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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杯,1

小说: 2025-09-06 07:59 5hhhhh 8600 ℃

01

我是一名放牧沙海的驯鹰人。

沦为塔里图汗国的附庸之后,我和我的族人世代为塔里图太阳汗驯养猎鹰。

高坐汗驾的太阳汗只需要一挥手,数不清的栖山雪就会从我们的手上飞起,遮天蔽日,只有大汗和他身上的金袍在旷野下熠熠生辉。那一刻,天底下彷佛只剩下了大汗,这唯一一个太阳。而蜷缩在他的阴影里的我,和我的族人无不敬畏地低下头,赞颂着大汗的英伟,讴歌着大汗的仁悯。

作为附属品的我没有资格去思考“什么是自己的人生”这样的问题。我胆小,懦弱,在马背上驰骋时甚至举不起属于我的喀尔喀弯刀。

我的地位甚至不会有我驯养的那只栖山雪高,但偏偏这样的我今天获得了一个面见大汗的机会。

因为那只栖山雪弄丢了。

02

“尊贵的王汗,洛特克驯鹰人萨里希特-本-阿拉卡多带着无上的敬仰跪倒在您的面前,渴望能聆听您的教诲,沐浴您的荣光”

“嗯,站起来吧”

我颤抖着站起身来。我面前王座上的正是恰逢壮年的当代太阳汗,萨拉木-希律安,骁勇善战的强悍王者。即使是参加诸如胜利庆典、王庭盛宴这样的盛事,跪倒在他身后我都需要莫大的勇气,更别说今天这样的带罪之身了。

“我听鹰阁的人说,丢的那只栖山雪,是你驯养的?”

他那漠不关心的话语在我耳中就像是死亡神明卡纳多的声音,我整个人一下子就瘫倒在地,“……大……大汗,是我该死,是我该死,我千不该万不该也不该把它弄丢……”

“萨里希特,”他突然打断了我,“记得之前鹰阁的牧首说,你是这一代最出色的驯鹰人?”

这句话听在我耳中无疑又是一道晴空霹雳。

“大汗”

我整个人已经彻底软掉了。

“你不用怕,叫你来呢,两件事,”他端起金爵畅饮一口,“那只栖山雪,是被我掳来的一个玩物弄丢的,与你无关”

我松了一口气,“谢大汗”

“第二件事呢,我觉得驯鹰和驭人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事情,”他看了我一眼,把那只漂亮的金爵随意地抛给了我,“既然他把我的鹰弄丢了,那现在他就是你的了”

“大汗,”我颤栗地捧着金爵,“您的意思是?”

“驯化他,现在是你的活了”

03

虽然大汗是这样说的,但小心翼翼跟在举着火把的金刀汗卫的我并不这样认为。

从三岁到二十八岁,我花了差不多从记事以来所有的时间,精力,一门心思全用在了驯鹰这件事上。我不觉得自己当得起大家口中的那个所谓的“最出色的驯鹰人”,相比他们,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我比较笨,花的时间多了一点。

仅此而已了。

因此,接下这样的活,对我来说实在是过于陌生了。我还从没有在看不见天空,草原的地方驯养过猎鹰,但现在我已经记不得这盘旋向下的地下宫殿,有多少级台阶了。

“到了”

金刀汗卫的语气永远像他们的弯刀一样冰冷。他冷着脸打开了门上的锁,侍立到了一旁。推开厚重的大门,我惊讶的发现门背后的世界和我想象中完全不同。五光十色的绫罗绸缎,精雕细琢的梁环桌椅,殿宇的每个角落都堆满了黄金,宝石,整卷整卷随意堆砌的画卷,摇曳在各式各样巧夺天工的灯盏间的烛火反倒成为了最廉价的东西。金碧辉煌,却又显得分外冷清。殿宇的主人背对着我端坐在主座上,瘦小,披着一头看起来相当柔顺的黑色长发。

“大汗,您说的这个人是?”

“青东郡王,汉名叫什么来着,”他用手指敲了敲王座。

“大汗,”一旁掳来他的塔里图右王抚胸,“他叫阮泉淞”

04

托上一任大汗的福,小时候因为拿下过寻猎庆典的头名,我得到了他的恩典,准许我在丢掉头名的位次之前,和汗国的王公贵族们一起读书,但只能躲在老讲席上课时他背后那永远不会被打开的仓龛里。腐旧的霉味,昏黑的桌板,一盏褪色的油灯,他们扔着玩的残缺不堪的书页,组合成了我读书日子。学了一口算不上好听的汉话,认得几个汉文,我已经很满足了。

虽然时间并没有多长久,但我也明白这样的名字远比我自己的名字要来的大气,来的尊贵。

“阮泉淞大人……”

他没有任何反应。

“奉大汗的谕令,从今日开始我将作为您的……”

“你有什么资格和我扯上关系,化外之地的蛮夷?”

声如甘泉,清冷凌冽,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会说“人如其名”了。

不过,对我们驯鹰人来说,雏鹰永远要比成年的鹰隼要好对付的多。

“你明白自己的身份吗?我尊敬的被掳来的汉郡王大人,”我不屑地笑了笑,“从你进入这个殿宇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永远失去了重新变成一个汉人的机会”

说到永远二字的时候,我故意顿了顿。

驯鹰的第一步,束缚羽翼,剥夺感官,让它即使在仅有的落脚之地也不得休息,不得安宁,从身体上先征服它,让它永远记住那种无助,记住那种恐惧,记住那片持续的挥之不去的黑暗。

完成这一步后,除去所有约束的鹰隼是否愿意臣服就已经不重要了。

它的身体早就比它那所谓的高傲的性子要来的诚实了。

果然,就像我意料中的一样,他那强装镇定的身子微不可察地抖了抖。慢慢地,就像被蚁群蛀穿后逐渐开裂的堤坝一般,崩溃了。

流泪,啜泣,掩面痛哭。

他才五岁。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心中并不会升起半点愧疚感。

对我们来说,驯鹰时的无情便是最好的感情。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全然放下了一开始的谦恭,连声音都变得狠戾霸道,“和你相关的一切,都由我负责了。当然,你可以把我当成任何一个人,你的老师,你的仆人,你的主人,这都随你。但是,不管是什么,你都需要老老实实地听我的话,我会让你吃饱喝足,教你文学、武艺,也许我还会让你有再一次看见天空的机会……”

我的话还没说完,他便愤怒地扔了个灯盏过来。我摇了摇头,捡起了略微有些弯曲的它,走到了门口,

“大人,劳烦您让奴仆把这盏灯添上油,然后把殿里的灯盏都灭掉”

“……哼,等着”他轻蔑地点了点头,退了出去。不多时,他便带了两个仆从过来,按照我的吩咐灭完了灯。

“鹰倌,按照大汗的命令,这两个仆役现在开始属于你了,有什么要求可以悉数告诉他们”

“谢大汗,”我恭敬地弯腰抚胸。待到金刀汗卫走远了,我转过身吩咐那两个仆役,“给我一支火绒,锁上殿门,你们可以退出去了”

“是”

待到整个殿宇都彻底静下来后,我端起灯盏,径直走到殿东北角,铺开毛毡,放上吃食,闭上眼睛坐了下来。

“虽说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理应以礼相待,但我向来不是什么脾气好的人,”我自顾自地说着话,“虽然是蛮夷,但我还是认为人应该懂得什么叫礼貌。倘若你再敢当着我的面用砸东西这种行为来宣泄自己的不满,那么我会把你扒光,吊起来,像杀猪那样把你捆在杆子上,蒙上眼睛,在背后插上‘青东郡王’的牌子,让仆役架着你游街,从这里一路游到王庭,再请王庭的画匠把这一幕画下来,送回你们青东郡,啧啧,想想都觉得有意思,”我舔了舔舌头,啧啧赞叹,“小子,期待吗?”

借着火光,我发现栖身在略有光亮的阴影里的阮泉淞似乎在很是屈辱地咬牙颤抖,但却又偏偏不发出声音,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

但我知道,汉人,特别越是有一定地位的汉人,越对这所谓的风度名节看得重。

真对他这样做了,远比直接给他一个痛快来得让他绝望。

而且,他还不是一般的有一定地位的汉人。

他只是一个被掳来的5岁左右的小孩。

可惜,人不是鹰隼,我觉得我不能像干手艺活那样直接了当的驯服他。

一味的黑暗和绝望只会单纯的摧毁他,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也不是大汗想要的。

我明白他的心思。

他是一个暴戾的充满了征服欲的男人,而且还很喜欢展示自己,从自己的武功到自己的收藏。

他想要的是一个听话的,温顺的,光是看着都能让其他小部落心悦诚服的汉家贵族。

“小子,”我吹灭了跃动的灯火,让整个殿宇彻底黑了下来,“我说过,和我相处,老老实实地听话我们就会平安无事,甚至我还会满足你一些要求。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坐过来,让我看清楚你的脸”

我发出了试图驯化他的第二个命令,但显然效果不怎么好。

这才有意思。

“你要是听话,这第一天也许就到此为止了,我会让仆役进来重新点上灯,给你铺好床,不然……”

“从我被关进这里开始,我就不怕黑了”

更有意思了。

“你怕不怕黑和我毫无干系,我只知道你应该怕我,”我慵懒地靠着毛毡半躺着,“而且,我发出的指令不会重复第二遍”

“那又怎样!”

“怎样?哎,在黑夜里我的眼睛看东西可能不怎么真切,”我取出了那支火绒,“这让我甚至点不亮面前的这盏灯。但是,小子,假如在我重新点燃这盏灯之前,我还没看到你坐过来,看不到你的小脸,我刚刚说会做的某种行径,可能就要上演了”

这些话我是闭着眼说的。无需猜测,效果出奇的好。

一阵细细簌簌的声音过后,我面前多了个新鲜的炽热的鼻息。

05

再度燃起的灯火让我得以看清他的容颜,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大汗会有将他留作收藏的意图了。

虽然认不得几个字,但老讲席念过的几句形容绝色的词句我还是记得清的。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难以想象这是个男孩,一个本该在封地享受阳光雨露的垂髫郡王。

我的小王爷看起来很不高兴。眼角的泪还没流干,眼神中流露出的愤怒与决绝却已经溢于言表了。我不得不感慨,五岁时的自己和五岁时的他,真是天壤之别。

“告诉我,小子,”我小心翼翼地收起火绒,“你叫什么名字?”

“…………”

“听不懂我说的话吗?”

“……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为何还要如此羞辱我?”

即使闭上眼,我也能看到他那咬牙切齿的样子。

“我又是何时知道你的名字了,嗯?”睁开眼,我戏谑地看着他,“我说过的,不会重复第二遍哦”

“……阮泉淞”

他的声音细若蚊蝇。

“大点声,”我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耳朵不好”

“阮 泉 淞!听到了吧!这下你满意了吧!为什么,为什么非要接二连三地羞辱我……”

就像我们平时饮宴时旷野中央的篝火那样,一阵火星迸发之后只会剩下满地的灰烬。他终于忍不住了,像个符合年龄的孩子那样失声痛哭。没多少撕心裂肺的大喊大叫,只有幽咽,无助,溺水时岸边沾满了冷漠的不会伸手的人的无助。

算了。面对孩子,我终究还是狠不下心来。

“第二条规矩,你要是再随时随地的不顾自己仪态就开始哭,那我还是会做刚刚向你描述过的事情。不过,我这会突然心情好了一点,”我站起身来,径直走到他睡觉的软榻旁,帮他铺好了床铺,“如果你现在不继续哭了,老老实实睡觉的话,说不定明天我就能让你出去见见太阳”

“而如果你明天的表现好,说不定你就可以永远告别这幽暗的地下生活了”

老讲席说,希望的最大作用是能让身处绝望中的人放弃诸如“拼命”这样的想法,去祈祷并等待他们妄图得到的所谓的“机会”。

“希望是让绝望的人愈发绝望的发作的很慢的毒药”

而此刻,我可怜的小王爷显然没有第二种选择。

他麻木不仁地走了过来,散掉了头发就准备躺下。我皱了皱眉头,一把将他拉了起来。他甚至没有表露出一点愤怒,两眼无神地看着我,

“还有什么事情吗?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

“首先,睡觉之前应该要梳洗;其次,不可和衣而眠,”我努力回想着以前学过的东西,虽然我们驯鹰人早就习惯了随随便便的日子,但这可是大汗吩咐过要“精心照料”的人,那些诸如“礼义廉耻”的麻烦事情还是得注意一下的。

但我没想到,偏偏是这句我本以为名正言顺的话,却又让他恢复了之前那样的愤怒与决绝。

“你休想!”他死死地压住了自己的袍服,“我宁可去死!”

这就比较麻烦了。

“……小子,”我想了个办法,“你觉得自己已经在这宫殿里呆了多少天了?”

“多少天我也不可能脱!你休想!”

“我的意思是,你难道没有发觉,自己已经有点发臭了吗?”我故作夸张地扇了扇鼻子,“我的确是化外之地的蛮夷,但就算是我们这样的蛮夷也会不时梳洗沐浴啊”

这倒不是骗他。草原上到处都是小溪,水泽,把衣服一脱牵着马走进去,不一会的功夫就能把人和马都洗干净了。只是牧民,很多时候都懒,就算是落寨在水边,也不会每天都去沐浴。王族不一样,塔里图王族完全仿照的中原王朝文化,连王庭的很多转角都放的有便于简单清洗去除脸上尘土的水缸。

只能说,蛮夷终究还是向往汉家王朝的生活。

他下意识地抽了抽鼻子,然后颤抖着闭上了眼睛,满脸通红。

成功了。

“让你更衣呢,是因为要把你身上穿的拿去让仆从洗干净,而且他们一直都给你备好了更换的衣物,只是你没注意到,”我顺手将放在软榻背后的没被小王爷发现的衣服放到了他身边,“你要是愿意一直臭下去,那我也无可置疑,不过我记得,长时间不沐浴更衣,身上就会开始长……”

“……别说了,”他的声音仍旧细若蚊蝇,但这次还罕见地带上了一点委曲求全的意思,“你出去,把灯留给我,我换”

“这样就对了嘛,”我轻轻放下灯盏,走到门边唤来仆从放我出去,“明天带你去洗澡”

殿宇里传来的细细簌簌的声音突然止住了。

我心满意足的向着来时的反方向走去。

效果还不错。

06

草原上的男儿从来不随便做承诺,不管实现这个承诺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在他放下了所有的可悲的自尊,被我带着去洗了澡之后,我鼓起勇气求见了大汗。我告诉他,被束缚的雏鸟永远也不能变成翱翔天空的猎鹰,既然您说驯鹰和驭人是一样的,那就请您允许我带着他在地面上生活。

也许是他那天心情不错,不仅答应了我的要求,还允许小王爷跟着塔里图贵族们一起学习骑马射箭,学习汉字文法,只是他的身份不得外传,必须自称大汗的养子。

我当然知道大汗是在想些什么。但很遗憾,我没有选择,而他也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就像木棉花那样,先开花后长叶。

很多事情的结果,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我能做的只是让这个结果来的尽量晚一些。

“……哎,”我叹了口气,“岁月……”

是的,我已经“养”了他七年了。

他已经十二岁有余,比起七年前的自己已经变了太多了。

长高了不少,容颜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用四个字形容就绰绰有余了。

丰神俊朗。

他变得活泼了不少,笑起来很好看,早就放下最开始对我的恐惧与怨念,开始与我打闹,嬉耍。每每这种时刻,我都会想,倘若我与曾经心仪的女子结婚了的话,我的孩子也像他这么大了吧?

我老了不少,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是从某日清晨醒来后摸到的那缕白发开始有这样的感觉,还是从愈发频繁的腰腿疼痛中开始的呢?

我不知道,只知道按大汉的规矩,我已经可以卸下驯鹰人的身份回归我最爱的帕拉米拉大草原,安心牧养了。

而我越是把自己当作“父亲”这样的人物,就越是觉得惶恐。

七年前我没狠下心来的那一刻开始,面对他,我就不可能再狠下心来了。

就像我说的那样,我一直都明白自己的任务是什么。但偏偏,相处的时间越长,我就越觉得自己无法完成这个任务了。

曾经的自嘲居然变成真的了,“驯鹰都算不上行家里手,更何况驭人呢?”

他好像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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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日为何这么晚才来?”他的语气不失童真,却已然开始流逝本该属于这个年岁的孩子的那份稚嫩,“我饿了”

“饿了就去吃饭,渴了就去喝水,”我百无聊赖地玩着马鞭,“和我有什么干系?”

“可是我身上又没有铜钱啊,”他趁我不注意抢走了我的马鞭,坏笑着跑开了,“可以拿这个和你换铜钱吗?”

“……小混蛋,你最近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我无奈地捏了捏眉心,故作生气地瞪着他,“再不滚过来,我就要把你……”

“把我扒光了挂起来游街吗?好啊,我好期待啊,”他在离我好几步的地方做着鬼脸,“你能抓到我再说吧,笨蛋————啊!”

“以后呢,要做坏事记得先跑远一点,”我把他扛了起来,塞到马背上,“不然激怒我这种行为,对你来说不会有任何好的结果”

“我又不怕你,有本事你就脱啊”

我懒得理他,熟练地翻身上马,趁他不注意揉了揉泛痛的腰,扯着辔头向着王庭外的市集疾驰而去。他慢慢停下了絮叨不停的嘴,小手下意识地环住了我的腰。直到今日,他都还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对我放下戒心之后晚上休息时一定要我在他身边。甚至于我半夜起来小解他都会在下一刻被惊醒,睡觉的时候也一定要抱着我的胳膊或者扯着我的袖子。

倒是他的胆子确实越来越大了,曾经我的威胁对他来说现在就像是隔靴搔痒一样,毫无作用。也许就像一句不知从何处听到的老话说的那样,“尊严”一旦被放下过,再次捡起来就不像一开始那样沉重了。他从六岁开始就已经不在抗拒在我面前更衣,沐浴这些事情了,跟着那些王族的孩子开始一起学习之后更是肆无忌惮,学着他们袒胸露乳在校场摔跤,在草原骑猎。他很有游猎的天赋,因此白净而与王族们显得格格不入的他很快就被接纳了,经常有王族邀请他去骑猎,邀请他去参观自己的马场,在辽阔深邃的天野下点上一簇金黄色的火焰,伴随着烤羊留下噼啪作响的油滴声和他们高谈阔论,毫无形象地撕扯着被侍从切下的烤好的羊肉,让人完全看不出这是个汉家小孩。

可这小子又有个不好的毛病,他喝不得酒,只要一沾上马奶酒的味道,他就会开始变得面红耳赤,没两杯就会被灌得人仰马翻,然后被喊他喝酒的王族叫仆役抬回来。每次他们见到我,都会和我抱怨,“鹰师(对上了年纪曾经又有不错的能力的驯鹰人的专用称呼),下次知道他要来找我们喝酒,你可否把他拦下来啊?”

是的,第二个坏毛病,不擅长但又极其喜欢喝酒。

难得一次能自己走回我们的住所,一进门就直挺挺地倒在床上,野蛮粗鲁的一边脱自己的衣物鞋袜,一边呓语。宿醉醒来,又会一边揉着尚未清醒的脑袋,一边骂我是个衣冠禽兽,趁他喝多了悄悄脱他的衣物。

至于今日为何一定要让我带他去王庭市集,是因为一个很简单的原因。

到生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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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是不知道他的生日的,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是有一次讲席说到了这两个字,那群小孩休息时聊天,问到他,发现他不搭话,回来后闷闷不乐的呆在一边,被我问了半天才问出来。

我并不是那种志怪文书里能掐会算的有本事的人,算不出他的生辰八字来。但他那个表情实在是太委屈,太可怜了,没办法,我只能和他约定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就算是他的生日了。

兜兜转转,这个约定已经被我们延续了好几个年头了。

今天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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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只烤羊”

“你吃不完”

“你也在啊,怎么吃不完”

“加上我也吃不完”

“我不信”

“你信不信和我有什么干系,我不吃羊肉”

“你!”他被我气到了,一口就咬了过来,却被早有预料到的我恰到好处的卡上了一马鞭。

“呸!今天是生日,你还这么过分!”

我笑了笑,在一个他没想到的地方勒住了缰绳。

懿海坊。

整个塔里图汗国,唯一有卖汉地美酒佳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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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吃这个啊,”他眼睛都直了,“这的酒我是真的特别喜欢喝”

懿海坊的老板似乎和这小子一样,也是汉人,是个行商,在很多年以前莫名其妙救过还没登上汗位的太阳汗的性命,一次行商的路上被王汗外派的金刀汗卫统领认出来了,并被邀请进了王庭。在王汗的盛情挽留下,他放弃了行商的身份,用攒下来的钱在王庭开了这样一家汉地酒肆。他得到的最令人羡慕的特权就是不需要缴纳赋税,他也不贪心,店里的东西也几乎是整个王庭最便宜的。

吃了半辈子黄沙的他还有得一手难得的好手艺,懿海坊也因此声名远扬。

更重要的是,谁都想喝上一杯这里的美酒,“琥珀光”。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黄酒银杯,天仙买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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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要个楼阁的席位”

“这边请”

懿海坊内部修得相当精致,甚至说得上与整个王庭格格不入。雕刻上鸟兽环伺的迎门影壁,黑石白砂的道路,以及一入正门那柜坊楼台后方堆上三层的琥珀光----没错,老板并没有因为它受欢迎就敝帚自珍,相反,他每隔上一段时间就会酿造一大批囤积在店里,而这样的行径更是得到了王庭人的赞扬。

毕竟是个卖汉地佳肴的地方,这里也就一个规矩,不允许食客吃开心了直接用手撕扯食物,太粗鲁了。

“您二位今日想吃点什么?”

“我们要……”

我尚且在思索,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说上了。

“半斤烂炖牛肉,一碟香豆,半只鸿运鸡,一碗芸冰叶,一……”

“够了,最后要一坛琥珀光”

我狠狠地敲了敲他的脑袋,呵退了店小二。装作看不见他那略带幽怨的眼神,我自顾自倒了些茶水,微眯着闭上了眼睛,慢慢品着。岁月在这一刻似乎放慢了脚步,让我得以看清出现在自己身上的代表着它的到来的痕迹,而窗外和煦的阳光则是悄无声息的用它那金色的剪刀将这一切定格,就像是一幅画,抑或是一本志怪小说,我像是主人公,又像是个小角色,但这都不重要。我更像是一条被驱赶着向前奔跑的骏马,一生都在别人划定好的路线上驰行,而这一刻,我终于可以停下来喘息,看一看自己,甚至觉得似乎这也不错了。

“……!”

我的脑袋突然遭了一下重击,像是被一个套索精确无误地套住了脖子一样,把我从那难得的真正意义上的松散状态里拽回了过去。揉着脑袋,睁开眼睛,我才意识到刚才是自己睡着了,做了个梦,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

至于是谁打的我,那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胆子是真的……”

“不怪我,”他嘟囔着打断了我,一脸委屈,“菜都上齐好一会了,叫了你半天也不见回应,所以我就……”

“算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吃饭吧”

“哦对,”我取出了王汗赐给我的那只金爵(按礼制,得到王汗赐下的酒具的人只能用这个酒具饮酒,不得让他人使用,否则视为僭越),满满的给自己和他倒上了一杯琥珀光,“阮泉淞,我的青东郡王大人,仅以此杯,恭祝大人生日快乐”

觥筹交错,日影闪烁,一切都在酒里了。

他难得地闭上了往日喋喋不休的嘴,安静的开始吃饭。看着这样的他,我又下意识想起了地下宫殿里刚见面时他的模样。一样的身份,不一样的两人,我看着他一天一天长大,他看着我一天一天变老。但一想到他那注定的未来,我还是失落地低下了头。

我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最重要的是,我敢做什么?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胆敢挑战命运的我又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不知不觉间,香浓醇厚的琥珀光竟然渐渐变得苦涩。回过神睁眼一看,原来是我流泪了,悄然滑落的泪珠融进酒里,剥夺了本属于它的一切。

代价吗?

也许是注意到我的不对劲,开怀畅饮正至兴头的小孩放下了杯箸,猛地一把将我的金爵抢了过去,三两下饮尽后又把自己的杯子推到了我的面前。我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干了什么,摇了摇头,

“僭越礼制了……”

“但是今天我说了算!”他兴高采烈地举起了本属于我的金爵,看了又看,“今天它属于我了!你就用我的杯子饮酒!”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下意识端起他递过来的杯子,饮了一口。也许这正是他落唇的位置,刹那间我感受到了两个不一样的温度,谷物的清香,兰花的幽香,再入口,方才的苦涩一扫而空,醇厚裹挟着蜜的冰峰在我的口中融化,慢慢向下,试图唤醒着我逐渐开始老迈腐朽的身体,唤醒着愈来愈容易失神的心灵。

原来沁人心脾是这个意思。

酒液在无意间似乎滋润了某颗深埋在我心底不愿去提及的种子,让它破土发芽,结叶生花。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自然是什么也不知道,也许是已经醉了,握着金爵好一阵指点江山。

当然,他又是被我背回去的。

07

风雨韶华,已是三秋。

在他大呼小叫地从我头上找出明晃晃的那根白色长发的时候,我刚用剃刀给他刮掉嘴上刚冒出的毛。他接受了自己长大的现状,而我就接受了自己变老了这个事实。

按老讲席的说法,四十不惑,而到七十才能从心所欲。

我还能活到七十吗?

我无奈地笑了笑。

我们驯鹰人的身体一般都不太好,用行医的话来说,我们的底子太差了。

从开始训练那会开始,我们就得强迫自己习惯在猎捕到鹰之前彻夜的不饮不食,驯化的过程中更是只能少食甚至不食。我们学到的第一句驯鹰谚语,就是“熬鹰得先熬自己”。

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驯鹰人能活过四十岁的都没多少。草原的冬夜是每个老迈的驯鹰人的噩梦,很多时候睡着了就真的再也醒不过来了。

那我又还剩几年呢?

不重要了。

因为明天,就是木棉花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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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这么早就回来了?塔库王公今日不是约你去角力吗?”

“啊啊,”他很是敷衍地应了我一声,自顾自地擦着脸,“明天不是有个很重要的庆典吗?我和他告了罪就提前跑回来了”

“对了,大叔,”他坏笑着看着我,“明天的庆典王汗回来吗?会很好玩吗?”

刚准备训斥他两句的我一听到“王汗”和“庆典”这两个词,一下就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他长大了。

又过了三年,他现在已然十五岁了。

岁月的确是个相当神奇的东西,他身上七八年都没能彻底洗脱的稚气,在这短短的三年里荡然无存。他又长高了不少,已经快要比我高了,奇怪的是经历了这么多年独属于这片草原的风吹日晒,他的皮肤仍然像十年前刚见面时一样白皙,就连栖山雪的白羽都不如他细腻。声音变化不大,但相较之前中气确实充足了不少。最要命的是他那无可挑剔的容颜,那双写满了桃红柳绿的充满了灵气的眼睛,已经不知道有多少王庭的少女梦想着风华正茂的他在某次醉酒之后粗鲁地闯入自己的帐篷,和自己翻云覆雨。也正因如此,王庭的每个他和朋友相约去饮酒的夜晚都会出现一系列相当荒谬的画面:王庭近乎所有的酒坊外面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帐篷,每个帐篷里面都有一名春心荡漾的女郎。但奇怪的是,明明早就酩酊大醉了,但他从来没有走错过路,进过任何一个帐篷,他总是会准确无误地回到我和他住的地方,准确无误地栽倒在床上。

鹰是会认主的,所以每只栖山雪刚被驯化好摘下眼罩的那一刻,看到的第一个人必须是王汗。

那人呢?被王汗当作鹰隼交予我驯养的他,也需要认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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