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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日者计划:63号》莱茵生命实验体回收,3

[db:作者] 2025-08-05 08:30 5hhhhh 9080 ℃

不能要求所有警察都和荷里斯·梅森一样,晚上换一身行头,顶着枪林弹雨来试着解决这事儿,对吧?”

“荷里斯·梅森,一代夜枭。”

赫默念念有词,

“在我小时候,蒙面义警就已经过气了,如果不是他写了一本畅销自传,之后还一直在写畅销的警匪侦探小说,我真的不会记住他。”

“荷里斯是我的英雄,他是世界上第二个超级英雄,在人们危难之时,这个大都会的普通警察,夜里穿上英雄制服,和穷凶极恶的罪犯斗智斗勇,守护人们心中的希望。

在我小时候,被同学打的屁滚尿流的时候,是荷里斯给了我希望。

夜枭也是阿卡的希望,那孩子很喜欢荷里斯。

我想,我们三个人都很向往那种骑士英雄的人设,哈哈哈。”

汽车没有拐进纳普斯大街,而是左拐,到了一个虽然也比较老旧脏乱,但也和谐的多的老城区里。

这让赫默放松了下来。

不一会儿,她和德里伯格停在了一家街边的,不起眼的修车行前,这是一座有年头的,外皮剥落的三层小楼,被周围被翻新和新建的楼宇挤压在中间,铁丝网和栅栏弄得很高,围住了整座院子,只留下了一扇铁门来让车子出入,但就连门也已经也已经死死的锁上了。

“梅森修车行,专修老车,全天营业。

嗯……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今天没开业。”

“我告诉过荷里斯,乌鸦被警察局抓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可能会活动起来,报复其他义警。

荷里斯上了年纪,得注意安全,这几天就暂停营业一下。

做超级英雄是很危险的事情,他们两个树敌都不少。

荷里斯年轻的时候抓过很多小偷小摸的贼和劫匪之类的,现在,他们基本都已经改邪归正了,上次我来的时候,我还看见红骷髅,一个几十年前的摩托劫匪,正带着他孙子来修自行车呢。

说到底,大多数触犯法律的人都是些轻罪,有些是图财想赚快钱,有些是迫不得已,还有一些只是觉得好玩儿,这样的人,在我们这个年纪的群体中,其实不在少数。

真正需要提防的坏人只有两种————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还没有底线的小混混,还有,位高权重,不需要自己动手作恶的坏蛋们。”

整个围墙和铁门上都画满了油漆涂鸦,大部分,都和超级英雄,蒙面义警之类的有关。

其他,则是“相信警察”“别相信警察”的主题。

有些充满了褒扬和赞美。

有些则颇有质疑的语气。

赫默仔细看向一个巨幅涂鸦,上面用极具冲击力的色彩,绘制了一代夜枭颇有年代感的童子军装形象。

在青春健壮的一代夜枭身边,环绕着一些比较简陋的,其他赫默认不出的,其他超级英雄们。

沿着继续向前,朝着左边看,诡秘的色彩组成了一个新的角色,那是赫默比较熟悉的,浑身充满了科技感的二代夜枭。

赫默看到了头,又走回来,这巨幅化作的右边画着的,是乌鸦63号,也就是带着镜子面具的阿卡。

有一道其他颜色的油漆从边上画了过来,打算在她的身上写出扎眼的,“who watch the watchman?”的字样,可才写到一半,就被其他人打断了,斑驳的油漆线打了个九十度的折角,坠落地面。

看起来,有人因为对义警的态度不同而爆发了冲突。

甚至,双方还打了起来,墙壁上依稀可见似乎是滑板和射钉枪留下的痕迹。

“荷里斯·梅森没雇安保公司吗?”

“我劝过了,但是他拒绝。

他是个不愿给别人惹麻烦的老绅士,而且,一直都对普通的人身雇佣关系有些微辞。”

相比整个修车行的古旧,周围的安保系统倒是一副时尚的模样,监控系统和危机报警器都是黑钢国际生产的,都还是最新款的。

“安保系统倒是很先进。”

“是我帮荷里斯装的,这些设备都是我做的。”

德里博格用戴了眼镜的眼睛通过了视网膜识别,打开了大门,把赫默请进了院子,然后自己也跟了上去。

院子里相当干净,地上的机油是多年积攒下来的,轮胎和车轴整齐地拜访整齐,上面盖着隔热的防水布,围墙根上到处都种了花,可惜,周围的楼宇太高了,拦截了阳光,花朵都没什么精神,在哥伦比亚的夏日午后,紫色和黄色的喇叭花吐着芬芳,和院子里的汽油味一起,混合出一股奇异的气味。

德里伯格走进院子,他从车库的铁门前右拐,向右走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已经有些破碎的水泥台阶,走到摆着两盆植物的门前。

德里伯格敲了敲门,对着传呼机喊道:

“荷里斯,我是丹!有一个客人想见你!”

传呼机里面响起一个苍老的嗓音,用赫默听不懂的老农场俚语表示:马上就到!

过了一分钟,赫默走上狭窄的楼梯也有了一会之后,木门咔哒一声,慢悠悠地打开。

一位茶色头发,只有鬓角和羽毛发白,高痩,纤细,穿着整齐的灰绿色毛衣的老绅士出现在门后的空间里。

看到德里伯格的脸,老荷里斯立马露出灿烂的笑容,布满了皱纹的脸洋溢着喜悦。

“丹尼尔!”

“荷里斯!”

德里伯格和老梅森,两个忘年交紧紧拥抱起来。

“丹尼尔!这段时间我都没看见你们几个活动,你都在忙什么呢?”

德里伯格有些羞愧地摸住了自己的后脑,

“你知道的,我的航空公司的事情......几年前你老是对我说,比起‘爱好’,还是事业更优先。

以前我太年轻,没太想明白,现在嘛...多少有点对普通的生活和钱妥协了吧!

仔细想想,喜剧演员说的也没错,没钱寸步难行嘛,我不能吃我爸的遗产一辈子啊,哈哈哈!”

丹尼尔羞愧的言语不止没有让梅森得意,反到让梅森和他一样有些无地自容,

“对不起,丹,我明知道我们过去做过的傻事,我们遭遇过的不公遭遇,会浇灭你们年轻人的一腔热情。

但我还是把那些没写进自传里的故事全都告诉你了,我......”

德里伯格安慰老梅森道:

“没事的,荷里斯,你只是不希望我在那些事情真的撞上来的时候,会没有准备。

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二人聊完,德里伯格将安静等待着的赫默引进屋内。

“荷里斯,这是赫默博士,她是我们的自己人,来这里问你关于阿卡的事情的。”

“我能说吗?因为...”

“说吧,荷里斯,我们俩就是为了救她出来才聚在一起的。”

老绅士似乎一时不知从何讲起,就掉头进了厨房:

“我还是先给你们弄杯茶吧......”

一进屋子,赫默就察觉到这间住所的特别之处。

屋子不算大,起居室和厨房连在一起,没有独立餐厅,除了厨房之外的地方都铺设了陈旧但是干净的地毯,一个吸尘器卧在地上,而吸尘器的旁边,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玻璃展示柜,一个木头模特上套着一身有些滑稽的老制服。

沿着制服看过去,整座屋子的墙上,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财宝。

简报,照片,还有奖状和画像,满满的都是过去的功勋和美好回忆。

其中最显眼的黑白照片上,是一群和夜枭站在一起的奇装异服的怪客,上面的横幅写着“民兵”二字,最后,在这照片下面,一个红木做的写字桌上,摆放着好几本《面罩之下》的样书,以及一个镀金的夜枭塑像,底座上写着一串金色的字:

“感谢您的付出。”

赫默看罢了,老绅士荷里斯便拿出了茶壶,赫默没有拒绝,三个人一起坐下,听荷里斯娓娓道来:

“我是这座城市里...第二个想出蒙面义警这个馊主意的人。

但是呢,我现在又老又弱,我意识到我已经不再被需要,这个城市里已经有超级士兵,暴恐机动队,联邦控制局之类的人来保护,于是,我就退休了。

只是,有一天晚上,一个黑头发的女孩儿敲开了我的门,说想要继承我夜枭的身份。”

“但是,她的称号是乌鸦?”

“是的!这是因为我不希望一个孩子,特别是女孩儿去做那种事情!太危险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来说服她,试着让她放弃,但是她,比我想的要倔强。”

“那就是她了。”,赫默点头。

“没过多久,我就听说一个叫乌鸦63的义警开始在全大都会治安最差的纳普斯活动,之后,她还经常来找我,和我请教关于刑侦的知识。

最近一次见面,是大概两个月前,我没见到她的人,只有一封信,说她换地方住了。

直到她被警察救出来我才知道,那时候她已经负伤,所以才不想让我看见她。

但是!幸好她没有什么生命危险!我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不知为何我总是记不清她究竟长什么样子。

哦!这倒是提醒了我!博士,你的全名是......”

赫默清了清嗓子,

“梅森先生,我的名字是奥利维亚·赫默,我来自......”

“莱茵生命,对吧。”

老梅森先生穿上了自己的皮鞋 ,还戴上了一双结实的皮手套。

他走出屋子,对赫默眨眨眼睛:

“奥利维亚女士,我可是当了一辈子警察,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那是愧疚的眼神。

再加上女士你熟悉的名字,答案呼之欲出。

可能你自己的都不知道,那孩子有多喜欢你。

伪造自己死亡来对她做实验,确实是莱茵生命会做的事情,但是我说真的,你们做的有点过分了,她被你们伤的很深,如果你们正常地把她当做超级士兵来培养,给她一些能让她忙忙碌碌的使命的话。

她就不会想到去模仿我们,不会想要惩恶扬善,不会,哼,陷进我们的老路里来。”

“那个...”

赫默察觉到,眼前的退休老警察把自己误认为是那个莱茵生命中和她同名同姓的护士,她打算辩解,但梅森把自己的宠物狗留在家里看家,然后直接走出锁门,一直说了下去,没给她解释的机会。

“我带那个面具,穿得像个猫头鹰,一开始还是为了好玩,享受做英雄拯救别人的感觉,后来,则是为了保护我爱的人们,我只是个老头,奥利维娅女士,即使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也没有和大公司为敌的勇气。

我只想照顾照顾那个孩子,她说,她崇拜我,我觉得,我应该保护她,就像她所相信我能做到的那样。

我知道你是为了她来的,女士,我只是希望你们可以别再打扰那孩子了,当初都丢了,现在也没必要收回去,对吧,不如把她留在大都会算了。”

“您曾和莱茵生命有过摩擦?”

“等一下,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老梅森看向德里伯格,德里伯格摇了摇头。

“你和喜剧演员的事情还是别说了,荷里斯,可能会给赫默小姐惹麻烦。

我们还是把重点放在阿卡的身上吧,有些东西在她家床下,她希望我们能拿到。

现在动身的话,我们能在惩戒所宵禁之前就送到她手上。”

———————————————————————————

车轮轰鸣着,灰蒙蒙的纳普斯大街街道上尘土飞扬,塑料垃圾和碎纸烂叶形成一个个旋风,试图将荷里斯·梅森拖回登天客之乱后,回忆中万物凋敝的纳普斯大街。

在三十多年前的纳普斯,他正和喜剧演员相对峙。

他,夜枭,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大都会警察。

而当初的小流氓,喜剧演员,现在却是万夫莫当的人形天灾。

夜枭不可能胜利,但他实在不愿后退。

两个人的争夺对象,是被他们一起打败的,一个畸形恐怖的,曾经是人的怪物。

他曾经是一个明星艺人,现在却是一滩移动的,致命的污泥。

“混蛋,你说这是ace生物做的?

他用来驻颜的,ace生物做的那什么化合物,把他变成了这样?”

喜剧演员蹲下来,轻松无比地把一些淤泥放进了一个容器里。

“凭借人脉,擅自挪用没做过测试的产品,结果也是咎由自取。

这东西是军方和ace合作的产物,可以对活物的肉体进行塑形,当然,也能做成流体,让生物呈现不定型的状态。

它可用的相当广,能输入法术指令来执行复杂的任务,产品成功以后,我的士兵就再也不需要顶着生命危险来排雷,或者做破坏任务了。除此之外,在超级士兵的生产过程中,也能用来保护志愿者,在对人下手之前,可以先用在它的身上做实验。

你会闭嘴的,对吧。”

“妈的......唉,还能怎么办?”

听到军方二字的夜枭灰了心,他做警察也有些年了,他知道事情到此为止,他只能把今天发生的追捕咽进肚子,永不再提。

“我绝对会下地狱......”

喜剧演员噗嗤一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下地狱?你吗?可别!您可是大圣人!登天客那会儿,你不是和我一起顶上去了吗?"

荷里斯大怒道:

“......妈的,海蒂......

别告诉我,登天客那时候,去阻止萨卡兹人的超级士兵都是这么来的......”

喜剧演员低下头,冷笑着:

“你说呢,老童子军。

泰拉是不公平的,就算一千个黎勃利加在一起都打不过我这个深海阿戈尔的一根脚指头。

所有哥伦比亚人加起来,也还是会被乌萨斯化为齑粉。

冻港大捷那一次打败乌萨斯的入侵,只是我们运气好罢了,红蛇的尸体不会再有第二个,五大湖也受不了再一次被污染,也不能指望出现下一个扑向乌萨斯的巫王,更不能指望腐败的卡西米尔能抵挡它们超过一个月。

我们必须自强,掌握无可比拟的武力,才能在泰拉这个弱肉强食的大陆上继续生存下去,这是哥伦比亚的宿命。

想想吧,老家伙。

自从泰拉列强全都被自己的内部问题搞得半死不活,哥伦比亚抓住机会,越来越富有,成了冉冉升起的新星,可我们却没有能够保护自己的军力。

难道我们就这样继续做着纸醉金迷的美梦,等着萨尔贡统一,等着卡西米尔的复兴,等着乌萨斯再次爬起,等着莱塔尼亚的扩张,或者,伊比利亚再组建一只黄金舰队出来?

没有爪牙的巨兽只能是龙和狮子的猎物,哥伦比亚,必须强军。

任何爱国者都该知道,我们别无他法。

没有这些烂事儿,超级士兵前期的开发只会更困难,当时,我带的那些人,都是医生直接上手,不经过测试做出来的,他们都是为国捐躯的死士。

要是没有这些牺牲,整个大都会,在那个时候就会全被那群狗屎萨卡兹人占领,全合众国死的人,起码得翻个十倍,萨卡兹占领城市,落了脚,南方的蓄奴州也就会跳起来,这个国家也就不复存在了。

那是除冻港之外,离哥伦比亚亡国最近的一次。

而我们阻止了它,通过牺牲这些英雄们的生命的方式,最小的牺牲,最大的收益,我们维护的,是几亿人的美好生活。

不干净吗?下地狱吗?那是肯定的。

但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默许他们去做。

萨卡兹人在自由岛装脏弹的时候,你和尼尔森,还有判官,都在,是你们用那两个找你们告密的萨卡兹父子的命为代价,阻止那起事故,所以,你们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对吧?”

夜枭痛苦地捂住了眼睛,他想起了自己对国家和上帝无比忠诚到执拗的祖父。

祖父的身影居然和这个女流氓重合在一起,夜枭不知道,他是不是该大哭一场。

喜剧演员继续说道:

“免得你个大英雄不知道,这就叫国家正义,我就认这个正义。

只要有必要,我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也包括灭了你们几个的口。

学聪明点吧,你个童子军,不该说的就别说,老老实实给民众们当你的黑夜明灯,就算你自己找死,也得替咱们的朋友们想想。

泰拉保佑你们几个。”

喜剧演员敲击地面的声音把他从回忆里惊醒过来,荷里斯·梅森朝右一看,原来是到站了,丹尼尔在敲车窗告诉他这一点。

在下午,阳光尚且明媚的时候,纳普斯大街贫民窟看起来并不可怕。

确实,这里又脏又乱,违章建筑四处横生,铁皮,木架,还有水泥,像是一大堆的结石,在已经布满涂鸦和泥浆和建筑上狂野地生长,按照各自主人的自主意愿,扩张着属于他们的领地。

但是,这里也不至于像是阿卡口中所说的,赫默文件里看到的那样,面目可憎。

三人一起前进,纳普斯最繁荣的集市就在眼前

四处都是布匹做成的遮阳伞,层层叠叠,直入云霄,赫默放眼所见,全部都是用各种各样的语言写出来的告示牌和广告,这里管理松散,没人收什么广告费,人们就把它越做越大。再往下看,形形色色的人在影子下面摆着摊儿,生了锈,脱了漆的物件四处都是,他们就坐在上面,或者躺在上面,肮脏破旧的被子毯子都还在被使用,泡在血水里的淡水鱼,一大滩一大滩卖相不好的瓜果蔬菜,放在红布上不知道真假的“古玩奇物”,一看就是各种经典形象缝合起来做出的儿童玩具,跟那些崭新的廉价家具们,摆在一起,组成一股奇妙的,土气而贫穷的视觉体验。

“这就是纳普斯,看起来也没那么糟糕嘛。”,赫默道。

德里伯格解释道:

“因为这里是集市,赫默医生,除了小偷,这里不会有什么人动手。

纳普斯吸收了很多荒地里的偷渡流民,还有从东方来的土匪和移民,以及叙拉古黑道,萨卡兹人,萨尔贡人,这些人都是残暴凶狠的危险人物,但是,他们也都知道,政府只是懒得管他们,不想浪费钱,不是管不了。

他们在贫民窟的警察局面前能耀武扬威,但是,一旦MPD和FBC派一两队精锐过来,他们一夜之间就会被连根拔起,所以,他们也‘讲道上规矩’。

比如,在集市里面轻易不闹事。”

“走出集市就不好办了,那孩子的家很难找,要走几条小巷子,都这个时间了,应该会有危险,丹,你拿武器了吧?”

荷里斯问道,丹点头回应,把一对指节铜套交给了荷里斯,又把一根软甩棍交给了赫默:

“这里面装了睡眠魔法,是我自己做的,按住,砸下去就好,立马见效。”

“谢谢你,德里伯格先生。”

棍子有些分量,上面没有产品号,应该是德里伯格在黑钢的试作品,赫默苦笑着摸了摸按键,

“嗯~应该不会真的遇到什么问题吧?”

————————————————————————————

赫默是一个家境非常富裕的年轻女性,她的父母都是各自圈子里的明星人物,她也不负父母的栽培,年纪轻轻,就当上了莱茵生命公司的一个尖端研究者。

对于这样的都市女孩儿,这样的社会名流来说,在一双双暗处不怀好意的眼睛之下,在流淌着发臭脏水的石头街道上行走,是她生平第一次的体验,每一步,每一刻,她都能明确感觉到寒针一般的恶意在她的脊背上划过。

也难怪阿卡那孩子会想要当超级英雄,依靠面具和神秘身份来得到安全感和力量。

加入赫默自己生活在这里几年时间,她也会忍不出拿起武器,并做出某些铤而走险的事吧。

赫默就这样低头走着,她心事重重,全然没能意识到自己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德里伯格拍了拍她的肩膀,恍惚之间,才意识到在逐渐西沉的太阳之下,自己左边这群绵延了不知道多远的,丑陋陈旧的建材堆砌物,居然也是居民区。

这里似乎是东方人的聚居地,赫默看到了模糊的玻璃上有着窗花和盆栽。

德里伯格站出来说:“这边的屋子里有一间是她的,房东是东国人,可能和黑道有关系,我们小心一点。”

“东方移民吗?”,赫默有些紧张,“有几个东国大商人在大都会有分公司,莱茵生命的股东里也有他们,但我个人没怎么和他们打过交道。”

幸而,老梅森主动站了出来打头阵,他拿出了自己的荣誉警章,只要有这个,就没人会拦着他们。

老梅森拿着警章敲了敲院子的铁门,一个很胖,化妆很浓,没穿内衣的妇女开了门,和老梅森攀谈了起来,她本来神色诡异,有些勾引人的意思,但是,当她看到了德里伯格和赫默的时候,立马紧张了起来,板着脸就要砸上铁门。

幸而,老梅森一把按住了铁门,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卡纸,给女人看了看。

出人意料的,女人忽然喜笑颜开,她变脸变得比推销员都快,手舞足蹈,喜笑颜开地把三人一起引进了院子,又推进了屋子:

“你们是来拿走那个灾星的东西的!?太好了!好得很!

跟各位长官说,老婆子我绝对不知道那个人是假警察!

唉!当时,我人心善,看她被人打断了腿,才把她拉进来,谁知道她其实是个假警察呢,要是我当时知道,肯定把他交给警察算了。

我!除此之外绝对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可是都是良民,普通的生意人!各位长官千万为我家姑娘做主啊!别让会里的人再来啦——”

德里伯格虚情假意地对女人做了保证,嘴角难免露出厌恶的弧度。

赫默闻到,屋子里弥漫着腥甜淫靡的气味,狭窄的走廊里铺着看似高级的棉地毯,周围,都是弥散着粉色和黄色光线的小屋,可能是彩色玻璃制造的,门框上面,全都罩着厚厚的布帘,有些门关上了,有些则没有,这些没有关门的房间,遮挡视线的布帘中间全都特别打开了一条狭窄的视缝,隐约,能听见里面有年轻女人的喘气,赫默经过的时候,处于本能,不受控制看了一眼,又立马把脸正了过去,狠狠甩了甩自己的头,险些把眼镜都甩掉了。

就算是赫默这样正经八百的女学究,也能猜到这是个什么地方。

看到赫默一副没经验的富家女的模样,这里的一个大姐立马凑上来,半推半就得把名片塞进了赫默口袋里面。

“我们这里也有的是好男人哦,顺着名片找,简单的很呐,怎么玩都行~”

为了不惹麻烦,赫默狠狠地点头,然后跟着德里伯格和老梅森一起上了楼梯,一路走上第五层,才终于到了一片看起来正常一点的住房区。

赫默喘着粗气,努力压抑着心跳,对德里伯格抱怨道:

“她从没和我说,她住的是卖春街!”

“没关系的,嗯,她和我说过自己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没有那么多事!她伤好之后还留下就是因为这里便宜...那孩子自己说的。”

梅森用一把小钥匙打开了属于阿卡的房门。

眼前的屋子惨不忍睹,所有东西都被掀翻了,能砸的,也被砸了个粉碎,阿卡的住处变成了一个垃圾场。

“果然,有人已经来过了,大概是来找那个罪证。必须速战速决,不能保证他们的人不会来袭击我们三个。”

德里伯格第一个走了进去。

在赫默即将进门的时候,老梅森神色严肃地提醒道,

“这地方是东国裔的黑道在经营,看装潢和大厅的祭坛,应该是铁蛏会的资产,大佬就是他们的人。

奥维利亚女士,一个小提醒,不要用他们给你的那个名片。

也别去他们的底盘消费,被记录之后,他们就会慢慢拖你下水,因为你是莱茵生命的人,黑帮一般会用债务和罪证控制你们这样的上流人士,然后从你的身上榨取他们想要的东西。”

“您对这些很了解吗?”,赫默问。

荷里斯·梅森把门关上,确定不漏音之后,道:

“我这老头,表面是个不值一提的基层警察,做表面上的工作时不可避免地会去接触这些产业。

老实说,我年轻的时候,这些问题都是直接暴露在所有的大街上的,现在,繁华的都市里,妓院这类的光彩的东西全都老老实实转了型,只有纳普斯这样的三不管地带还会这样大摇大摆地开着,哼,我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看起来,我挥舞了一辈子的左勾拳,也只不过是把我看不上眼的东西,全都赶进了穷人的家里!”

“别这么说!荷里斯!几十年的高速发展下,大都会区域之间不平衡再正常不过了!”,趴在地上找暗门的德里伯格说道,

“额,不好意思,这里太窄了,咱们还是把阿卡的床抬起来找暗格吧。”

赫默主动去抬床,但梅森先生先她一步,说体力活就交给男人们来吧,赫默谢过梅森,终于有时间看看阿卡的住处是个什么样子了。

她记得,在自己小的时候,曾经和小学同学一起到一家废弃的包装生产厂里探险,那个厂子废弃有二十多年了,四处墙壁都已经脱落,阴森可怕,赫默第一次去玩,就被一个烂帘子吓得哇哇大哭,同学甚至都带不走她,只能叫了她的父母来“救人”,从此之后,赫默再也没有去过那种是非之地。

而阿卡的“家”,比给赫默留下童年阴影的那件工厂还要阴森好几倍。

这里没有一处地方的墙皮是完整的,下面的红砖和水泥就好像是骨肉一样暴露在外,不少已经染上了五颜六色的苔藓斑,还有好几处漏着水,阿卡用胶带封住了漏水的地方,又用旧报纸糊住了几处实在是不堪入目的区域,才让这地方看起来勉强像是个能住人的样子。

但现在,这些胶带和报纸都被洗劫了这里的暴徒撕碎了。

屋子昏暗至极,外面的阳光根本无法穿过建筑密集的缝隙进入屋内,老梅森打开的那个白炽灯泡,半死不活地发出黄褐色的灯光。

顺着灯光,赫默看到一根塑料绳子,末端是一个绳套,也许阿卡平时是靠手电照明的。

果然,在一个破破烂烂,旧得看不出厂家的梳妆台抽屉里面,赫默找到了一个沉甸甸的铁皮手电筒,和好几个一号电池,摸索了一会儿,赫默找到了这种在她出生之前就被淘汰了的老古董的用法,用手电的灯光打在稍微落了点尘土的镜子上,通过反光整座屋子都被照亮了。

“那孩子是用这个照明的啊。”

已经挤满水垢变成棕色的马桶,空荡荡的冰箱,折叠餐桌和上面已经变质的廉价煮鱼,还有床上打满补丁的脏被子,倾倒的柜子里面一件件鼓囊囊的破衣服,映入赫默的眼帘。

她强忍住本能的厌恶感,继续搜索可能有用的线索。

雨伞,雨衣,便宜的面具。

床头柜的铁盒子里,皱皱巴巴的哥伦比亚刀和一些零钱,加起来总共还不到二十块。

还有整整一抽屉的超市优惠券。

于是,她的目光只能回到墙上,一个写着乞讨标语的木牌和一个铁杠子,在墙角,和一个手工做出来的拐杖,一个手工做出来的滑轮板,一起堆在墙角,赫默想起,阿卡的左腿有残疾,这些大概是她受伤的时候用过的。

床被放下来的声音结束了赫默的参观。

她看到德里伯格正一寸一寸摸索着床下的地板,用手指敲击着,但是,到处都是实心的。

他思考了一下,把赫默的手电拿了过来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头戴式显微镜,一寸一寸检查红砖之间的土壤,很快,就察觉到了角落里的异常。

“荷里斯,这里有把砖抽出来过的痕迹,土变松了,砖的边缘也剐蹭过。

虽然已经做过伪装,几乎无法分辨,但是那种天然风化留下的痕迹和手工伪装之间的区别,还是能看出来。”

“对啊,丹,是我教你的,记得吗?

这老枭用这双眼睛,还有一点点经验,看穿了那个运动员藏匿萨卡兹人的地点。”

赫默惊讶地看向老梅森:

“是华盛顿蓄奴案吗?知名运动员在大都会富豪区的豪宅里蓄养萨卡兹奴隶的超大丑闻?

那个诉讼了做两年,被告请了顶尖讼棍,最后却成功逃脱了法律制裁的案子?您就是当时戳穿他的警察?

我还以为您在《八好汉:民兵》系列里写的那些小说情节都是编造的呢!”

梅森也很惊讶,他惊讶于奥维利娅医生知道那档子老案,毕竟,那是她出生前的事情;也惊讶于她居然是自己的读者,还看出了那些精心粉饰过的故事情节和现实历史之间的联系。

“嗯,确实大半都是真的……

我因为不愿意看着那些丑事而带上面具,后来,我越来越老,越来越胆怯,最终放弃了当初的梦想。

我写那些书,无非是为了减轻我心中的负罪感,如果我不能说出来,就缝缝补补,编编造造,希望有人能够理解,我们的身边曾经有那么多不合理的丑事。”

“这是很令我尊敬的事情啊!”,赫默道。

“可是这未必是好事……我动笔宣传自己的行为,一来,贩卖了我自己,和我的伙伴们的痛苦和秘密,让我几乎失去了所有曾经并肩战斗过的伙伴。

二来,是在我写书之后,我让许多一腔热血的年轻人放弃了原本大好的前途,和我一样换上奇装异服来浪费时间。

直到退休之前,我才意识到,喜剧演员是对的,有些时候,英雄,真的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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