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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第二部)(01-60) - 2,4

[db:作者] 2025-07-11 16:01 5hhhhh 2800 ℃

  我觉得在这一刻,我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

  「如果你不介意,我愿意自已沿原路爬回去,绝不惊扰大家的好梦。」

  我将手掌微微拱起。像只活动的蜘蛛般向那铁链靠近,准备重新将自己给套上。

  可是活动的肉色的蜘蛛被李徘古的手给压住了。

  牢牢地覆盖在地板上,像是压住白素贞的雷峰塔。

  不仅仅是手掌,还有他那肉色的唇,也随即覆盖了下来,印在了我的唇上。

  像是成千上万的铁甲卫兵攻破了城门,他的舌直接就涌入了我的口中。

  并没有杀戮,没有流血,甚至没有毁坏的声响。

  他的动作是狂野的,但是姿势却是静谧的。

  像是一位将军,在城中最高处优雅安静地端坐着,身上的甲胄泛着黑色的金属的光芒,看着一场无声的攻占,目光如水。

  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怒火。

  我恨他的安静与优雅。

  奋力地偏过脸,让唇得以逃离,但他的唇却紧接着印在了我的脖颈上。

  略带濡湿的吻,冰凉的口腔的暖热,肌肤的释放与紧缩。

  他仍旧在逼近,我忍无可忍,回过头,迅疾如电地咬住了他的唇瓣。

  这一口带着历史的恨意,不到一秒的接触,他的唇瓣便破损了。

  他的唇瓣本是肉色,冷静的颜色,可那伤口处地殷红瞬间满溢,扩散。

  像是整张唇下冰封已久的血液重新开始沸腾。

  他的血是粘腻的,许多的饱满,凝集成浓浓的一滴。

  很有重量当它滴落在我的下巴处时。

  血沿着我的脖颈下滑,沿路留下粘性的分不清冷热的痕迹。

  「你不应该碰我。」

  我提醒。

  「是的,我不应该。」

  他说。

  「那就放开我。」

  我看入他的眼睛。

  他却没有说话。

  「就是现在。」

  我坚持。

  「放手了,你就会走。」

  他的面庞像是冰结的雪山。

  他的声音是清醒的,没有醉意,但却给我一种陌生感,我像是在和另一个人对话。

  我已经分不清他是醉还走清醒。

  「是你先放开我的。」

  我道出这个事实:「在很早以前,你就决定放开我了。」

  不可否认,有时候,我会任性他恨李排古。

  我会想,如果当初不是他将我送走,或许我能够永远地待在李家,不用去遇见那么多人,遇见那么多事。

  我喜欢那个时候自己的小世界,每天最大的烦恼,只是选择该吃什么肉。

  我怀念我那苟且偷安的幸福。

  「是,我不得不放。」

  他说话时嘴唇在蠕动,唇瓣上的伤口又渐渐溢出血凝成一滴,直到承受不住,滴落在我脸颊上。

  血落在皮肤上时的重量是真实的,带着点悚然。

  「我不得不放。」

  他说:「不欢,我没有那么强的力量来保护你,所以我不能爱你,我只能放你。」

  这句话,他曾经告诉过我,可我当时不懂,我认为那不过是一个敷衍的借口。

  担当听见小黑的那番话后,我有些明白了。

  「是因为你妈妈的事情?」

  我问。

  有些事情,要到某个时刻才会醒悟。

  比如说现在,我似乎有点了解,在整个李宅中,真正被铁链锁着的人并不是我,而是李徘古。

  那是条染上了他母亲血液的铁链,是条无形的铁链正因为无形,解开便更加困难。

  我确信,此刻李徘古时醉了,因为那个在他体内居住了多年的六岁小男孩在主导着他的身体,在静静地诉说着一个真实。

  在他记忆中,他的妈妈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她总是喜欢穿素色的纯棉连衣裙,遮住膝盖,衣服的料子总是柔软的,因为她经常拥抱自己的两个儿子,她不愿他们的皮肤受到一点磨损。

  即使是六岁的孩子,也感觉得到父母之间的感情暗涌。他知道,她和他父亲的关系并不太好。他父亲时常不回家,即使返来,身上也总是染着陌生的暧昧香气。可她从不吵闹,只是漠然地尽着妻子的本分。

  她并不是快乐的,很多时候,都会站在窗口处仰望蓝天,窗框将她框住,成为一幅油画永远被囚禁的油画。

  他想要她开心,为此,他什么事情都想做到最好,学校的任何活动,都努力争取第一因为当她看见奖状时,脸上的笑意会像是长了翅膀,在房间中盘旋,时不时落下的羽毛抚着他的脸颊。

  某次,他数学考丵试得了满分,那天,她很开心,决定带他选购玩具做为奖励。

  路上,她拥抱着他,柔顺的发丝抚过他的眼睑,是圣洁与美好的味道。

  他觉得有她在身边,整个世界都是童话的色彩。

  只是变故来得如处之快,平稳的车开始颠簸,周围响起了吓人的枪声,间或伴着惨叫。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她一直将他的头抱在怀中,不让他看见那些血腥。

  她带着他们上了一辆车,然后她开始开车,速度很快,车轮在地上划出惊惧而沉稳的声响。

  但是后面的车子紧追不舍,他不懂那些人是谁,但他知道,如果被他们追上,他,她,还有弟弟便会很危险。

  在喧嚣声中,他听见她叹了一口气,下了某个决心。

  她踩了刹车,将他们抱下了车,尽量挤出轻松的笑容,告诉他们躲在草丛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出声,她先离开,随后便回来接他们。

  3岁得弟弟依旧懵懂,眼内一派纯明,只当是场游戏。但是他不同,他有预感,这次的分别,和以往不同。

  他不让她走,他拉着她,让她与他们一起躲藏。

  他说,妈妈,我会保护你。

  她笑了,温柔得像是羽毛般的笑。

  她说,徘古,我知道你会的,只是现在,你还小,所以妈妈要保护你们。

  她说,照顾好弟弟,不要惯他,但也别太严格。

  她说,我很快就回来。

  她说,我永远爱你们。

  她开着车,义无反顾地向前直冲,将那些追杀的人通通引走。

  他带着弟弟在草丛中等了很久,地上湿气很重,坐久了,衣服都是潮湿的,像是浸入了心内,腐蚀出细细的洞,风一吹,发出空洞的声响。

  小孩的世界中,那段时间很是漫长,像是永远也捱不过去一般。

  他坚守着他的承诺,年幼的弟弟在他怀中熟睡了。

  只是她没有坚守她的承诺……她说她马上便会回来,可是她没有。

  再也没有回来过。

  再看见时,她睡在驾驶室的皮椅上。

  他有些恍惚,因为明明记得她今天出门时穿的是米色的连衣裙与同色系的绒线衫,但现在却换了套红色衣衫。

  殷红的颜色。

  衣衫并没有换,只是米色被血染红。

  她胸腹处中了十多枪,血液争先恐后地从身体中涌出。

  他从不知道,一具如此纤细的身体内竟会流出那么多的血,能将全身的衣衫都浸透。

  他将弟弟交给了旁人,自己慢慢地走过去。

  她的身体不再是记忆中的柔软温和,她在慢慢地僵硬,逐渐地冷却。

  他要抱住她。

  他想用自己的热量温暖她。

  只是她的身体仍旧冷下去,硬下去,挽留不住的。

  他说自己会保护她,可那句话比羽毛还没有重量。

  这是他的铁链,永远地缠绕着他的铁链。

  关于这件事,小黑早上已经全部告诉了我,但是我用尽全力闭住耳目。

  我不想听,我害怕听闻之后心内会产生一些反应。

  可是现在,在这张网的覆盖下,我面对面地与遭遇了那场灾难的小男孩待在了一起。

  就算我关闭了皮肤的每一个毛孔,那声音还是进入了我的脑海中。

  从那天起,他开始恨他的父亲,恨他的大意与漠视造成了她的逝去。

  可是他更恨的,是自己,恨自己的弱小无力。

  他不敢再爱人,除非自己能够强大到让那个人永远不处于危险中。

  因为他害怕这件悲剧会重演,他承受不了,他清楚。

  或许在旁人的眼中,他是清义帮的大少,手下众多,一呼百诺,但那不过只是表面风光,实质上,他也不过是一个在刀口上舔血维生的人。

  江湖的易位是轻而易举的,今天站在顶尖,明天便可能在暗算中丧生。

  而最可怕的是,那些潜伏的敌人会将沾着毒液的箭瞄准你身边至亲之人。

  如果不爱,那么便不会再有弱点在自己变得足够强大之前。

  「所以,你不敢爱我。」

  我镇定地道,我想再也不会有比这更镇定的声音。

  「是,我不能爱你。」

  这似乎是李徘古对着我重复了许多次的话。

  「那么为什么,你要找到金姬这样一个和我相像的女人?为什么你在睡梦中会不断叫着我的名字?为什么现在你要压着我?」

  我问。

  我以为回答我的会是一阵沉默,但没有,李徘古给予了我一个不算回答的回答:「不欢,你是知道的。」

  是。

  我是知道那个答案的,从金姬出现的那一刻起,答案就浮现在我的心中。

  他不是不敢爱我,是不敢承认爱我。

  可是倘若没有他的亲口承认,这个答案只能是无形的几个字,比纸还要单薄。

  而李徘古永远不会亲口承认这点。

  他清楚,我更清楚。

  「你应该放开我。」

  我沉静地道:「如果你不敢爱,那么就放手;如果你不敢爱,就忘了我;如果你不敢爱,就不要在别人身上寻找我的影子;如果你不敢爱,那么请不要在梦中提到我的名字;知果你不敢爱,就离开我的世界。」

  我想起了。

  当我离开后第一次返回李宅那天。李排古将我压在书桌上时说的话。

  「因为,你的爱。那么鲜明,那么璀璨,那么热烈,那么芬芳。如果我可以,我欣喜地接受,但是……我不行,我还没有强大到可以保护你,所以我不能让自己爱上你,我不能让你成为我的弱点。可是我在努力,我一直都在努力地变强,期望有一天,能够,能够……」

  能够承认爱我。

  是的,他对我并非无情。

  他将我推了出去,并不是放弃,而是想等待自己变强时,再将我要回。

  可是他从没有想过,当那天到来时,何不欢可能已经老了,死了,更或者,她已经爱上别人了。

  他以为何不欢不会变,永远都只是将一双猫眼瞄准着他的不欢。

  所以当我背弃他时,他的震惊是无以复加的,甚至于,比起亲生杀了李封的那些人,他更恨我。

  因为我伤的,是他的另一处地方,最脆弱的一处地方。

  只是我无法理解。

  「人生苦短,何不为欢。」

  我轻轻地念着。

  这是我的人生信条。

  是自私的,也是快乐的,与他的思想背驰的。

  「你所要求的,是我一直想做到的。」

  他的声音很清晰,也很无力:「但是很多事情,身不由己。」

  「我很羡慕李吉,他不记得妈死去的那个时刻,他活得单纯,活得快乐,更重要的是,他能简单地爱你。」

  他的话让我想起了在CountessDnacula夜总会对面,他看见我和李李吉在一起时的那个眼神。

  窗外,月色明净,每片叶子都反射着莹莹的光。

  在这个明澄的夜晚,我的背部是冰凉坚硬的地板,而李徘古则压在我的身上。

  在这样的姿势下,那些纠结多年的感情似乎被一双大手铺平,熨直,变成了一块毫无褶皱的布料。

  一切都昭然若揭。

  只是随即,我脑海中的一把剪刀便将其剪成了碎布条,杂乱得辨不清本来面目。

  我和他之间,有那么多的复杂,杀父仇恨,背叛,李李吉,任何一项都足以让我们如磁铁同极般不可相触。

  是的,不可相触。

               第26章

  这场情欲像是一匹华丽的锦缎,手摸上去,冰凉的光滑奢侈会让人丧失思考的能力。

  在接受这场情欲时,我便停止了思考,只是任由身体自行做出反应。

  我得到了快乐,虽然这是瞬间的。

  但是快乐不就是因为短暂才会受人喜爱的吗?

  快感逐渐在身体内平静下来,只余下暧昧的味道在房间中蔓延。

  如佛像前的檀香,燃尽的片刻,仍旧有丝丝白烟缓慢飘逸,如女人的手,柔若无骨。

  我们躺在地板上,全身赤裸,像是初生的婴孩,只是不再纯洁。

  只是,谁又稀罕纯洁?

  我回忆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分不清究竟是对是错,唯一肯定的是,是心内没有后悔的念头。

  李徘古是我生命的最初,情爱的最初,我无法割舍的最初。

  这是一场随心所欲,也是一场注定,就像是命定的一次爱欲。

  否则,就浪费了那些感情的纠葛藤蔓。

  唯一的沉甸甸,便是李李吉,倘若他知道了这件事,会做出怎样的反应,我不知晓。

  因为这,我决定离开,就是今夜,就是现在。

  身边的李徘古闭着双眼,温雅眉目间似乎多了层什么,我忽然想起以前做过的一个梦,他站在树下,风过,漫天洁白梨花飘落,却永远也到不了他的肩头,即使是自然之物,也离他如此遥远。

  我知道他是醒着的,他默许我离开。

  恐怕这是他第一次让自己的身体快于思想而行动。

  他的内心定是挣扎。

  穿好衣服,我伸出食指,指尖轻轻描绘着他的眉形,像是小时候常做的那样,在他午睡时偷偷潜入房间内,梳理着他的眉毛。

  其实每次在我这么做时,他便会醒来,只是他不会睁眼。

  他放纵我享受这场游戏。

  这次也是一样,只是原因不同:他不愿挽留我。

  我是从正门走出去的……既然囚禁我的那个人已经决定放我离开,躲藏便不再必要。

  可是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不知何时醒来的小黑,他那种如吞了只裹着巧克力苍蝇的古怪神色居然让那张在黑暗中完全隐形的脸显形了。

  我知道,从刚才开门的缝隙中,他看见了地上的李徘古,清楚我和他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估计,吞了苍蝇是指没有预料到李徘古会和我困觉,而裹着的那层巧克力则是指他刚才瞅见了李徘古光溜溜的上半身。

  还好我英明,在离开时为李徘古的下半身披了件衣服。

  小黑你个黑黝黝的色狼。

  我开始为李徘古的贞操担心了。

  「我要走了。」

  我这么告诉小黑。

  到离别的时候才晓得自己的人气挺高。

  在小黑这个大喇叭的宣传下,我要离开的消息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李宅。

  清义帮的兄弟们排成队,拉着横幅,目送着我,眼睛晶亮,泪眼一盆盆地流。

  这都是爱啊,对我华丽丽的爱啊。

  当然,要是横幅上的字不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祸害一去兮莫返来」就更完美了。

               第27章

  直到我离开,书房内也没什么动静。

  出了李宅,只见天边一抹紫红色的烟云,太阳公公就要上班了。

  我不太爱用日出这个词,总认为那是个很邪恶的词语。

  日出,日出,和中出也差不离了。

  站在李宅门口,我开始思考接下来自己该做些什么。

  解救李李吉似乎暂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来不知道他在哪,二来经过刚才的那件事李徘古恐怕是再也不愿我接近他弟弟了。

  仰头,在那啥出之前,天空的颜色瑰丽无比,像是色彩浓艳的童话世界。

  天际的云,不断地变换着形状,先是像条小狗,之后又换成了棉花糖,最后竟然变成了广大女筒子熟悉的护垫。

  我觉得这是老天给我的启示。

  当即,我决定回马拉余家去混吃混喝。

  这次进去比上次轻松,守门的两个人看见我就像是耗子看见猫,家鸡看见了狐狸,女婿看见了丈母娘,「刷」地一下就闪到两旁去,就怕我再掏出几袋人血来贿赂他们。

  我觉得他们是过虑了:最近血涨价,拿来给他们太亏了。

  运气不错,进入客厅时,早饭刚摆上。

  「我回来了。」

  我道。

  碧姨是一向地淡定,只「恩」了一声,转头吩咐厨房添一份我的早餐。

  碧姨果然是碧姨,够了解我。

  经过一晚上的有氧有爱运丵动,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喝起了空城计,等不得马家那慢腾腾做饭像绣花的厨师,便迫不及待地去拿桌子上现有的香肠。

  碧姨早餐只吃燕窝粥,所以很明显,那根香肠是属于马拉余的。

  可是当我的手指刚碰到那喷香扑鼻的香肠时,一尖利的杀伤力极强的银叉竟刺入了香肠中,差点没把我爪子给一起叉了。

  我看着马拉余,不禁摇头哀叹……自己下身明明有和这香肠类似的东西,怎么就不能对其产生点惺惺相惜的高尚情绪呢?

  残忍,实在是残忍。

  想我何不欢就从不会用叉子去如此对待肉包子。

  当然,马拉余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告诫我一件事:「希望你不要反客为主,记住,这是我的地方,想要在这住下去便要接受我的规矩。」

  「可是我饿了。」

  我用最真实的语言与最真实的表情告诉了他这点。

  「你的早餐马上就会上来。」

  马拉余冷冷地道,他的叉子还是在香肠上。

  这根香肠就代表着他主人的威严。

  其实我真的没有挑战他权威的意思,在我心中,权力之类的东西远远不如一块肉的脚趾丫丫。

  当然,前提是肉有脚趾丫丫的话。

  「不要动我的东西,这是你要遵守的第一个规矩。」

  说着,他用银叉叉起那根香肠,并往嘴中送去。

  就在那香肠要进入他嘴内前的零点零一秒,我猛地吸口气,接着对着那香肠打了个准确无比,中气十足,惊天动地,霹雳乾坤喷嚏。

  其实这样的做法在我的世界中,已经是大善之举。

  跟我抢肉的人很少有能活下来的。

  就算是当初跟我是死对头的李李吉在试图这么做结果手指头差点被我咬断后也再也没打过我肉的主意。

  可是马拉余无法理解我的善举,在那个喷嚏后,他那冰块脸上又结了一层冰霜。

  碧姨保持淡定,优雅地喝着她的燕窝粥。

  我看着马拉余举在面前的已经被我给深度污染的香肠,口水如趵突泉一般突突地冒着。

  这次,马拉余是真的动了气,他那双染满着异域风味的灰蓝色眼睛漾满冰水,恨不能一盆盆地向我泼来,半晌,他从鼻腔深处冷哼一声:「你以为这样做,我就会给你了?」

  我点头,俺确实是这样以为的。

  可是马拉余是个浪费粮食的主,我谨代表世界粮食组织谴责他,支持将他空投到埃塞俄比亚去。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以下的行动。

  只见他那灰蓝色的眼睛一凛,手一动,那香肠脱离叉子,直接向着垃圾桶飞去。

  他的行动可以用一句台词来形容:给狗吃也不给你吃。

  马拉余期望能看见我气得脸红脖子粗,最好是脑溢血,倒地身亡。

  但很可惜,他看见的却是我如一闪电丵狗般,「咻」地一声飞出去,用嘴叼住了那根香肠。

  具体可参见沙滩上狗咬主人丢出去的飞盘的画面。

  三两口将香肠咬碎,吞入肚子,我舔舔嘴唇,随后用晶亮的小眼神示意马拉余再扔。

  我想这一刻是马拉余痛苦生涯中的里程碑。

  他开始用一种非人非兽的不明生物体的眼神看我。

  而碧姨则是继续淡定,翘着纤细小手指拿着小勺将燕窝粥往嘴里送。

  早饭之后,我回到安排给我的房间,好好地洗了个澡。

  从浴室出来时,见碧姨在我床上坐着。

  我当然不会计较她为什么不来救我,因为在出发前,我便告诉她这是我和李徘古之间的事,她出手反而会将事情弄复杂。

  碧姨同意这点,并且她也知道,念在这么多年相处感情的份上,李徘古不会伤害我。

  因此,在我被囚禁期间,她没有出手。

  现在,碧姨是来问我这些天在李宅的情况的。

  我边用干净毛巾揉着湿发,边将那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徐徐道来,从被众人吃豆腐,到夜探阁楼被抓,到大规模杀伤武器,到金姬残杀银姬。

  最后,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告诉碧姨在书房发生的事情。

  「我错了吗?」

  我这么问碧姨。

  「已经做过的事情,错对并不重要。」

  这是碧姨的回答:「而且,这也算是完成了你少女时代的梦想,至少在某个程度上,你的人生是圆满了。」

  碧姨不愧是碧姨,说话深得我心。

  瞬间将一场欲望的释放上升到人生理想高度上,确实厉害。

               第28章

  「今后准备用什么态度对待李李吉,你想好了吗?」

  碧姨问我。

  「顺其自然吧。」

  我貌似不在乎地道。

  继续用毛巾擦拭着头发,直到洁白的毛巾拉扯下了几根黑丝。

  其实我并不如外表那么坦然,当书房内那件事发生后,我对李李吉是有愧疚感的。

  他对我一心一意,而我却还是任着自己的性子,与李徘古超越了那层关系。

  「碧姨,」

  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中的她问:「人能不能同时爱几个人?」

  「可以的。」

  碧姨在镜子中与我对视,眼神中妩媚清明:「那都是些缺乏爱的人。」

  闻言,我心内一动。

  碧姨和我之间是用不着打比喻兜圈子的,她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不欢,你有嗜爱的倾向,童年时期的缺失让你对爱极度渴望,当有人给你爱时,你便会义无反顾地爱上那个人。」

  我不能否认碧姨说的话。

  当某个人对我好时,我便会爱上他。

  因为李徘古当初的体贴,我爱上了他。

  因为景流湃的舍命保护,我爱上了他。

  因为李李吉的执着追求,我爱上了他。

  或许在世人眼中,我是轻浮的,没有原则的。

  只是,爱是很美很珍贵的一件东西,我渴望,我珍惜,我得到,我感激。

  爱我的人,也必定是值得我爱的。

  「不欢,选择一段路途平坦的关系吧,那样会比较轻松。」

  碧姨劝道。

  我明白她的意思。

  她是在叫我放弃李李吉,因为我和他之间此刻又有了复杂的荆棘。

  就像和景流湃的那段关系一样。

  「路途平坦的关系,是可遇不可求的。」

  我道。

  「多放眼四周就好了。」

  碧姨嘴角淡雅的笑颇有深意。

  我失笑:「你该不会是想怂恿我将罪恶的目光投射在你儿子身上吧。」

  「如果你愿意,我想你们最后是会在一起的。」

  碧姨像是一美艳的女巫,在水晶球前说出预言。

  虽然对马拉余没有好感,但毕竟他是碧姨的独子,于是我决定……绝对不打他的主意。

  落入我手中的男人都是痛苦的。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上帝是幽默的,有很多我们以为绝对不会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

  比如说冥王星被逐出了太阳系,比如说李徘古放了李李吉。

  在返回马家的第三天晚上,我正在床上做着大口大口啃肉的美梦,却被窗户边传来的响动给惊醒。

  睁眼一看,却发现窗台上趴着李李吉。

  次次都是趴窗台,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李李吉上辈子绝对是朵牵牛花。

  赶紧奔过去将他拉入屋子。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惊疑。

  「说来话长,我们还是先出去再说。」

  李李吉抓起我的手就往窗边冲。

  「你做什么?」

  我拖住他。

  「跳下去。」

  他边说边准备行动。

  「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正门。」

  不想被他推下去,我用脚死死抵住墙壁。

  「世界上还有种行为叫偷逃。」

  见我不肯跳,李李吉有些烦躁:「何不欢,你知道这里的守卫是多么森严吗?我好不容易才避开那些人的眼目,偷潜进来的!」

               第29章

  我何不欢是一懂得感恩的人,李李吉舍身救我,我很受感动的。

  但我还是决定告诉李李吉一个事实:「其实你本就可以大摇大摆走进来的。」

  「这里里里外外都是马拉余的手下,如果被他们发现……」

  李李吉摇头,用一种沧桑的仿若在世间漂泊已久的眼神看我:「不欢,看来你还是涉世未深啊。」

  话音刚落,马拉余一手下推门而入,手中拿着一钱包,对着李李吉道:「这是你刚才落在草地上的钱包,夫人让给你送来。」

  随后,放下,边关门边小声咕哝道:「奇了怪了,大门明明都给你开着的,偏偏要去钻半个多小时草丛,清义帮的人脑子果然有问题。」

  我将钱包中的金卡和现金全部搜出,再将空钱包放进李李吉衣袋内,拍拍他僵硬的肩膀:「其实我早已经让碧姨通知手下,如果某天你来了,叫他们不用拦阻。」

  我觉得此刻李李吉的表情,已经临近生无可恋的境界。

  也难怪,有大门不走,却辛辛苦苦潜伏在满是蚊虫和狗便便的草丛内大半个小时,是人都得崩溃。

  重新缓过气来后,李李吉向我说明了这段时间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些事。

  当被抓住后,李徘古并没有将他带回李宅,而是直接让人把他绑去美国,囚禁起来。

  李李吉一直试图逃走,怎奈管制太严,根本无缝可钻。

  就在他绝望时,昨天,李徘古却忽然将他接回来,并让他做了道选择题。

  选项A是继续做二帮主,帮助李徘古替父报仇以及管理清义帮。

  选项B是和我在一起,但从此,我和李李吉都不能再踏入李宅。

  毫无疑问,李李吉选择了B。

  我想这点,是李徘古早就预料到的。

  李徘古,他继续囚禁了自己,却放了我们自由。

  这确实是解决我们三个人之间难题的好办法,也是李徘古的一贯做法。

  小时候,每当有什么东西送来时,他总是静静地看着我和李李吉去争抢,再随意拿取最后剩下的。

  一直以来,他都是随意放纵着我们。

  这次,也是一样。

  李徘古,我已经不知该如何形容他。

  「你真的能够忍受不再见到你哥?」

  我问。

  「我想,总有一天,他的气会消的。」

  李李吉这么认为,也这么期望。

  我喜欢李李吉的这种性格,他总是喜欢将事情往好的方面想,有时候虽然有些自欺欺人的嫌疑,但不得不说,他的人生充盈着美好的希望。

  他是快乐的,而和他在一起的我,也会被这种快乐感染,不太去想未来即将面临的困难。

  既然活在当下,那么只需去想当下的事情就好了。

  我们决定连夜私奔。

  当然,因为没有阻拦的人,这场私奔奔得比较暗淡。

  马拉余一直没有出面,当然这也是我所期望的,毕竟他和李李吉之间仇恨不小。

  临行前,我去见了碧姨,碧姨只说了一句话:「找到地方住下就通知我一声。」

  随后给了我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拿着卖肉吃吧。」

  碧姨这么说。

  我觉得碧姨简直就是一活菩萨。

  但细想想菩萨好像并不提倡吃肉,所以我又觉得碧姨是一活圣母。

  注,绝对没有贬义。

  李李吉拿了清义帮的钱,我拿了碧姨的钱,席卷完后,咱们就连夜奔了。

  既然钱已经不是问题,我们便用不着回乡下去卖肉,干脆就在城中租了一小公寓,整天过着肉生肉死的生活。

  每天睡到十二点,叫外卖送肉上来,吃完后我再吃李李吉这块肉,下午看电视,打游戏,傍晚再叫外卖送肉,吃完后继续游戏与电视,临睡前李李吉再吃我这块肉。

  这样的人生,是低级的,是不利于人民的,是浪费粮食的,可是我们却乐在其中。

  当外卖吃厌烦时,我和李李吉便会自己到附近的菜市场买肉来做只有吃了自己做的肉后,我们才能深刻体会到外卖是多么美味。

  菜市场可不一定全都是卖菜的,当然也有卖影碟磁带的。

               第30章

  连续播放了一个星期后,邋遢宅男受不住了,眼圈深黑地跑来敲开我们家的门,话有且只有一句:「麻烦你们还是关了音乐继续真人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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