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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书柜另类作品合辑系列更新总180篇2011年8月2日更新30篇 - 146,4

[db:作者] 2025-06-27 05:52 5hhhhh 6070 ℃

 我立即着手对吸入女尸呼吸道内的硅藻进行种属检验,以确定死尸落水的地点。

 经检验,我发现位于岷山河上游地处云青区东部的一段月牙形河道中的硅藻种类,与吸入女尸肺组织中的硅藻种类相一致。

 死者落水的地点找到了,死者落水的时间大致确定了。我又根据女尸的个人特征,通过个体识别的方法,终于确定这具水中无名女尸叫汪彩霞。

 汪彩霞,女,20岁,身高1米60,体重58公斤,是本市卫校的学生,于20天前失踪。

 汪彩霞的尸体找到后,公安部门列出的杀害汪彩霞的嫌疑对象足足有一个排。最后,通过残留在汪彩霞阴道内的精液,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杀害汪彩霞的凶手,一个道貌岸然的教师李国光。

 --------------------------------------------------------------------------------(十七)打屁股引出的致命伤 跪倒在我面前的是一群从山里走出来的小保姆。这群背井离乡的花季少女向我哭诉着同伴王小花的不幸遭遇,让人心生怜悯。

 7天前,王小花被女主人用擀面杖殴打臀部,并赶出了家门。昨天,正在另一个小保姆主人家中休养的王小花,正痛哭流涕地诉说女主人对她的粗暴和无礼,突然面色苍白,只见她用双手紧紧地捂住了胸口,大喊胸闷憋气。起初,大家还以为这只不过是王小花在极度气愤之下所引发的一过性生理反应,没想到一声刺耳的尖叫之后,她就倒在地上再也没能站起来。

 在我的主张下,王小花的雇主一家工厂的厂长李秀梅被“请”到了公安机关接受传讯。

 根据我掌握的医学基础知识,我立即预料到了这是臀部遭击后形成肺栓塞所致。

 李秀梅认错的态度倒还真是不赖,她对用擀面杖痛打王小花臀部的事实供认不讳。看上去她并没有太沉重的精神负担,从思想上她也不可能有足够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心理准备。她并不知道也绝不肯相信她已经闯下了致人死命的大祸。

 看着这位泼辣的女强人,我的心情可是一点也轻松不起来了。我知道,一旦我的解剖刀开始运行,这个从工人一点点干起来的女厂长,就该离开那个被她视为生命的工厂了。

 解剖前,大力着实为我捏了一把汗:“韩嵋,悠着点儿啊。这李秀梅是谁呀,她可是咱们市的大能人。你看,就这么会儿工夫,多少人来电话质问这事儿啊。我怎么想怎么觉着你的判断有问题,就屁股上那么个巴掌大点儿的伤,至于要人命吗?这事儿让谁听起来都特玄。咱可甭太感情用事了,啊。”大力说得没错,王小花身上的体表损伤,大部分集中在臀部,而且损伤的范围也不算太大。要说损伤的程度,其实比起那些非致命性的损伤还要轻许多。如果我愣是要说就这么点儿体表的损伤就能把一条人命给生生地毁了,让谁听了都觉得是故弄玄虚。

 解剖时,站在我身旁的大力紧张得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看着大力那副忧国忧民的样子,我心中暗暗发笑,同时多少也有些感动。到底是铁哥们儿,设身处地为我揪着心,担心我吃不了兜着走。

 我不慌不忙地切开了王小花臀部那青紫肿胀的皮肤,臀大肌严重的挫伤和出血暴露在我的眼前。为了提供诉讼证据,我让刑事照相专家老李,跟着我的解剖刀,把从体表损伤一直到深部组织损伤的全部层面,一张一张地全都作了拍照。接下来,我的解剖刀毫不犹豫地直指王小花的胸部。开胸后,我手中的剪刀顺着肺动脉不停地往下走时,终于发现了致王小花突然死亡的那颗早就在我意料之中的血栓栓子。正是这颗要命的栓子堵住了血液通往肺脏的动脉,引起了王小花的猝死。

 那么,这颗致命的栓子是从哪里来的?

 这颗栓子是从王小花臀部那些受到挤压挫伤的静脉血管壁上脱落下来的,正是那个用擀面杖击打小保姆臀部的李秀梅,把这个年仅17岁的小姑娘送上了不归路。

 臀部受到的损伤为什么竟会导致人体突然的死亡呢?

 肺动脉被栓子栓塞后,通过迷走神经,可以反射性地引起肺动脉和冠状动脉的广泛性痉挛,使得心脏发生麻痹,同时也可以引起周围循环衰竭的反射,从而导致患者猝死。

 肺动脉栓塞的栓子大多来自于下肢的深静脉。如果身体的下肢受到了暴力反复的打击,被打击部位的静脉就会受到外力的挤挫,静脉上的内皮细胞就有可能坏死脱落。这样一来,那些原本光滑平坦的静脉管壁就会变得粗糙起来。粗糙的“路”面增大了血液流经管道的磨擦系数,使流经受损血管处的那些血液里的有形成分在损伤的局部凝集起来,最后积少成多形成了血栓栓子。血栓栓子形成以后,经过一系列的演变过程,大约一周左右,就可以从血管壁的附着处脱落下来,成为游动的栓子。

 从此以后,这些游动的栓子,就在人体血液循环系统的管腔内开始了它们对人体生命灾难性的“旅游”。

 从王小花下肢深静脉脱落下来的这颗栓子的“要命旅程”是这样的:首先它顺着人体血液循环的路径通过下腔静脉进入到王小花的右心房,再到右心室。在这段旅程中,栓子这位特殊“游客”的旅游通道是越走越宽的,因此,它可以在其中畅行无阻,可是当这位“游客”游到了右心再通过右心到达肺动脉时,它的旅行通道可就越走越窄了。终于,在旅行的途中,它被堵在直径比其自身的直径还要小的肺动脉管腔中不能再动弹了。于是,小保姆王小花这条年轻的生命就此完结。

 厂长李秀梅最终成了阶下囚。她怎么也搞不明白,王小花肺上的毛病怎么会是她棒击屁股所造成的后果呢?她始终认为王小花的死与她没有关系,她根本就不服法院的判决,至今还在不停地告状。但是科学的证据是不可动摇的,她就是告到天王老子那儿,也是徒劳无益的。

 --------------------------------------------------------------------------------(十八):未名炭化人 位于市中心滨河大道上的海润大厦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火灾。经过数小时的艰苦奋战,消防队员们才总算是把熊熊的烈火给扑灭了。清理现场时,发现了一具被烧焦的尸体。

 面对着这堆炭化了的尸体,大力交给我的任务相当艰巨。第一,我要通过个人识别技术,确认死者是谁;第二,我要通过尸体所反映出的特殊征象,判定死者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第三,我要通过尸体内脏及骨骼的变化,找寻死者可能存在着的生前损伤及疾病。

 在尸炭的下方,我发现了一串钥匙。经过实验证实,这串钥匙中有的是开总经理室门锁的,有的是开总经理室书柜及办公桌锁的。这一情况提示,死者很可能就是总经理室的主人,即海通广告公司的总经理沈勇。

 我又根据炭化人残存的生殖器官及骨盆的特征,认定死者是一名男性。根据炭化人的四肢长骨及脊柱的长度和颅骨缝愈合程度及牙齿磨耗程度,我推测死者的身高应该在1.75米左右,年龄应该在30岁左右。这些特征均与中等身材、时年为29周岁的沈勇相符合。

 根据炭化人的虎牙及种植牙的特征,我又比对了沈勇在医院的牙病档案记录,最终认定火灾现场中的那个炭化人确系沈勇无疑。

 接着,我开始着手检验死者的呼吸道。在死者的口腔鼻腔及呼吸道内,我没有发现黑色炭末的存在。我又检验了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结果为阴性反应。这些尸体征象足以证明,死者在大火发生时,已经丧失了呼吸的功能。

 上述检验可以肯定,死者在大火发生前就已经死了。

 是死后焚尸吗?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在炭化人尸体上找到致命性损伤。在尸体上我发现了许多条状裂口。有些裂口还很深,深至尸体深层的肌肉了。另外,在尸体腹腔的部位也有一个很大的裂口,从裂口中脱落出来的内脏已经被大火烧焦了。

 这一现象令死者的亲人们理所当然地认定为他杀的证据。但我知道这些现象根本就与他杀无关,这都是当火焰作用于人体时,皮肤和肌肉由于水分蒸发干燥收缩而致。

 死者的家人对我的这一解释很是疑惑:“就算大火也可以把人的皮肉烧出这样一个个的大裂口来,可凶手也照样可以用凶器把人捅出这样一个个的大裂口来呀。你怎么就能断定这些裂口不是他人用刀捅的呢?”

 “哦,沈勇身上的这些创口与生前被人用凶器所形成的刺切创是截然不同的。生前形成的刺切创,皮肤和肌肉的创面是在同一个平面上的。而被大火焚烧所形成的创口,则由于皮肤和肌肉这两种不同的组织在高温下收缩的程度不同,而使得皮肤和肌肉所形成的创壁呈现出阶梯状。”

 还有一个问题是:假使沈勇是他杀,人都变成焦炭了,还能保留损伤的痕迹吗?

 通常由于人体体积较大且含水分较多,因此除非大火延续时间很长或是在火葬等情况下,一般来说尸体还不至于从外到内全部被烧毁。

 另外,外力作用于人体,如果能够导致人体的死亡,不仅在人体的表面会留下暴力作用的痕迹,在人体的内部也必然会留下暴力作用的痕迹。这是因为生物在长期进化的过程中,为适应生存环境的需要而逐步形成了一副十分合理的解剖结构。这种结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把生命的重要器官都藏在了最不容易受到攻击的深层组织里了。因此那些足以致人于死亡的外力,必须通过人体的各层组织,对位于人体深层的重要脏器进行致命性的作用,才有可能导致人体的死亡。

 这个炭化人尽管从体表来看,绝对不可能再找到暴力作用的痕迹了。但只要他是死于外界暴力的作用,把他剖开看一看,还是有可能发现生前暴力作用在他体内的痕迹的。

 我决定先从尸体的头部开刀。我发现死者的颅骨是完整的,因为整个颅骨没有形成骨折。一开颅我就发现了问题,在死者右侧丘脑内我发现了一个致命性的脑内血肿。接着,在大脑基底动脉顶端的分支处,我又发现了一个破裂的动脉瘤。

 由此证明,沈勇死于突发的脑动脉瘤破裂后的脑出血。

 原来,杀人的凶器是埋藏在沈勇脑内的定时炸弹。这样的凶器可是什么样的凶犯也无法制造的。

 那么,火灾又是怎样引起的呢?

 仔细勘验现场后,侦查员们发现了一个金属打火机,这个打火机就在尸体的附近。

 原来,当沈勇将打火机的开关打开准备点烟时,突发的致命性的脑内血肿瞬间夺去了他的生命。沈勇的生命虽然终止了,但他生前所点燃的火种却从星星之火燃烧成熊熊烈火。于是,在这肆虐的疯狂的大火中,一个黑色的炭化人由此形成。

 --------------------------------------------------------------------------------(十九):“医疗事故” 中亚医院儿科主任医师董建军,是我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最近被一起让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医疗事故所困扰。   

 10个月前,年仅3岁的许向阳被父母抱到了中亚医院的急诊室。当时这孩子的症状是高烧伴间歇性呕吐。值班医生以高烧原因待查收许向阳住了院。

 住院后,许向阳的病征越来越复杂了。先是原因不明的高烧伴呕吐,使用药物对症治疗后,烧也退了,吐也止了。可就在准备出院时,小男孩又一个劲儿地嚷嚷他全身的肌肉和关节疼痛得难以忍受。

 紧接着,小男孩又从大便中排出了一条似铅笔粗的大蛔虫。

 董建军根据主治医师的汇报,结合各项检验,对许向阳作出了肠道寄生虫感染症的临床诊断。

 没过几天,小病人又出现了神经系统的症状。他突然间不省人事,整日处于朦胧与昏迷状态之中。他的身体,每过几分钟就会出现轻微的震颤。

 CT检查提示,许向阳的脑内有一个巨大的脓肿。

 为了取出这个大脓肿,医院先后为小向阳开了三次颅,但手术都未成功。

 从此以后,小向阳陷入了深度的昏迷之中。整整十个月,医生们个个都是一筹莫展。  

 10个月后,小病人许向阳永远地离开了人间。许向阳父母以医疗事故为由向中亚医院起诉。

 为了查清许向阳的病因,医院病理科在他死亡之后,对他的尸体进行了病理解剖。

 解剖结果令董建军大吃一惊,小向阳的整个大脑已经变成了一个凝胶状的板块,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一种畸形的大脑病症。

 受中亚医院的委托,我对许向阳那颗胶质样的大脑作了病理组织学的检验。

 在这之前,我仔细地研究了许向阳的住院病历及尸体解剖记录。很快,我就把在病历中反映出的许向阳几次排出蛔虫的情况和在尸体解剖中发现许向阳的大脑组织散发出粪便味这一奇怪的现象联系到了一起。我立即着手对这颗化脓的大脑进行了细菌的培养,在脑组织中,我终于发现了大量的从人体肠道内带来的细菌。

 至此,谜底终于被我揭开了。 

 许向阳是被一颗射入大脑的生物子弹杀害的。这颗生物子弹的名字就叫蛔虫。

 蛔虫,很容易被普通患者甚至是医学专家小视。其实,许向阳在病程中曾经几次排出过蛔虫,董建军据此也作出了肠道寄生虫感染症的临床诊断。但是,当病人出现了神经系统的症状后,蛔虫就在这混乱复杂的症状中被临床专家们忽略了。

 跟绝大多数疾病相比,蛔虫病确实是一种小病。这种病病情比较温和,病程一般都呈良性的过程。不过,千万不要轻视这种小病。极少数被感染者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身体将会遭到毁灭性的灾难。

 蛔虫病感染的途径,主要是以他人的粪便为媒介。新鲜蔬菜如果曾被施以包括粪便在内的无机肥料,而又没有严格清洗,就很容易通过粪便把蛔虫卵送入健康人的体内。

 蛔虫寄生于人体的小肠内,有雌雄之分,其生殖能力大得惊人。当成虫在体内交配后,一昼夜可产卵20万枚。受精卵随粪便排出体内约2至3周后,逐渐发育成感染性虫卵。

 人如果喝了污染有蛔虫卵的饮水,吃了有蛔虫卵的蔬菜、瓜果,这些感染性虫卵就会进入到人体的小肠内进行孵化,从而发育成为幼虫。

 蛔虫在体内成长发育的正常过程简言之就是:幼虫在小肠内孵化出来之后,先是跑到了肝脏和肺脏,而后又沿着呼吸道向上蠕动到了喉管的附近,接着又返身回到了消化道里。 

 但是,有时候幼虫在移行的过程中也会“误入歧途”,偶尔向着远离呼吸道和消化道的器官蠕动。而这种错误对于它们赖以生存的寄生体,也就是那些养育着它们的主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如果这些小东西不幸转移到了人的眼球,就可以引起失明;如果它们不幸闯入了大脑,就会在大脑里形成一个不可治愈的脑脓肿,导致不可避免的死亡。

 为什么说幼虫一旦闯入大脑,人就没救了呢?

 这是因为,人的大脑是一个绝对无菌的环境,它对细菌的抵抗力尤其是对肠道细菌的抵抗力极低。幼虫身上携有从大肠带来的大量细菌,大脑对这些外来入侵者的应激反应就是在这些细菌的周围形成一个脓肿,将入侵者紧紧地包围起来并试图将其消灭。但是,由于机体的免疫系统并不可能有效地击败这些进入大脑的肆虐而又疯狂的病菌。因此,在大脑内形成的脑脓肿非但不可能缩小消失,反而会变本加厉地越长越大,最终造成致命性的后果。

 科学的检验证明,对许向阳那个胶质样的大脑,没有任何一种抗菌药物可能治疗成功。事实上,这孩子在第一次就诊时就已经注定是不可救药的了。

 于是,许向阳的父母撤回了对中亚医院的起诉。

 --------------------------------------------------------------------------------(二十)破获20年前的枪杀案 秦江南是W合金试制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导致秦江南丧命的子弹恰好含有W合金成分,而合金技术却神秘地消失了。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秦江南被害案的后面还隐藏着复杂的背景:有人私藏甚至窃取了这一重大技术机密!

 在冶金专家李成的引导下,警车把我带到了荒郊野外的这片废墟上。    这里曾经埋葬了一批文革武斗中遭遇死亡的殉难者。历经20多年的风雨沧桑,如今,我们所看到的,只能是一堆又一堆的白骨了。    

 “韩法医,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准确地辨别出我爱人的尸骨呢?”李成小心地问。    

 “应该可以。”我自信地从地上捡起一根人骨头,边测量边说道:“人体解剖学理论和法医学实践证明,人体上各种类型的骨头,例如:大腿的股骨,小腿的胫、腓骨,上臂的肱骨等,其长度都分别与本人身高之间有着严格的比例关系。我们已经掌握了您妻子生前的有关资料,再结合性别、体型等修正因素,把她的遗骨从这堆白骨中筛选出来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回到工作间,我一块又一块地拼接着从墓地带回来的白骨,工作台上逐渐出现了一具人体骨骼的整体轮廓。

 “这个女法医从墓地里带回来的这副尸骨真是江南的吗?她会不会搞错呀?”我知道,李成虽然没有开口,但心里对我这个法医还是没什么底儿。

 “别急,我肯定会拿出一个令您心服口服的证据来。”    

 当李成按约来到我的工作间时,一架栩栩如生的头颅模型令他惊讶不已:“江南,是你,真的是你吗?韩法医,这,这简直就跟20多年前的秦江南一模一样呀!”

 我解释说:“这是我们给您的妻子进行颅面复容手术的结果。当然,复容之前,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还采用了颅像重合技术。我们把可疑颅骨和您爱人生前的相片,在相同角度与距离下拍成同一大小的底片,而后将这两个底片叠印成颅像重合照片,经过颅像重合技术,我们证实了这个颅骨确实为您妻子所属。为了把个人识别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我们又根据颅面骨具有形态结构稳定性这一特点,应用面部20多处软组织厚度的数据,将粘性物质粘附在她的颅面骨上,从而恢复她生前的容貌。”

 李成面对爱妻的骨髅,流露出既感神秘又感惊讶,既感悲伤又感惊喜的复杂神情。

 “李教授,我不得不郑重地向您报告:您的妻子并非死于车祸。”我收起了满脸的笑容,郑重其事地说:“她是被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头部后才被人移尸到火车轨道上的。”    

 就像一根钢针扎在了李成的臀部,老头子猛地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什么?江南是被人害死的?天呐!”    

 “我们可以运用‘中子活化分析’的方法,从子弹穿过死者颅骨时在颅骨上遗留下的擦划痕迹上,检测子弹的化学组成,从而确定子弹的生产厂家,进而发现子弹的持有者。”我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运用中子活化分析法,对死者遗骨上弹孔周边的痕量沉积物进行微量测定,我们发现击中秦江南头部的那颗子弹,使用的是一种国际上称为W合金的特殊钢材。若干年前,科学家们就是通过对拿破仑的头发进行活化分析,发现他很可能死于砷中毒。     

 由于W合金具有高度的耐腐蚀、高强度、易加工等一系列优越的性能,20多年前,国家曾将试制这种新产品的任务单独下达给秦江南所在的东枫钢铁厂,秦江南是试制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但是据李成回忆,直到他被迫与秦江南离婚含冤离厂的那一天,试制工作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这颗击中秦江南头部的子弹,无疑证明后来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并且已经产生了实用价值。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W合金却从此在“东钢”神秘地失踪了。在侦破组的协助下,厂里的文档人员翻遍了全部技术档案,也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的文字记录。    

 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秦江南被害案的后面还隐藏着复杂的背景:有人私藏甚至窃取了这一重大技术机密!

 一个星期后,杀害秦江南的凶手落网了。    

 文革期间,东枫钢铁厂现任业务副厂长蒋辉是造反派头头武斗司令刘青山的私人秘书。这个蒋辉在运动中从不抛头露面,但却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刘青山出了不少的坏主意。他先是让刘青山把当时进行W合金试制工作的秦江南关进“封闭式学习班”后,继续研制W合金。他告诉刘青山,一旦W合金研制成功,就可以用这种材料制造出一种杀伤力特别强的子弹。当时的刘青山一心想扩充实力独霸一方,因此为秦江南的研制工作提供了最好的但又是最封闭的工作条件。W合金研制成功后,蒋辉又提醒刘青山,不能让秦江南活着出去,并设计圈套,故意让秦江南知道她的女儿患了急性肺炎的信息,还制造机会放她逃跑。然后又安排杀手在半路上将秦江南枪杀后再移尸铁轨,制造了车祸的假相。    

 20年后,蒋辉登上了“东钢”业务副厂长的宝座。他早已把W合金的样品和全部研究资料都占为己有。这几年,他利用职权在暗中一面加紧办理出国移民手续,一面与国外的厂家私下合作制造W合金。    

 法医鉴定将蒋辉的出国梦和发财梦击得粉碎!

 --------------------------------------------------------------------------------(二十一)被误解的暧昧关系 被误解的暧昧关系

 女教师李芸与腹中胎儿一起丧生于一场大火之中。

 姜副局长委婉地询问起我与李芸的丈夫秦登峰的关系。怎么,我被疑为与当事人有暧昧关系?

 看来,组织上已经把我列为作伪证的嫌疑对象了。

 不对,大伙儿一个个儿都怪怪的,准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是与我有关的不大正常的事情。

 果然,那天下午,主管刑侦的姜副局长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说是有件事儿要跟我谈谈。

 真还不是件省心的事,这事儿足足把我给折腾了半年才算是缓过劲儿来。

 起因是一场火灾。

 10年前一个寒冷的夜晚,市卫校教师李芸的单人宿舍由电炉引起了一场火灾,李芸及腹中即将出世的胎儿一起丧生于大火之中。

 姜副局长让我把当时进行法医学检验的情况整理一个材料交给组织,并委婉地询问起我与李芸的丈夫秦登峰的关系。

 秦登峰是医学院的病理生理学教授,李芸死亡之前我与他并不相识 。通过对李芸的尸体及腹中的胎儿进行检验鉴定,我认识了当时还是医学院讲师的秦登峰。后来,由于学术上的一些联系,我们有了一些接触,但来往并不密切。在我的印象里,这人总是有点怪怪的。  

 当我到档案室调阅10年前对李芸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的原始材料时,档案室的小芳悄悄地告诉我:三天前,上头派的法医学专家也曾经调阅过这些材料。

 看来,组织上已经把我列为作伪证的嫌疑对象了,我内心一片茫然和慌乱。

 面对我所经手的尸体,我绝不敢有非分之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在特殊的工作环境中,我与这些尸体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心灵感应,我总觉得我的这些“顾客”们是有灵魂的,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洞悉我的心灵,倘若我的心眼长偏了,倘若我惹怒了他们,那可是会遭到报应的。

 但是,对于检验鉴定中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会不会出什么差错,我可不敢口出狂言。为此,我时常会感到不安和恐慌。夜深人静时,也许突然会想起某一个没有搞定的案件而彻夜不眠。

 我迫不及待地翻阅着10年前我所制作的那份检验鉴定文书。

 尸体外表检验的文字记载是:李芸的尸体上有大面积的三四度生前烧伤,手上有明显的生前烧伤水泡。面容及颈部已经部分炭化,隆起的腹部已经被烧裂,身上及床上的衣物也已被烧烬。

 值得一提的是,死者有“外眼角皮肤烧伤征象”。  

 “外眼角皮肤烧伤征象”,是由于活人在受到大火的焚烧时,双眼出于保护性的反射作用而必将紧闭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在对生前烧死的尸体进行尸表检验时,可以发现死者眼角的皮肤虽然被大火烧焦了,但皮肤皱褶之间却仍然保持完好的现象。这个征象,是生前烧死者所特有的征象。

 解剖检验的文字记载是:发现死者口、鼻、呼吸道,直至呼吸道深部的管腔内均有黑色炭末。毒化检验的结果是: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明显增高。这足以证明,死者在烧伤的过程中,肯定还存在着呼吸的功能。因为在大火中,只有通过剧烈的呼吸运动,才能将空气中的黑色炭末吸入到机体的呼吸道深部;也只有通过呼吸运动,才能将空气中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吸入肺泡并进入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形成血液中高浓度的碳氧血红蛋白。

 对李芸腹中的胎儿进行解剖检验的文字记载是:发现胎儿全身布满富含蛋白质渗出物的水泡。这是胎儿生前烧伤的明显特征。

 除了文字记载外,我还将能够证明李芸系生前烧伤的肉眼及显微镜下所见的证据用照片及组织切片的形式固定和保全了下来。

 谢天谢地,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些对我有疑心的人肯定会说我在文字上做了手脚。

 我在鉴定书的结论部分对李芸的死因作出了肯定性的结论:死者李芸系在生活状态下烧死。

 看完关于李芸死因鉴定的法医学鉴定书后,我那颗被拽到嗓子眼里的心一下子就放到肚子里了。

 从法医学鉴定书中我没有发现鉴定中存在什么失误和差错。

 要命的是,刑警们根据我的鉴定结论,一致认为李芸死于意外火灾。更要命的是,10年后李芸的丈夫秦登峰自杀了。从秦登峰留下的遗书中,刑警们得知李芸并不是死于火灾事故,而是死于秦登峰的魔爪。原来,10年前秦登峰先将妻子李芸扼死后,又纵火焚尸伪造了一个火灾的现场。

 秦登峰在临终前的遗言中自述:10年来,他一直生活在痛苦自责的深渊里,他想死又不敢死。早在10年前他就特别向往死亡,但他实在是没有勇气自己结束生命,于是他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还伪造了火灾的现场。他以为法医很快就能识破他的阴谋,他也就可以痛痛快快地离开这个世界。

 可出乎他的意料,公安局的法医居然说李芸是生前烧死的。事实上,他明明是将妻子扼死之后才焚烧了尸体的,她怎么会是生前烧死的呢?

 “难道是那个女法医爱上了我?”10年来秦登峰这个可笑而又可怕的猜测真把我给害惨了,怪不得同事们会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

 唉,这个可怜的抑郁性精神病患者!

 --------------------------------------------------------------------------------(二十二)树叶上的血痕 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恰恰这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我的好友陈英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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