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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御】良日启程,1

[db:作者] 2025-08-05 08:35 5hhhhh 9400 ℃

Rating:

Mature

Archive Warning:

Creator Chose Not To Use Archive Warnings

Category:

M/M

Fandom:

逆転裁判 | Gyakuten Saiban | Ace Attorney

Relationship:

Mitsurugi Reiji | Miles Edgeworth/Naruhodou Ryuuichi | Phoenix Wright

Characters:

Naruhodou Ryuuichi | Phoenix WrightMitsurugi Reiji | Miles Edgeworth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2022-03-26Words:16537Chapters:1/1Comments:3Kudos:32Bookmarks:1Hits:713

【成御】良日启程(一发完结)

lanterntse

Summary:

*原作if线,画家成步堂×前检事(失业中)御剑

*第一人称

*纯纯傻黄甜

重写并写完了。

Work Text:

1

三月底的一个傍晚,我在目黑川的桥上遇见了一个意图自杀的男人。

当时我正准备去画材店补充几瓶颜料。每到这个月份我就会故意绕远路,正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迈步,那个男人就是在这时进入我的视线。

已经是春天了,他仍裹着黑色的大衣,下面是深红色的西装裤,熨得不好,裤线有明显的折痕,皮鞋倒是擦得很新。他低着头,灰色的半长发混杂着几瓣粉白的早樱扑在肩膀上,专注地凝视着桥下湍急的河水击打在水泥桥柱上,飞溅出白色的碎沫。

时值工作日的傍晚,游人比高峰期略少一些,但河两岸树上下仍一片花团锦簇。热热闹闹的一群中学女生穿着可爱的格裙,一家人有男有女,扶老携幼整整齐齐地前来散步,黑衣人一般的上班族一闪而过。而他站在桥边静止着,站在这幅风景里,像褪了色硬插进来的一页碎纸片。有些憔悴,但依然很英俊。他是我的初恋对象。

2

那是我还在读小学四年级时的事。我与御剑同班,但并不熟稔。他相貌出众,成绩优良,浑身上下都闪闪发光,是仿佛另外一个世界的王子,所谓“别人家的孩子”,而我只是个成绩不上不下、既不引人注目也不够让大人操心的中间生。那天体育课时我因感冒而未去操场,留在教室里睡了一觉,醒来被同学们团团围住,指责我偷了钱。

“班里只有你一个,钱不是你拿的还会是谁。”

就是这样简单的道理。自然,百口莫辩的我大哭不已,坚持否认自己偷了钱。当时那班主任也不知是如何想的,恐怕也认为我应该认罪,竟然鼓动了全班学生模仿法庭程序对我进行审判。这样自以为是教育有方并沾沾自喜的人,也并不少见。

但御剑却为我进行了无罪辩护。

“没有决定性证据,怎么能下达判决呢?”他这样气势轩昂地挥动着手。

“可是,这是御剑你自己丢的钱啊。”其他人说道。

他抱起手臂。“有人亲眼看到成步堂同学盗窃的过程吗?”

其他小孩面面相觑。

“有人从成步堂同学的书包里找到钱包吗?”

依然没有声音。

“有人能证明,当时只有成步堂同学一个人在教室里吗?”

没有人敢抬起头看他的眼睛。

“所以,疑罪从无,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不能判决一个人有罪。”清亮的童音说。

“是、是啊!”终于有一个同学举起手,从人群中挤出来,挡在我面前。“御剑说的对。”

总之,从那以后,他和最后来帮我说话的矢张,我们三个就成了好朋友。

虽然大言不惭地宣称初恋,仅是我回忆起来,单方面无疾而终的暗恋而已。他从被千夫所指的环境下救过我一命,我曾将他视为我的英雄。下雨天我们同撑一把伞放学,在伞下握住他的手,会感到手指和心脏不明所以地连在一起搏动。我将他视为我最好的朋友,他无疑也这样对我。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出去玩,一起追着看电视上的《信号灯武士·红黄蓝篇》,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

但仅仅不到一年后他就转学了。

我照常在本地的学校读书,升学。漫画往往从一名神秘孤高的转学生开头,而我的青梅竹马故事从他转学结束。这使我迅速确认了我并非男主角的命运,得以在同龄人之中率先摆脱了中二期的麻烦。有时一想到在不知何处的学校,他作为转学生冷淡地背着小书包从教室门走进去,被面目不清的班主任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这是御剑怜侍同学”——这种偶尔的幻想令少年时代的我又羡又妒。我也试图给他写过几封信。当然自塞进邮筒后便如同落进大海的石头一样。除了矢张,学生时代里我再也没结交过如此亲密的好友。当然矢张从小学后期便开始了他总是带着不重样女朋友出没的日子,也如御剑一般抛弃了我。

3

在骑着自行车的巡警大叔试图拦下他问话前,我抓住了这个抢先的机会,抬脚走到他的身旁。

“御剑?是御剑吗?”我问,心里有十分把握是他,他的反应却令我预料不到。他变得迟钝了许多,转过头时却好像被我吓了一跳,灰眼睛里流露出陌生又困惑的神情。

“真的是你啊。”我走前几步,“我是成步堂龙一。你也许不记得我了。十六年前,我们曾经在同一所小学里读书。四年一班。你之后就转学了,对吧?真巧啊。”

他仍没有想起来似的,身体轻轻往后一仰,眼睛里带着未消退的陌生,礼貌而客气地说:“是这样吗,真巧。好久不见。”

“我现在是个画家。”我搜肠刮肚地找着话说。

“嗯。”他无疑变了很多。自答话后,眼睛轻飘飘地从我身上离开,专注地看着桥下静静流淌的河水。樱花瓣推挤着追逐着水流的波纹。

“好久没见了,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安静,唯有花瓣在我们之间随风飘飘荡荡。我捏了把汗,大概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吧。

“好。”他答应道。

4

居酒屋里灯光昏黄,人头耸动。他看起来没怎么来过这样的地方。站在门口时,擦拭柜台的、吃花生米的、唱卡拉OK的……一张张脸通通停下来看他,全然格格不入。但我索性握住了他的手腕,挡在前面将他往屋里一拽,审视的目光转移了,时间重新流动,人潮继续鼓噪。吧台的音响播放着怀旧的昭和歌谣。我们一起穿过今阳子带着独特韵味的歌声。

“我忘不了,喜欢的那个人,

他穿着蓝色的衬衫看着大海,

我光着脚在小船上哭泣。

爱情啊,我的爱情,染红了整个天空,燃烧着……

他说,到死也不会让我一个人。

爱的季节……”

我带着他往里走,不时被满身酒味、头戴领带的大叔撞到,他拘谨而艰难地跟在我身后,一同挤到角落里。我点上烧酒、荞麦面与天妇罗,整个过程里他都坐在我身边一言不发,思绪好像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所以身体去哪里都无所谓。

“你当时很有名啊,御剑。”我为他倒上一杯。他本能地抬起了手想要拒绝,但一半便放下了,泄愤式地举起酒杯,看也不看一饮而尽。

“全年级的人都认识你。我曾经送巧克力给女同学,她一脸为难地接过了,转头就送给了你。大家都说御剑君抽屉里各式各样的巧克力恐怕足够开一家专卖店吧。”

我哈哈地笑了几声,但他没什么反应,实在尴尬。我在心里为自己加油打气。

“——对了!你还记得矢张政志吗?”我问。很好,是个有效话题。御剑向我看来。“他现在也在画画,有一个笔名叫天流斋马西斯。不过更多时候在到处打零工。”

他的指尖无意识地拨弄着酒杯。“矢张政志。”头微微往右侧一偏。

在他再次张口之前,我截断了他:“好了,好了,知道你也不记得了。下次我把他拉出来一起吃饭吧。”

“一起吃饭吗。”他不置可否地重复,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清楚我……,你没有看到报纸吗?”

“抱歉,不过什么报纸?”我茫然地看着他。

“三个月前的……算了。我刚刚出狱,罪名是杀人。”他从杯子上方,紧紧地盯着我的脸说,嘴边浮起一丝没有温度的微笑。

“这不可能。你不是会杀人的人。”我断然否认。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的口吻十分尖刻而陌生。

“那,杀人怎么可能这么快出狱?”

“我当时未成年,所以罪名不成立。”他带着微妙的厌烦回答。

我直觉他不可能杀人,但也意识到了他不愿对此多谈。

我不由得感到有些愧疚。当时我正忙于工作,整日没日没夜地赶稿,对报纸新闻毫不关心。如果当时看到了这样的报道,无论如何我也要赶去他身边。

“对不起。”我诚心诚意地向他道歉。

他一愣。“……什么?”他不确定地说。

“应该早点来找你的。”

他看起来有点迷惑,继而又低头皱眉。多年不见,他虽还是个年轻人,皱眉的习惯却已仿佛深入骨髓。

“我之前读大学时,看到过你的采访。”我说。“那时人人都说你是法律界的天才,社会精英。”

“骂我的更多。”

御剑菜没吃上几筷,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灯光昏黄,他的皮肤像是玉石雕刻的假人,酒精如红色画笔点染在他苍白的面容上,把他留在此间。

童年好友长得越看越像我喜欢的类型怎么办。

我担心他转头再去桥边或是高楼上站着看一夜风景,于是便不再谈杀人案的事,转而聊起了几件我的事情与近期的逸闻。他虽显然处于魂飞天外之中,仍维持着本能的教养,听我说话。

不擅长喝酒的人,很快就满面酡红,摇摇晃晃,手也发抖。

“别喝太急啊。”我提醒道,又试探着问。“你今晚住在哪里?”

“……”他沉默着,看来完全没想过,忽然伸手朝我一指,“你家。”

我意识到他醉了,心砰砰地跳着。

绘画里每一笔都是一个新的选择。一幅画由无数的选择无数的交叉口连缀而成。

“不好意思,其实我也喜欢男人。”我向他坦承,“并且对你相当中意。即便这样也没关系吗?”

闻言,他的眼睛微微睁大。

如果不是我一直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的脸看一定会错过,他微不可察地笑了一下。

我学习过人物肌肉走向,也分析不出他当时嘴角轻轻的拉扯是为了什么,是我,还是他自己,于是也并不去想,只是将他从座椅上半扶半抱起来。他半边身体实实在在地压在我身上,灰发和侧脸埋在我的肩膀里,我不由得总是转头去看,险些忘记看路。

他真的很好看。

这个想法充斥着我的大脑,一直持续到进了卧室,没控制好说出口。我没有开灯。他赤条条地躺在我的床铺里,春夜皎白的月光照在他身上,仿佛一颗在灰尘里熠熠生辉的宝石。他哼笑了一声,那一瞬间他看起来像恢复了一些活力足以吐出一些刻薄的言辞,但随即他用一只手臂盖住眼睛,默许了我的行动。

我心知肚明他至少没醉到任人摆布的状态,但这样也好。

“不想看的话,戴这个也行。”我为他戴上床头放置的眼罩。

那眼罩是真宵买太多丢给我的,我午睡时偶尔用,上面画着一只粉红色的抱着胡萝卜的兔子。我确信他喜欢红色,那么猜想粉红色大约也不在雷区。此刻兔子竖着耳朵蒙住了他的眼睛,我不由得松了口气。童年时期穿着短裤的小御剑飞速走远,被二十五岁赤身裸体躺在我怀里的御剑取代了。或许以我的年纪说永远还太过自以为是,但我真真切切地感到我永远不会忘记此时的御剑,正如过去的十几年,他总在我的脑海深处固执地占据一隅一样。我把暖气打得很旺,暖风熏得我难以思考,忘乎所以。

他无疑没有和其他男人做过,我推测,和女人也没有。他的毛发颜色是奇异的灰色,小的时候我们都谣传他有白人血统,现在想来也许有一些道理。我的手探进灰色的阴毛,抚弄湿漉漉的性器,他很少出声,只是深而短的呼吸,但实实在在地高潮了。眼罩被洇湿出水痕,我把它拿开,亲吻他深灰色的睫毛。他睁开眼睛无言地看着我,与我在月光下接吻。

5

第二天我先醒来。我把手臂撑在枕头上看他,御剑仍在睡,他睡觉的姿势很乖,双手双脚都紧紧盖在被子里,不露出一点皮肤。他好像很久没睡过一个好觉,眼下浮现出淡淡的青黑色。

但竟然还是很好看。真是可怕,我直觉自己已经彻彻底底地沦陷进他白皙的肌肤里。没能再见便算了,如今叫我离开他可万万不行。

外面的天色并不好。昨日的温暖像冬季睡的回笼梦,乌云把天空压低了许多,鸟群因此失去大片领地,在电线杆上挤挤挨挨,吵闹不休。

我看他还没有醒来的征兆,于是自作主张,将他昨夜沾着酒气的衬衫洗了,又折去厨房开了煤气灶,将鸡蛋一个接一个地打进平底锅里。前女友令我添置了爱心鸡蛋的模具,但这种花哨的方式我唯恐令他生厌,最后只选择做了简单的煎蛋和吐司早餐。

我忙于一边做饭一边想东想西,没能听见他起床的声音,一回头发现他在厨房门口探出一颗脑袋。

“啊,我想,你肯定不喜欢穿脏衣服吧。”我手里仍举着平底锅,“床头有一次性的内衣和袜子,这几件衣服我买来还没穿过,吊牌还在上面,委屈你姑且穿一下。”

他瞪着我。我看不懂。僵持了一会儿,他率先放弃了,扭过脸去,灰发消失在门口。毕竟他一看就不是习惯于在阳光下露鸟的类型。

“……你不上班吗?”传来他的声音。

“我在家工作。”我应道。他又没声了。过了一会儿,听见窸窸窣窣的穿衣的声音。

煤气上的水烧开了。

6

自相遇那一日后,天气自暖转冷,一直阴雨连绵,自海洋而来的冷气流袭击了这座小屋,令我们一同被不断击打门窗的风雨困住。玻璃上绘制着连绵不断的水迹,对外界的认知也变得模糊起来。原本以为该歇上半年的暖风机彻底从箱子里拿了出来,再度勤勤恳恳地散发热量。

对他嘴上说是不巧,其实我心里暗暗感谢天公很巧。上午起床后,我做些简易的饭菜和他一起吃。好习惯令他不挑食,但仔细观察就能得知,虽然面色不显,眼睛总会多看一眼。他仍喜欢甜的口味,喜欢红色,偏好过度装饰亮闪闪的华丽东西。我原本已经忘却的童年记忆被重新激活。白天我为外包来的工作绘制些只动手不动脑的插画,他看电视,有时翻看我的书。其他的时间里便做爱。

自重逢那日惊世骇俗地向我坦白“自己是刚刚出狱的杀人犯”后,他多半时间沉默不语,仅有身体十分青涩诚实,任我摆弄,几乎毫不加以选择地吞下我所给予的一切,倒是我要强忍着注意不做过头。有时稍微过头一点也没关系。这样的他也令我十分着迷。我们完全了解了彼此的身体。

“《大江户战士BLADE》……”某次,他在沙发夹缝里发现了这部碟片。

“你喜欢这个吗?之前房东把妹妹放在我这里时留下的。”我说。

我们没穿衣服,只把毯子裹在身上,靠在沙发里一起看完了这部特摄片。我几次想要睡着,考虑着为了他还是强忍住了。毯子一人大小,摊开了才勉强裹住两个人。他把两条长腿缩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伴随着激昂的热血曲,身受重伤的主角接收了同伴最后的力量,渺小的身影向着摩天大楼一般高的敌人作出了反击。他看得十分专心致志,黑暗里,屏幕上的冷光明明灭灭地映在他的脸上,睫毛很长,鼻梁也很高,轮廓清晰,像个落难的王子。

一只受伤的天鹅跌落进了我的池塘里,被我捡了个正着。可他是否把这个小池塘当做是可以回去的地方,还仅仅是暂时放逐自我?想来多是后者。

我后来还是做了爱心鸡蛋。他握着叉子,犹豫了一会儿,搭配着番茄酱,也吃了。

除了衣服和一部携带电话外,他身无长物。我曾动过念头,要不要趁他睡觉时翻看他的手机。要是真宵、也就是房东的妹妹在这里,恐怕一定会怂恿我赶快偷看他人隐私。我阻止了自己,我待他并不只是图一时之快。

虽然我尽责地给手机充了电(并以防万一,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存了进去),电话铃声却从未响起。

窗外风雨大作,被窝以外都冷得令人仿佛失去了血液。我凝视着他的睡颜,暗暗祈祷雨季不要结束。

7

公寓门口常常有一只灰色的小猫出没,我叫它小咪。虽然是流浪猫,幸运于托生附近的街区和平,睦邻友好,常常有附近的主妇和学生带着罐头和猫条投喂它,冬季还有用纸箱内垫着旧衣服制作的猫窝,小咪于是得以长得十分福气。小咪在其他人那里又有不同的名字。这一定是一只聪明小猫,竟然能记住这么多人的不同叫法。有一次晚间回家,还看到几个女孩围在一起叫这只公猫小夜子。

那天天日放晴,阳光照在身上,仿佛直接照进心里般温暖。我把床单晾在阳台上。御剑提出,需要出门去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交接,要回家里准备材料。傍晚我将衣服熨好后送御剑出门。小咪忽然冲了出来,大约把他当成新来的冤大头来猛蹭裤腿。我担心高级西装裤被蹭了猫毛惹他不快,忙叫:“小咪!来这边!”

这时我忽然意识到“小咪”与“小御”的同音。果不其然,御剑愣了一下。这令我觉得这个巧合变得有趣起来,于是故意蹲下身来一边叫着它的名字一边多摸了几下猫。御剑站得笔直,眉头皱得紧紧,仿佛那只小猫随时会张开长满尖牙的花瓣大嘴把他一口吞掉一样。

“我们以前还一起养过小狗呢。”我仰起脸对他说。

啊,WRONG HIT。他脸上的表情。我本该想到,那只小狗按岁数大概也早已寿终正寝。我松开手,小咪正舒服地舔着自己,看我停手歪着脑袋露出迷惑的神情。猫也会感到困扰吗?我站起身来,小咪像一道柔软的流水一样从我的裤脚擦过,消失在树篱中。夕阳将他的灰发镀上温暖的金边,他的眼睛里映着紫色的云,春日的微风吹过,草叶起伏,沙沙作响。我忽然很想吻他,但最终也没有。

幸好没有。站在公寓门口目送御剑离去时,肩膀被人重重一拍。“带人回来了?”

是千寻姐,真宵从从她的身后探出一个圆圆的脑瓜。

千寻姐是我的房东,在附近开设一间独立律师事务所。她是一名职业律师,和在高中读书的妹妹真宵都是善良又亲切的人。坐在原本用来招待委托人的沙发上吃匹萨时,我曾听说她们老家在一个偏僻又信仰奇特的乡下。母亲去世后千寻姐不想参与家主的争抢,便带着妹妹来到了城市。

“成步堂哥,在交往吗?”真宵头上别着女学生花里胡哨的圆形发卡,眼睛亮晶晶地看我,捂住嘴哧哧地笑着。

“没。”我回答。“算是……有这个打算。”

“什么算是!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打算可不会变成真的,明白?”千寻姐恨铁不成钢地叮嘱我。

“会多收我一份房租吗?”我开玩笑地说。

“做梦吧,你的房租可抵不上他的大衣贵。等等,那孩子的背影看起来有点熟悉……”

伴随着真宵的尖叫,再次出来讨吃的小咪飞快地逃跑了。

8

千寻姐是御剑的辩护律师,这是她被人袭击出院后接的第一个案子。

她详细地同我讲述了案件经过。起初是御剑被目击深夜出现在湖上,以杀害生仓雪夫律师的原因被捕,御剑的养父兼师父狩魔豪担任检察官。千寻姐和真宵通过一系列调查,将真凶锁定为葫芦湖船屋的保安灰根高太郎,灰根因此牵扯出了十五年前的DL6案件,御剑自首为杀父凶手并自愿入狱,考虑到他当时未成年且意识不清,毫无疑问被判无罪并释放出狱。丰富了细节,脉络和我自己查阅报道时得知的情况差不多。

此事在年初时一度闹得很大,融合了复仇、养父子对簿公堂、冤假错案等等的重重反转,我却因为当时赶工整日居家埋头画画闭门不出,彻底错过了这段舆论潮。

“嗯嗯,没想到成步堂哥会和他搅在一起。”真宵一边用食指搔着脸颊一边说,这是她思考时的习惯动作。“那种高飞车。”

“真宵……”千寻姐无奈地叹气。

我正捧着陶茶杯暖手,坐在绫里律师事务所的沙发上。

“我也挺意外的,案件结束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千寻姐向我解释,“因为……他在律师中的名声不太好,得罪了很多人,所以没人肯接这个案子,他自己也没有积极地去寻找律师,只在被审讯时重复‘生仓律师不是我杀的’。我在他刚当上检察官时就认识了他,因此他没有拒绝我的辩护。”

“本来好几次法官都要直接下达有罪判决了,好在我和姐姐配合默契!”真宵得意地把鼻子翘到天上,“成步堂哥,其实我有超能力哦。”

“超级会吃拉面吗?”

“不是不是!哎呀,你干嘛充满不信地看着我啊!和你说不清楚。”她一脸神神叨叨。什么,女高中生之间的流行吗,超○校级的超能力者之类的。

我继续吃零食,和真宵打打闹闹,开展最后一枚布丁攻防战。

千寻姐一直坐在沙发上,思忖半晌,很慎重地对我说:“是有的。”

“什么?”

“超能力。”

“哎——?!”

“我们的母亲,现在已经失踪了。二十年前,她是全日本最出名的灵媒之一。仓院家是以女性为家主,传承血脉灵力的母系家族。”

“等等……我穿越了吗?这不会是什么火○忍者的片场吧?!”我忍不住吐槽道。

“母亲正是DL6事件里对御剑信进行降灵的灵媒师。”

我正襟危坐。

“那次降灵毫无疑问是成功了,御剑信亲口告诉了大家,凶手是灰根高太郎。结果却在生仓律师的辩护策略下,灰根法警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被判无罪。母亲被质疑灵媒能力,大受打击,从此离家出走,音讯全无。现在想来,应当是御剑律师作为父亲想要保护儿子。”千寻姐娓娓道来,“灵媒的能力……令我失去了父亲,后来又失去了母亲。在我看来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于是我带着真宵离开了那个令我窒息的地方。”

我未从“真的存在超能力”的震撼中恢复,便继续接受了“世界真小”的冲击。

“不过,真宵的能力还是存在的。只要当面交谈,她便能很轻易地看穿一个人的本性,如果专心的话,还有相当高的概率直觉出对方是否在说谎。她对御剑否认杀死了生仓确信无疑。”千寻姐笑了笑。“可能就是因为手拿正确答案,我才全力为御剑检察官辩护吧。只是没想到,灰根爆出了DL6事件的往事……”

她有些唏嘘,真宵或许因为年纪太小,对母亲的印象也不深刻,心无挂碍地埋头吃布丁。

“狩魔豪,是御剑的养父对吧,这样出庭也没问题吗?”我指出了另一个令我疑惑的地方。

“是的,不过其他的检察官也并不愿意指控同僚。狩魔豪这个人……”千寻姐苦笑了一下,“别说犯罪的是他的养子,就算是亲子,他都能冷酷地下达有罪指控吧。为了百分百的有罪率,他愿意把自己变成魔鬼,就是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和会说谎保护儿子的御剑信完全不同。”

“……这老头真差劲。”我抱起手臂,替不在场的御剑抱不平。

“不过倒有一件事,老头叫我注意灰根。”真宵边吃边说。

“什么?”

“什么!”

我和千寻姐都诧异地看向她。真宵对视线毫无所觉,吃完了一整包薯条还津津有味地吮手指。

“你倒是继续说呀!”千寻姐拍她一下。

“嗯嗯?没有了,那天我去法院找姐姐,在走廊上遇到了他,他让我多看看船屋老板。我就注意了,然后上庭的时候跟姐姐说这个证人在说谎,你记得吗?”

“你经常忽然跟我说某个人在说谎,某个人在说真话。”千寻姐没好气地对她说。

“嘿嘿。比如姐夫。”

“真宵!”

一听有姐夫,我也竖起了耳朵,目光炯炯。

“是之前我在另一家大律所里认识的前辈。”千寻姐有些尴尬地解释,脸上飞起一道红晕。“他为了救我进了医院,不过现在已经好了。我们……哎我和你解释这个做什么!和狩魔检察官私下交流这种情报应该直接告诉我的,知道了吗!”

真宵露出一个装傻的笑容。

千寻姐的男朋友我也很想八卦,不过还是御剑的事此刻更令我担忧。“那,只能说狩魔豪有意让千寻姐找出真凶,为养子洗脱冤屈了。这位检察官倒不是那么不通情理。不过,他是怎么知道真宵有超能力的?”

“不知道也无所谓。”千寻思考着说,“他既然和真宵这么说了,就能保证我一定注意到灰根的异常。也许他经验丰富,看穿了什么,但碍于立场,才要借我之手找出案情真相吧。”

“只是姐姐也没想到御剑检察官会当庭认罪啦。”真宵没心没肺地说。

“除了杀死御剑信的那颗子弹外,灰根的枪开了两发,还有一颗子弹到底没有找到。我和真宵都推测在场还存在第四人,把那颗子弹带走了。完全没有证据,这一环扣不上,我的心里总是过不去。”她缓慢地叹了口气,“御剑发现杀害生仓的真凶是灰根,被灰根大声控诉整个人生都被毁了之后,内心已经……他难以忍受痛苦,当庭承认了杀父的罪名,以此结案。”

我和她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中。

“我觉得他不是凶手。”我坚持说道,“他不是会开枪杀人的人。”

“嗯嗯,但法官的推测也是两个大人扭打的时候,小孩扔出了手枪导致走火,和御剑的证词也对上了,没办法耶。”真宵边吃边呜呜噜噜地说,我和千寻姐才意识到我带来的零食几乎都被真宵吃了。

“都已经结案了。真宵,我再说一遍,这是你一周的零食量,这周没有了。”千寻姐站起身来,我也跟着站起来。她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下次把他带来一起做客吧。”

9

大学时,我曾和一名同校文学系的女生交往。她名叫绫美,是位相貌端丽、性情温柔的女性。我当然一度曾以为她会成为我的妻子。

她给我织过一件有我名字图案的粉色毛衣,还送过我一条红围巾。这两样东西毕业搬家时被我刻意丢在当时租住的公寓里了。

后来想起来,尤其是冬天找不到合适的围巾时,难免有几分后悔。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当然也很快乐。她留着长发,眼睛温婉含笑,嘴唇鲜亮娇艳,像一朵只为我开放的花。我骑自行车带着坐在后座的她,我们无忧无虑,谈论着春风和月亮,概括起来,就是一幅轻飘飘的美丽布料,指望用它做些什么是不切实际的。

恋爱的快乐持续到在春假返校后,她不再联系我。

我先是打了她的电话,手机不通。继而联系了她的同学,但她与我一样,没什么亲密到会告知去向的朋友。我险些要冲去报警。接着我跑了很长很陡、被同校学生称之为绝望坡的一段坡道,赶去了文学系,一位打着官腔、笑容虚假的女性教师告知我,她和家人一起办理了退学手续,得知我是她的男朋友后那笑容变得真实而怜悯了。最后的希望,我去了她住的公寓。那名房东是个耳朵很背、口音又重的老妇人,一听我提起绫美的名字,只说“她已经退租了”,便狠狠关上了门。

从此,绫美就这样消失在我的生命里了。在失去毛衣与围巾等物证的现在,我有时也想把这段经历当做自己的幻觉。意识到一个曾以为会和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从此与我再无干系,这一点相当痛苦。接受现实不太容易,但不接受又没有别的办法。

矢张十分讲义气,抛下当时的女朋友,陪我没日没夜地喝了几天。我一头栽进酒精之海,就像我过去一头栽进对她的爱情那样。之后的某一天,我从满地狼藉里醒来,像做了一场梦终于醒了那样,重新继续我的生活。

我的大脑并没有忘记她。但这段故事便到此为止。

10

除了画画以外,我没有什么擅长的事。

不,倒不如说,画画也并不那么擅长。同学里不乏去巴黎学习服装设计,出没于衣香鬓影的时尚圈,在高瘦伶仃的模特上涂抹出一些我看不太懂的色块;也不乏在意大利的橱窗里摆上自己的画作之辈。参观画展的时候,感到艺术家把手里的笔变成枪,颜料变成子弹倾泻而出,我被全盘击中,表面毫发无损,影子千疮百孔。那样感觉自己学不来吧,或者说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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