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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里的罂粟花(1-9.4) - 21,3

[db:作者] 2025-07-14 22:33 5hhhhh 3620 ℃

  ——也是,死在海上,游艇炸得只剩下几块碎片,本就是死无对证的事情。

  「孽。」我叹了口气说道,「都他妈是孽……」

  只听得痴痴地看著木箱子裡的那些照片的段亦菲,缓缓沉吟道:「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开出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

  「谢谢你,能把这一切讲给我听。」我放下了段亦澄的日记本,放在了段亦菲的床头。想了想,又掀开了她的被子,帮她安上了假肢。

  「应该谢谢你。这些故事,我连梦梦都没说过。」

  我点了点头,看著段亦菲,我想了想,猛地站起身,搂住了段亦菲的肩膀。

  「啊!等一下……你要干什麽?」段亦菲瞬间受到了惊吓。

  我看著她的脸,心一横,直接把自己的嘴巴吻到了她的嘴唇上,而且我也丝毫不给她留下喘息的馀地,用舌头撬开了她的牙关。她惊恐地瞪著眼睛拍打著我的胸膛,用手指甲用力地掐著我的胳膊,甚至用牙齿咬著我的舌头。

  在她咬破我舌头之前,我把左手直接摸到了她的腰际顺著她的衣服下摆伸了进去,抓住了她的乳房,用拇指来回拨弄了她的乳头五次。

  ——我告诉自己,我这样做,不是出于对段亦菲的任何情感因素,也不是出于任何的色情想法——我就想试一试耍流氓的滋味,试一试侵染他人所珍惜的女人的滋味。

  段亦菲的身体果然很敏感,当乳头被我的手指肚触摸到的时候,乳头立刻就勃起了,我感受到她的身子一震,一双断腿紧绷著向中间夹去,她的牙关也完全鬆开了,任由我的舌头,在她的口腔裡翻搅著。看她逐渐闭上了眼,嘴裡开始发出了「嘤……嘤……」的叫声的时候,我才鬆开了嘴,把手拿了出来。我并不想再做什麽更出格的行为,点到为止足矣,再进行下去,那就是伤害、就是犯罪了。

  「何秋岩!你这是乾什麽!」段亦菲睁开了双眼,红著脸,对我恼羞成怒地质问道。

  「报复。以牙还牙,倍加奉还。」我对段亦菲说道,「很抱歉我刚才这样对你。但没办法,这就是报复。」

  「报复什麽?」段亦菲疑惑地看著我。

  「……没什麽。你保重吧,好好照顾自己,为了你的宝宝。」于是,我便准备离开了房间。

  「你知道麽何秋岩?其实在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来。」段亦菲对我说道,「那时候,父亲曾经告诉我,如果有可能,他想让我跟你上床。」

  我转过身,看著她问道:「让你跟我上床,然后再找机会杀了我是麽?」

  「是。」她苦笑了一声,「呵呵,可谁知道,你这人太狡猾了,」「妈的,真他妈噁心……段亦澄那家伙是看张爱玲看多了吧!」我终于找到了机会嘲讽了一句,「你那麽爱他,他居然还捨得了你?」

  「哈哈哈……」段亦菲笑了起来,笑得依旧很阴鸷,「我也是抗拒的。但我大概能理解他……毕竟,我只是『亦菲』,而不是『雪菲』。」接著她又顿了顿,冷冷地说道,「何秋岩,你还欠梦梦一个道歉呢。」

  「我知道,但她现在,因为昨天的事情还不愿意理会我。」我看著段亦菲说道,「有些人之间,错误的开始了,到最后,还是不如不见了。」

  「呵呵,不如不见……有些事情,不是人为能选择的了的,这叫宿命。」段亦菲看著我说道,「你放心,这个道歉,你早晚都会弥补的。」

  「但愿如此吧。」我也跟段亦菲笑了笑,然后没有道别,没有挥手,直接走出了这间看护病房。

  在此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段亦菲。

  我也再没见过蔡梦君,至少那个时候,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她。

  徐远作为一个小说的粉丝,他还是帮著段亦菲从法律层面上开了个口,并说服她把《残花弄影》的IP改编授权给了文纳影业,帮段亦菲攒了一笔合法的储蓄——等《残花弄影》第一部的电影真正拍出来上映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的秋天了。

  「《浮华遗事日记》,怕是从此断更了吧。」

  某一天在我汇报工作之后,徐远突然对我问道。

  我模棱两可地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对于段亦菲来说,那个故事裡的主角,被她粉饰成蝙蝠侠一般的「刘锋」,就是她那本小说裡一切——现在人物原型死了,而且被法律钉在了罪恶的耻辱柱上,我想,从她的心里肯定不会接受吧。

  但出乎我和徐远的意料,在段亦澄谋杀封小明的案子结案一个月整以后,已经被南方一家网络文学传媒公司收购、成为分站的「墨林厢」网站上,突然一口气放出了六十多章节的《浮华遗事日记》,剧情也来了个大反转——原本是一帮人为了去往一个世外天堂,而准备联手杀掉一个女警的血腥文艺爱情故事,突然反转,成了一个正直女警在本地因为查案得罪势力太多、而被神秘组织盯上、进而成为一个「勇敢者刺杀游戏」的目标人物的悬疑传奇;先头前半部分王家卫式风格的温吞叙事手法,也逐渐变成了园子温式的狂傲和脑洞大开,甚至一度让人会有种在看文字版Cult电影的错觉;原本让诸多脑残粉丝热爱的主角和配角们的刺杀团成员背后作出的一大堆肮葬丑事,也毫不留情地在小说后半段被揭露出来。

  ——当然,好多故事都加入了魔幻的元素,想根据这部预言式推理小说继续破案,根本不可能了:比如,以周正续为原型创作的「陈鑑云」,在监狱裡自杀的第三天以后突然复活,然后一下子成为了一个得道高僧;在自己那个出轨的妻子和那个野男人为了求子上山拜佛的时候,三人重逢,高僧不仅当著一种香客的面强奸了自己的原配,同时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姦夫一併强奸了,并且让那男人成为了自己的绿帽奴——从此,姦夫、淫妇、淫僧三人,在佛寺裡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比如,在后来神秘组织招募的杀手之中,终于有个人声称自己成功刺杀了警察「夏见」,并且用一个硅胶製尸体骗过了神秘组织,结果到了所谓的「世外天堂」后却发现,岛上的岛民们全都是会说话的、可以直立行走、穿著西装和比基尼、有自己的文明和科技的半兽人,而神秘组织把人带到岛上,就是为了把人作为岛上限量的珍贵食物,而跟它们进行的拍卖交易;再比如,最后的最后,当神秘组织被本地警方彻底破获的时候,所有人却发现,原来组织的首领,其实是外星人拉出来的一坨会说话、有智力、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屎。

  ——结果全书一完结,这些无厘头、神经质、引起大部分读者不适的剧情,立刻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上骂声一片,一批原本不怎麽敢说话的黑粉开始逐渐露头:「红剑阁主的东西真的有你们说的那麽好麽?就我而言,我一直觉得她文笔很差,剧情尴尬、幼稚,就赢了一手无下限,看起来还挺受欢迎?」

  「剧情上还说得过去,但是动作戏根本不值一提;骗骗刚开始入网文圈的小白们也就罢了,跟X江X点上的那些大神老鸟们比起来肯定不受欢迎,实际上在墨林厢点击率也一般,都是捧出来的。」

  「红剑阁主本来就是小作者,就是想红,写东西也不写明白,问他那个下贱女警察会不会死他也不说,而且提意见的留言还都给删了!又想照顾反派党、又想顾及主角粉,再加上她写的那另一本什麽《残花弄影》,根本写的一点都不好!也就是暂时没别的什麽好文给他衬託的而已!」

  ……

  而近乎全部的「红剑阁主」的铁杆粉丝,都在社交网络上成天哭著喊著要脱粉;有些人觉得「红剑阁主」可能是故意这麽写、她已经江郎才尽、所以才拿出来这麽写驴唇不对马嘴的东西来骗稿费圈钱,有些人认为「红剑阁主」已经疯了、疯子写的东西便不值得一看,有些人认为小说的后半部分应该是代笔枪手写的文字、甚至都有可能是谁假借「红剑大」的名声写的恶俗同人文、结果被网站的新东家拿来卖钱了,甚至有些人认为小说的后半部分会给社会造成不利因素、并强烈呼吁政府抵制……

  不过,在我看来,段亦菲应该是有意为之,或许,她其实早就想好了这本小说的结局。可能《浮华遗事日记》,本来就不是为了迎合读者而写的,她是为了自己写的。

  在小说裡,刘锋有个妹妹叫刘菲,在小说的后半部分,通过一系列的转折,小说向揭露了刘菲其实是刘锋按照自己最爱的女人,製造出来的一个高等仿生机器人;每天刘菲作出的任何行为、说的任何话语,其实都是按照刘锋早就在电脑裡输入的指令而作出的;日积月累,终于有一天,刘菲自己产生了自由的情感和思想,她开始不断地阻止刘锋对夏见的刺杀行动,在她的努力劝说之下,刘锋回头是岸。随后,刘锋自首,并和警方合作,一举捣毁了那个神秘组织,最终,他跟刘菲度过了一生,甚至还和刘菲生下了一个半人半机器的儿子。故事以Happy-Ending结束。

  ——可再想想现实世界裡的故事,我不由得希嘘。

  而在小说裡,夏见在经过生死之后,居然也和儿子胡绍雍开始谈恋爱了:因为二人还在逮捕那坨外星屎的时候,居然在外星屎的马桶形私人居室裡找到了两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药剂,两人吃下去后,就此得到了永生。既然生死都不是问题了,两个人也放弃了伦理的禁锢,选择了拥抱爱情——儘管这个故事在原文中只是一笔带过,却也成为了网络上面主张让政府禁掉此书的理由之一。

  可当我看到了这个情节,不禁会心一笑。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现偏差,我确定,我从来都没有跟段亦菲聊过我内心深处对夏雪平的想法,所以我也不清楚,段亦菲是怎麽看出来我有对夏雪平的乱伦倾向的。

  ——没准,是在那次我跟夏雪平舌吻以后,见到来敲门的段亦澄时候,段亦澄从我和夏雪平各自的表情上发现事情不对,然后他把这些事告诉段亦菲,让段亦菲猜到的;亦或许,段亦菲是我在第二次跟跟她在疗养院裡见面,我跟她针锋相对的时候,她从我的神态中感受到的。其实说起来,我一直觉得,在情感上,段亦菲和我,其实是一类人。

  如果若不是因为段亦澄想要杀夏雪平、或者他跟夏雪平还有那麽一层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或许,我和段亦菲能成为交心的朋友。

  只是如果两个都有乱伦倾向、而且还都很喜欢色情事物的异性在一起交朋友,真的好麽?

  很快,自从《浮华遗事日记》完结以后,又过了近半个月。

  在万圣节之后第三天的晚上,市局接到报案:有一名独自坐轮椅的成年女性在燕江投水自尽。等急救车赶到、消防员和水警合力把她打捞上岸的时候,她早已断了气。

  那天我也出了现场。

  那投水的女性,正是段亦菲。

  她的肚子是瘪的。

  后来局裡汇总本市各个派出所的工作备忘录的时候才知道,在段亦菲自杀的三天前,独自去买菜的段亦菲在路上突然被一辆超速的摩托车撞倒,摩托车手当场逃逸;段亦菲本人只是受了轻伤,但是她肚子裡的孩子,却没能保住。

  孩子流产的那天,本来是段亦澄的生日;她后来租的那间小屋,正是之前段亦澄和祁雪菲两个人,刚来F市的时候住下的地方。

  在那本小说《浮华遗事日记》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我们每个人都太过于习惯,用我们大脑里分泌出来的情绪激素,来粉饰了太多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因此,这会让我们习惯自怨自艾,让我们同时放大自己身上的快乐和痛苦;让我们只注重自己要什麽,看到自己只想看到的、听到自己只想听到的、记住自己只想记住的、喜欢自己只想喜欢的,并且强迫自己为之感动;于是,我们开始逐渐自我催眠,我们开始认定,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是对的,只有自己是善良的、委屈的那一方,也只有自己,才配得上一切的美好。

  ——却殊不知,终有一天,这种虚伪的美好,必将幻灭。」

  Chapter 3 ending,poppies in the rain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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