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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纯洁和隐藏的爱

小说: 2025-09-05 08:13 5hhhhh 3310 ℃

离别、纯洁和隐藏的爱

*雏菊常在葬礼上使用,寓意对逝者的思念与怀恋

我终于还是写治愈纯爱小短篇了。果然万物的终点都是纯爱战士吗。

————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被救赎,爱与被爱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都在某事某地贪得无厌地爱着某物。它阐述了爱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感——只要人还活着,就应该去爱。

这个故事或许很平凡,但时常回忆起,也会温暖我,激励我。

就像一场雨,带着青春期特有的孤独和冲劲,鱼死网破的热情。在我十七岁那年,席卷了我的世界。

以下。

“等出院之后我要大玩一场,把这半年的份都补回来!”

“身体都病成这样,就别逞能了。”

望着人日渐消瘦的身躯,她每一声咳嗽都牵动着我的心脏,我伸出的手颤抖着。我握着余乐安的手腕,关心的话出口都变成了埋怨。

“再这么任性下去,病情会恶化的啊。”

明明没有任何病理上的症状,可她的身体机能一夜之间退化了。

那个月月底,余乐安办了出院。

而我因为精神分裂,办了一年份的休学。

她的病情似乎有所好转。那天,她褪去穿了一年多的病号服,换上我初见她时的连衣裙。时光荏苒,她还是跟以前一样乐观。

“小作家,给我拍个照——”我们去了常去的公园,她站在那把长椅旁向我比耶,椅后柳树棉絮翻飞,满树嫩绿伺风而动。

我其实不喜欢她叫我小作家,便也给她起了个外号。

“来,老不死的,看这里。”我掏出拍立得——那是她在医院的时候让我买的。向后倒退几步,为她记录下这一刻。

她年长我三岁,年芳二十。

我们相识的经历,像老套的偶像剧发展,但这一切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上的。

我生病不是因为她。小时候,我性格孤僻,锋芒毕露又割裂般自卑敏感。孤独,这个词几乎填充了我前半生时间。十四岁那年,我沉迷自写作,会在自己的账号上发表诗词文章。像散步这种机械性活动会激发灵感。每到假期,十点钟左右,我会去海滨公园散步采景。

每当这个时候,在公园的同一长椅上,我都能遇到个弹吉他的少女,唱着悠扬的歌。

在我第十六次遇见她时,她主动向我问好。那之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会约定在这里碰头,她告诉我,她想组建一支自己的乐队,成为最好的吉他手。

想到这,我突兀发声提问。“公园每天经过的有那么多人。刚认识的时候,你为什么会主动向我问好?”

“因为十六是我的幸运数字呀。”十分跳脱的答案,像她人一样。

她提议去我们的排练室看看。

说是排练室,其实她家的一个废杂物间改成的。不到十平米的空间,陈设当然也简单,只有货架书柜电子琴架和音响,当时连音响都是从电脑上现拆下来的。

在公园熟识之后,她每天都会听我写的诗。她鼓励我将文章发布到网上,给编辑投稿。十七岁的姐姐啊,长得很漂亮性格很开朗,两个人都在情窦初开的年纪。

导致她后来邀请我为她作词,我也没有推却。歌的韵律到底还是和现代诗不同,磕磕绊绊。那是我第一次当了词作。

那之后,她问我有没有会的乐器,想组个乐队。可惜我的乐理知识,也仅限于小学学校开设的琴法课了。但为了面子,也为了她,那一周我自己恶补,几乎现学了电子琴。

从那之后,“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账号,多了音乐的内容。

不过说是乐队,其实也只有两个人。

我当时用琴的音色,录完鼓点录贝斯,几段demo混在一起才强强能听的程度。

那时候虽然艰难,但却很快乐。

“我还想再唱一次我们的第一首歌”她说。

我点点头,用手机叉上音响放那时的伴奏。她连吉他,我架琴。那是一首初见时的旋律,当时因为技术力不足一直搁置,结果这也是唯一没写完的歌。我说过作词和写诗不一样的对吧。

“我望着,

来来往往涌动人潮,

我哼着大人语调。

轻声哼唱黎明的歌,

想把钟声奏响。”

明明以现在的技术,怎么看怎么青涩的歌词,怎么听怎么别扭的旋律。却成为了我印象里,最美的歌。

“我们把这首歌写完吧!”一曲毕,她欢呼声高涨。我笑着在键盘的视角为她照下照片,小心存放。

“好。”我轻声应道。“那之后呢,我们去哪”

“去游乐园吧!”

我们在那里渡过了整个午后。

兴致来了,我跟她尝试了我一直不敢玩的高危项目。我总感觉玩这种东西,我的心脏像停留在上面了一样,然后噌的就被拽下来。不过既然她喜欢,那另当别论。

我喜欢鬼屋,不过两个人都不害怕,属实缺了点氛围。

夜深了,我买了奶油味和香草味的冰淇淋,我知道她喜欢香草的。真是相差无几的两个口味。

在那里,我们留下了很多照片。

以下是那天最后一张。

我算好时间,我们登上摩天轮,在登顶停滞的那一刻,窗外烟花绽开,黄的红的各种流光点缀着她的笑脸。

她逗弄似的掐了一下我的腰,打断我表白的话语。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就这样咽回了肚子里。

我生理性的想要躲闪,被她拽住,一吻封唇,将含着的冰淇淋渡到我嘴里。我写到文章里的吻技都不作数了,没有撕咬没有舔舐没有掠夺,明明只是最轻柔的一吻,感受着冰淇淋一点点融化,带来的那一点点冰凉与温热的反差,就足以让我体温飙升,大脑烧坏。

“嘘,不要说话,抱紧我”

一吻毕,她抱住我,附耳低语。

“我喜欢你,小作家。”

我面色通红,眼角不自觉泌出泪花,只得点头应下。

而这一切,都被她用手机录了下来。真坏。

那之后,我们一起登山看了日落,在山顶用矿泉水喝了交杯酒。我将剩下半瓶矿泉水拧开,淋个劈头,才避免夕照日太刺眼激出的晶莹太过明显。

我们一起去看了海,在海景房的合租屋里,像夫妻那样照顾彼此的起居。在沙滩上捡了一铁桶的贝壳,签下彼此的氏名。

赤脚走在沙滩上,留下两行大小不一的足迹。踩过坚硬的贝壳,我发出一声痛呼。

“小心点啦。”

她这样对我说。我撇撇嘴,轻哼一声,对着海平面坐下。一朵朵浪花飞腾着亲吻我的脚丫,带来丝丝痒意和凉爽,冲淡了痛楚。

“跟个小姑娘一样,还挺娇气。”

我不满欲一脚踢过去,考虑到她是病人,又收敛了力气悬停在空中。她带着坏笑,一把拽住我的脚腕。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干嘛啊!”

紧接着从足底传来痒意,本来就怕挣扎伤到她,现在更是卸了力气。那双纤细修长的手指就这样点在我的足心。

女孩子细腻的皮肤触感很好,但这不代表我的脚,这种隐私部位会粗糙多少。

脚丫经过海水的洗涤泛着晶莹的光,不见天日的嫩足自是白皙,在足指和前掌泛着锦上添花的红润。三十八码,娇小嫩滑到像是女孩子的脚,却又在骨骼上透着独属于男性的力量感。

我突然没来由的,感觉她是该夸我一句可爱的。

那双本该用来弹吉他的手,灵巧的很。认识这么久,我也领略过很多次了。五指摩挲指缝,指尖在脚心转几个圈。无论哪一种,对我而言都够呛。

人体下意识的防御机制使我紧缩着脚,而余乐安只需在脚背轻搔几下,就能将足底一道道褶皱抚平。

我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力气,一手扳着我的脚趾,另手用指甲在足心留下一道道红痕。我无法控制挣扎了,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笑的很大声,但真要命。

我拽着她的裙摆,想扯却使不上力气。推推搡搡,最后就像趴在她怀里笑一样。

脚底还挂着水珠,随着我的挣扎飞溅四处,一个浪头拍上来,水打湿过的小腿显得更于白皙了。

直到笑到没力气了,我都有点恍惚了,她才放过我。

握住脚掌,像抚摸一样略过脚面。安抚性地用指肚轻轻摩挲过足心,脚掌。刚刚停下狂笑的身体,还心有余悸到留下颤抖的余韵。恰到好处的酥麻还在我的忍受范围之内,我抿着嘴,不愿笑出声。我也想过她有没有在享受我脚心的细腻呢。哈,我在想什么呢。

脸颊好像湿湿的,是生理盐水吗?或者是海水?啊啊,到最后也没被夸,有点失落呢。

真是的,总是欺负小弟弟有意思吗?

当冬的第一场雪落下,雪压枝头低,在腊梅树下嬉戏照相笑的像个孩子。今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冬去春来,海棠花开。

六月末,七月初。坐于花海之上,采九根野雏菊三枝一股,用麻花辫的方法编成花环。那双好看的手跳跃着,白皙指尖仔细翻动过每一片娇嫩的花瓣,悄无声息地,将所有美好的话语都编了进去。

她将我扑倒在花海里,我翻滚几下放弃了挣扎,望着艳阳认命般的闭上了眼。我也只是个运动缺乏的阿宅而已啊,你好重啊我的姐姐。

“……你真是够了。”我的脸色没什么变化,不咸不淡地开腔。我在思考有没有什么方法让她放开我。看见手边的东西,努力举起,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花环,花环都压坏了。”

“那这样就可以了吗?”

她抢过我手中的花环,扔的老远,然后按着我的肩膀亲上,在锁骨轻舔慢咬。我在她刻意撩拨下脑袋逐渐发昏,脸上泛起一抹可疑的红晕,最后索性放弃挣扎,享受这漫长的深吻。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但隐隐感觉不妙。

一吻毕,我撇过头去平复喘息,涎水淌在草地上。我抬手抓住她作乱的手,那双苍白的,瘦到只有骨头的手。令我的动作停下,生怕掐疼了她。

她趁我愣神的功夫,俏笑一声意味深长,另手弹上我的肋骨。指节抵在第三根肋骨处上下滑动,或是插进去抖动。

我先惊呼一声,然后打着滚挣扎起来,从笑声中挤出几个字来骂她“woc你……余乐安你给我停下!”

挣扎时手撤回来护在身前,也就下意识忘了抓她的手腕。这丫头死性不改,轮到我更怕痒的软腰遭殃。

说起腰,我还挺自信的。我虽不怎么运动,却也不胖。兼备恰当脂肪的柔软,但也没有赘肉,也称得上细腰了吧。应该手感还不错。

不过就是这样细皮嫩肉的敏感部位被这个家伙掐在手里把玩。她连戳带揉,掐住那一团软肉按揉或者铁了心用指甲刮划侧腰,亦或十指随心情攀上小腹。

斯文的男孩被迫大声发笑,从喉咙里逼出笑声,无论是主观意愿还是条件反射都在拼命躲闪,柔软的小腹因受痒控制不住的震颤矜持,感觉一会停下绝对会肚子疼的吧。腰腹被挠与其他地方不同,那是一种浑身一软的感觉,刹那就酸软泄了全身的力,我发出了十分甚至九分的抗议。

然后有个,本该软的地方硬了起来。

她一把握住,我倒吸一口凉气,是真的怒了。卯足劲一巴掌拍掉她的手。“狗东西余乐安你不想活了是吧!”

“切~我小弟弟身上什么东西没看过。该看的不该看的,姐姐我什么没看过。”她好笑地凑过来,我羞红着脸转过头去不看她。

“去nmd,你又不是我亲姐”

“害羞啦?”

“滚。”

之后的气氛,短暂变得尴尬了起来。

六月黄昏的颜色很美,像梵高笔下的油画涂料,火烧云倾泻下火亮亮熔金,同时不吝给天边罩上一层淡金色光辉。微风带凉意簌簌流过,空气格外清新。

我亲自为余乐安戴上花环,她的美丽与六月的日落齐名。

她的指尖于吉他上简单比划,呢喃唱着婉转情歌。一曲毕,她很久没有再动作。

“周铭孜”

她很少会直接叫我的名字。

她手中搓动一支鹅黄色的雏菊,左右端详“你听说过回音花吗?传说中,它会记录下我们的一切誓言。”

“无论海烂石枯,沧海桑田”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话音间,余乐安整个人都扑倒在了我腿上。即使她没有力,我也没挣扎。我能感觉到她在颤抖,她也许在害怕,那双栗色瞳孔或许正被水花印的朦胧,折射扭曲的光。

“我啊,其实在出院时,就只剩下一年多的寿命了。”

“现在大概,只剩下两个月了吧。”她环抱的双臂一下绞紧,头埋在我的腰侧呜咽出声,第一次在我面前哭了。那一刻,我突然认识到,在生老病死的面前人是多么的渺小。我们能做到的仅有哭泣。

卫衣侧面全湿了。我一遍遍扶过她的头发,一次次轻吻她的额头,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酸痛喉咙哽咽不出一句话。膝间那团毛茸茸的发丝吸盈了水,好像有了重量。

提起六月,必定是个很美的季节,它透着雨后泥土的清香,以离别着色。像绝笔画,用刮刀残忍切割着心脏血管,将最后一丝空气绞杀在肺泡。

她哭了好久,久到雾霭蓝成了主色调,天上点滴悬挂几颗残星,蟋蟀凄切的叫声回荡在寂静的花海。已是傍晚。

我只能尽量让我的语气显得平静,许久才硬挤出声音“为什么要骗我”

“这样做,都剩不下两个月了吧。”

“我难道就不想活吗。如果可能,我也想像个普通女孩那样过完一生。”第一次,她凶了我。可那之后,语气,声音又弱了下来。

“怎么说呢……”她的声音像是掺着水“如果每一天,每一天都只在病床上躺着度过的话……那能说是活着吗。”

“我还没死呢。”

她沉默了良久才再次开口

“如果可能。”

“想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

……

我为什么哭的这么心虚呢。

抿紧的唇,断断续续的泪,木木张张的我做不出任何抚慰自己的动作。像我那么爱哭的人居然能忍住哭喊吗。

我真的不知道吗。多老套的肥皂剧套路啊!

心脏漏了一拍,在颅内高喊声将整个世界模糊了。

周铭孜,你十七了啊!明明你就知道她是临死了硬挺着,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心知肚明还要任由她胡闹。

千言万语都汇成一个本能的动作,响亮的一巴掌扇在脸上,本人更是愕然,浮空的手还没有落下。只感觉掌心被风吹一凉,湿润粘腻。

黏连在一起的鬓角无法吹飞。但风吹干了泪痕,吹走了思绪,吹走了浑身解数,吹走了所有的话和底气

你为什么,我为什么,就这么自私,就为了自己开心让她透支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呢。

那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灵魂中失去的部分像被填充了,喃喃自语“原来我也不想她留下遗憾啊。”

余乐安显然被我这一声脆响击懵了,怔然起身抬手欲拦下。而在那一瞬间我条件反射般扶住了她的手,就那样沉着脸,默不吭声站起,

单膝下跪,以平生最严肃的语气开口,亦赌上平生的所有勇气。

“嫁给我吧。姐姐。”

那双终日眯着的眼睛睁开了,浅澈紫眸如含着一滩静水,一眼能看到头的清透。

“你说过的吧,希望嫁个良人,像个普通女孩过完该有的一生。”

“我虽非良人,也愿为你披麻戴孝,不论生老病死,至死不渝。”

女孩因震惊而久久不能言语,明明白衣已被泪染成灰色,还未干的眸子又湿了。样子并不比我被表白时好整以暇几分。

“好,好,我答应你。”

于是,我们的最后一张照片,是婚纱照。还是那间什么都没有的排练室。没有司仪,没有几桌子酒席,甚至男方都没成年。但一场扮家家酒所需的勇气,或许远超于真正的婚礼。

头披雪织白纱,余晖允薄纱如冠冕,脚踩羽翼长裙迈出几步,到谱架前,誓词台本躺在上面。

素面西装革履,皮鞋踩出脆响,手捧花束,薰衣草衬雏菊,指节轻抚于词本之上,深吸一口气,柔声开口。

“我愿意娶你为我的妻子,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再一次单膝跪地,她俯视着我,接过手中捧花。

“我愿意嫁你为我的丈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起身,将她一身花香拥个满怀,我突然发现她原来这么娇小。

她主动吻上我的唇,轻柔温和,我任由她主导这一切,扶上她的脑袋,为她抹去眼角水珠。为了逗她,我在她腰间猛掐一把,看着她惊诧目光中透着疑惑,我咯咯笑着后退半步。

“别哭啦,我的新娘子。这大喜之日,哭可就不美喽?”

“好啊,涨胆子了是吧新郎官。才刚过门就敢这么放肆了,看我不给你立立规矩。”她破涕为笑,挥起拳头打上来,拉着我的胳膊扑在我身上。

我任由她再对我做什么,整个人瘫在墙上,只是默默地微笑着吻她。

闹完了,我坐于琴边卡农起手,到婚礼进行曲结束。一直作为和弦,好久没弹过古典的曲子了。

这便算结束了。

我说过,这就是相册最后一张照片了。

春末夏初,我们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我捧起她虚弱的手,泪水止不住得打湿这份冰清玉洁。直到心电图躺直那刻,我以平生最大的声音喊了出来,明面上的歇斯底里失控了,那一刻,我好像聋了,失去了对世间的所有感知。

乌鸦啼叫三声,围绕坟场上空盘旋,衔起小白花花环搭在墓碑上。

时至今日,我依旧觉得。她是我见过最好的吉他手。

我的小百灵鸟啊,致死都在歌唱。

从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下。

逝者已逝,日子还要继续过。在那之后,我又投入了学习生活之中。多少次,还是会在路过她小区的时候突然腿软瘫倒在地,在公园散步时泪水静默滑下,在每一个我们曾到过的地方头晕目眩。

坐在课桌前,自己转笔的手与无数双纤细白嫩多的手重叠,这些手做着各种各样的动作,却都属于一个心知肚明的人。发愣,指尖转动的笔掉下,似是流行乐鼓点,心脏也漏了一拍。

老师粉笔与黑板的摩擦声,持续低吟,穿进我耳朵里就变成了医院心电图的滴滴声。同桌水杯掉在地上似是摩天轮上烟花炸开,引发自己一声尖叫。

不存在的烟火将我的手炸的血肉模糊,难以忍耐的疼痛从大脑中生成沿脊椎传遍身体各处,被人扼住喉咙,生理盐水泪眼摩挲,面对质问也只能拼凑出几个毫无逻辑的词句。

啊啊,是她在谴责我,是余乐安在谴责我。谴责我这个胆小鬼凭什么独活,谴责我这个断弦人。

是啊,断弦人。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高山流水,知己已死,爱人已去,我也再没有弹下去的理由。

圆规尖太钝,但也足够刺破手掌。用力太大,铁针扎破右手皮肤滑过手骨,伤口像坏了的水龙头滴着血水。

对不起,我保证,那只手不会再按动琴键了。

疼痛出现了,又好像消失了。我没有尖叫了,却有人尖叫了。

真正的心电监护仪‌滴滴答答,四肢被绑在约束带里,不知道第多少次醒来发现自己在吊水,冰冷的液体伴着消毒水的味道再一次侵蚀了我的脑海。我醒了,我又醒了。

这是我多少次从幻觉中醒来了?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

终日在大街上戴着厚重的耳机隔绝声音。声音过敏,我不再听歌,因为任何一点乐声就能使我头痛欲裂,歇斯底里。就能让我产生她还在我身边的错觉。

那些声音又回来了,在辗转反侧的夜里叨扰我每个梦。无数次从余乐安死去的梦魇中惊醒,我却无法从现实的幻想中逃离。夜的影子被无限拉长成她的形状,每声虫鸣的音调都与她吉他弹奏乐音完美相契,香氛的味道像雨后升腾着泥土气的阵阵野花香。每一次向窗外伸手,风还是会捎来她的讯息,与我十指相握。

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无不与她相关。

我想逃,逃到天台上。我大口和空气抢夺着空气,一颗星星划过天际,是我心脏跃动的频率。

也或许,那颗所谓流星根本不存在。

像是蹒跚学步的孩童,以一种别扭的姿势倒向天台边缘。再短不过的距离,明明只要几步,前进的双腿发软失了力。从脸上流下的大滴大滴砸在地上,粉身碎骨向周围四散而逃。

我用袖子杠去泪水,直到我瘫坐在地上,我发现我再不能忽略它们了。生死的恐惧在那一瞬间包紧了我。

我甚至不知道我在哭什么,是在为自己的懦弱而不甘吗?

后来我明白了,是对死亡感到恐惧。

我还想活着。我还想好好活着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哭了。

那晚,我自己下了楼。因为我明白,已经不会有人再帮我揩去泪,已经不会再有人劝我从天台上下去。

人不是在大哭一场的那个晚上成为了大人,而是在忍住不哭的那个晚上。

生日那天,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我的房间里闷热到令人发指,密闭的窗帘挡住了光线,空气弥漫着腐烂的味道。头发浑浑噩噩太久没打理缠在一起,废纸团扔了满地。

打开门,我接过包裹。里面的盒子上贴着个好看的便签。上面写着“周铭孜 亲启”,我认得那娟秀的字迹。

这可能是余乐安本打算送我的礼物,也可能是我最近看什么都像她。

直到看到实物,我才确信这是她给我的。我能大概猜到,她是生前托付给邮局让今天送来的。

那是一本相册,装订了我们这一年零三个月所有的相片,还有些那之前零零散散的照片。

我一声不吭翻看这些照片。我好像从哪天开始,变成行尸走肉了,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悲伤?感动?抑或两者皆非。

一年零三个月,却似乎比我出生到现在活过时间的总和还要长。

看完了,胸脯的衣服也湿了。我没有失声痛哭的过程,平静的可怕。像个食髓知味不知满足的读者,翻回我唯一没有看过的一页。

因为那页太容易被翻过去了——扉页。

那里写了长长的一封信,信里说了很多,回答了她未解答的问题,她想对我说的话,写完了我们第一首歌的词作。

【……今夜,

知更鸟不为谁而歌唱。

谁期许未来什么模样。

再一次提到我的名字,

嘴角不自觉上扬。】

信的最末写着如此话语。

【当心跳化作追逐所爱的潮汐,这具身躯才算浸透了生命】

【在心跳停止之前,请尽己所能去爱吧。】

爱和希望,本就是理所当然存在于世的。

这种爱不需要什么理由,因为只有活着,就应该去爱。

我明白了一件事。

人在这个世界上总要爱点什么,无论是爱好、爱人,还是别的什么也好。心唯有跳动着,人才能算是活着啊。

在心跳停止之前,尽己所能去爱吧。

音乐和生命,哪个我都不想抛弃。

我像个普通人一样,重新学习音感,背诵和旋,习惯分指跳键的手感。又跟普通人不一样,渐渐习惯乐声,等待手上的伤的痊愈,复健手部正常活动。还好用的是圆规,扎的不深,没碰到筋。不然我就真是终身不复鼓琴者了。

我从重新学弹琴开始,学着热爱生活。

我又组建了新的乐队,考取了心仪的学位,找了几份不错的工作,过着幸福的生活。

虽然即使现在,在寂静的夜里,偶尔也会生出毁灭一切的想法。但是我有了新的,爱我的,和我爱的人。

我慌乱抬头扫视了一下工作室里的队友,自顾自低着头快步走到洗手间。俯身将冰水向面部胡乱打上,泪水混合物流进下水道。鬓发被水流软化乖巧贴在脸颊。

做好一切之后回到客厅,叉着腰笑嘻嘻开口:

“工作室里空气有些闷热呢。明天商演……”

“……周铭孜,你给我啤酒里加什么了?”还不等我话说完,便被质问声打断。Oliver摇着他那瓶装着水的啤酒瓶,对着我露出一个咬牙切齿中强绷住的笑,笑里藏刀,啧。

微眯着眼嗤笑一声,对人摆出一个耶的手势,眼神悠悠落在他身上。

“诶——酒喝多了伤身嘛,你少喝点~”话还说着准备跑回卫生间锁门逃逸,一给路达哟——“多喝热水~”。

终究还是慢人一步,被抓着衣领逮了个正着,锁人怀里动弹不得。

“小兔崽子,你很皮啊?”

“呃嘿嘿……你看咱们还有和谈的可能吗?咦惹——老师手下留情”

地板上的汗水在夕阳里泛着盐粒般的碎光,我仰躺着望向天花板,胸脯仍在剧烈起伏。

不受控的狂笑,这种感觉真是久违了呢……

这样想着的我。本以为会再度被悲伤的感觉吞噬,然而并没有,包裹着全身的,是手指残留下来的酥麻,以及莫名的安心感。

原来她最后一次挠我痒时,指尖也是这样发着抖的,原来真正愈合的伤口是这样的:当往事再度刺破结痂,渗出的不再是血,而是带着体温的蜜。

我抓起麦克风即兴吼出荒腔走板的副歌,任由音浪在排练室里掀起笑骂。在谁又扑过来掐我腰眼的喧闹中,我忽然听见她的声音混在变调的电子音里。

“请理所当然的去爱吧。”

“你看,连悲伤都会过期呢。但是爱不会。”

————

*乌鸦啼叫三声有死亡的含义

* 鲁迅《药》一文中坟周围“一圈红白的花”,象征着应该有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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