去读了英文原版。

或许如果想要一段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只有先快速的生长并让自己足够强大,把他们要的先割掉给他们,然后用残余的身体自由一段时间。

我大约是看清了这些,才选择进入生命的第二阶段,现在看来,算是成功的,所以现在才可以有机会进入到下一个阶段去追寻一些我真正想要的东西。

当然不是没有代价,可谁又能期许没有代价的事情。

至少,我,还有故事里的那几个孩子,都用力且认真地活过,没有去试图伤害谁,这就够了。

PS:Never Let Me Go这个名字总让我想起猫王的Love Me Tender,我也很喜欢那首歌。

2024.12.11

29.长夜余火

作者:爱潜水的乌贼

类型:玄幻小说

乌贼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作者,我很喜欢读他的书。

到目前,除了最新的《宿命之环》要等他封笔之后在读之外,其余的作品我都已经读过。

而我第一本要写的作品并非是大火的《诡秘》,而是《长夜余火》。

这是本不叫好也不叫座的书,特别是在《诡秘之主》之后,读者的预期都最高的时候写出来。

但我却因为这个故事而佩服乌贼,因为他是个坚持写自己想要写的故事的作者,哪怕他知道会受到读者的一些非议也好。

《长夜余火》不好写也不讨喜,原因大概有三点:

1、主角商见曜是个精神分裂者,所以没办法写内心活动,在现在讲求“代入感”的网文环境里,也没人愿意代入这样一个疯子;

2、群像的类似公路的故事,主线的叙事有点慢热,打斗场面时而无厘头,没有主CP、最重要的是给读者的“爽感”不够;

小说相关章节:回忆录回忆录回忆录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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