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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残花录,修整版】第一章,3

小说: 2025-09-10 22:03 5hhhhh 8340 ℃

  斯蒂芬妮被推上台后,台下人群议论纷纷。一个满脸胡茬的白人富商高声喊道:「这丫头白得像我家小姐,嘿,你们莫不是拿个白人女人来糊弄我们?」人群哄笑,另有人附和:「对啊,这要是白人,州政府可不会放过你们!」

  拍卖师不慌不忙,狡黠一笑,抓住斯蒂芬妮的下巴,迫使她抬起脸,对着台下展示:「诸位瞧仔细了!这鼻梁稍宽而矮,嘴唇略厚,还有这发根,微卷带点硬,哪家白人小姐有这模样?她妈妈是黑白混血的女奴,血统清清楚楚,新奥尔良来的合法黑奴,绝无差错!」

  台下议论声渐渐平息,有人点头认同,有人仍心存疑虑。这时,一个举止傲慢的白人少爷质疑道:「即便是混血的女奴,我家也有几个,她们要么是黑发,要么是棕发,从未见过金发的黑奴。恐怕这只是你们为了追求新奇而故意染色的吧!」

  这话一出台下又是一阵议论纷纷,为了平息质疑,拍卖师撩起了斯蒂芬妮的裙子转个圈,露出裙下的金色阴毛,再让洋女转过身,让众人仔细看看她的发根,都是一样的浅金色,毫无染过的痕迹,台下人都惊叹称奇。

  这一番如同检查花瓶一样的仔细查看,让台上被卖的洋女感到十分羞耻,斯蒂芬妮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哭声细腻如小猫呜咽,低柔得让人心痒,台下几个男人不自觉凑近。她试图缩回角落,拍卖师却抓住她纤细的手臂,拉到台中央,低声威胁:「哭得再动听点,别停!」他知道,这柔弱无助的模样,最能勾起买家的怜惜与欲望,抬高价码。

  台下顿时沸腾。一个肥胖的种植园主眯起眼睛道:「这丫头白得像我家瓷器,多少钱我都愿意出!」旁边的棉花投机商低声窃语:「那哭相,活脱脱像个天使,买回去肯定能赚大钱。」几个年轻男人吹起口哨,气氛愈发狂热。

  目睹台上的洋女遭受如此欺辱,我不禁心生怜悯,想起在国内也曾见过富商一掷千金买有名的瘦马回家做妾,也不过就是看看手、看看脸、看看步态罢了,哪有这般让买家随意摆弄的。我给夫人买使唤丫头时,更是连面都没见过,稍微打听一下,就直接通过人牙子付钱领回家。此刻,我一面不忍再看这洋女被人惊吓、羞辱的可怜模样,一面又觉得目光难以从她身上移开,想要贪婪地多看她一会儿。

  为了证明她的价值,拍卖师让人搬来一台破旧的便携钢琴,命令她弹奏。她颤抖着坐下,手指触键,弹出一段南方小调。尽管音色因惊惧而略显颤抖,却透着贵族般的柔美。哭声融入乐音,台下鸦雀无声,连呼吸都仿佛停滞。

  一个满脸黑胡须、粗野如李逵的乡绅约翰逊走上前,像验牲口般掰开她粉嫩的小嘴,露出整齐乳白的牙齿,又捏了捏她纤细的腰肢和柔软的腿,点头咂嘴:「真是个尤物,我要定了,多少钱都出!」他眼中闪着贪婪的光。

  我注意到斯蒂芬妮投来哀求的眼神,那双蓝眼里满是恐惧,她显然对约翰逊怕得要命,似乎盼着我能救她。然而,我今日只是来看热闹,手头银子不够,只能干瞪眼。

  起价定在1000美元,拍卖师高喊:「这样的尤物,错过再无第二回!」

  一位南卡罗来纳的种植园主加到1200美元,咧嘴道:「她配得上我家客厅!」

  一个新奥尔良的酒商喊出1300美元:「让她在酒馆弹琴,客人都得醉了!」

  约翰逊再次举手,声如雷震:「1500美元!」人群顿时静了下来,无人再争。

  拍卖师敲下木槌:「1500美元,成交!恭喜这位先生,带走萨凡纳的珍珠!」斯蒂芬妮被拖下台时仍在啜泣,泪水滴在地上。

  约翰逊用手杖敲了敲她的腿,她拖着铁镣踉跄跟上,金发在身后摇曳,那娇弱的身影在人群中渐行渐远,双腿因羞耻与恐惧几乎瘫软。

  这位白得像欧洲贵女的姑娘,以1500美元的价格被卖出,她的泪水和羞辱无人怜惜。

  从此以后,我常会去露西小姐的酒馆喝一杯,顺便打听斯蒂芬妮的下落,希望这位好姑娘能有好命运。她肤色白皙如江南仕女,泪眼宛如梨花带雨,金发蓝眼又似西域胡姬,令人目不转睛。约翰逊那粗莽之人怎配得上她?我虽囊中羞涩,心中却波澜起伏,这丫头若落入禽兽之手,恐怕红颜薄命,若我有钱,定要助她一臂之力。

  露西似乎对斯蒂芬妮并不陌生,与我攀谈道:「那个金发的花式姑娘确实令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十分稀有。要是在新奥尔良,2000美元都能卖上。我记得她13岁被人买走做屋里女仆时,我就见过她。这几年她被卖了好几次,但都没生孩子。她自己说过有时感到腹痛,可能是有的主人把她身子搞坏了。有个新奥尔良的庄园主因看她模样好,还让家中的白人女仆教她弹钢琴,虽只会几个简单的南方短曲,也足以在宴客时炫耀。后来那庄园主投机赔了,就把她抵押了。

  听别的奴隶贩子说,她被从内陆种植园带来之前,她的白人主人,也就是她爸爸,因急于还债,在她13岁时以800美元卖给了一个奴隶贩子。她妈妈也是个黑白混血的花式姑娘,曾在白人主人那得宠,但当时已30岁,身体虚弱干不了活。一直嫉妒她妈妈的白人夫人,在斯蒂芬妮要被债主带走那天,当着她的面,将她妈妈鞭打致死,还对斯蒂芬妮轻蔑地说:『没用的奴隶就会这样。』亲妈的血溅了斯蒂芬妮一身,可她连去抱抱她妈妈的尸体都不敢,就被奴隶贩子强行拉走了。」

  我听后感到极为震撼,想起在中国,虽然偶尔也有主子老爷会打死奴婢,但因朝廷法度,打死贱民也会被仗责和流放,甚至绞监候,往往都会为了避免惩罚而假装意外,给家属赔上一大笔钱,哪有这样公开打死人还嚣张嘲讽家属的。

  想到这,我不禁声音大了些,对露西说道:「她为什么不去报官呢?就算那个女主人不被仗责和流放,也得为了假装意外赔不少钱,足够她安葬她妈妈再赎身了才对。」

  露西听完后,露出完全没听懂的表情:「报官?白人主人还会受罚?这是什么意思?你杀了自己家的牛羊,摔了自家瓶罐还违法吗?」

  我一愣,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冲动失言了,毕竟这里是美国南方,与国内规矩大不相同。连忙向露西致歉,称刚才口误了。

  这时,佐伊一边擦拭着盘子,一边凑过来加入谈话,说道:「你是加拿大人,没见过这种事罢了。其实这也不足为奇。除了年迈的工匠可以带着年轻的奴隶,其他的奴隶若是干不动了,难道主人还会白白养着他们吗?」

  佐伊放下盘子,拉过一个黑白混血的女人给我看,对我说:「你看这个如何,也是个黑白混血的花式姑娘,叫玛丽,26岁风韵犹存,屁股和乳房还挺紧实,以前是我这女奴里的头牌,自从生了几个孩子身材粗了,许久没人点她了,只在酒吧做招待,要不你拿她先凑合一下。」

  我看了一眼玛丽,她拥有浅棕色的皮肤和栗色的头发,容貌也算得上端正。然而,眼角和额头上的细微皱纹透露出一丝疲态。她温顺地低着头,用余光偷偷地打量着我。我向佐伊示意,让她先不要轻举妄动。

  露西对佐伊微微一笑,调侃道:「这位先生见识过高等货色,自然对这样的中档货色提不起兴趣了。」

  玛丽显得欲言又止,声音颤抖地对露西说:「主人,我能说几句话吗?」

  露西点头表示同意。于是,玛丽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你们提到的这个斯蒂芬妮,我和她曾在同一个种植园里生活。我比她年长,也比她更早被卖掉。我们以前曾相处过,我待她就像亲姐姐一样。我的黑奴母亲曾说,我可能是她和白人监工所生,而斯蒂芬妮则是庄园里的白人主子与黑白混血女奴所生的孩子。」

  玛丽停顿了一下观察我们的反应,确定没人阻止她后继续说:「她以前和我一样,总是看到亲妈在自己眼前被主人殴打和强奸,主人觉得打小孩,小孩受不了,就打妈妈,让孩子在旁边看着。她爸爸,也就是我们的白人主人,时常把他和女奴生的混血女儿拉到屋里,从中选一个跟他上床。斯蒂芬妮也一样,其他的混血姑娘在旁边看着,好好学着。如果拒绝和主人做那事,就会被毒打一顿。那个白人庄园主娶了一个穷白人女人,那个白人女主人也给他生了好几个孩子。斯蒂芬妮从小要光着身子去服务那个女主人和她的孩子,每天被他们打骂,稍微有反抗都会被毒打。那个女人的孩子总是在斯蒂芬妮身上摸来摸去,她要是让自己的手碰到乳房和两腿之间,也会被打,因为女奴的身子是主人的,不是自己的,只能用来让主人享乐,自己不能碰。」

  露西补充说:「斯蒂芬妮被她白人爸爸强奸过这种事并不少见,奴隶市场上的混血姑娘一半左右都有这种经历。」

  我听完之后,内心更是震撼不已。这种父女乱伦的行为在中国简直是闻所未闻。如此悖逆人伦,即便是非亲生女儿,而是继室所带之女,依据朝廷法度,也会被打入死牢,处以极刑。朝廷素来重视维护三纲五常,绝不会姑息此类悖逆人伦之行径。然而在美国南方,此等事竟成寻常。回想我曾多次远渡重洋,与白人交往颇多,却从未目睹如此野蛮之举。如今对斯蒂芬妮,我满怀同情,未能将她从困境中解救,实在令我深感愧疚。

  在露西的酒馆喝酒时,我每周能看到至少有1天,露西小姐和她妹妹佐伊小姐,会合力对她们手里的女黑奴妓女进行鞭打。露西小姐察觉我正在旁观后向我解释道:「先生,你应该能理解,如果这些贱人不愿意和客人上床,耽误了我赚钱的话,我只能如此,让她们明白自己的身份,提高她们的服从性。」

  我想起亨利对我说的话,这些女黑奴看我确实和看露西姐妹用的是同一种眼神,因此我没有对此表示任何不满,冷漠视之继续喝酒。但我从来没见过玛丽挨打,玛丽说她受客人欢迎时也常因客人不满被打,自从没客人要她,露西主子也懒得打她,常说嫌她没用,要把她卖了。

  露西姐妹在忙着打女黑奴时,就会安排她们的孩子出来照顾客人。露西告诉我是她们姐妹和附近庄园主的私生子,现在这几个孩子的父亲还会每月招她们去两三次,好换换口味。

  我无法忘记斯蒂芬妮,她的模样俊美,超越了我所见过的所有中外女人。然而,她的身份却如此卑微,若能将她买来陪伴我,真不知这夜晚会有多么惬意。回想我在孟买与东印度公司人员交往时,也曾见过不少公司员工带来的白人女眷,她们个个高傲冷漠,对我视而不见,仿佛我连碰她们一下的资格都没有。为何这洋妞就不能被我们中国人触碰?她又不会少块肉。

  然而,令我惊喜的是,一位金发洋妞竟用眼神暗示我买下她,那一刻我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只可惜我刚到此地,积蓄有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她被他人买走。她的身世如此凄凉,若是我,定会将她捧在手心,如珍宝般呵护。这蛮夷买卖奴隶的习俗实在野蛮至极,令我难以直视,但入乡随俗,只要我能对她好,也就罢了。

  自从来到美国,从春到夏,我每日小心翼翼地陪着白人客人,精神压抑,心情紧张,整日郁郁寡欢,长夜难眠。此时,我总会想起斯蒂芬妮那丫头,可惜啊,可惜。

  想起约翰逊那个家伙,望之就不像个好人,一脸横肉的凶恶之徒。听说露西小姐曾提到,他整日骄奢淫逸,胸无点墨,家中偌大的产业,他只会骑马游猎,终日酗酒不醒。像花一样的闺女若落在他手里,恐怕也会被毁掉。最近传闻他酒后骑马打猎,结果从马上摔下,还因手枪走火打伤了自己,需修养3至5个月才能康复。

  大约在斯蒂芬妮被卖掉一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在店里算账,突然见露西小姐神情慌张地跑进来,对我说:「先生,你还记得斯蒂芬妮吗?你一直向我打听的。」

  我先将手头的账目记录清楚,暂且放下手中的工作。露西小姐显得非常急切,继续说道:「在霍尔维,斯蒂芬妮被出售了,你赶快租辆马车去,应该不贵,但可能有人恶意抬价,你会嫌弃她吗?」

  我立刻锁好店门,握住露西的手表示感谢,并察觉到她说话如此急促,是因为急着跑来通知我,而且她想确认这么做是否值得,所以问我是否嫌弃斯蒂芬妮。根据露西小姐之前的说法,斯蒂芬妮短期内被二次出售,肯定是因为逃跑被抓回,而且身体状况可能不乐观,寿命恐怕也支撑不了几年。此时已来不及多想,我赶到码头找到一辆出租马车,车夫欧文是个黑白混血儿,他以前常在帮我搬货时闲聊几句,我只要有需要总会优先租他的马车。

  这次我对欧文说得也很简短:「霍尔维,要快。」欧文没有多问,立刻驾车前往。

  我抵达霍尔维时,已是午后时分,天气有些阴沉。拍卖台设于旅店前的台阶上,周围聚集了数十名当地人,多是小种植园主和穷困的白人自耕农,我也低调地混入其中。奴隶贩子手持皮鞭,对人群高喊:「各位,今天的奴隶可是稀世之宝!看看这模样,值不值你们自己掂量,她叫斯蒂芬妮,18岁。」

  旁边传来微弱的挣扎声,一个瘦弱的身影被推上了台。金发披散在肩头,蓝眼半睁半闭,蒙着一层疲惫的雾气,雪白如大理石的皮肤上布满了淤青和鞭痕,但脸庞依然娇美无损。她身着一件破烂的麻裙,裙摆撕裂,露出纤细的小腿,双腿颤抖,几乎要瘫倒。

  奴隶贩子抓住她的左臂,粗暴地拉直,露出外侧鲜红的烙印「R」。她低声抽泣,泪水模糊了视线。我回想起露西在酒馆提到的,Runaway,这是逃跑者的标记,烙上此印者多被主人抛弃,再逃便是死罪。

  奴隶贩子一把扯下她的麻裙,扔到台下,露出她赤裸的身体。她的皮肤白得透明如瓷,却满是伤痕,背上鞭痕纵横,渗出鲜血,手臂和腿上青紫斑驳,胸部和臀部的曲线几乎消失。左臂上的「R」烙印刺目,宛如耻辱的徽章。奴隶贩子用鞭柄点她的肩,命令道:「走两步,别磨蹭!」斯蒂芬妮踉跄迈步,脚下一滑,几乎瘫倒在地,每一步都虚弱无力,却因纤弱更显楚楚可怜。她右手遮胸,左臂烙印暴露,哭声低柔如猫儿的呜咽,令人心碎。

  奴隶贩子咧嘴一笑:「瞧这丫头,金发蓝眼,白得像巴黎瓷娃娃,哪里找第二个?以前在大市场可是顶尖的尤物!会弹琴跳舞,模样俊俏,最擅屋里伺候!」他指着烙印挤眉弄眼:「没错,她逃过一回,被我同伙抓回教训,这『R』是记号,买回去养养,准是宝贝!瞧她柔得像水,屋里使唤再妙不过。」

  斯蒂芬妮虚弱得仿佛随时会倒地,脸色苍白如纸,唇干欲裂,呼吸急促,背上的鞭伤感染,微微发红。毒打虽未毁容,却让她虚弱不堪,金发沾尘,蓝眼里泪光闪烁,如风中折柳,透着无尽的绝望。

  台下议论纷纷,无人急于出价。一小种植园主盯着烙印,皱眉道:「逃过一次,谁担保不跑?半死不活,能干啥?」

  几个年轻男人盯着她的裸体,低声调笑:「哭得像天使,可惜烙了记号。」

  一老农摇头:「这丫头活不过秋天,白扔钱。」烙印和虚弱让买家迟疑,她的柔弱虽动人,风险却难以掩盖。

  奴隶贩子不甘心地推搡斯蒂芬妮:「走几步,证明你值钱!」斯蒂芬妮勉强走了几步,站立不稳,瘫坐下来,低声呜咽,泪滴落在木台上,如梨花带雨,凄美得令人屏息。奴隶贩子骂道:「废物!」转而对人群喊道:「别看她现在这样,养好了值大钱,以前给好几个主子当过屋里人!」

  起价300美元,奴隶贩子喊道:「这么个稀罕货,300起,便宜你们了!」

  一个粗鲁的男人懒洋洋举手:「310,赌她能活。」

  此外就只有几个妓院的老板娘在缓慢的抬价,互相讨论能不能在她死前把这笔钱赚回来,得1天起码接几个客人才合适,这些声音让我感到格外刺耳。

  烙印「R」和她的虚弱状态吓退了大多数人。奴隶贩子见状不悦,又抽了斯蒂芬妮几鞭子以泄愤。我实在不忍再看下去,心中一横,喊出了「500美元」。

  奴隶贩子看到我时愣了一下,见台下还有迪克西准备抬价,便赶紧用木槌敲击旁边的木栅栏,突然放大声音宣布:「好,500美元,售与这位先生。」

  台下人群顿时嘘声四起,几个乡下的迪克西扭头望向我,纷纷嘀咕不已。还有几人一边猛吸着烟,火星直冒,一边大声叫骂:「这个红番哪里来的资格和钱买奴隶?」

  另几个人讥讽道:「兴许是给英国佬跑腿的印第安土狗吧!滚回去给英国人舔皮鞋吧。」

  趁着他们说话的空档,我快步走近斯蒂芬妮。她穿着一件磨破、泛黄的破旧裙子,跪坐在地上,双手交叉护在胸前,既像是在保护自己,又像是在遮羞。手指无力地弯曲着,仿佛想要抓住什么。她微微抬头望向我,眼神纯洁中透着一丝感激,又似乎在寻觅某种希望。她的表情平静,麻木中隐含着对命运不公的隐忍。我被她那可怜又可爱的模样深深触动,也许她的命运本不该是这样的。

  我走上前,用披风裹住斯蒂芬妮,将她抱起。她身轻如燕,在我怀里柔若无骨。背后的低骂声不断,我全然当作耳旁风。此时,我想起江湖故事中的侠义之士,他们常因怜悯那些沦落风尘或陷于卑贱的女子,而为其赎身或助其逃走,帮她们重获自由,甚至结为夫妻,如玉堂春、红拂女、辛瑶琴、梁红玉、蔡文姬等。我虽不敢自比古代侠客,但见洋女斯蒂芬妮如此可怜,屡遭欺辱,也不禁热血上涌,做出了冲动之举。

  奴隶贩子走上前,有些不悦地对我说:「这位先生先别急,要买奴隶,得证明你是自由人,还得有点身份,这是规矩。」

  我放下斯蒂芬妮,将披风留给她遮羞。这个好姑娘感激地看了我一眼,又不敢说话地低下头。

  我故作严肃地拉了拉深色的呢子外套,轻轻擦拭着上面刻有英国海军王冠船锚图案的铜扣子。这枚扣子是我出洋时在一艘洋船上捡到的,如今正好借此动作暗示我的英国背景。我正声说道:「赞美天父,我是朗德·莫林,英国莎兰公司在加拿大的雇员,目前为老卡特先生效力。萨凡纳港口的马里诺先生可以为我作证。」

  说罢,我取出两份公司工作证明文书。卡特公司的那份是真实的,上面有伊莱·卡特先生的亲笔签名;而莎兰公司的那份则是伪造的,上面加盖了一个模糊不清的萝卜章。

  奴隶贩子接过文书,与几个迪克西低声商议起来。他们抬头审视我时,显然也留意到了我衣服上的铜质纽扣。一个迪克西仔细打量了我一番,对同伴说道:「看他这身衣服,确实是英国货。我曾听萨凡纳码头的水手提及,哈德逊湾有这种肤色浅白的人,想必是侍奉英国贵族的加拿大仆人。」

  南方人大多依赖英国的棉花贸易,对英国人怀有敬畏之心。尽管我的长相颇为罕见,但既然我为英国人效力,他们也就不便再多加盘问。

  几个迪克西恶狠狠地瞪了我几眼,掏出手枪在我面前比划,摆出一副武力威胁的架势。此刻,我必须顶住压力,毫不怯懦地维持住体面。凭借我的英国背景,我相信他们不敢轻易对我下手。这几个迪克西见没有吓到我,自觉无趣,终究没有当场开枪。

  他们只是恶狠狠地骂了几句:「红番狗也敢上这个道上来混?」随后便各自散去。

  奴隶贩子把身份证明还给我,故意挑衅地高声说道:「奴隶交易必须一次性当场付清全款才行,而且必须是现金。」我听得出,他言外之意是质疑我有钱吗?

  我翻遍全身,仅找到50美元,显然不够。这段时间我的全部积蓄也不足700美元,不可能随身携带。于是,我对奴隶贩子说:「我住在萨凡纳的东方商行,你应该听说过,离这里不远,不如跟我一起去取钱。」

  这个奴隶贩子见我能拿出50美元,脸色立刻缓和了许多。看来他认为50美元也不算少,足以证明我的经济实力。他略显尴尬,面带微笑地伸出手:「认识一下,我叫杰克,是这附近的奴隶猎人。这位先生,我相信你。这钱你先收好,这个姑娘我先押着。等到了地方,咱们再钱货两清。」

  东方商行的门店虽不大,却陈列着各式远方进口的奢侈品。卡特先生雇佣的牛仔们常在这一带巡视,他们出身穷白人,虽然也看不起非白人,但见卡特先生器重我,便也对我的店面格外关照,以保持与雇主卡特先生的一致。每周末,我通常会邀请他们进店喝杯咖啡或点上斗烟,他们得了这份人情,自然很快与我们熟络起来,纷纷表示有他们在,萨凡纳无人敢动我。

  顺利完成正式的买卖契约后,杰克主动提出要与我交个朋友。见店内无人,杰克低声对我说:「我母亲是黑白混血的自由人,我是她与附近小庄园主的私生子。我外表能融入穷白人圈里,但小时候随母亲生活,没少受白人欺凌。那天追捕斯蒂芬妮和其他逃跑黑奴时,看到同伙殴打她,我心里不忍,却不敢出声,否则连我也难逃毒手。后来在关押她的期间,我常会私下给了她几个土豆,希望她不要在我手中丧命。拍卖时,见几个迪克西有意继续抬价,我便提前落锤,免得她落入他们手中。」

  这番话让我颇感意外,没想到这位奴隶贩子竟有几分人性。我与他攀谈几句,杰克又说道:「这次我少收你20美元,我先垫付给同伙。她伤势严重,需要医生治疗。你用这钱为她治病或买些食物滋补,别急于索求她的身体,她恐怕难以承受。」我正欲道谢,杰克留下钱款便匆匆离去。

  杰克离开后,斯蒂芬妮抬起头望向我,那双湛蓝的眼眸中充满了惊恐,她轻声问道:「先生,您不介意我曾逃跑过吗?」

  她的声音柔和动听,我努力压抑住内心的悸动,低声回应:「哪会嫌弃,能拥有你是我莫大的福气。」

  斯蒂芬妮低头微微一笑,继续说道:「约翰逊买下我的当天就占有了我,接连几晚不断地索求,几乎将我折磨得昏厥。后来他在骑马打猎时摔了下来,手枪走火打中了腿,疼得大声呼喊,鲜血染红了地面,家里忙于寻找医生。他的妻子玛莎对我怀恨在心,可我能怎么办?作为奴隶,我的身体本就属于主人。女主人玛莎的眼睛总是紧盯着我不放,仿佛要将我吃掉。约翰逊卧床后,她指责我勾引她的丈夫,不让我进屋,将我赶到牲口棚,逼迫我挑水劈柴。我并不会这些,手上磨出了泡,她还总是用鞭子抽打我,扬言要毁了我的容貌……她企图让我变丑,甚至希望我死去,但我还是挺了过来。」

  我抚摸着下巴,问道:「因为一个善妒的女主人,所以你选择了逃跑?」

  我不禁想起我的母亲,她当年也是一名婢女,被主子纳为妾室,在熬死了正房后掌管了内宅,颇具手腕,但斯蒂芬妮显然没有这样的命运。

  她低下了头,声音愈发微弱:「那天,约翰逊主人家来了许多亲戚,院子里一片混乱。几个黑奴商议趁机逃跑,我也加入了他们。逃跑前,我偷了厨房的一大块面包,吃了才有力气翻越篱笆逃进树林。平时我总是饿得连走路都困难,觉得再不逃,我就会死在那里。然而,奴隶猎人追了上来,带着狗和枪,我跑不动,最终被抓回……他们对我施以鞭打,用烙铁烫我,说是给逃跑者的标记……」

  她哽咽道:「我不想死,可我活不下去了。那个白人女主人说,别告诉老爷,直接卖了我,省得以后麻烦。」

  斯蒂芬妮歪头打量我,试探道:「先生,你房子好漂亮,很有钱吧?他们说你是印第安人,又说你是英国人的仆人,你长得也跟白人主人不大一样……」她似想多问,又胆怯的闭嘴,眼里满是好奇。

  我苦笑,怀念那笔失去的钱:「我哪有什么钱?一共600多美元,500买你了。我只是给白人做事罢了。」

  我走近捧起她脸,赞叹道:「你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你是我的,我最珍贵的东西。」她白皙如玉,金发蓝眼,模样柔媚,身高若按国内标准算还不到5尺,比我矮了一头还多,身材娇小,抱起来感觉轻盈。我心跳加速,欲望涌起,我买她不就是为了这身子吗?

  斯蒂芬妮害羞地别过头,低声道:「美有什么用?都说我像白人小姐,还不是被铁链锁着卖?」她感知到我炽热的目光,轻咬嘴唇,小声道:「先生想要我……我明白,可我怕……怕身子撑不住。」

  我见斯蒂芬妮如此娇羞,心中侠义热血再次涌动。买她的钱大半是我想买好洋枪而从国内多带的钱,花在她身上并不觉得多么心疼。想起李太白有诗云:「千金散尽还复来。」于是对她说:「我不要你身子,你可以回家去了,让你家人给你许门亲事,从此以后过上正常生活,只逢年过节来看看我就好。」我本以为她只会千恩万谢一番,答应以后报答便自行离去。

  然而,却见斯蒂芬妮突然面无血色,瘫坐在地,嘴里喃喃自语:「主人不要我了,要赶我走,我没用了,我要死了。」接着放声大哭。我感到虽然心中一阵颤栗,却无法理解她为何如此反应,便打算出门找个人打听询问。斯蒂芬妮见我要走,更加惊慌失措,全身颤抖不止。

  正好杰克与欧文在街角交谈,我便招呼杰克进来询问缘由。杰克听了我的决定后,显得难以置信,完全无法理解我的决定。但当他再次确认我是从加拿大来的后,便叹了口气说:「你毕竟来自北境,不懂这南方的法律。斯蒂芬妮虽然长大后的外表与白人无异,但按照『一滴血原则』,她母亲是黑白混血的奴隶,所以她一直被视为奴隶。如今在佐治亚州,若想解放一个黑奴,必须向佐治亚州议会呈报并获批准,且批准后必须立即离开佐治亚,否则会被当作逃奴对待。但这种手续,你作为一个外乡人,无论如何都无法办成。」

  杰克走过去扶起斯蒂芬妮,对她说会劝说主人收留她,让她不要害怕。斯蒂芬妮听后,稍微安心,哭声渐渐止住。杰克把斯蒂芬妮拉到我身边,郑重地对我说:「她已经逃过一次,胳臂上的烙印是无法掩盖的。她若敢离开你身边,再被人抓住就只有死路一条。你不能买了她就不管她。」

  我心中顿时五味杂陈,没想到好不容易想做件好事却做不成。杰克告辞后,斯蒂芬妮跪在我面前,恳求不要卖她。我紧紧抱住她,安慰道:「不会了,不会再卖你。我会留着你,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手臂突然感到一沉,斯蒂芬妮晕倒在地,表情极为不自然。我揭开裹着她的斗篷,发现她背上的鞭痕正渗出脓水,脸颊滚烫,低声呓语。我轻触她的额头,有些烫手。我将她抱到床上,让她趴下,这时才注意到她的双手还被一条麻绳紧紧捆着。我急忙割断绳子,紧握她的手,心中慌乱无措。在萨凡纳,我孤身一人,举目无亲,又因非白人身份,面临诸多无形的隔阂。此刻,我能做些什么?

  唯一能求助的只有老卡特先生了。在萨凡纳,医生仅服务于中上层白人,这些白人医生往往自恃种族优越,不会屈尊为奴隶看病,除非是看在请他的白人绅士地位够高。如今,要救斯蒂芬妮,别无他法。我迅速穿好正装,快步赶往卡特庄园。在庄园门口,我首次主动使用了老卡特先生赠予的徽章,顺利通过白人警卫,在一处庭院中找到了老卡特先生。我稍作喘息,恳求道:「先生,我的人病了,高烧昏迷,求您帮忙找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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