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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物迷宫做老二那些事(上),1

小说: 2025-09-07 14:14 5hhhhh 2880 ℃

【一】

啪嗒啪嗒......

无浮力的史莱姆组织液不断被吐出,逐渐填入洞穴转角处不易被看见的落穴,站在落穴边缘的史莱姆仅剩拳头大小。

漆黑的环境令它看不清落穴内部。在这吐了一个小时,它也不知道自己成果如何。

眼见自己的魔核即将露出组织液外,再吐下去便会殒命,于是它向我投来担心的目光。

它的卡姿兰大眼睛缩入体内,从身体的一端潜到另一端。

“咱就是说,这样,总该够用了吧。”

我正用铁锹铲土。一脚踩下锹翅后,我直起身子看向它。同时估摸它原先的体型,与我记忆中落穴的深度做对比,粗略测出这落穴一下能淹死三个成年人。

“干得漂亮,史宝。”

把史莱姆叫称为史宝,虽然形象生动,但其行为意义,就和在漂亮国取名托尼屎大颗、在神秘国取名龙傲天一样,神经大条。

可史宝就是史宝,纵使它现在贵为南方斯皮尔地区的洞穴迷宫领主,也是还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称呼习惯了,就不愿改了。

对于这个称呼,史宝先是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告诫我,它现在叫克鲁鲁·简,是魔王克鲁鲁的忠实部下,而后等了一会,它又真实地露出很怀念很欣慰的表情。

“你能来帮咱。咱真的很开心。”

昏暗的环境盖不住它目光闪烁。

史莱姆是无性种,但不代表它们不感性。它们通过吸收新鲜事物而逐渐拥有情感,从一个只会吃食的魔物进化成性格迥异的独立个体。组织液的颜色反应了它们的个性。

史宝因为吞食了圣女遗骸而成了米白色,尽管拥有极其稀有的圣神的加护,但是言行举止变得像个人类弱女子似的,致使那些向来慕强的魔物们几乎不搭理它。

它接受魔王任命,成为迷宫领主三个月以来,没能获得任何响应。冒险家的探险热潮在即,它实在走投无路,才有了我与它的重逢。

“咱本来说,等咱把迷宫打点好以后,再提着好酒好肉去找你。”

它的思维已经半圣人化了:总以为来犯者罪不至死。洞道也好,陷阱也罢,都是出于吓退他人的目的布置的,根本不起作用。

给这样的它打点迷宫,只有步入上一位领主后尘的份。

所以,为了不让我好不容易混入领主圈层的友人殒命,我果断加入它麾下。

“无妨。反正我闲得慌。而且,等你到了那种时候再找我,我会怕得不敢开门。”

我开玩笑似的回应它,引来它极大的不满。它想要当场对我吐史莱姆黏球,可拳头大的身体不允许它做这样的攻击。

我们很快结束谈话,回归各自的工作。我帮它重新调整了迷宫入口的道路,完成了以落穴为核心的连环陷阱以后,天已经黑了。纵然身疲力竭,我们也因为重拾挖坑害人的童年乐趣而感到满足。

--

迷宫深处别有洞天。

荧光苔藓编织成的星网覆盖着穹顶,将整个地下空洞映照得如同幻境。这片足以容纳五十人聚落的广阔空间,平坦得像是被神明精心打磨过。

常年蜗居森林小屋的我忍不住屏住呼吸:这就是领主级的待遇。

史宝得意极了,呼呼地抖动身体,半透明轮廓在荧光中泛起涟漪。

我们分享了地下河捕获的盲虾与地虎鱼。有趣的是,当史宝溶解这些以荧光苔藓为食的生物时,发光成分与其组织液产生反应,让它变成了一个会走路的灯笼。我趁机提着这个发光球体探索空洞,它则通过触觉和记忆为我引路。

“咱就是说,东南角干燥,而且是下风口。毕加索你可以在那里搭房子。”

下风口意味着距离另一个出口更近。史宝不假思索把那个位置让给了我。

我知道它什么想法,于是反问:

“史宝你呢?”

它本来看着前方,那双标志性的大圆眼突然缩进体内,像两颗游动的珍珠在组织液中转了一圈,才重新浮现在“正面”。

“咱是史莱姆。大地就是咱的家。所以咱没考虑过一定要住哪里。只要在这个洞里就行。”

它的回答,简直和没答一样。

我能不知道它是史莱姆吗?

或许是知道这种回答不会令我满意,它继续说道:

“不过最近咱会窝在洞口附近。那里距离迷宫区近,咱容易感知到闯入者的气息。”

我嗤笑它暴殄天物。

这个固执的胶质球却认真起来,体内泛起思考时的米白色波纹。自从融合了圣女遗骸,它总在嘟囔着要创造魔物与人类的新关系。

在我看来,魔王认可史宝,给予它探索的权力和自由。但魔王将史宝安排为领主显然是违背了它最初的理念。

真想研究人类,就应该让史宝伪装成圣女,混入人类的圈子里生活。

——我毫不掩饰地当它的面说出来。

史宝发出果冻晃动般的笑声,荧光在它体内碎成星星点点。那光芒映在洞壁上,像一场沉默的辩论。

它从我手上滚落,跑到角落拖出一些干草。我立马知道它把物资藏在这阴凉而干燥的下风口,赶紧上前帮忙。

我俩协力支起防风的天幕,又将一些长着苔藓的大石头搬来附件摆放。下风口处瞬间就有了生活气息。

它一边用身子打滚,以此压平刚弄好的草床,一边问:

“既然刚才提到效率,咱以为,直接问你,才是最快的。咱在那之后一直想和你好好谈谈。咱想知道,身为孤高魅魔莉莉安和人皇兰斯的后代,是怎么看待自己的?”

“你是认为半人半魔是答案吗?”

“因为咱只知道这一种可能。”

我正将其他布匹折厚,叠成枕头模样。亦是手上忙着活计,嘴上也没闲着。

“对个体而言,并不友好。你也知道,我即不能像魅魔一般使用魔族魔法,也没法和勇者那样呼唤千军万马。这般不上不下的处境,算不上好答案。”

若能驾驭魔族魔法,便意味着拥有睥睨众生的个人伟力;若能调遣千军万马,则昭示着掌握所向披靡的集团威势。两者得其一,都足以称雄一方,甚至逐鹿天下。可悲的是,两种力量相性相反,互为正负。两者相乘,只能得到一个极大的负值,此外再无他用。

说罢,我将临时枕头摆正,翻身上床准备休息。

史宝滚到我身体一侧,像是怕我马上睡着似的,有些着急地问了一句:

“可你不是和人类生活过一段时间吗?”

它的问题唤醒我藏于记忆深处的那些已然逝去的时光。我合上眼睛,不带一丝情感地回复道:

“那感觉,挺糟糕的。”

对于我而言,与其回忆过去,不如珍惜当下的友人来得实在。

眼下该做的,是好好睡上一觉,明日早起帮史宝调整迷宫、布置陷阱,再召集些志同道合的家伙,将这迷宫打造得固若金汤。

我不认为正在寻求新可能的史宝能狠下杀手。

毕竟,我也曾有过那样天真美好的时光。所以我再明白不过。

但那终究只是幻梦罢了。

在史宝从这场美梦中醒来之前,那些胆敢进犯迷宫的愚蠢人类,就由我来解决。

要解决那些蠢货,首先得养精蓄锐才行。

然而......

“毕加索!有人掉落穴里了。”

才闭上眼,史宝急切的声音便传进耳里。我旋即振身而起。因为动作太迅速,险些将史宝掀飞。

我背脊发凉。

“几个?”

“嗯……五个……两个……一个……只有一个,还是个小体型的。”

史宝能感知一定距离内体外组织液的状态,这个范围恰好覆盖整个迷宫。在我到来前,它一直通过分裂自己,形成无数小史莱姆来抵御外敌。这份技能被它磨练到了极致,如今成了兼防守与侦查为一体的完美技能。

而当我听见只有一个时,只觉虚惊一场,长舒一口气。

我很快便躺回草床上,闭上眼,像是因事情解决而高枕无忧。

“就让那家伙淹死呗。”

“毕加索。”

“万一那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你把那人消化了,有了新的认知,或许会变得更像一个领主哦。”

“毕加索!”

被史宝连唤两声,我不消睁眼,就已知道它现在是什么表情。

它的圣女化比我想象的要严重。我不禁为它的前途倒吐凉气。

不过,我也因此清醒不少:先确认掉进陷阱里的人是谁,看着是个笨蛋就丢了,免得拉低史宝的智商。是个狠人就把那人的脑子挖出来塞进史宝身体里,让邪恶想法与圣女想法互相综合综合。

想既做是我的信条。我毫不犹豫地起身,拎起史宝和它送我匕首,快步走向迷宫入口。

--

果不其然,对方是恶棍。

迷宫道上,血泊连着血泊,鲜活的尸体被巨石卡在墙上。

只是那些尸体之中,没有一具是出自恶棍的。

这些只是人类社会里,最便宜的奴隶小女孩。

恶棍只是让这些人进洞试探。恶棍本人早已遥遥走之。

我都能“看”到他们在迷宫外商讨攻略计划的情景。他们之中,肯定会有人在庆幸,“还好我们提前放了奴隶进去为我们探路,不然我们铁定会死在里面”。

他们能够谈笑风生,乃至以此为功绩,所以才有资格称之为“恶棍”。

现在迷宫入口被巨石堵死。我不打算弄开巨石,出去招惹他们。根据情报,落穴里还有一个人。我和史宝配合,捞出那人后,就往洞穴深处走。

那人果然是个小女孩,头发乌黑而修长。似乎由于史宝心慈手软,先把本应锁在身上的铁镣铐溶解了,让她多挣扎了一会儿,致其没有溺毙。我和她嘴对嘴用力吹了几口,她咳嗽两声吐出组织液后,发出虚弱地喘息。

——看来,落穴里的史莱姆液总量并不多。

——能控制多少的只有史宝。

“咱不想这样。但咱清楚。所以咱很感谢你。”

发着微光的史宝在我前方的碎石地面上滚动着引路。它滚动时几乎可以不触动石粒,从而不发出声音,但我不行。

更何况我还背了个奴隶。

至于那些新鲜的奴隶尸体,史宝本想为她们善后,我非但不行,还不许史宝触碰。

尸体会散发血腥。

血腥会诱来嗜血的魔兽。

那群恶棍胆敢过久停留,就一定会遭到血的报复。

而且,尸体还会腐烂、发臭,先是化为肉泥从而生蛆,随后化为白骨为鼠作窝。

当人这其中任何一个阶段在打开巨石,见识到这番场景时,多半会受惊吓。人会因害怕知难而退,亦或是心慌意乱。

这样一来,威慑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要比我在迷宫入口设一块“内有恶犬,请勿入内”的警示牌有效不知多少倍。

史宝的理解包含思绪万千,其中便涵盖了这一项。

理解,所以早就达成过共识。因此这个话题很快被我俩略过。

史宝在我的注视下跃过一个它本不需要跃过的坑,软弹的身体在落地后猛烈地上下震荡,将大眼睛振到背后,也就是看向我这边来。

准确来说,它是看下巴抵在我肩膀上,奄奄一息的奴隶女孩。

“咱不希望好不容易捞回来的人转眼又不见了,所以你打算如何处理这个女娃,咱想知道。”

“按照人类的做法,这个奴隶会被先养着,再养两年,如果长得可爱,会被卖给富家人当内侍,或是给中产家庭做小老婆。大概就是天天被打被骂,还不能还手的处境。”

我望向漆黑的迷宫顶,翻找着相关的记忆。那些记忆充满充满了血腥和暴力。在我的记忆中,那些事件明明都是人、是那帮“恶棍”亲手犯下的罪行,事后却都无一例外地,栽赃到魔族头上。

我觉得好笑。

突然就笑了出来。

顺便在笑过之后,风趣地和史宝说:

“这还是最好的情况。”

史宝从我的描述中大概弄懂了奴隶少女的地位与处境,待到接近洞穴入口时,它有些欢快地说:

“那就让她做毕加索的女仆吧。”

“哈。我可不是贵族。”

“不做女仆的话,小老婆也行。”

“看来你是铁了心要救她啊。”

被推入迷宫的奴隶注定要死。背上的奴隶女孩体虚力微,就算放她出逃,让她独自面对迷宫外的斯皮尔大森林,依旧会死。而把她送回城镇,她作为已经被卖出的女奴隶在城里生活,迟早会死。总而言之,她难逃一死。唯一的活路就是拼命依靠史宝这愈发觉醒的圣女心。

不过,史宝话语中存在致命盲点。我在洞口停下脚步,就那处发出质疑。

“那你咋不让这女奴隶直接服侍你咧?”

“咱......”

史宝盯着奴隶女孩的脸,眼中有着淡淡的圣洁光辉。如果它是圣女之流,我不会觉得什么问题,甚至会心生向往。可它现在是只史莱姆......看见这样的它,只会使我忧心忡忡。

它继续说:

“如果放在以前,搞到女人之后,咱还能够听女人哀嚎取乐。咱自从吞了圣女后,那种事情无论如何都做不出来了。咱是史莱姆,本身没有生育的需求,不需要侍奉。而你是莉莉娅大人的后代,理应比我更需要发泄,所以应该给你才对。”

它语气平缓但情感丰盈,不肖我认真听,都能知道其中字字句句出自真心。

“你什么人咱也知道。要是拿她办事,就算调教也不会做得这么狠吧。她只要能帮你做事,又成了你的苗床,咱也就不会有意见。这样一来,就算她是人类,咱也会把她当成同伴。”

“按你的意思,我还得劝诱她加入我们。”

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可你不是给咱展示过操控人心的法术吗?”

“那个是把人怼到哑口无言的话术。”

“一样的吧。”

“区别可大咯。”

史宝并不能理解其中的区别,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我。我与那份期待对视了几秒,因架不住其锋芒而扭头看奴隶女孩。

先不论她本人的意愿如何,她那病恹恹的身体显然经不住我的折腾。

她就在我背后,我知道她现在又湿又冷,且非常害怕。大概率会因为过度恐惧而听命与我,只要给她留出一条生路的话......

“我说你,要是假装昏迷而不回答我,我就当你拒绝我的提议。”

我抖擞肩膀,将她振得发出一声短促惨叫后,继续说道,

“就如你听到的,我娶你做小老婆。你负责照顾我们两个的日常生活,且不能背叛我们。以此为条件,我们两个会迷宫之主的名义,保障你在迷宫内的人身安全。”

奴隶女孩本就长期受到压迫,对她而言,我、那帮“恶棍”、曾经的奴隶主,似乎都是一类人。她消极地点着头,黑瞳黯淡无光,完全被动接受这项提议,一点也没有议价的打算。

这倒也省心。

这样一来,我和史宝就可以毫无压力地将她带入洞府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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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不需要名字。

我本打算遵循自己的“亲疏关系原则”,随意唤她作小奴。史宝坚决不同意。宁可用史莱姆黏球射我一脸,也坚持要给她一个完整名字。

最好,用到我的姓氏。

它当然知道——我的姓氏,母亲的也好、父亲的也罢,都是令人敬畏的名号。它也不愿教我把姓氏随便给别人,便说:

“也用不着和莉莉娅大人同姓。取一个和你差不多的姓名才是重点。毕竟这女娃要在魔物横行的迷宫里生活,要是有个和你差不多的姓氏,将来会方便许多。”

史宝的心思昭然若揭:将迷宫二把手的名号,也就是我的姓氏,当作奴隶女孩的护身符。

“当她念出自己的姓名,魔物就会想起你。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兑现了‘在迷宫里保护她’的承诺吧。”

平心而论,这办法不坏。

但容我拒绝。

因为身为莉莉娅后代的我,正好掌握着一套独立的更适用于奴隶少女的“保护措施”——

篆刻淫纹。

奴隶少女瘦骨嶙峋,仿佛连端茶倒水都成问题,难说未来能有作用。

若想她胜任小老婆的工作,成为史宝口中的“咱的同伴”,首先得让她重获健康。

而淫纹正是一套既能令她恢复,又能彰显她“同伴”身份的完美方案。

更妙的是,淫纹将赋予奴隶少女特定的加护,她说不定就此成为迷宫里的强力打手。我的生父就是运用了生母予以他的加护,脱变成为人皇。

想到这里,我内心的兴奋不禁浮上脸来。

当然,我最终采纳了史宝的部分意见,给她取了个正常名字,叫做珂珂——这名字与她圆脸型倒是相称。

篆刻仪式持续了整个血腥的夜晚。当黎明来临,整个洞内的荧光熄灭之时,少女的小腹上已然浮现出粉红色的纹章,形如带刺的盾牌,又似绽放的子宫。

新生的肌肤泛着玉石般的光泽,当她怯生生地触碰纹章时,“忠贞”的魔力化作萤火四散。那些灰色眼眸中溢出的泪水,在晨光中闪闪发亮。

“淫纹将我与你的生命连接在一起。”

我强撑着睡意告诉她。

“以后你我会共享我们的生命力之和。而你在方才已从这个和中攫取了大半用于恢复健康。我希望从今往后你优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生母难以被彻底消灭,全因这共享生命力的淫纹魔法。

这样的共享夸张到,纵使莉莉娅被处死,她生前刻下的淫纹便会主动将剩余的生命力均分,使其在极短时间内重生。倘若淫纹数量足够庞大,生命力的总和便会趋近无限,理论上便能达成不死不灭之境。

强大的莉莉娅曾经为了追求永生,悄悄刻下了数量惊人的淫纹,使得她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处于这种境界。

而补充生命力的方法,不过是好好吃饭睡觉这等小事。这种简单粗暴的机制,正是淫纹最“恶心”之处。

珂珂听懂似的点了点头。消耗了生命力的我急需恢复,便把她轰下草床,自己躺了上去。

我令她跟随史宝行动,自己则在一两个呼吸后,失去了意识。

我睡了整整一天。

醒来时听说还是早上,恍惚间以为自己不慎坠入了时间的夹缝。

而当我意识到这是史宝的小玩笑时,不禁为自己的傻睡而感觉羞愧。

在我睡过去的一天内,史宝和珂珂变得非常之要好。

史宝用边角布料拼凑的简易服装,此刻正包裹珂珂娇小的身躯。乖巧正坐的珂珂,则是将史宝小心翼翼地安置在自己并拢的大腿上。

获得淫纹后,珂珂的蜕变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动作优雅端庄,气质不输大贵族千金。我不由自主地短吐一口气,连自己都分不清这份烦躁是源于被抢先的不甘,还是对史宝的嫉妒。

珂珂敏锐的捕捉到我的举动,耳尖瞬间泛起绯红。她下意识地将史宝搂得更紧了些,让那个乳白色史莱姆完全陷入她的小腹与裙摆构成的温柔牢笼中。

我们三人保持这样微妙的关系,探讨未来几天的计划。

迷宫入口发生远超以往的血腥事件,妄图攻略迷宫的入侵者们不得不重新评估迷宫的危险性。他们短期内不会冒进,对我们而言,迷宫迎来难得的安全期。

必须趁现在,从外部引进一批劳力,尽快完成迷宫的内部布置。

但问题来了:什么样的劳力既能胜任体力工作,又任劳任怨,还方便引入?

我们一通讨论下来,答案既无奈又理所当然——奴隶。最好是价格不菲的成年男性奴隶。

买奴隶需要钱。

常年游离于人类社会边缘的我,自然了解不少快速敛财的方法。更何况,我身边多了个气质不输贵族的珂珂。我有预感,这次不仅能赚快钱,甚至还能捞比大的。

于是,我信心满满地带上珂珂,先折返森林小屋取了些值钱的物件,随后便朝最近的城镇迈步而去。

-----

当夕阳为森林抹上一层血色时,我们终于穿出森林,抵达德尔小镇。

刚一进城,珂珂的存在感就在人群中爆发。

兴许是我全程背着她一溜小跑的缘故。她那乌黑如锦缎的长发凌乱地散落着,本就临时拼凑的衣衫更添几分褴褛。昏黄中,女孩的优雅恬静和此刻狼狈模样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那就像是被暴风雨打落的高贵蔷薇,因受尽凌辱而显尽凄美。

路人纷纷侧目。有人对我们指指点点,有人眼中闪烁艳羡。更有甚者,目光炙热得简直要把我的后背烧出两个洞来。

背上的珂珂微微颤抖。曾在奴隶窑待过的她,比谁都清楚这些如狼似虎的目光意味着什么。她把发烫的脸颊更深地埋进我的后背,那温度透过衣料,正如这斜阳一般,递来一丝微妙的温暖。

我带珂珂去到镇上的裁缝店,而后独自前往熟人的当铺置换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资金,再折返回来。

热情裁缝遇到可爱萝莉,只会互相成就相互升华。若非知晓珂珂底细,我定会以为珂珂是某位正迷路到乡间的伯爵之女,而为其量体裁衣的裁缝,则是隐姓埋名的宫廷御用大师。

以这个状态出门,假的都会变成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暂时将生父那长到没边的响亮姓氏借她一用也未尝不可。

那裁缝刻意选用灰缎,在珂珂领口系上繁花领结。闪耀珍珠光泽的面料束缚纤细颈线,既是高贵稳重,又显禁欲禁断之气。

抹着淡淡脂粉的脖颈,在此刻格外勾人。我舌根涌起腥甜,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大快朵颐。

当然,我只会咬自己就是了。

我给珂珂多购置了几套像样的衣服,利用钱包的阵痛感强行拉回自己的理智。随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牵着珂珂的手,堂而皇之地走进镇上最好的旅店。

一楼餐厅里,绒面座椅在烛光中泛着葡萄酒般的暗红色光泽。我随手打了个响指,不到片刻便有身着燕尾服的侍者如影子般出现,将盛着酱汁鹿肋排的银制餐盘轻轻放在鸢尾花纹的实木餐桌上。

“毕加索先生......我真的没问题吗?”

珂珂的背脊绷得笔直,双手拘谨地搁在膝头。她盯着餐盘里冒着热气的鹿肉,睫毛在烛光中微微颤动。

“你不也感受到视线了吗。”

我难以抑制内心的得意,语气有些高亢。

“在德尔镇活动的女人,不是奴隶就是烂屄,没几个正常的。突然出现一个质量这么高的,男人们很快就上头了。就算现在你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也会把你的话当玩笑,然后继续沉浸在‘你是贵族女神’的自我意淫里。”

珂珂凝起眉毛,脸上写满质疑。

而我只是拿起银刀,轻轻点了点珂珂面前的鹿肉料理……

“不信你可以试试。”

她仍怀揣疑虑,看看我,又看看料理。我的自信很快使她动摇,可她不会用银刀,只能只手把持叉子,笨拙地将鹿排叉起。

我替她注视着周围,从食客们的表情里,我没有解读处哪怕一丝的嫌弃。

珂珂没有吃过好吃料理,慎之又慎地轻舔一口。美味在她舌尖绽放,我仿佛能看到她在身后展开了一幅描绘万亩花田的美好心情花卷。

她在我的允许下,用双手抓着肉排猛吃。她的不雅吃相,在其他人看来,似乎只有可爱。我把我的那份也递给她,她一口吃完第二份的瞬间,餐厅的角落里甚至传来了稀疏的掌声。

——淫纹起作用了。

我无声的笑着,嘴角近乎咧到耳根。

“忠贞”的淫纹,会让宿主在信任我的时候,充满魅力。

而一个充满魅力的女性,就如黎明前的烛火一般明亮、动人。

虫豸因光彩而盲目,因迷恋而聚集。

这便是我狠捞一笔的计划。

不过现在,我只证实了这个计划的可行性。至于能否成功,还得看眼前这个吃相难看却怪可爱的家伙表现如何。

所以……

我不由自主地将那抹坏笑对准了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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