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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离婚女人的性路历程(1-5章)全 - 11,3

[db:作者] 2025-07-06 19:18 5hhhhh 3740 ℃

  爸爸一乐:「嗯,你的傻劲儿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妈妈佯作生气:「要不是傻瓜,我也不会嫁入你们老潘家。」

  三哥在一边不阴不阳的说:「妹妹今天这么高兴,是不是恋爱了呢?如果是恋爱,就和我们说说吗,我看看是哪个傻小子爱上了我家的『潘妹妹』,那才是不折不扣的傻瓜呢!」

  「闭嘴,我才没有恋爱呢。这辈子我是守着父母的,绝不像大哥,娶了媳妇儿忘了娘。还有你三哥,等你结婚,你也一定会重蹈大哥的覆辙。这世界对父母最亲的只有我了,女儿才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爸爸妈妈,你们说对吧?」

  在国家晚婚晚育的政策感召下,80年代末,高中毕业生的恋爱都是属于早恋范畴的。虽然我家很开明,但在餐桌上提及我的恋爱,还是有些突兀的。

  爸爸笑呵呵地说:「潘妃是爸爸妈妈的小棉袄,而且是羊毛的,温暖柔软。不过,女孩子大了,总是要离开父母的。将来只要你们幸福,爸爸妈妈就心满意足了。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希望你们将来可以飞得更高,也飞得更远。雀恋枝头,不过叽叽喳喳;鹰翱高天,方是浩浩荡荡。」

  殊不知,爸爸一语成谶。长大后,他的四个孩子分居在地球的四方。虽然老年的父母有时会感到孤独,但乐观的父亲总是说他这辈子过得很知足,只要选择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的某个方向前行,他都会找到自己的四个孩子中的一个,永远不会迷失。

  吃完晚饭,帮母亲收拾完家务,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少顷,听到了「咚咚咚」的敲门声。我问:「谁呀?」

  「妹妹,是我,快点开门。」

  听是三哥的声音,联想起吃饭的时候这家伙惹起了我的不快,就愤愤地说:「不开,有能耐你自己从门缝里钻进来。」

  「开门,我有紧急事情要告诉你。」

  「你在门外说,我在里面听。」

  「妹妹,当真,那我就说了?」

  「说呗,没人把你当真。」

  三哥清了清嗓子,大嗓门的说:「刚才,你们班的那个复姓有琴的小伙子让我捎一封信给你。你不开门,我就把信撕开了。」

  复姓有琴的小伙子,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刚刚提出和我分手的那个男孩子。复姓有琴,名曰声来。有琴声来,这个家伙第一次吸引我的目光,就是在高一的第一次见面会上。那时,我还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姓「有琴」的。有琴声来,名副其实,也弹得一手好吉他。在刚刚流行摇滚乐的80年代中后期,会弹琴的男孩是很酷的。也因为吉他,我们才确定为男女关系。好像是在高二那年的暑假,这个家伙在树林里为了弹奏了一曲崔健的《一无所有》后,问我他谈的好不好听。

  我点点头,说很好听。有琴声来告诉我,这首曲子是专门为他的女朋友而谈的。然后,有琴声来就轻轻的吻了我的嘴唇,说:「潘妃,成为我的女朋友吧!」

  我则懵懂的点了点头。

  很怀念上世纪八十年代简单而纯粹的生活,男孩子用一曲吉他音就能勾引到女朋友。再看看最近上海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因为爱慕虚荣,就干起了援交的勾当。没有鄙夷这些女孩子的意思,女人都是被勾引的。不过,我那个时代属于理想化,都是文学青年。而如今的年轻人,都是2B青年。

  良禽择木而栖,这是人的通病。我们没有必要谴责上海女孩子的援交,反而应该反思这个时代是不是真的病了。我对援交事件持宽容态度,这是年轻人的四十。只要年满16周岁,并拥有独立的判断和自主的选择,所谓的「失德」都属于个人意志自由的范畴,旁人无权干涉。

  我很讨厌卫道士关于援交女的说三道四,就仿佛他们身上没有一丝道德污点似的。无论历史还是现实,中国都是充满谎言的国度。比较谎言的危害,性不过是男女双方的感受而已,没有必要沸反盈天。

  恋爱,是一种目的为做爱的谎言性行为;援交,是一种目的为金钱的真实性行为。

  16岁的女孩和40岁的男人恋爱,就一定会妨碍道德吗?如果是30岁的女人和54岁的男人呢?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年龄差距都是24岁。如果我回到16岁,我宁愿选择40岁的男人恋爱,而不是16岁的男孩。因为40岁的男人懂得欣赏,而16岁的男孩只知道房事。

  中国的思维传统中,总有一种强迫的本能,喜欢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别人的行为中。关于援交,我们总想当然的认为是男人欺负女孩。其实,最伤害女孩子的,恰恰是那些毛头小子。

  或许,14岁少男少女间的性爱的包容远远大于14岁和40岁的男人,但14岁的少男少女间怀孕的比例最高。

  或许,我上述的说教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但事实真的如此。

  我和有琴氏恋爱一年,分手的原因是这个家伙有些神经质,凡事都以他为中心,而我恰巧也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女孩子。勉强相处了一年,在高考前夕,他提出分手。

  分就分吧,井蛙不可语于海,夏虫不可语于冰。

  害怕三哥胡嚷嚷,我忙打开门:「三哥,求你了,别让爸爸妈妈听见。」

  三哥嘿嘿一笑:「下次,你在这样对我,我可就真说了。」

  「一定,太阳最红,三哥你最亲。」

  「毛主席呢?妹妹,这是刚买的雪糕,都要化了,拿去吃吧。」

  「谢谢三哥。毛主席真不如你,起码他不会给我买冰激凌。」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冰激凌还是稀罕物。三哥也是穷嗖嗖的大学生,一点儿零用钱也是这家伙「投机倒把」换来的。我家四姐弟中,三哥是最有经济头脑的。虽然我们家的家庭尚可,但三哥高中毕业就知道捡破烂换钱,兄妹中也属三哥最富有。如今,三哥仍旧从事着他的老本行——垃圾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如今,我也会偶尔调侃三哥,说他这辈子活的很「垃圾」。

  看见冰激凌,我高兴的跳了起来。吃到一半儿,问:「三哥,你是不是没有吃呢?要不剩下的这些给你吧?」

  「不用了,我也不热,你自己留着吃吧!」

  我从小就喜欢吃甜食,最难以忘怀的是我七八岁的时候,十六七岁的大哥用节省下来的钱给我们兄妹买了两根雪糕,说好的是两人一根。大哥和我吃一根,二哥三哥吃一根。大哥舍不得,把一根都给我吃了,而二哥、三哥为了一根雪糕谁吃的多、吃得少,差点儿打了起来。剩下的雪糕棍儿,三哥还不忘记咂咂,真的很有垃圾回收的天赋。

  大哥见我吃完,还问我:「妹妹,好吃吧。」

  我点点头,笑嘻嘻的说:「好吃,我还想要。」

  「过几天,我在攒钱给你们买。」

  现在想起,大哥和我说话的时候,也咽了几下唾液,他也一定很想吃根雪糕的,只不过他更喜欢我这个妹妹吧。现在的孩子,是体会不到当时的亲情。

  每逢过年,三哥也特羡慕我有新衣服穿。而他,只能捡大哥、二哥穿过的衣服。捡来捡去,三哥捡出了一个垃圾回收再利用的产业。

  见我吃的差不多,三哥问:「妹妹,你怎么和有琴声来这个小子谈恋爱呢?」

  「爱情是没有原因的。」

  「正经说话,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好的?」

  「你保证不告诉爸妈?」

  「我保证。」

  「你用什么作保证?」

  「我如果向爸妈说,你这辈子的冰激凌我包了。」

  「哈哈,三哥,瞧你那点儿出息?你就不能管我每年的生日蛋糕?」在我小时候,很期待过生日的时候会有人送我一个生日蛋糕。我在小学时候甚至许愿,如果谁在我的生日送给我一个插满蜡烛的蛋糕,我就会嫁给他。

  可惜,我的愿望从未实现过。当然,除了父母和我的几个哥哥外,没有人直到我真实的生日。

  有时,我是一个善于遗忘的人。不知不觉中,那些曾经让我伤心的人或者事,都会渐渐的忘却。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见,事去而心随空。

  随空,佛禅——诸法寂静,无心为空。

  世人只知「空」,殊不知「空空」。所谓「空」,乃是驻处无心;所谓「空空」,乃是心无驻处。心无驻处,乃依缘而起。

  三哥反对我早恋的,主要害怕我被人欺负。最后,当听说这个家伙吻了我,并把我抛弃之后,三哥要去教训一下那个家伙。

  如果说,有琴声来这家伙吻遍了我的全身乃至夺走了我的第一次?三哥会不会把那个家伙杀了呢?

  想想,有琴声来这个家伙极端的自私,我也想给他点颜色看看。就说:「小小的教训还是可以的,不过千万不要暴露我。毕竟,我在人家眼里可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子。」

  第二天,瑾瑜又来约我去她叔叔哪儿学画画。

  「瑾瑜,总去哪儿,你叔叔会不会讨厌我呢?」

  「不会的,叔叔昨晚还说你很有灵性,比我更适合学画,因为你更有从静态中感受流动的美。」

  「呵呵,我一点儿也不懂画画儿,去了会打扰你们学习的。」

  「去吗,陪陪我吗,要不我一个人学也很枯燥的。」

  「我还是觉得不好,你下午回来,我在陪你玩儿。」

  瑾瑜想了想:「对了,潘妃,你可以当模特的,要不我叔叔还得雇模特呢。」

  隐约记得,大学里美术系的任务临摹,模特都是一丝不挂。我啐道:「坏瑾瑜,你不是让我去当裸体模特吧?这个我可干不了。」

  「你想哪儿去了?就是画个肖像而已,不用脱衣服的。」

  在瑾瑜的软磨硬泡下,我和妈妈打个招呼,便去了瑾瑜叔叔的工作室。

  路上,我问:「瑾瑜,你说美院的模特真的要光着身子任人临摹吗?」

  「当然,要不价格也不会那么高。」

  「不可思议,多不好意思。」

  瑾瑜大笑:「潘妃,你还会不好意思?其实对着一个人裸体和对着一群人的裸体都是一样的。身体吗,本来就是美的集合,没有必要扭扭捏捏。」

  「你就吹吧,你要是有种的女人,你敢光屁股任人临摹?」

  「在画室里我就敢,为了艺术而裸体,不羞。」

  「那你敢在你叔叔面前裸体,让他给你临摹吗?」

  「你个死潘妃,说到哪儿去了。」说完,瑾瑜就拿着画板追我。一面追,一面说:「有一天,我一定让你成为模特的。」

  当我们气喘吁吁的跑到叔叔的画室,叔叔问我们:「两个小鬼,怎么呵斥带喘的?」

  我说:「叔叔,后面有一条疯狗在追我呢。」

  叔叔信以为真,真的站在门口四处探看:「哪儿来的狗?我怎么没有看见?」

  「叔叔,别听潘妃胡说,这个狐狸精在骂我呢?」

  「哈哈,你们姐妹之间还挺有意思呢!」

  瑾瑜:「叔叔,潘妃这次来是要给你当模特的,而且还是那种脱光光的。」

  我也不甘示弱:「叔叔,你别听她胡说,她疯了。」

  「哈哈,二位别吵了,不过今天潘妃真的可以为我和瑾瑜当模特的。」

  见我瞠目结舌的惊讶表情,叔叔又加了一句:「不是瑾瑜所说的那种模特,潘妃不要怕。如果愿意,我想把潘妃当做我们今天肖像画的主题,你愿意吗?」

  已经有过临摹的经验,我并没有拒绝。

  之后的几天,我每天都会和瑾瑜到叔叔的画室。偶尔,我也会玩票儿性质的给他们当模特。对于我的身体,叔叔表现了画家特有的坦诚,毫不避讳的说我天生丽质,延颈秀项,皓质呈露,皓齿内鲜,明眸善睐,很适合当模特。

  在画家的眼里,极丑的人也是极美的人。忘记了叔叔说是米开朗基罗还是达芬奇,居然跟踪一个丑人许久,为的是某种来源内心的美感。

  叔叔没有赞扬我的标致五官,倒是对我的小腿和双足很着迷。他当着瑾瑜的面说:「潘妃小腿肌肉紧凑,弹性和色泽度都是极品,很好的彰显女人的健康,以及青春的韵律。」

  瑾瑜哈哈大笑:「叔叔,你看不到的是潘妃的大腿,白嫩窈窕,就像是城北徐公,颜色适中,修短合度。」

  「讨厌,不要乱说。」

  叔叔:「呵呵,潘妃还是女孩子,瑾瑜,我们爷儿俩不宜过分评论的。不过我要说的是潘妃的玉足,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清莹如玉笋之质,明丽如闲云之色,鲜妍如木槿之香,轻盈如莲花之形。」

  瑾瑜也凑趣说:「叔叔,木槿之香?你还闻过潘妃的脚丫子呢?」

  叔叔轻轻一笑,面色如常:「瑾瑜,你言重了,潘妃会不好意思的。不过,20岁左右的女孩子是最美的,也是身体最富有活力。天地灵气,日月精华,都凝聚在20岁中的飞扬、洒脱和飘逸之中。不仅是女孩子,男孩子也是一样的,20多岁的男孩子精力旺盛,富有朝气,活力四射,也是最能彰显阳刚之质的阶段。」

  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形容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还是脚丫儿,当时我的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我对自己的身体从来都是很满意的。感谢母亲给了我一个重庆女人的气质——人淡如菊,清如兰,闲如云。

  至于叔叔形容我的双足,我有些不好意思。那时候从未想过,一双脚居然得到叔叔莲足的赞扬。后来才知道,对于男人而言,女人的脚是第一性器官。有着一双娇如芙蓉、嫩如菡萏、纤如芍药的双足,也是能引起男人的注意力的。对于某些特定的男人,一双白皙、乖巧的莲足,还能够诱发他们潜在的欲望。这些人,就是叫做恋足癖。

  或许,对着这些人而言,足趾香要远胜于桃花瓣。弱弱三寸莲,纤纤两支兰。一亲又一看,清灵水云间。

  一天中午,叔叔照例请我和瑾瑜在常去的那家饭店吃饭。吃到一半儿,瑾瑜忽然想起要约会新交的男朋友,就把我扔给了叔叔。我和叔叔已经很熟,谈笑宴宴,一如往昔。

  但吃到了一半的时候,我的桌子前忽然站了两个人,抬头一看,赫然是有琴声来,旁边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男孩子似乎是流氓,长头发,叼着烟,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我很惊讶:「有琴氏,这么巧,居然在这里遇见你了?」

  有琴声来冷冷说:「我怎么不能来?看看我的头吧,就是让你哥哥打的,怎么办呢?」

  有琴氏的脑袋上扎着绷带,看样子受了一些外伤。

  很多天前,三哥曾经和我说过要教训一下这个孤傲的家伙,但没想到三哥来真的。

  我也冷冷地说:「不要诬赖。如果真的是我三哥揍你,你也是活该,你不应该脚踏两只船。」

  「我操,你这个骚娘们儿,我哥哥怎么操了你一次,就要一辈子跟你?」

  我很讨厌骚娘们的字眼儿,一听这个流氓如此胡言,就对有琴声来说:「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走?我哥哥白让你哥哥揍了?走之前,我也要你尝一下拳头的滋味。」

  说完,这个流氓就意欲来抓我的头。幸亏在此时,瑾瑜的叔叔站了起来,喝叱道:「年轻人,有话好好说。」

  有琴的弟弟似乎没有听到,仍旧要来打我。之后,叔叔和他们哥俩就厮打在一起。虽然叔叔已是40中年,但身体很健壮,胳膊很有力气,一个打两个,居然不落下风。后来,人群里有人喊报警,有琴声来和他弟弟,见状不妙,打了叔叔一酒瓶子,就撒欢儿跑了。一瓶子,也把叔叔打个措手不及,脑袋和脸颊都划出了鲜血。

  我一时慌了神儿,叔叔倒是很镇定,说:「没事儿,都是皮外伤。」

  之后,叔叔赔偿了饭店的损失,我们一起去医院包扎。

  简单的包扎之后,我和叔叔便回到了他的画室。因为我,叔叔受伤,又赔偿了饭店的损失,我很是过意不去。平生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儿,只知道道歉。叔叔则躺在床上,呆呆的看天花板,不理我。

  叔叔一改往日的温情,我也手足无措,到后来急的哭了。

  见我哭了,叔叔哈哈大笑,说:「其实,你哭哭啼啼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如梨花带雨,清隽可爱。」

  我抽泣道,语无伦次的说:「叔叔,我真对不起你。」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句话。

  叔叔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拽到他的怀里,轻轻的爱抚我的肩膀:「孩子,别哭,我不会介意的。我今天算是英雄吗?」

  「嗯,是英雄。」

  「那我今天就是英雄救美了。」

  一句话,把我逗乐了,似乎鼻涕泡也出来了。叔叔没有在意,用手给我擦拭眼泪和鼻子说:「潘妃,别哭,你在哭,就像是我欺负你了。」

  那时,我真想叔叔能够欺负我,以便报答刚才的解围。

  在叔叔的怀抱里呆了许久,我也不再哭。叔叔说:「你去卫生间洗洗吧,现在你的脸都成了大花脸。」

  在卫生间里,我对着镜子:「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出来之后,叔叔:「潘妃,这样才好嘛,容光焕发。真的是『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我走过去,坐在叔叔身边:「所谓伊人,在床一方。」

  叔叔哈哈大笑,道:「潘妃,我最欣赏的就是你的精灵劲儿。不过在精灵的女孩,也难过情关。刚才的事情,就是你和男朋友剪不断理还乱吧?」

  「嗯,过去的事情,我们别提他。」

  真的不想在提及有琴声来,因为跟来的流氓诬陷我和有琴氏有那个关系。其实,我们有琴氏仅仅是边缘的性行为罢了。在叔叔面前,我很丢脸的。

  「叔叔,你受伤了,这几天的起居我帮你吧。」

  「哈哈,我还可以自理的。」

  「可是,我总觉得不好意思呢,也总觉得欠着叔叔的,心里难安。」

  「怎么,这么快就想报答我?」

  「也不是啦,就觉得应该为叔叔做点什么?」

  叔叔沉默半晌:「潘妃,叔叔有个请求,希望你能答应。如果你不喜欢,也无妨,就当我说过。」

  「好的,什么愿望呢?」

  叔叔不自然的笑了笑:「潘妃,我能亲吻一下你的莲足吗?从你当模特开始,我就对你的莲足特别的迷恋,步步生莲,你是名副其实。」

  「好吧,我去洗个脚。」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居然答应了叔叔的要求。

  洗完脚,我坐在叔叔场边。身窈窕,满面春风一脸俏。一脸俏,柳软花娇,神采妖娆。都说二八芳华妙,桃源深处杏红好,杏红好,粉蝶更眷凄凄芳草。

  叔叔把我抱在怀里:「潘妃,把裙子脱了吧。」

  脱掉裙子后,叔叔用手把玩我的双腿。艺术家的手,柔软纤细,我的双腿仿佛是他的画作,不厌其烦的爱抚我双腿的每一处。

  比较与白皙的大腿,叔叔更偏爱小腿,认为大腿是纯粹的肉感,女人的力与美应该通过小腿体现。我的小腿修长,肌肉紧密,叔叔爱不释手。

  随后,叔叔又爱恋的把玩我的双足。叔叔说我仪态万方的气质,全来自这双美丽的莲足。当时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但我真的很享受叔叔的爱抚。在叔叔的眼里,我就是一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

  叔叔:「好一双玉足儿,勾掉了我的灵魂。」

  说罢,开始用嘴巴亲吻我的脚踝、脚背、脚心还有脚趾。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脏,很不适应。但当叔叔用舌头吮吸我的脚趾的时候,我居然感到无限的快感。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在你的脚底下,为你品咂,任你蹂躏,好不爽快。所谓的武则天,亦不过如此。

  一只足如清莲,一只足如玉兰,清莲玉兰之中,叔叔如蜜蜂一般,沉溺于花瓣之中。

  最后,叔叔脱掉自己的裤子,露出好大的卵袋和鸟儿。

  说:「潘妃,麻烦你用脚搓磨我的那里。」

  「这个?不好吧?」

  那时,我知男女之事,但对于男女之事,还真不知道有足交这一说。

  叔叔:「潘妃,来吧,就当作一次美的过程。」

  叔叔那话儿虽大,但头处却是红润柔嫩,我心下也好奇,意识清晰,用脚趾玩弄其间。或是脚趾挑逗,或是双足揉搓,那话儿或许是吃多了我的莲藕,在莲足之中逐渐昂大。不久,伴随着叔叔「嗬嗬」的声音,白而且浓的淫滑之物喷射而出,弄得我脚趾上尽是。

  接着叔叔托起我的下巴,轻柔地亲吻我的脖子,耳朵,锁骨,腋窝,肩带滑落,他褪下我身上的内衣,用手揉搓着我的乳房,最后,含住了我的乳房,两只手轻轻的把两个奶子聚拢,一口咬住两个乳房,我沉浸在从未有过的刺激里,兴奋而且焦虑,快感一阵阵的传递,我开始呻吟,两条腿开始不自主的扭动,他一路亲过来,雨点一样,像是开发着一块处女地,我的身体随着他的亲吻而起伏,像是久旱逢甘霖,他终于亲到了私处,似乎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亲了下去,两只手扒开我的内裤,分开大腿,用胡茬扎着我的下体,舌尖轻舔,一步一步,伸向那个温暖潮湿的地方,我已经崩溃,下面湿的一塌糊涂,无法停止的呻吟,似乎在渴望下一步发生的事情。我的思想处于停滞状态,只是看着这一切,感受着这一切,直到他用他的东西顶住了我的下面,开始进攻时,我才警觉,我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他。

  叔叔意犹未尽:「潘妃,谢谢你,你去洗洗吧。」

  我去了卫生间把自己的双足洗干净,然后又给叔叔拿了卫生纸,让他自己把裤裆处揩干净。

  叔叔:「对不起。」

  我笑笑:「无所谓的,我也学会了认识男人。」

  「就当这件事从未发生过吧?」

  「好的,叔叔还是以前那个成熟睿智的叔叔。」

  在路上,我有些失魂落魄。虽然和男朋友有过性的接触,但都是偷偷摸摸的,浅尝辄止。生平第一次尝试足交,还是和叔叔,感觉不可思议。路上,我也在不断地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总有一种乱伦的罪恶感。如今,高中女孩有过性经历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20年前,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作风大胆那么简单,更是「伤风败俗」。「伤风败俗」是带有引号的,时代的进步当然意味着性选择的更加自由。性,未必要以爱情或者婚姻为基础,但却一定要以自愿为基石。

  收起遥远的回忆,看着在我前面画画的卢克,想着不知道我们之间又会有什么新的故事。

  第二天卢克收到了一个画展的邀请,我们友好的道了别,思念我两个儿子,我踏上了回美国的飞机。

  对于性,最有感触的几年前和卢克在巴黎的街头,曾见到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在吻同龄的女孩子。当时,卢克还以调侃的口气说法国人天性浪漫。我也承认,这种事在中国发生,一定会被认为是伤风败俗。但对于卢克等法国人而言,这是爱的一种表现。一个人,如果不懂得男女之间的小爱,又如何去追寻「博爱」。卢克的一句话,至今印象深刻——对于爱,不必在意年龄,而在于她是否平等和尊重。卢克说完,我也情不自禁的亲吻一下卢克,与情欲无关,只是很喜欢法国人关于「爱」的定义。

  时间就像是天上的流云,在不经意中,它已轻轻飘过。未有声音,未有足迹,更未有固定的居所。我想,人生也如天上的云彩——天上白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

  性爱体验,卫道士会认为不合时宜乃至大逆不道的,但我觉得无妨。因为每一次和男人约会,我都会认为是一次庄严神圣的恋爱。爱,不是身体的施舍,而是心灵的拥有。而且,古往今来,没有谁能逃脱性爱的诱惑。至于那些宗教意义上的禁欲主张,我始终认为是一种是「欲说还羞,却把青梅嗅」的心理防御机制罢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在追寻一种快感,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性爱。极少数人的快感,是建立在道德圣洁的信仰之上。我们不会对他们说三道四,但他们却喜欢对我们指桑骂槐。人类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实现性的自由,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开明、包容、自由的社会。

  性,不是乱。但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看起来一团乱麻。所谓的「乱」,更是多元化的体现。比较于专制社会的万马齐喑,「乱」反而更能彰显人性的包容。譬之,朝鲜金正日最近的逝世,2400万人同时同地的哀痛国家领导人,这符合逻辑吗?符合人性吗?人性,遵从于国情,是时代的悲哀;国情,体察于人性,是文明的进步。无论如何,前者是反人类的逻辑。

  当统治者以「不符合国情」的名义拒绝某种改进的时候,恰恰说明这是统治阶级在不遗余力的维系自身利益。关于秦始皇的历史定位,我始终认为他是不折不扣的历史罪人,因为他的焚书坑儒政策几乎使中华的文脉断条,也从根儿上扼杀了民主的土壤。但在教科书里,秦始皇却是历史上一位民族英雄,因为他的武力征服,开创了「大一统」的中华民族。大一统,是专制主义的象征。从小的洗脑,「大一统」是必然的爱国主义诉求。

  果真如此吗?我始终坚持「公民」理念高于「人民」理念。公民,不仅仅是代表一种法治,更是尊重个体。只有尊重个体的选择,社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关于「人民」,我觉得它太抽象了,而且富有阶级斗争的味道。什么是阶级呢?我周游印度的时候,感觉很多中下阶层的印度教徒因为种姓制度的存在,从而皈依了强调全体穆斯林是兄弟的伊斯兰教。难道,这就不是阶级斗争吗?

  阶级的存在,某种意义上是就是搞人身歧视的「种姓制度」。

  在美国,大多数的权利诉求都是以公民的名义,而非人民的意愿。但即便如此,联邦制的美国仍旧是铁板一块。在美国,没有某个州要搞独立。出去经济相互关联的缘故,更多的是美国的价值观是尊重公民的自由和人权。基于共同的价值观,美国社会当然是牢不可破。

  我不是在赞美美利坚,但星条旗下,确实有很多新近移民的中国人在教堂里聆颂《赞美诗》。

  对于美国,我们可以自诩的,也就是所谓的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但在中国灰暗的历史天空中,那些值得大书特书的文化传承,就像是女人的卫生巾——外表很干净,但里面很肮脏。美国也曾存在过黑奴现象以及种族歧视,但美国社会可以反思,并逐步改进自己的过失。比较而言,中国至今仍存在地域歧视吧!有谁真正的反思过中国的地域歧视呢?看到一个要饭的,北京人首先想的是这个要饭的是河南人,心生鄙夷。

  当代中国,住持都是享受国家财政补助的行当,更何况要饭了。给不给是你自己的自由,但国人没有必要不施舍的同时,还振振有词地说——这个要饭的在河南老家住着别墅,开着私家车。从而为自己的自私自利开脱。

  如果社会公平,有谁愿意抛家弃子的出来讨饭呢?明明是社会病了,但官方却非要强调这是经济高速发展,导致的矛盾凸显期。国人,是最会为自己找台阶下的。就像是那个阿Q,明明被打了,非要说这是「儿子打老子」。

  我的文章里,很多地方也涉及了时下比较敏感的话题。而且,其观念对于主流媒体,多是离经叛道的。我不是偏激,只是有时候觉得特别的气氛。特别是通过「小月月」事件,觉得国人良心「大大的坏」。说良心被狗吃了,是侮辱,但国人的良心究竟在哪儿呢?答案是信仰的缺失。信仰又为什么会缺失呢?答案是社会缺少公平正义。社会又为什么缺少公平正义呢?你就别问了,再问容易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社会的正义,是基于法治。法治何在?这年头,按章纳税,企业都得倒闭;依法办事,人人都是窦娥冤。法律的缺失,从而使暴力成为解决问题的常态。不仅仅是官员喜欢用,广大的民众也喜欢借用群体的暴力从而使诉求得以实现。暴力的社会,必然会产生暴戾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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