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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以下(短篇部分),回忆录,或者……,2

小说:回忆录回忆录回忆录或者…… 2025-09-10 15:55 5hhhhh 1270 ℃

到现在,人生走完了90%以上,这些集子也可以逐步结集收尾,有些写作会停止,从而用剩下的精力集中完成一些未完成的计划,虽然也不见得完成的了,但还是会努力到最后一刻。

扯得太远了。

其实我原本想表达的是,在我的这些集子里有些作品是会重复出现甚至很难分类的,比如这一篇。

这是我写给我自己,她和他的一个故事,里面有很多属于我们的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三个的友情应该是处于最好的一个阶段,而我在这个阶段做出了一个很需要勇气的决定。

当然从现在看,当时的那个决定太草率,最终的结果是弄得彼此更不开心。

但我一向是傻乎乎的。

但由于这个故事是我主动写的,因此不应该被分类到《For Someones》里,因为那里的故事都是应邀写作,不符。

同时这个故事其实也有一部分是读了她写给我故事之后的回响,所以也应该归在我因此为她写作的合集《回声》(暂定名)里,而那个集子里有很多故事都是重复在别的集子里出现的。

所以这个故事的主分类还是《故事新说》,因为毕竟这是个从《聊斋志异》中化出的故事,而且和之前的《昆仑方》在同一宇宙之下。

我觉得写这篇评论时我的废话尤其多,这大概是因为某些东西面对起来总会既甜蜜又痛苦,就好比用手剥开阴蒂包皮直接触碰神经最敏感的那个凸点一样。

毕竟剥除掉神话玄幻部分和一些虚构之外,这个故事剩下的那部分几乎可以作为我的自传。

这往往是会触及骨髓的。

聊斋里,云萝公主让书生安大业做了选择题,三十年的棋酒之友还是六年的枕席之欢,亲密程度不同缘分的多寡就不痛,安生痛快地选择了后者,当时估计想的是先肏过仙女六年再说,而且说不定通往仙女的心也通过阴道,不知道。总之六年之后,云萝就回了天上,给安生留了两个儿子,而且用名字就把他们的命运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大器,和可弃。

这个故事我从小就读就听,而这个问题也始终萦绕在我心里。

旧时候的故事里是有这样的假夫妻的,比较典型的是《雍正剑侠图》里的主角童林和他妻子于秀娘,两个人洞房的时候丈夫说对不起老婆我是童子功所以我不会睡你,老婆说太好了我还担心你要睡我我不知道怎么办因为我为了练武也要保持处女身,于是两个人愉快地达成协议做一对抛却低级趣味共同进步的革命伴侣。

当然我觉得云萝公主里的问题不是这个意思,我觉得云萝公主在问安大业的是“你要肉体还是要灵魂”,如果二选一的话你怎么选。

可能我自恋,我总觉得自己长得还算不错,所以从中学时也没少了有男孩子献殷勤,当然中学主要任务是学习,高考的时候大家也都没心思。

但到了大学就不一样。

我也被人追到了。

只不过我依然不自信,可能因为看了太多的书,我总是想知道男人真正喜欢我的是肉体还是灵魂,不单是因为云萝公主,也是因为其他的故事,比如胡斐喜欢的是漂亮尼姑袁紫衣而不是黄瘦丫头程灵素。

其实弄明白这件事的方法有很多,抛出那道“上床的话要么结婚要么分手”的逻辑题现在看来太草率,那个时候我还是觉得结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或者说我只要看到结婚的态度才可以,但可能这个要求太过浪漫,而结婚这两个现实的字会吓走不少人。总之我的一血在分手后被索取了,而我就硬着头皮答应,然后就慢慢变得学校里都知道,甚至认为这是我的本意。

现在过去了20多年,再想,大学里其实大家都是在体验生活而已,谈恋爱也一样性交也一样,问君岂有双全法,不负责任不付钱。有这样的炮架为啥不体验,又不影响别的。

所以我对自己的评价也只能是鲁迅先生《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里那个读词成段力透纸背的结尾而已。

说回来,当时要弄明白这件事,其实把自己毁容也是可以的,哪怕只是在脸上划一刀。

当然事后她对我说,其实很多事情没必要弄得这么明白。

这可能才是正确的。

在这个故事里,云萝也是这样一个倔脾气,所以和西王母打赌,认为多选几次里总会有一个人喜欢她灵魂多过身体的,所以设定了这个赌局。当然每次下凡都要砍头一次其实蛮恶趣味的。

这个设定让聊斋里的故事变成了我的故事的开头。当然,在故事新说系列里,这是对原有故事解构最浅的一次。

和别的故事不同,《云萝》里,缘起的故事很大程度上是种子,而后写的则是我自己的事。

放下斯里兰卡不说,云萝转世之后的洛离很大程度上就是我自己,不管是大学里的荒唐事和一血,冰文,包括我的笔名,包括和他的接触(我为他写了一篇叫做《红雪》的故事,确切地说是我们合写的),也包括最后在太平洋小岛的夕阳里我人生第一阶段的落幕,以及那个时候他让我还是安心看夕阳,还有我问他我要割肚子了他是不是很兴奋。

之后我没能再敲别的字,手似乎压在键盘上留下了一些乱码。

故事里洛离在弥留时看到男人摔在风雨里的场景是后来再次和他相逢的时候他告诉我的,他说那天他还是在上海,风雨大作,他骑车摔了重重的一跤,当然那个时候我已经走入第二阶段,并且开始重新计划自己的落幕,所以很希望看看老朋友,那时肚子上多了一道伤疤,而他已经和当年他为之写过故事的女孩子(不是我)结了婚,成了两个孩子的父亲。

而我也是在那个时候遇到她的。

大概就如故事里所写,也像是《极乐》里的阿茜和夏瞳,当然现实里我们就是相遇与冰论坛的。

还有,现实里面我们三个从来没见过面。

认识她也找到他之后,我们三个人成了好朋友,那个时候他有家庭,她有女友,我有自己后面的人生规划(他知道但是她不完全知道,只是有感觉)。

直到那次我去马尔代夫旅行,在享受阳光大海的间隙和那三个表演火戏的男女交欢,也睡了其他一些人,住在那间真的有人在夜潜时丧命的水屋,在那里和四个当地服务生车轮大战,我没有对她隐瞒这些也没有必要隐瞒,而她似乎对我想做的有所察觉所以那一夜都很不安,但她所说也只是“四个人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当然我没有想选择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做那件事。我在马代和死亡最接近的不是这一次,而是另外一次浮潜的时候错过了潜道,没有力气游到岛对面的另一条潜道去,只能逆着风浪往回游的那一次,那次我喝掉了不少从浮潜管里灌入了海水,很咸很苦。

之后,回上海时我在科伦坡转机并停留一夜,当时科伦坡刚刚发生完恐袭,我去了爆炸现场附近凭吊。

那天晚上她写信给我说,如果我做了那件事,她死也不会原谅我。

当时我哭了,哭得很放肆,然后我做了决定,为她停下来,所以我答应了她,同时告诉他我准备为她放弃原先想做的事。

这是为什么我把云萝的倒数第二次转世安排在科伦坡并让她死于大爆炸的原因,而到这里,樊英是谁也就不言而喻。

这是我在故事里唯一一次让她做我的丫鬟,其余的时候,我都是作为她的丫鬟和侍女的。

当然,与他见面的事情也是我虚构,他其实一直表示过想睡我(或许只是口嗨),但我一直拒绝,只是在这个故事里给了他一个交代。当然我问他要不要和我去马尔代夫是真的,而他拒绝了也是真的,我为此很开心。

还有,故事里H的女友蕾对于那个问题的答案,也几乎就是她的答案。

当然她亦不可能飞到马代来找我,马代也没有水飞被鸟击坠落的事情,这才好。

但我的确是在那个时候答应了她这件事。

我们约定这辈子不见面,但之后会在一起。

只是,之后越走越远,就觉得越难,越害怕。

我说过了我很喜欢计划和总结,所以终点确定的路对我来说很安全,而不知道终点在哪里我就会觉得很害怕。

而且,为了走下去我只能不断写作,但越写就越孤独,他也好,她也好,都有太多自己的事情要做。

谁也不可能一直迁就着精神状态越来越糟糕的我。

何况,整个世界也在这些年越变越糟糕。

直到我终于决定食言为止。

当然故事里的结局比这个好很多,连同西王母的鹰都是。

西王母始终是仁慈的,这个西王母就是赐给青冥药方,指点冯夷重塑阿宓躯体的西王母,他至少相信冯夷和洛神的感情是真的,所以在故事的最后她去洛水做客,给他们夫妻讲这个故事。

如果我是个知足的人,是个不那么认真也不那么在乎的更不那么骄傲的人,是那个可以安安分分看看电视剧听听歌做她好读者的而不是一心写自己的故事的人,可能结局就好很多。

可惜我不是,我只能是我自己。

对不起。

但每次想起曾经的事,我都会哭着笑也笑着哭。

有过这段经历是很美好的事情。

谢谢妳,我的小魔女。

我一直都爱你。

这个故事里,最后的那座山庄、她给我的睡前故事、含樟树等等都源自于她的创作和创意,樊英被砍头时候的水发也是,而故事里提到的他为她画的斩首图来自于他给她故事的插图(他也有画《云萝》这故事的封面给我),此外,她也真的写过一个叫做《鹰祭》的关于女子被鹰啄死的故事,在最后那一幕的神鹰场景就是受了那个故事的启发。

而把遁龙桩解读成St. Andrews十字架一样的拘束刑具是我在这个宇宙里第一次对于封神演义中法宝的解读,这种解读持续到了后面的《锦魂》和《四象》两个故事里。

故事里用了关于流浪地球电影版的烂梗,这是我一如既往的陋习,到死都改不了。

而樊英说自己会吃瞳的醋则来自于古龙的《碧玉刀》里朱珠吃自己化名改扮的华华凤的醋的桥段。

最后,对于《云萝公主》原作的额外解读还有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最爱云萝公主的人是樊英。

2025.1.17

Le Paradis(天堂)

写这个故事其实很偶然,当时的我,总抱着一点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自己的文字有朝一日可以印在纸上变成书籍,比如《昆仑方》就是给某杂志的投稿之作,当然没有选上。而我更大的梦想是可以把自己的长篇《死亡快感》出版。

那个时候其实是大陆比较自由的一段,诸如《黑蕾丝》这样的小说都已经被出版过,但我的故事不单有性事,也涉及死亡、自杀这样敏感的话题,因此终究是不可能。想起来那个时候QQ里加的那些出版编辑里还有《坏蛋是怎样炼成的》这样后来相当流行的网路小说的编辑。

当然,这都是我对于自己的作品缺乏正确认知的缘故。

总之后来我开始辗转去看海外的出版渠道,特别是一些限制级小说的出版社,当时还因为这个在鲜网上注册过账号来着。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注意到了台湾的北极之光出版社,那里正在举办一次女同志情欲文学的征文。

获奖者的奖品是自慰器,另外更重要的是入选的作品会作为文集结集出版。

于是我想也没想就参加了。

当时正在看一部叫做《红鞋日记》的剧集,那个时候互联网的带宽只有数十K,所以大都是从电脑城买压缩的光盘看,摊主总是会把一些与情色擦边的盘藏起来,向一些男生偷偷推销。

所以一般都不会向女孩子主动推销这些。

因为我自己的原因,我在大三的时候已经睡过不少男生了,有时会在出租屋里,有时会更大胆地偷溜进男生宿舍去。

那个时候我已经是那种名声了,为了说话算话,我几乎是来者不拒的。

我在男生宿舍里看到过色情光碟,应该是某部欧美的情色片,记不清了,但是没有在那里看,而是要借回自己的出租屋去。我还记得那时候那男生说改天我给你送去我说好。

我自然知道他想去做什么,没所谓,性这种东西有了之后就总是想,所以多来几次也没关系,只要不耽误上课写作业做毕设就行。

当然他没有爽约,我们一起看色情碟然后做爱,我买的避孕套。

然后我问他哪里可以买到这些盘,他就带我去,结结巴巴地对老板说我是他女朋友。

当然后来我就是自己去了,就和自己买避孕套一样,有过一次之后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后来更是去别的摊子直接问。

摊主们也往往见怪不怪,看来去买黄碟的不只我一个女生。

后来就买过不少这类型的片子,欧美和日本都有,日本的往往是直接的AV,当然也有诸如《失乐园》、《感官世界》这样的经典电影,而欧美的则是一些情色或者色情电影,比较出名的像是艾曼纽的系列,O的故事,还有不少关于吸血鬼的情色片。

《红鞋日记》也是。

那个时候的压制很粗糙也很混乱,画质一般,配着简单的中文字幕,一个多小时的视频往往只有不到100Mb,所以很多时候看时也浮光掠影。

但那个时候,我就对某个里面的某个场景有了印象:

一个女人穿着白色无袖衫棕色宽松的亚麻裤子,赤着脚走在海边的类似栈桥的路上,然后脱掉上衣再褪掉裤子,露出里面的白色比基尼。而后她俯卧下去,把乳罩也摘掉,拿着相机偷拍海边的一男二女,然后男人和其中一个女人走开,另一个金发女孩只穿着一条黑色内裤坐在沙滩上打开她的画夹,第一页上画着地球和和平鸽,下面写着“Caught you”,再翻一页,上面写着Join us。

然后那个金发女孩就走到拿相机的女人身边,趴下和她聊天。那女孩有灿烂的金头发,眼窝有点深,五官立体,年轻而野性,感觉有点像是《触摸》里的弗兰卡(当然弗兰卡的头发是火红的)。

嗯,就是这些凌乱的印象,再有一点零零碎碎的,是那女孩穿着大毛衣背着沉重的行李出现在她窗台下的那一点。

没有别的了。

这些记忆留在了我脑子里,萦绕不散,在我决定参加那次女同征文的时候又冒出来。

其实那里面是没有女人和女人做爱的场面的,甚至在那段场景里连男女做爱的场面也没有,但我总是莫名地觉得那两个女人应该在一起。

她们头碰头趴在阳光里之后,应该亲吻才对。

这就是《天堂》的初步轮廓,我在这个场景下面进行了演绎和生发。其实当时我有想过找出那套光盘来看,但是那个时候把光盘放入光驱里就只能发出嗡嗡的响声,什么也读不出来了。

但这当然不会妨碍我写作。

在我的笔下,女主角变成了来自中国的旅行者Jolie萧若离身份则是个不停行走的旅行者,偶然之间在一间海边小屋停下来。她是因为躲避纷扰才开始旅行的,越是在繁华的地方就越是感觉冷漠,反而在这个海边,她觉得孤独但是不寂寞,莫名地安心。

而金发女孩成了法国女孩Emmanuelle(艾曼纽,这个名字当然来自那套著名的法国情色电影),没有改变画家的身份,背包写生的旅行画家。

她们如电影里一样在海边相遇,只是在相遇之后她们就吻了,之后她们两个和那位没有太明显形象的男士在海边做爱,场景没有详细描述,在若离回神的时候男人已经离开了。

这一方面因为我写的是拉拉的情欲,另一方面这段性事在这故事里也实在不重要。男人的离开才重要,因为Emmanuelle邀请他攀登一座虚构的“天堂山”,而他害怕危险拒绝了,而最终若离却与她同行。

从这里开始的故事线就完全是我的原创,开始的半程Emmanuelle是主动,而从爬山开始,就是若离一直在给她惊喜,直到最后日出时Emmanuelle决定跳崖而Jolie竟然和她一起时都是。

看到壮美的大自然时希望留在那里不是新鲜事,否则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舍身崖之类的地方,Emmanuelle是感性的人,这不奇怪。Jolie给了Emmanuelle她始终没有得到的陪伴,而Emmanuelle回应给了Jolie同生共死的在乎。

两个女人在高崖美景中得到了互补,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何必还要继续寻找行走?

许多人应该不会理解故事最后的结局的,甚至会觉得这只是作为作者的死亡情结作祟,甚至是作者“杀”了她们两个,我写的时候就知道。

但我只能如此,一方面是我对于未来并没有太大的信心,我不想她们在未来归于平常生活,在茶米油盐里吵架拌嘴,逐渐老去,心生嫌隙。一时的激情,能否持久是不确定的事情,但是定格了就一切都是美好。另一方面,死是我能给笔下人物最好的祝福。就如同我后来写的那个极为变态的故事《梦魇》一样,女主打倒大boss重启世界,复活了一切队友并且弥补她们的遗憾之后,所做的居然是把这一切在最美好的时候彻底摧毁,让所有朋友都死在心满意足的那一刻,然后再自我毁灭掉。

没办法,这就是我。

所以当这篇文章最终获奖(20余篇征文里的第三名)时我还是很诧异的,但我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有一篇故事发表在实体书上。

而那时《死亡快感》也已经完结,我自己觉得已经做到了该做的事情,于是我选择在那个时候把我的人生结束掉,只可惜最后结束的只是人生的第一阶段。

这是我准备不充足的结果,我对于这件事太不敬畏也太随意了。

这里不再讨论这件事,我要说的是在那之前的几天,在我前一站,泰国的苏梅岛,我在海滩上第一次公开裸露了身体,其实我不认为查翁海滩是天体海滩,只是当时在那里的确看到了一些女性露出了乳房来,于是我就把自己全身脱光了。

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若离,当然并没有几个人驻足看我,这让我觉得很舒适也有点遗憾。

我其实很在死之前想被Emmanuelle捉住一次的。

之后很久,在生命的第二阶段,SG完成四修之后,我重新修订了这篇小文章,虽然主体没有改动,但心境有了变化。

比如我增加了萧若离出走的原因——她是一间叫做Le Paradis的酒吧的老板娘,因为厌倦了喧嚣才离开。这其实是照应着我那时的心情,我曾经短暂地组建过一个QQ的粉丝群,但是最后因为自己的乖戾性格,最终自己退群离开。

那个时候我把萧若离带入到了自己,所以修订版故事里她变成了一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女人。

当然Emmanuelle还是阳光一样的年轻。

在SG里我写到了一间叫做Le Paradis的酒吧,其实在旧版《死亡快感》里这间酒吧就在最后两章出现过但是没有名字,在三修的时候我把它命名为Le Paradis,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想到了雷米的《心理罪·城市之光》里的那间酒吧,直到定名之后才想起我也有一个叫做Le Paradis的故事。

冥冥之中就是这么巧,因此我就让萧若离做了这间酒吧的老板娘,而这个故事就成了SG的番外篇之一。若离是在听到“天堂山”的名字时才想到自己早已忘在脑后的酒吧的,这其实就是我修改这个故事时候的真实写照。

另外,我在这个故事里又增添了一些“巧合”的东西,比如若离的手机屏保是一副关于天堂山的画,画上还有两个飞向太阳的影子,Emmanuelle因为这幅画觉得若离是知道天堂山的。

但若离其实并不知道那是什么,那幅画是她家酒吧里一个穿红裙子的美院女生画给她的,说是她邂逅若离之后发梦的场景。那是SG宇宙的观察者陈星同学,她的直觉是会预见一些人的死亡场景的,这样的画她也画给过晓雨,同时在自己家里她还画过许许多多这样的画,其实主角都是她自己,但情景确是SG小说里许多她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人物的死亡场景。

很玄,但是我喜欢这样,这个改法很任性,但这是我想要的。

同样,那句“人的一生里总要做些疯狂的事”也是反复在SG里出现过的。

Emmanuelle和若离,两个人都在寻找,然后彼此相遇了。

她们的人生是相交线,只不过她们在邂逅之后没有继续延展,而是停下来。

虽然大多数人不喜欢,但是我觉得这很美。

后来我写《死本能》时也让Emmanuelle在第二则故事《旅行家》里出现过,她与另外一个女孩邂逅了三次,最后一次甚至很疯狂,她们彼此心动过,但都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对的人,所以终于分开,各自走向各自的方向。

Emmanuelle一直想死在最美的风景里,但这块风景只有遇到对的人的时候才成立,Le Paradis这座天堂山当然不在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不在哥斯达黎加,因为它只会在遇见对的人的时候出现,把她们变成一副最美丽的画。

这个故事是我的作品中除了SG之外她最喜欢的,起码她是这么说的。而她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海滩上Emmanuelle捉住Jolie的那一段。这让我很开心,因为我们的审美很相似,我也对电影里那段场景印象很深刻。同时我也有点失落,因为这故事里她唯一喜欢的这部分不能完全算是我写的。

所以正式介绍一下,那段场景来自于The Red Shoes Dairies(红鞋日记) 第5季第5集,Strip Poker(脱衣扑克)里三个小故事里的第一个。The Red Shoes Dairies的男主角是X档案的男主大卫·杜楚尼(David Duchovny),很帅但是对我来说性张力不足。Strip Poker里的摄影的女人名字实际上是卡丝黛拉,金头发的美国人,演员是Larisa Tipikina,而被我称作Emmanuelle的金发女孩在故事里叫做蜜雪儿,演员是Anfisa Nejinskaya。

2005年,这个故事有幸获得台湾性别人权学会举办的“性别抒写:女同志征文比赛”第三名,并被收录于由北极之光文化,台湾性别人权学会共同出品的《欲来欲爱你——女同志情欲笔记》(2006年,北极之光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出版,ISBN:9789868137769)。

故事里的法语翻译得到了网友的帮助,签哥,谢谢您。

PS:这里的天堂不是Heaven,Paradise是天堂更是乐土,但是没有这么强的宗教意义,叫做Heaven的天堂山或许是在《奥术神座》里面。

又:修改后的Le Paradis 没有再出版,也没有再出版的机会了。

2025.1.24

月亮知道这一切

这是For Someones这个集子的第三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以三是个重要的数字。

而这也是对我蛮重要的一篇故事,我在里面做了不少大胆的尝试。

这个集子里充满了巧合,比如在结集的时候我才发现集子里的每个故事都在冥冥中和它的写作顺序,亦即在文集里的序号有关系。

比如第一篇《所谓爱》里,我碰巧都用了单字做章节回目,而第二篇《红雪》是一篇少见的双视角相互切换形式的故事。

这是第三篇,因为这是个关于三个女人的故事,在受到委托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三个拉了一个小小的QQ群做讨论用。

我,Amy和艾美儿。

Amy是我的老朋友,艾美儿是我那个时候的新朋友。

她们要求我写的是我们三个逐一窒息而死并被奸尸的重口味冰恋故事。

三个女人,第三篇委托文,多巧。

第一个尝试是委托的内容,比起前两次,这次的委托要详细了很多,比如我知道很明确地知道她们的形象。

Amy是我的老朋友,在我生命第一阶段混迹在文馨小筑、心情驿站、冰恋网和枪吧时就认识,她的人气很高,总是会发布一些自己用PS处理的冰图(现在她还有作品,大多是3D建模的而冰的意味少了),所以那个时候的冰友总是会说她是“大姐头”,会把她和张敏、笺花和淡漠称为“四魔女”。到后来,网友飞肥小猪还写了一篇《九魔女传》的论坛同人文,Amy在那里是圆月弯刀武力靠前的大姐头张艾美。有人说我也在九魔女之列,但我自己不知道,因为那篇故事后来太监了,而且在写作计划里我似乎是个类似军师的角色被三顾茅庐请出来,但是没提出来在九魔女之中。

不过都无所谓,起码这些朋友们都还在,用各自喜欢的方式生活着。

说这么多的意思是讲我知道Amy的形象。

而艾美儿是新朋友,我生命中第二阶段忽然出现在我的QQ好友里,很热情很主动,拉了我和Amy建了个三人群,然后要求我写故事给我们三个。

其实我和她并不是很熟悉,但是她的热情实在很高,而Amy也表示了赞同。这让我没太多理由再反对。

于是我答应了。

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个挑战,但挑战总是很好的事情,因为挑战本身也是锻炼,而人是需要锻炼的。

在我答应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个朦胧的框架,但大方向已经确定。

我打算在这部三女主的故事里做一些创新,不管是写作方式还是内容,以及和委托者包括其他人的互动。

之前的两篇委托文,第一篇《所谓爱》除了主角,背景和结局外是完全以我为主发挥的,就像定好了始终和框架,然后让我描绘过程的曲线,而第二篇《红雪》则是双人创作,他努力控制节奏,我一直在捣乱,不让他如愿以偿。

这是第三篇,我决定“听话”。

委托文和自己的故事不同,也和命题作文不同,确切地说有点类似命了题而且把主要内容中心思想甚至形式都确定的作文题目,就像我们初中时常练习的记叙文一样(我也被家长压着背过作文选里的范文,一边背一边心里大骂)。对于那类文章,我总是会想办法去挣脱这些框框,更确切地说是在框框的缝隙里钻出去再自由发挥,所以有些时候成绩会出奇的高,也有些时候干脆被打回重写。

可能我心里总是不大愿意带着镣铐的,但是这次我决定把镣铐加重一些,看看我是否还能在手铐脚镣里跳出我自己想要的舞蹈来。

而带上这些手铐脚镣的过程其实也是我去尝试了解委托人的过程,既然是定制,应该知道委托者想要什么。

对于Amy我是了解一些的,不只限于她的大致经历以及外部形象。因为这是第二次写到Amy,第一次是在我很年轻时,按照她自己的要求把她写入了《死亡快感》里面,并且按照她的要求安排了数次“复活”的桥段(她很喜欢这种情景在以她为主角的文里出现,主角到最后都没有真正死去)。

其实我有点怕在开始时她也提这个要求的,但是没有,所以我和Amy的沟通就更细节一点,细到了她的身体细部特征,内衣颜色以至于私处毛发的情况。

而对于艾美儿我就不很了解了,但是她大方地给出了自己的照片(或者说是自己希望的形象),说到了想要写出的方式,在故事里的她活着的时候以及死掉之后,而通过和她的聊天我也可以了解到她的一些习惯用语和大致说法。另外,她提到了她的男朋友,希望他可以在故事里出现并且终结这三位女主角(当然这个终结之前和之后和她们包括尸体交媾就是必须动作了)。

最后,关于三个女性的死法,都是窒息但是各有不同,Amy选了勒,美儿选了绞,那么问题来了,我选什么?

为了贯彻“把手铐脚镣进行到底”的原则,我选了投票,在未眠酒吧(我混迹的QQ群)征求群友的意见,高票者得。

最终集体决策我应该被掐死。

所以,一切就绪。

接下来只是找灵感,对我来说,主要是香烟和性。

那个时候她还没有限制我抽烟的量,那天晚上我在电脑前喝下了两杯浓咖啡,连续抽了一包以上的香烟,还手淫了若干次。

没去找男人,因为我需要思考,而在床上想别的事情对于性伴是不礼貌的,不符合我的床上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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