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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海拾贝】:绑架者(作者:Christine Llewlyn) - 2

小说:【译海拾贝】:绑架者(作者:Christine Llewlyn) 2025-09-06 14:14 5hhhhh 4540 ℃

我一直纠结该把哪些翻译放出来。这些东西其实都是我在研究色情文化和时代冲突的过程中的副产品。

 美国对色情的贡献其实就是漫画和杂志,这是无可否认的贡献,《花花公子》把色情变做了邻家时尚,地下捆绑的物化走向一直继续到了今天。当然了,克劳时代这些捆绑,跟日本的绳艺是无法在技术上相比的。但是让一个电影明星级别的美女被双手双脚捆缚在杆子上,像条狗一样在地上爬,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艺术……很难再有人能这么无聊到无耻,无耻到令人无语了。

 因为,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物化——色情和捆绑,对于制造者来说,是一个物,是一个货物。既然大艺术家能够为了艺术献身脱了衣服,贝蒂佩姬为什么不能为了这个地下艺术献身爬一圈呢?——这种理直气壮,是法律面对克劳很无奈的地方。

 「克劳奇案」指的是1955年参议院青少年犯罪听证会对他的传讯,奇案之奇在于他在听证会上从不反驳说自己做这些怎么合理,没有。他全程的回答只是:我有权拒绝回答任何可能会让我被认为有罪的问题。

 这种无耻,在当时可以说是回避责任,但是今天看来,却是在提醒对方:你们只能用当下的道德准则来审判我的行为,可是我做出的,并不限于这个时代,当道德准则随着文化变化后,我做的,才可能得到公正评判。

 事实是这样的,今天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克劳所作的,或许是地下艺术,或许是前卫,或许叫隐晦,但绝不是色情淫荡!

 米什金,是另一个故事。米什金是70年后在故事封面上画出强暴场景的人,男人提着小鸡鸡抓着女人的大乳房的丑陋比比皆是。他就是打正旗号做色情业的,拍毛片,卖黄书。

 《绑架者》这个故事涉及到一些恋物癖,但非常薄,与这个故事的犯罪心理描写、与这个故事里的强奸和虐打相比,恋物的成分只是佐料。

 当时纽约的三个地下书贩子,可以说各有特色,成就各有千秋,最终结局一样倒霉。他们是互相影响的,把商人们串在一起的是艺术家。克劳被警察到处赶的时候,斯坦顿跑去给波特曼打工,波特曼本身是学着克劳入行的,但他有自己的癖好,于是斯坦顿也带回来这种风格,60年代克劳的Nutrix就主打女权、女虐男,就是反过来学了波特曼。64年克劳退出舞台,斯坦顿去给米什金打工,做了痛苦三部曲,后来一起创业,搞出来自己的品牌。

 其实80年后,美国色情的三个亚文化流派:捆绑、恋物、女权就是从这时候慢慢分开的。标签化是商业导致的,当普罗大众希望看到的是男权展示肌肉时,捆绑就会最终变成男绑女为主。而恋物也就会走入纯粹物恋,女权则需要创造一个独立于现实的世界。

 这一篇之后,以平衡的目的,我会翻译波特曼写的恋物的《胶衣天使》,可以与《绑架者》里的胶衣恋物段落对比,也算是对这种奇怪调调的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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