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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离婚女人的性路历程(1-5章)全 - 10,2

[db:作者] 2025-07-06 19:18 5hhhhh 9380 ℃

  我道:「步涉,你这番话要是在美国说,我可以投诉你。」

  步涉道:「投诉什么?莫非是性骚扰?」

  「呵呵,美得你,我会投诉你歧视的,你不能说我是弱女子的。」

  「这也算歧视?」步涉悻悻的说。

  「当然,还有,你知道为什么中国男人总喜欢请女人吃饭吗?」

  「不知道,我就知道男人请女人吃饭天经地义。」

  「哈哈,步涉,你这是封建男尊女卑思想的残孽。中国男人喜欢请女人吃饭,潜台词里就是说我以后养得起你。毕竟,在中国的文化里,吃饭是高于一切的。为了一口饭吃,男人甚至可以挥刀自宫。」

  步涉:「潘妃,没想到你一个女人家,知识面这么丰富,请你吃个饭,你居然引申出来这么多道理。」

  「那是。」我得意地说。

  「潘妃,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好不好?」

  「你说。」

  「九浅一深和《周易》中的九九归一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我啐步涉道:「滚,永远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步涉道:「你看看,遇到你不懂的问题,你就会骂人,要不我告诉你什么叫『九浅一深』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步涉,没有解释什么是『九浅一深』,说吃完饭再告诉我,免得影响我们吃饭的心情。

  「九浅一深」之类的术语,应该属于道家的房中术。对于道家,我只喜欢先秦时期,以老庄为代表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自然主义哲学,崇尚「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超脱人格。对于后世所谓炼丹延年、符箓驱邪,甚至采女以为壮阳养生鼎器的『道家』十分反感。现在的道家从来不是一种宗教,更多的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首先是没有一神教的崇拜,其二是没有兼济天下的理念,其三是缺少真善美的理论体系。

  东汉明帝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作为一种外来的宗教,中土必然要产生相对抗的宗教,于是道家中的长寿成仙等玄秘主义应运而生。之所以没有儒家神学化,主要在于儒学是当时的官方正统学说,不屑也不能等同于佛道的三教九流。另外,也在于中国人并没有太强的因果轮回或者末日审判的宗教情结。最为现实的原因是,如果儒学神学化后,孔子和皇帝的关系如何界定呢?毕竟,孔子神化后,按照中国的传统,孔子的后裔是不是也能名正言顺的君临天下呢?记得穆斯林中的逊尼派和什叶派的分歧就在于,谁是先知默罕默德的继承人?是四大哈里发还是阿里一系?佛教中,关于佛理的阐释,也出现了大乘和小乘。基督教更是分裂成了天主教、希腊正教、新教三大教派及若干小的教派。可见,分歧乃至对立,神学系统也不能免俗,对于文化的多元,包容是唯一的选择。

  中国的儒学也曾经有过太多的分歧。东汉时期,有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的争辩。及宋新儒学诞生后,在一个姓吕的组织下,朱熹和陆九渊有过鹅湖之会。

  今文经学的理论来自于汉代隶书所写的儒家经典,今文经学的理论源自于孔子旧宅夹层中发现包括《尚书》在内的大批儒家经典。这些典籍都是用蝌蚪文书写,而当时识先秦古文的人不多,如何阐述儒家经典变发生了歧义,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的分歧拉开了序幕。

  一般而言,今文注重阐述经文中的微言大义,古文则注重文字训诂;今文倡导董仲舒的谶纬迷信,古文则反对阴阳灾异。东汉中期之后,在贾逵、马融等大师的阐发下,古文经学逐渐成为主流,并经郑玄吸收今文学后,争端告一段落。尤其是许慎的《说文解字》,把训诂这一儒学传统光华千年。

  两宋时,是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点,以二程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学,一改大唐时期的开放文化,专注于格物致知,使儒学如同裹足妇人的畏手畏脚。朱熹和陆九渊的鹅湖之会虽然辉映千古,但仅仅是唯心主义的两个派系在争论,没有使中国哲学诞生人文主义。宋之后,明清时代的经学,脑海中仅仅知道一个「乾嘉学派」,其理论以古为上,缺少变通和创新,使经学沦落为繁琐冗长的考据,如八股之文,死气沉沉。

  这时期的中国儒学,和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第一,在信仰上都很狭隘,要么尊孔、要么敬上帝,任何异端都没有立足之地;第二,其理论系统都很繁杂,空洞,毫无意义;第三,压抑人性中的自由主义因素,尤其是把性归结为罪恶。幸运的是,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奠定了欧洲的人文主义传统,并为后世的资产阶级启蒙开辟了道路。而中国,明清时期的禁海压抑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彻底使中国文明绝缘于世界。

  也罢,从孔子周游列国开始,这厮只知道传道授业却不懂得经商,就足以说明中国没有自由主义的传统。人性的自由,更要根植于经济的自由。这一点,农耕文明无法比肩于海洋文明,就像八十年代的《河殇》,黄土落后于蓝海。

  吃饭的时候,喝了几杯酒。每到一个新地方,我都喜欢品尝当地的特色美酒。有酒不肯饮,但顾世间名。所以贵我身,岂不在一生?

  喝酒的时候,步涉比我多喝了几杯,他说此生能够和我相遇相识,他很荣幸。知道这是他的恭维,但我仍旧很高兴,所以就多劝了步涉喝几杯。步涉也实诚,我倒酒,他就喝。我不倒酒,他就自己倒。

  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达市,东部非洲的大都市,熙熙攘攘,灯红酒绿,不逊色于欧洲的大都市。在坦桑尼亚这么多天,我从未认真的观察达累斯萨拉姆的夜生活。也发现,世界所有的大都市都是差不多的感觉,人影迷离、人性迷幻。

  步涉喝多了,也略略有些失态,说话大声大气。问道:「潘妃,你知道什么是『九浅一深』吗?」

  步涉走路已然不稳,我扶着他道:「不知道,也懒得知道。」

  步涉忽然站定,打了一个酒嗝儿,很认真的说;「九浅一深就是一首歌。」随后,这个家伙在闹市区高声唱起了一首中国民歌——九九艳阳天。

  反而是轻声的唱到:「九九那个艳阳天哟。」

  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十八岁的哥哥坐在河边。东风呀吹得那个风车转哪,蚕豆花儿香呀麦苗儿鲜。风车呀风车那个依呀呀地唱哪,小哥哥为什么呀不开言?

  步涉唱的很投入,浑然忘我。我们所在的街区,应该是达市最繁华的夜生活地带,酒吧迪厅等很多,也有无数的外国男人携当地女人溜达。步涉当街一场,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坦桑尼亚的土着也都是能歌善舞,见步涉独唱,也在旁边拍起了非洲特有的鼓点。俨然,这是步涉的独唱音乐会。

  唱到一半儿,步涉忽然伸手示意,让我继续唱。围观的观众,当然拍手起哄,欢迎我登场。那天,喝了几杯酒,我的精神也很兴奋,在步涉的招呼之下,我也继续唱起了——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八岁的哥哥想把军来参,风车呀跟着那个东风转,哥哥惦记着呀小英莲,风向不定那个车难转,决心没有下呀怎么开言。

  情绪的宣泄,无外乎性爱、唱歌,而这两者,都需要酒作为媒介,也难怪古人精辟的总结出「酒是色媒人」。

  酒,的确是一剂良药,可以抚慰我们那颗浮躁虚伪的心灵。

  唱完了《九九艳阳天》,步涉意犹未尽,我和步涉又当街唱起了毛宁和杨钰莹的《心雨》。只是,我和步涉老汉徐娘的搭配,对比毛宁杨钰莹的金童玉女差的很远。

  我和步涉的倾情投入,吸引了很多过路客加入到我们的舞台中央。在当地不知名乐器的伴奏下,陌生人在一起载歌载舞。非洲人的天真再次显露无疑,只要音乐响起,他们都会挑起欢快的舞步。拉丁的舞步是激情浪漫的,非洲的舞蹈是欢快率性的。

  那晚,天气很闷热,蹦跶了一个多小时,我已经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步涉也醒酒了,对我说:「潘妃,累不累?」

  我说:「当然累,不过心情很放松。」

  步涉又道:「既然很累,我们就回宾馆休息吧?」

  我知道步涉的小心眼儿,这个家伙看见我和一个外籍游客手拉手学非洲土着舞蹈,有些吃醋。

  回到宾馆,在房间门口,我对步涉说:「步涉,我们明天见。今天感谢你的『九浅一深』,我过的很愉快。」

  步涉也笑了笑,神秘兮兮的道:「好的,明天我告诉你什么是『九深一浅』?」

  「好啊,不见不散。」

  回到房间,我淋浴了一下,也顺便在内裤安放卫生巾。我知道,她会如期而至的。对于女人而言,这是幸福的烦恼。

  狂欢过后,感觉特别疲惫。

  从房间的窗户遥望家的方向,滴滴答答的下起了小雨。这个时候的家乡,已经是中秋的季节。中秋过后,就是残冬。岁暮阴阳催短景,天涯霜雪霁寒霄。

  忽然,内心产生一阵阵的萧索之感。人在旅途,万事蹉跎。

  秋风木叶落,萧瑟管弦清。望陵歌对酒,向帐舞空城。寂寂檐宇旷,望飘帷幔轻。曲终相顾起,日暮松柏声

  可能是在街头玩儿得太凶,再加上千万低劣酒精的刺激,第二天早上5点多我就醒了,头痛得很。摸一下额头,似乎有些热。非洲的宾馆里似乎没有给顾客准备热水的习惯,害得我只好用凉水服用阿司匹林。阿司匹林的主要成分是水杨酸,应该是和国内去痛片的主要成分差不多,居家旅行的必备药品。

  步涉是第二天的飞机,而我是第三天的飞机,我和步涉有一天的相处时间。昨晚约定好的,今天要一起在达市逛街的,就像个老朋友一样。

  记得昨晚分别的时候,步涉再一次向我表达了爱慕之心。我说:「亲爱的步涉,给我一些考虑的时间吧,毕竟我才离婚半年多,实在不想这么快就开始一段新的恋情。」

  步涉也很淡然,回道:「好吧,潘妃,不急,因为我也单身了好几年。两情长久,我也不在乎这朝朝暮暮。」

  对于步涉,我从来不想主动的打探他的任何隐私。对于他是否单身等,我也懒得去考虑是否是真实的。但我相信步涉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因为「以诚相待」,人际交往的成本是最小的。这是孔子的「诚」,也是佛教的「不妄语」。关于「诚」,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十诫」中,亦有「不做伪证」的教义,足可以看出欧洲大陆有着悠久的法治传统。

  对于步涉的追求,我这个年纪的女人,早已失去了「怦然心动」的感觉。20岁以前,我还是相信世界会有纯洁的爱情。但纯洁的爱情只适宜于农业文明,在如今的后工业化时代,一切感情都是快餐式的。爱情,也流于一夜情的滥觞。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缺少哲学的深思、历史的凝思和文学的奇思。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也很难把持住自己,在众多声色犬马的诱惑中,我也在随波逐流中体验着人世间的千奇百怪。如我所追求的「性」,是一种狂喜的艺术,也是藏传佛教中若干秘术中的一种,可以在性高潮后的不应期,体味「色心不二、金胎为一」。

  性欲的发泄,也是人兽性的体现,无论男女。任何兽性都是有违人伦的,所以把性上升到科学、艺术、宗教的高度,纵欲就实现了合理化的一面。

  没有谁会拒绝性的致命吸引力,如同黑洞,吞噬一切情感、道德、伦理、法律。死亡,是人类个体的最后一次高潮。

  吃了点药,感觉略略好点,我就到洗手间冲个澡。有种感觉,会来例假的。可悲的是,洗手间也没有热水,直接洗了一个凉水澡。简单的化了一下妆,感觉浑身哆嗦。我知道,这一次我是彻底的感冒了。

  身体发冷,浑身无力,我又回到了床上,盖上毛毯,昏昏沉沉的不知所措。

  八点多,敲门声响起,我知道是步涉喊我去吃饭。

  挣扎的站起身,打开房门,见步涉站在门口。乳白色的休闲裤,浅蓝色的体恤,黝黑的脸庞神采奕奕。我强打着精神,说:「早上好!」说完,没有搭理步涉,我就直接回到床上歇息。

  步涉跟上来,很急切的问道:「潘妃,你今天的脸色很苍白,是不是生病了?」

  我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说:「是生病了,感冒,发烧,浑身无力。」

  步涉用手背触摸我的额头,说:「真的是很热,吃药了没有。」

  「吃了,阿司匹林。」

  「用不用去医院呢?」步涉关心的问道。

  「不用了,一会儿就会好的。」我说。在陌生的达市,我连医院在哪儿都不知道,所以不想麻烦步涉。我的性格中,有一些《红楼梦》中妙玉的情性,利落淡泊。和国人千丝万缕的关系网比较,我的人际关系是很简单的,只有陌生人和非陌生人两种。在非陌生人的范畴里,只有亲人和非亲人的区别。

  待了一会儿,步涉见我房间没有热水,就出去要了一壶热水。然后,用热毛巾为我敷上。我呢,脑袋沉沉的,只记得步涉在我身边,其它事一无所知。但在内心,感觉是很温暖的,也很感激步涉的照顾。

  迷迷糊糊中,好像步涉的身体和我紧紧相接。

  后来的事情,我就失忆了。因为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一间医院里。身边,就挂着吊瓶。见我醒来,步涉轻轻的说:「潘妃,你终于醒了。」

  我很茫然的看着四周,问:「这是哪儿呢?我怎么到这里了呢?」

  步涉笑了一下,说:「不知道吧,你的高烧已经有40度了,把你烧糊涂了。不来医院,你就会香消玉殒了。」

  「呵,谢谢你把我送到医院。」

  「没什么的,潘妃,你说过,我们是好朋友的。朋友有病,我当然要义不容辞的。」

  说完,步涉给我倒上一杯温水。喝下去,感觉浑身清爽许多,上善如水。

  此时的我,虽然肚子有些饿,但精神恢复很多,就回应道:「谢谢步涉,从此我们就是更好的朋友。」

  步涉哈哈一笑,道:「更好的朋友是什么朋友?」

  「当然是患难之交,生死与共。」我说道。

  「生死与共,那是殉葬。但我更希望有一天能够慢慢和潘妃变老,这是最浪漫的事儿。」

  「哈哈,步涉,我可不喜欢变老的过程中,有个人会看着我。」

  「那我就瞅着你慢慢变老吧!」步涉无厘头的说道。

  「真的是老了,否则也不会突然的感冒发烧。」我幽幽的说道。

  「潘妃,你这不是单纯的感冒,大夫说你是昨天喝酒过敏导致的今天发烧。」

  「喝酒也会过敏?不可能吧。」

  「也可能的,或许是你身体的免疫力突然下降所致。潘妃,看见你烧的满脸通红,浑身打颤,我真担心你感染上了疟疾。所以,未经你同意,就把你送到了医院。」

  「怪不得我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人在靠近,原来是你。当时,我都想打电话报警。」

  步涉哈哈一笑,说:「我就是想救人,没有想其它,不要误会。潘妃如果觉得亏,你一会儿就把我背回宾馆吧。」

  「呵呵,步涉,我今天真的要感谢你,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说完,感觉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但还是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没让步涉觉察到异样。人,有的时候真的很贱。在坦桑尼亚的这些天,尤其是这厮对乔治的态度,我对步涉的印象很不好。但经历我生病这件事情后,忽然觉得步涉是蛮亲切可爱的男人,值得信赖。或许,我对步涉以前的看法都是错的;或许,步涉真的很在乎我。

  人常想病时,则尘心顿减;人常想死时,则道念自生。经历坦桑尼亚的一场突发疾病后,我的人生观也转变了一些。家庭,似乎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只不过,我一个人旅行世界的脚步仍未停下。

  步涉道:「潘妃,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

  「你既然感冒了,为什么还要洗头呢?」

  「我哪里有洗头?」

  「怎么没有,送你到医院的时候,你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别忘记你是在感冒。」

  我想起,在步涉来之前,我不仅洗头,还顺便洗个澡。回道:「女为悦己者容吗,大清早的,总不能蓬头垢面见可爱的步涉大哥吧。」

  「咦?你怎么还称呼我为大哥呢?」

  「怎么?你还想受小女子一拜?」

  「哈哈,那就拜天地吧,永结秦晋之好。」

  「美死你。这辈子,我是不想在结婚了。」

  「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不代表第二次婚姻的失败。就像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步涉淡淡的说。

  「但是,我已经厌倦了婚姻,起码是现在。」

  我和步涉的不同,在于步涉期待下一次婚姻,而我已经厌倦了婚姻。男人之所以期待婚姻,在于其家庭观念较弱;女人之所以恐惧婚姻,在于其家庭观念很强。

  躺的许久,我坐直了身子,忽然感觉下身落红片片。很闹心,这个关键的时候,她也来折腾。我用手摸了一下屁股,愕然发现双腿间已经有卫生巾。毫无疑问,这个是步涉干的。因为清晨的时候,我感觉会来例假,但头疼得很,没有在内裤放置卫生巾。

  昏迷之中,居然被一个男人换了卫生巾,一时间我是肝火旺盛,前所未有的奇耻大辱。正颜厉色的问道:「步涉,我问你一件事儿。」

  步涉笑呵呵的道:「潘妃,你要问啥?态度怎么这么严肃呢?」

  「少嬉皮笑脸」,我冷冷的说:「步涉,你凭什么给我换卫生巾。」

  「哦,是这事儿呀。」步涉很冷静,语气平缓的说:「我知道你会为这事儿生气,你想听我解释吗?如果想,我会说;如果你不想,我马上就会走人。天高水远,从此不复相见。」

  给女人偷摸的换了卫生巾,居然还这么决绝,我也很纳闷儿,似乎真的有难言之隐。说道:「说吧,捏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步涉笑了一下,说:「潘妃,你今天的高烧导致你昏迷不醒,阿司匹林也无济于事。害怕你是疟疾,我就想把你送到医院。扶你起床的时候,我看见你身下雪白的床单有些暗红色的血迹,我知道你是来那事儿了,于是就擅做主张的为你换了卫生巾。恰好,你的卫生间就放在你的床头。」

  经过就是如此,你可以说我龌龊,也可以说我无耻,但我真的问心无愧。起码,这对比你到医院大庭广众下换卫生巾,更人道一些。

  听了步涉的一番陈述,合情合理,我也没有在驳斥。只是很痛恨不争气的大姨妈,早不来,玩不来,偏偏在我失去知觉的时候来。

  我低下头,羞愧的说:「步涉,对不起,但我不会说『谢谢你』的。」

  步涉又是一笑,道:「让往事都随风,都随风。」

  接着说:「潘妃,挂完吊瓶,你打算吃些啥?我出去给你买。」

  「难道,我不能出院吗?」

  「我去帮你问问医生吧。」于是,步涉出去找医生。步涉很聪明,很和时宜的出去,化解了刚才尴尬的场景。

  一会儿,黑人大夫进来。摸摸我的额头,又用英语问了我的一些情况,开了一些要,说第二天如果状态正常,就不必再来。

  大夫走后,我问步涉:「我这一病,花了不少钱吧。」

  步涉道:「没有多少,检查带治疗,一千多先令而已。」

  「这个合美元得多少钱呢?」我问道。

  「不知道,但人民币得100多块钱吧。」

  「步涉,我是付给你当地货币呢还是人民币呢?」

  「中国人民的内部问题,当然要用人民币解决。潘妃,你还是付我人民币吧。」

  我说:「步涉,我兜里没有人民币,换做美元吧。」

  步涉笑道:「潘妃要是过意不去,今晚请我吃饭吧。」

  「也好,今晚的晚餐,我买单。你想吃啥,就吃啥。」说这句话,我是发自内心的,起码是我的救命恩人,必须好好犒劳的。

  「真的可以想吃啥,就吃啥?」步涉问。

  「只要是饭店能够提供的,我都不会介意。」

  步涉很实在,在一家法国风情的餐厅里,这家伙一顿饭钱折合人民币就花了我2000多元。据说,羊肉是专门从阿拉伯进口的。

  结账的时候,我开玩笑的说:「步涉,你真狠,一顿饭就花掉老娘半个多月的伙食费。」

  步涉也笑道:「无毒不丈夫。」

  吃罢饭,我和步涉一起散步会宾馆。知道我刚刚病愈,步涉走的很慢。甚至在上下台阶的时候,步涉都会亲自过来扶我,显得很有绅士风度。

  细节未必决定成败,但女人有时会被男人的细节所感动。

  路上,我问:「步涉,你明天就该回塞内加尔了吧。」

  步涉点点头,说:「是,可是我又不想走了。」

  「为什么?」

  「笨蛋,因为你大病未愈吗。」步涉道。

  「哦,谢谢你,我没事儿的,调养一天,后天我就去印度了。」

  「我还是放心不下,还是后天我送你上飞机后,我再走吧。」

  「不成,你错过了去塞内加尔的班机,下一趟飞机就是下周的了,会耽误你很多事的。」我忙劝道。

  「没什么的,我觉得目前对我而言,潘妃是最重要的。」

  「步涉,看来你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喽。」

  步涉点点头,说:「可以这么说。潘妃,你觉得我是应该『冲冠一怒为红颜』呢还是『一骑红尘妃子笑』呢?」

  「哈哈,谢谢你的抬爱,我不是陈圆圆,也不是杨玉环,更不是美人,潘妃仅仅是潘妃。」

  步涉忽然停住脚步,站在我的身前,沉声说道:「潘妃,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点嘛?」

  「哪一点?」我笑呵呵的问。

  「潘妃,你很真实、纯粹,永远不会随波逐流,你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有个性的一个。当然,你本身很美、很漂亮。所以,不管你愿意与否,我都会一辈子喜欢你的。」

  步涉的表白,我很受用,但也不会因此而芳心大乱。我只是很有礼貌的回应说:「步涉,谢谢你。不过,有一点你是错的。我真的是随波逐流的女人,关于爱情婚姻,我永远都是随波逐流。」

  「呵呵,看来潘妃是不会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了。」

  「会的,你明天如果回塞内加尔,我会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可是潘妃,如果我不想回去呢?」

  「你会回去的,我也希望你能回去。我不希望男人为了女人,放弃时间和工作。就像我,也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而放弃自己。」我毫无表情的说道。

  「当然,如果你非要留下,我也无可厚非。」我又接着说。

  「我懂了,明天我一定会走的。潘妃下了逐客令,再不走就是不识时务了。」步涉道。

  「步涉,你误会了。你也曾经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是最好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想,如果有机会,我们会再见的。」

  「嗨!」步涉长叹一口气,又说:「再次见面,会是何年何月?」说完,又径自的吟了一首诗——去年花里逢君别,今日花开又一年。世事茫茫难自料,春愁黯黯独成眠。

  「哟,步涉,怎么这么煽情呢?我也送你一首诗,用以自勉吧?」

  「什么诗呢?」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说完,我又把我的手机号码留给了步涉。此行,也是我第一次把电话留给别人。

  然后,我说:「步涉,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想和我聊天,随时为你开机的。」

  步涉忽然冒出一句话,道:「潘妃,你有QQ号吗?」

  那时候,我还真的没有QQ号。道:「我将来申请一个QQ,昵称就叫做步涉。」

  步涉哈哈大笑,说:「天地苍苍,人海茫茫,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在哪儿呢。」

  「不会很遥远的,你曾经答应我们要一起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或许,我们后天还会再见。」

  不知不觉,我和步涉就回到了宾馆。在房间门口,相互道别晚安,各自回房睡觉。步涉也想抱抱我,但我以生病为由,轻轻的把他推开了。

  那时,我讨厌自己身体的味道,一身都是药水的刺鼻气息。

  回到房间,我把沾有血迹的床单简单的清洗了一下,然后让服务员换了新的床单。这些,我是不想给别人带来麻烦的。之后,上了一趟厕所,也顺便换一条新的卫生巾。脱下内裤,发现步涉置放的卫生巾恰好在底裤中央,不偏不倚,在感谢步涉体贴的同时,也觉得这个家伙比一般男人要细心的很多。

  男人太过细心,给女人的感觉就是图谋不轨。

  好像是三元里抗英吧,国人居然迷信女性的秽物可以御敌。我还知道,国人有些富翁,迷信处女血的见红可以转运。凡此种种,其实都是对女性的亵渎。

  不过,也是经历每一次的生理周期,女人才逐渐的学会了忍耐。

  时迁岁改,生戢戢之乌毛;日往月来,流涓涓之红水。

  花花世界,红男绿女,不过尔尔。

  药物的作用,再加上一夜安眠,第二天的我已经是神清气爽。昨天有气无力的衰样一扫而光,代之而来的仍旧是活灵活现。在洗手间的大镜子面前,粉白依旧,自恋的我嫣然一笑。

  我还是觉得,女人不可或缺的属性就是「自恋」。期待男人呵护,无异于期待母猪上树,聪明的女人要懂得自己呵护自己。男人的多情,也是颇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理,花花世界,姹紫嫣红,男人因为经历不同的女人才会成熟睿智,女人也因为经历不同的男人才能风情万种。

  从一而终并不是美德,而是对人性的压抑。中国儒家的道德观,本质上是一种美德的偏执、人性的摧残。孔子一路上吹嘘「君子小人」之辨,但却没有教徒式的清修苦行,只是淡淡的表扬过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至于孔子自己,也曾感叹过「吾未见好德者如好色者也。」可见,儒家「仁义礼智信」等精神上的追求,完全是迎合封建皇帝用于稳固其专制统治的需要。孔子之所以成为「至圣先师」,未必在于其儒家理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而在于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奴婢思想很是符合统治者的口味儿。主席也已马列的「阶级斗争」理论搞得山河破碎,满目疮痍。在各种势力风雨飘摇之际,主席老人家的权力却实现了异常的稳固,直至老死。也就是说,主席从未真正的相信过「阶级斗争」,不过是利用阶级斗争的幌子,加固皇权罢了。

  我还很好奇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是如何解决性的压抑。领着一群男性徒弟,会不会有同性恋的行为发生呢?所谓人性,盖出于性欲本能。我觉得,孔子的同性恋性行为还是有可能发生的的。第一,颜渊死的时候,孔子大呼过「天丧予,天丧予」;第二,孔子对同性恋的态度是宽容的,这在其节选的《诗经》中,对同性恋的诗歌予以保留可见一斑。《论语》中没有记载孔子的同性恋行为,但这不过是对「非礼勿言」的尊重罢了;第三,《论语》中,其弟子赞美过孔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完全是一副伟男子的模样,女人见了都会心神摇荡,更何况男人;第四,按照百分之一的同性恋发生几率,孔子门下3000,存在一些gay并不是什么令人奇怪的。而且,春秋战国时期,有卫灵公的「分桃」、魏王的「龙阳」等若干君王和臣下的同性恋行为见诸于历史,可见当时的男风之盛。孔子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未能免俗。

  几年前,电影《孔子》还曾有孔子和卫灵公夫人南子传出暧昧的绯闻。历史上确有其事,已经难以考证。不过引申一下,会发现里面大有径庭。或许,卫灵公是双性恋,允许南子和孔子乱搞;或许,孔子也是一个双性恋。因为去见南子前,徒弟子路等很吃醋,曾经极力反对见风骚的南子;或许,南子本身就是卫灵公本人,南子的本意为「男子」,招摇过市的典故是源自孔子和卫灵公的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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