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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勇者的传说,1

小说:叛逆勇者叛逆勇者 2025-09-04 21:33 5hhhhh 6830 ℃

  最近,各国之间都在流传着风之勇者的传说,这位勇者性格极其乖张,赤手空拳就能击杀强大的怪物,虽然不是乐于助人的类型,但是你真有困难他也会帮助你。

  这个传说是狂风盗贼团在大陆四处散播的,狂风盗贼团虽然是盗贼团,却有着勇者崇拜,还有着对武力的崇拜。

  凌裕蒿那天展现了如狂风般的力量和武技,自然被狂风盗贼团的人奉为风之勇者。

  狂风盗贼团所有人都有一个愿望,除了收割财宝之外的另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有一位强大的勇者带他们一直冲锋,直到世界的尽头,听说那里有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他们都想去看那片海。

  凌裕蒿很明显就是具备这样资质的人,因为他是武人们都欣赏和羡慕的类型。

  就连艾伯鲁特王国也有听到这样的传闻,大家都知道风之勇者就是凌裕蒿,因为他就是如风一样的男子,让人捉摸不透。

  李宣着实有些羡慕了,他一直就不是生活在光明之中的人,也是经常听着别人的传说长大的人,如今传说就在他的眼前。

  王浩则是不以为然,因为这个世界是强者的天下,凌裕蒿展现了自己的强大,自然能获得相应的回报。

  凌裕蒿挑战着沼龙,这次他是一记就将沼龙击杀了,然后把沼龙一个人扛回了城里。

  自夏檬被流放之后,他就没有和别人一起行动过,所有人事情都是一个人完成的。

  自夏檬被流放已经过了三个月,凌裕蒿虽然心中挂念着友人,但是他无时无刻不敢松懈。

  凌裕蒿接着有横扫了一个哥布林部落,几乎把艾伯鲁特王国周围的哥布林都清扫干净了,自那之后,艾伯鲁特王国的平民和商旅几乎没有早都哥布林的袭击了。

  现在死在凌裕蒿手上的哥布林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导致哥布林对他的恐惧直接刻进了基因里。

  莱茵哈特之戒可以储藏兵器和勇者金属器还有金钱,凌裕蒿收集哥布林的兵器卖了不少钱,现在是真正的富家翁,艾伯鲁特四世时不时还补贴他一样,毕竟自己的国家出了风之勇者这样的传说,自己这个国王也十分长脸。

  在各个国家,凌裕蒿这一批被召唤的勇者,也就只有少数人还活着了,不过还没有人做到像凌裕蒿这样的传说。

  这个国家前面十几代的勇者基本都已经死亡了,留下的金属器也化作了金属器原本的样子,只留下骸骨,甚至已经风化。

  想想没有夏檬的聪慧,自己这群人能够活到今天吗?现在那两人倒是享受起来了,真是人走茶凉。

  凌裕蒿不敢确定夏檬是否还活着,他只能相信,只能祈祷,但愿他能够遇到更棒的队友,带着他一路披荆斩棘的回来。

  不,不要回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两人突然就不期而遇这样才更加美好和浪漫,一定是这样的!

  凌裕蒿给自己打着强心剂,然后扎着马步,练着拳脚。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狂风盗贼团再次来到了艾伯鲁特王国,只不过是另一批人,不是原先那一批,这次的团长叫做芬里尔,同样是等级超过40级的大佬。

  他们黑压压的一片站在城墙下面,齐声呼喊着!

  风之勇者!风之勇者!风之勇者!!!!!!!!!

  “吾等早就仰慕风之勇者身姿,今日特来拜会!”芬里尔单膝跪地礼貌的说道。

  凌裕蒿直接大摇大摆从城门走出,即使面对十几万的骑兵也没有一丝丝的恐惧。

  “报上姓名!”

  “芬里尔。”

  “芬里尔,你有何诉求?”

  “我们之中有人久仰风之勇者大人的武勇,想要风之勇者大人成全。”

  “成全你们容易,只不过我胜了,我要你们为我办一件事情。”

  “只要您能成全,我们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情。”

  凌裕蒿看了看阵中:“不必那么麻烦了,想挑战的人全部都站出来,我懒得一个个打了。”

  有八个自认为身手好的人站了出来,凌裕蒿摆出了一个问手的姿势示意对方先攻过来。

  八人面面相觑,然后一齐出手攻向凌裕蒿,凌裕蒿瞬间连出八腿,直接将这八人一起踢翻,这八人都没有看清楚凌裕是怎么出腿的。

  传说弹腿快到一定程度,可以快到摄像机都拍不下来,这种腿就是传说中的无影腿,还真给凌裕蒿这个愣头青给练成了。

  原先那个世界受到体能极限的限制,基本不可能练成这种强悍的腿法,要知道凌裕蒿现在的出腿速度已经快过手枪子弹的速度了。

  不过现在他丝毫不为他练成神功感到开心,因为即使练成了神功,在这个世界也很无力。

  芬里尔也是大吃一惊,他早听闻风之勇者的强悍,可没想到能瞬间秒了这八人,要知道这八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还有没有人想打,我奉陪。”

  只见有几人手持长枪朝凌裕蒿刺过来,凌裕蒿用胳膊夹住枪杆,几人就动弹不得,凌裕蒿用棉劲儿轻轻一抖就将枪杆震断,几人的手都被这股巨力震出了血。

  这下这十几万人彻底服气了,这就是真正的风之勇者,武勇的象征。

  “勇者大人,我们彻底拜服。”芬里尔把手放在左胸上说道。

  “芬里尔,我不让你们白跑一趟。”

  凌裕蒿将莱茵哈特之戒的储物空间打开,一时间下起了钱币的雨,有铜的,有银的,有金的。

  “这就是我的诚意!捡到钱币的都要为我做一件事情!我的友人夏檬因为在这个国家蒙受了不白之冤!现被流放至三千里之外!如果能够找到他或者是有了他的消息!无论是好是坏!都带给我!如若你们有人遇见他,请化作利刃和盾牌守护他!”

  因为这豪迈之举,瞬间让凌裕蒿的形象在这群人中间愈发的高大了起来,因为这样的性情中人正合武士们的心。

  芬里尔把一枚金币捏在手里:“勇者大人对友人的思念,我已经收到了,勇者大人真是一位大方且重视感情的大豪杰,我们一定会为你找到勇者夏檬,并且洗刷他的冤屈。”

  这一下,十几万骑兵都欢呼了起来,纷纷拉着马嚎叫了起来,然后呼喊着找到勇者夏檬,然后将他带到风之勇者的面前。

  十几万人浩浩荡荡的走了,凌裕蒿也属于临场发挥,但却惊呆了众人。

  这是何等号召力?一下子就让十几万人为他办事,而且他还是觉得夏檬的事情是冤枉的。

  洁薇妮表情难看,她觉得她似乎低估了这个人,可是她现在的处境极为尴尬,她无论是和凌裕蒿敌对还是变成盟友现在都做不到。

  自己本人实力完全不是凌裕蒿的对手,即使联合那两人估计也顶不住凌裕蒿三个回合。

  且不说夏檬死还死没死,如果没死,那还好,自己还有办法周旋,如果死了,她敢肯定凌裕蒿什么都干的出来,而且自己将承受他和整个狂风盗贼团的滔天怒火。

  因为夏檬没死,即使凌裕蒿对自己有气,那也断然不可能有杀心,就算有杀心,也不会像夏檬死了那样坚决。

  王浩则是没有那么慌,他觉得自己跟洁薇妮的事情,凌裕蒿什么都不知道,就算夏檬没死,断然也不会再害自己,甚至以他的好人性格还会劝凌裕蒿不要害自己,要是死了,那就是死无对证了。

  不过他这次确实有些对凌裕蒿刮目相看了,他以前以为这个人就是单纯的一介武夫,实力再强也没有什么威胁,现在看来说自己肤浅了。

  其实王浩不知道的是,凌裕蒿以前就很有号召力,他撺掇了体校80%群架,而且次次都是大胜而归,即使不认识的同学被他煽动一下就跟着出去打砸别的学校,他特别会调动人的情绪,不过他没有什么心机,就单纯的热血上头,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就愿意跟着他去干架。

  李宣对现在的凌裕蒿只有羡慕,他羡慕那种一呼百应的感觉,他本就是个中二少年,做梦都想着自己能一呼百应,能够成为龙傲天。

  可是他却不知道这背后的逻辑,凌裕蒿之所以能够做到一呼百应,成为传奇,除了他那过人的本领之外,还有他那不惧生死且豪迈大方的性格。

  李宣只想要结果,却不想了解过程,可他不知道,一个人要做成一件事情有很多因素,能力,运气,人脉,都是关键。

  现在大陆都流传着风之勇者的传说,因为每个狂风盗贼团的成员都会说自己是风之勇者的眷属,是受到风之勇者的加护的。

  凌裕蒿不知道自己为何就变成风之勇者了,不过他觉得这个称号还挺帅的,也就接受了。

  “凌裕蒿大人~我们聊聊吧。”洁薇妮又搔首弄姿道。

  “我哪敢跟你聊?免得到时候被流放出去。”凌裕蒿打趣道。

  “我哪里敢,我对您那是自愿的,风之勇者大人,您如果能引导小女登上王位,这个国家的一切都归您调遣,包括小女,并且您将成为这个国家的大公。”

  “你知道,我无论对你,还是对爵位都没有任何兴趣。”

  凌裕蒿态度一直很明确,他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非常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所以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能够影响他的判断。

  女人大多数都是慕强的,尤其是凌裕蒿这种西格玛,因为大多数女人是很贱的,你越表现出对她没有兴趣,她就会对你越有兴趣,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像洁薇妮这种有征服欲的女人,对于凌裕蒿这样的男人越欲罢不能,可是她越表现出她的征服欲,凌裕蒿就会越讨厌她。

  可谓南辕北辙就是如此,但女人一旦陷入,她们就不可能像男人一样理智了,除非是真的非常睿智的女人。

  “原来凌裕蒿大人一直在乎那件事情~凌裕蒿大人觉得小女说谎了?可是小女作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以自己的清白为代价去冤枉一个人?”

  “你的清白值几个钱?在我原先的世界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

  对于那种捞女,或者诬婆,凌裕蒿可是非常有发言权,有的人仅仅是被女人怀疑鞋里装了针孔摄像头,就要求脱鞋检查,最后没有发现针孔摄像头,那个女人也不愿意给那个男人道歉。

  凌裕蒿的认知里,九成以上的猥亵案都是诬告,所以他为何会把钱全部都花在自己身上,因为你买了跑车就不用去挤公交和地铁,那么你被诬陷猥亵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了,因为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一个买得起跑车的男人会猥亵一个普通女人,因为他们真的不缺资源。

  还有就是尽量让自己显得强壮,不是指那种有一点肌肉,而是把自己练成小钢炮,然后再纹几个纹身,那么那些诬婆自己就会远离这样的男人,因为女人对强壮男性的恐惧是刻在基因里的。

  这就是为什么洁薇妮没有找凌裕蒿下手,因为凌裕蒿平时对她就是拒之千里的态度,再加上本身乖戾的性格,谁也不相信凌裕蒿会对洁薇妮做那种事情,甚至洁薇妮根本找不到和他单独相处的时间,因为想找他的时候,他已经不知道在哪里鬼混去了。

  可以说女人拿这种男人最没有办法,除了骂和诋毁之外什么也不是做不到,骂也不敢当着骂,说不定人家会揍你一顿。

  “您真的这么无情?小女的清白真的一文不值?”

  “当然,你能轻易的给别人的东西怎么会值钱,至于是李宣还是王浩我没有兴趣知道,反正你肯定没有给夏檬,如果你要给了他,又怎么会诬陷他,以你的性格肯定是利用他。”

  原来这个家伙把一切都看得很明白,这还是我小看他了,我以为他只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疯子,没想到他的心思也是很缜密的。

  只是吧,他这种聪明,自保有余,却保护不了任何人,他能看清人家的手段,却抓不出人家的把柄,只能说是聪明,但还不够聪明,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就算是知道又能如何?说出来有人相信吗?

  洁薇妮知道自己拿捏不了凌裕蒿,可是凌裕蒿也没有办法对付她,因为她毕竟是一国公主,两者掌握的资源不在一个等级。

  “好了,不跟你瞎扯淡了,我去练功了。”

  凌裕蒿撇下洁薇妮,自顾自的出了城,城外已经下起了雪,凌裕蒿打坐冥想,自己已经被积雪埋成了一个雪人。

  在原先那个世界,他的师傅可以做到冬天完全不穿衣服,身体还能发热。

  他以前不相信内力的存在,但是现在在这个没有限制的世界里,他慢慢的感受到了丹田有一股灼热之气,让他保持着体温。

  可是这股气依旧停留在他的体内,无法释放,估计得等到40级之后掌握了斗气才能释放这股气。

  战士阶位,40级是个分水岭,有斗气的战士跟没有斗气的战士完全是两个概念。

  其实天赋好的战士在这之前就能感受到身体里的斗气,如果能够感受到,那证明有斗气的天赋。

  凌裕蒿可以说是天赋异禀,不过这跟他常年刻苦修炼有关系,按照常规小说的设定大多数都是勤修苦练受气包,只有挂壁武功高,但是现实世界却不一样,人家多年的修炼怎么可能说给你。

  虽然要40级之后才可以使用斗气,但是斗气的积累要越早越好,像英雄族和精灵族天生就有斗气,所以天生就比人类优越,且他们寿命比人类要长,积累得越久,那斗气就越强。

  像人类很少有超过100级的强者,很多时候是因为寿命所限,而精灵族和英雄族超过100级的并不少,虽然相比起总数来说确实凤毛麟角,但也比人类多得多。

  凌裕蒿作为一个武痴,对于修炼本身就比较狂热。

  原来他们所说的斗气和我们那里的内力很像,只不过我们的内力就始终是内力,而他们的斗气可以外放,我们的世界是个低武的世界而这个世界是个高武的世界,难怪狂风盗贼团的人这么崇拜我这种极致的修炼者。

  凌裕蒿抖开身上的雪,准备拿几只沼龙练练手,他现在非常清楚沼龙的栖息环境了,几下就找到了一头,然后一击击杀。

  长时间的修炼让他变得强悍不已,强悍的身体素质也能让他做到常人不敢想象的动作。

  他现在的等级已经提升到28级了,对于普通的巨魔,他已经没有了惧色,但是那只45级的巨魔领主让他丝毫不敢进犯巨魔族的领地。

  我究竟要软弱到什么时候?仅仅是对方强大,我就要畏首畏尾?

  要是夏檬在,他一定想办法对付这些丑陋的家伙了。

  现在如果夏檬在,他觉得就他们俩就能给这个巨魔族群搞得天翻地覆,如今是鼓掌难鸣。

  他一个人实在是想不到什么策略,也没法像夏檬一样布置战术,最多就是去放一把火,然后跑。

  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一个熟人,那就是李宣,他有些惊讶,李宣居然也敢离巨魔领地那么近。

  李宣直接冲了上去,就像打游戏一样,直接对着一头巨魔疯狂输出。

  凌裕蒿有些惊讶他现在的实力,因为李宣面对一头普通巨魔已经不落下风,而且普通巨魔的战斗力似乎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强,动作还有些迟钝,皮糙肉厚倒是真的,怕是自己最强一击也击杀不了一头普通巨魔,最多将它打伤。

  银月乱舞!!!

  这是李宣的第二技能,这套技能使出来还是有些华丽的,银月枪直接划破了巨魔的皮肤,让巨魔稍微有些刮伤了。

  “哦哟,小伙子不错嘛。”凌裕蒿赞扬道。

  虽然给巨魔造成了些许伤害,但是还远不到致命伤,另一只巨魔见同伴吃亏,马上上来加入了战局,面对两只巨魔,李宣很明显就吃不消了,被巨魔手上的钝器抽飞了出去,口吐鲜血。

  巨魔也具备不低的智能,而且它们不会讲什么武德,会非常卑鄙和残忍。

  正当那粗大的钝器要将李宣砸成肉饼的时候,一双发光的拳头将那个钝器打得粉碎。

  凌裕蒿一个疾风步躲开了另外一只巨魔的砸击,跳起来,空中转身来了一个三连踢,直接将一只巨魔踢得口吐鲜血,然后重重的倒下了。

  在凌裕蒿眼里巨魔动作有些迟缓,凌裕蒿一记砍腿,把另一只巨魔踢了一个踉跄,不过巨魔确实是皮糙肉厚,这一脚居然没有把这只巨魔解决,反而踢得自己脚脖子生疼。

  一下不行,那就打一套连招,他利用疾风步灵活的躲开了巨魔的攻击,抓住巨魔出招的空隙,一顿连招,直接把巨魔打得七荤八素。

  他一个人就能对付两只雄性巨魔,这下那些雌性巨魔坐不住了,准备冲上来把凌裕蒿撕成碎片,凌裕蒿眼看不能力敌,抓起李宣直接用疾风步逃跑。

  “哈哈哈,巨魔孙子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爷爷不陪你们玩了!”

  凌裕蒿丢出一个火褶子,扔到巨魔的房子上,由于巨魔的房屋都是木头和茅草制成,凌裕蒿为了捣乱还买的加强版。

  不一会儿巨魔的领地就冒起来浓烟,一时间火光冲天,干木头和茅草本身就是易燃物,还被加强版火褶子点着,那火势自然不必说了。

  这时候巨魔们也没有心思追凌裕蒿和李宣了,但是凌裕蒿丝毫不敢大意,他不停的用疾风步,把地板都快踩出火星子来了。

  终于跑出了森林,他才将李宣放下,然后舒了口气:“刚才真的好险啊。”

“今天终于见你出手了……咳咳……你是来炫耀你的能力的吗?”李宣咳嗽着说道。

  “老子救了你,你就是这个态度?”

  “我……咳咳咳……没有拜托你救我,一个人打倒两头巨魔的感觉很爽吧?”

  “不,我一点也不高兴,因为我并没有杀死它们,只是打赢,如果继续留在那里,我毫无疑问会死,虽然对抗强敌让我感觉到兴奋,可那只45级的领主只会让我恐惧,它刚刚对我们起了杀意,我们不得不逃。”

  凌裕蒿一点都没有炫技耍帅的想法,只是当时情况着实可怕,差一点李宣就死在了巨魔手里,李宣才刚刚20岁,还很年轻,将来估计会有不错的成就,总之不是该死在这里的男人。

  “呵呵……你还是想那个家伙吧?”

  “是,因为和你不算朋友,和他算朋友算兄弟,是你跟那个大叔背叛了我们不是吗?你们其实被那个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还不自知,也算是他瞎了眼,居然相信你们。”

  凌裕蒿还是数落着李宣,因为他想说这些话,说这些话也是觉得李宣还有救,毕竟他还年轻,还有改变的余地,而王浩那种老垃圾就没有任何拯救的价值了。

  “你自认为人间清醒,可你何曾得到过真正的感情?说白了,你还不是在一声声风之勇者中迷失了自我,居然真的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我从未想过我是主角,我只想做好我自己,有一句话我还是要跟你说,这个世界是个真实的世界,不是所谓的游戏世界,大家流的血都是发热的,都能相互感受到各自的体温。”

  凌裕蒿一开始就把这个世界当成真实世界,百分之百认真对待,尽量让自己每天都快乐充实,尽管除了夏檬还是没有认识什么朋友。

  他觉得,偶尔试试和这个世界的人交流交流也不错,别老把自己当成异世界穿越者或者说勇者,其实自己和大家一样,都是活生生的人,要融入大家。

  虽然这个世界不是那么美好,但是美好都是自己创造的,原先的自己让自己过得好就已经竭尽全力了,如今的自己能力比曾经大了几十倍,为何不能尝试创造美好。

  创造美好,那相对的就是剔除一切丑陋就行了,这就是凌裕蒿所悟出的美好相对论。

  嗯,哈哈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居然和爱因斯坦一样!他有广义相对论和狭义相对论,而我凌裕蒿有美好相对论!

  虽然在外人看来就像是犯傻,但是这就是凌裕蒿内心的真实情感,一切的一切都是力量不足所以才不正确,但是在有足够力量的情况下,这也不是那么难实现。

  李宣知道眼前之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一旦他决定的事情,无论有多么荒唐,也真的会去做,不管周围的人怎么想,因为他周围一个能和他说上话的人都没有。

  凌裕蒿能够看上的人,绝对是人中龙凤,不然他都懒得跟你说一句话。

  “你说我们如果一直修炼,是不是迟早有一天能打倒巨魔?”李宣问道。

  “那是当然,你刚刚就差点击杀了一头巨魔,只不过被另一头搅局了,只要它们落单,你都有机会,我现在才20岁,多么美妙的年纪,你只要努力,估计到我这个年龄,你至少是35级甚至是40级,那你完全不惧它们了,只是那只45级的领主你依旧不能单挑打赢它。”

  “五年时间吗?真的太久了,不过也不是很久了。”

  自己现在就能单挑一头巨魔,那么五年之后的自己会有多强呢?

  这个世界,如果你肉体强悍是可以比常人更加长寿的,这个世界只要不遇到意外,强悍的人类战术活到一百岁的数不胜数。

  尤其是40级之后,肉体可能会随着衰老而下滑,但是斗气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强,所以40级是个分水岭。

  五年后的凌裕蒿又会有多强呢?怕是早就能够击杀巨魔领主了吧。

  “人生是一场长跑,活得久,才是胜利,不追求一时的胜负,这次你虽然失败了,可是你还活着,活着就还有希望。”

  是啊时间可以磨平一切,只要时间跨度够长,那么你自己就能变得更强。

  以凌裕蒿现在的肉体强度,不出意外的话,活个一百三十岁应该没有问题,因为他所练的拳法也是能够延年益寿的,在原先那个世界也有练内家拳活到百岁的高手。

  凌裕蒿知道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变强,所以心里不是特别慌,如果五年不行那就十年,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一般来说少年时期太过于展露天赋反而是短命的象征,一是你夺了太多的天机和造化,二是周围的人会心生嫉妒,无论你怎么做,都会有很多敌人。

  凌裕蒿属于是天赋卓绝,但是没有到达绝世天才的那种地步,属于是在自己的圈子里天赋比较好,但是没有好到让世人惊讶的地步。

  其实很多时候凌裕蒿学东西反而比普通人慢一点,特别是需要记忆的东西,但是他一旦学会就会学得很扎实,并且会发挥到极致。

  就像凌裕蒿练空中三连踢,练了十几年才练会,但是他已经是形成本能了,随时随地都能用。

  如果是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迟早能学会棉劲儿,不过那得等到他四十岁之后了,那个时候他才算是真正的一代宗师,来到这个世界只是让他提前在身体能力上做到了四十岁之后的领悟。

  这是因为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无数次的生死实战,所以加速了他的领悟,要知道三个月的训练才能抵得上一次实战,因为你的身体会更加适应战斗,在原先那个世界,凌裕蒿根本没有这么多实战机会,他属于越战越勇的类型,所以25岁便领悟了棉劲儿,直接达到了他师傅的那个境界。

  他知道现在是积淀的过程,要收要藏,直到今天他才理解师傅所说的话,刀的真意不在于杀,而在于藏,一把未出鞘的刀永远是一个威胁。

  “我打算离开这个国家,去更大的世界闯荡闯荡,顺便找找夏檬在哪。”凌裕蒿说道。

  “的确,我感觉这个国家已经装不下你了,爵位不要,公主也看不上,看你也不像不好色的人,我想知道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我啊?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明白,你要说我一点不看外貌,那肯定是假话,我当然在意外貌,只不过外貌不是唯一标准,硬要说的话那个女孩得有一个让我比较服气的优点,但是这个优点具体我也说不上来。”

  “那不就是一个女版的夏檬吗?如果夏檬是个女人,你估计早就爱上他了吧?”

  凌裕蒿仔细想了想,自己性取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夏檬确实满足了他能够喜欢上一个人的点,他不会去做夏檬是一个女人的假设,但是如果是和夏檬性格差不多的一个女人,那他多半是会喜欢她的。

  其实人和人之间都是相同性格的人相互吸引,异性成为夫妻,同性则成为朋友,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我觉得这个假设不成立,所以我选择不回答你。”

  凌裕蒿没有正面回答李宣的提问,但是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那你打算去哪里混?”

  “要去就去最好的地方呗,去法夫尼禄王国,就像原先那个世界,你要赚大钱肯定得去一线城市,机会才多。”

  法夫尼禄,就是那个曾经的最强王国之一,现在的第二大顶级强国,之所以现在跌落第二,那就是因为几百年前那次远征,失去了大部分强者,但仍然保有丰富的资源和最强的经济,现在慢慢在恢复元气,因为底蕴还在。

  所谓底蕴就是优秀的培养机制,就比如巴塞罗那虽然失去了库西蒂尼,哈维,伊涅斯塔,埃托奥等超级球星,但是拉玛西亚青训营还在,并且向巴萨和世界足坛输送优秀的人才。

  法夫尼禄有整个大陆最好的魔法学校,多米尼克魔法学校,不过这个学校最低的要求是16岁之前,达到20级以上,因为他们只培训有天赋的魔法师。

  能够从事魔法师职业的大多数都是比较有钱的,因为魔法师太烧钱了,获得新的魔法得购买卷轴学习,一个卷轴至少是几十个金币,一般人根本负担不起。

  法夫尼禄王国共有一百四十三座城市,人口超过两亿,算是人类国家中最大的之一了,因为魔法的关系,这个国家已经有根据魔法为动力源的交通工具了,不过技术还停留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左右。

  这个国家对魔法的研究在人类世界已经登峰造极了,会用魔法控制天气,浇灌农作物。

  据说这个国家的建国之人就是一个等级超过100级的大魔法师,还是那一代勇者的伙伴之一,不过这个已经是2000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而且移动卷轴就是法夫尼禄发明的,有些水平高超的魔法师可以自己制造卷轴。

  不过这个国家有着非常森严的等级制度,奴隶制也是存在的,在这个国家可以合法的购买奴隶,而且这个国家的魔法师们特别擅长制造奴隶纹。

  如果有一个人被奴役了,那么他的后代也是奴隶主的奴隶,无论奴隶主的后代多么愚笨,奴隶的后代多么贤明,奴隶永远也逃脱不了奴隶主的后代,除非是奴隶主把他卖给新的奴隶主。

  一旦被打上奴隶的纹章,那么人生将永远失去光明……

  法夫尼禄的居住环境也分为富人区,贵族区,贫民窟。

  贫民窟的犯罪率极高,而且占据了八成左右的人口,这个世界不像原先的世界,很多发达国家有着非常好的福利,这个世界只有强者为尊。

  贫民窟住着无数的犯罪集团,黑帮,盗贼,黑魔法师。

  凌裕蒿在这里待了有一个月,已经慢慢熟悉了这里的环境,以他的财力可以住富人区,不过他觉得就一个睡觉的地方没有那么讲究。

  作为冒险者,他倒卖着一些素材,还有兵器,他发现这里的人出手比艾伯鲁特阔绰多了。

  他现在在法夫尼禄的中心城市兰蒂,这里的经济相当发达,寸土寸金,但也是危机四伏。

  凌裕蒿撂倒几名黑帮成员,也像往常一样,扒光了他们的衣服裤子,只剩下一条裤衩子。

  在兰蒂有一座巨大的斗技场,可以容纳二十万人,比原先那个世界的古罗马斗技场还要霸气。

  这里一般是贵族和富豪们消遣娱乐的地方,这里经常会抓一些怪物,让它们互相厮杀,表演斗兽,一些优秀的战士也会在这里和怪物进行厮杀,换取贵族们的赏金。

  这个世界的生态系统十分恐怖,各种大到吓人的怪物,甚至有些怪物还掌握着魔法,人类根本无法对抗,巨魔对于一些中小国家来说确实是威胁,但是对于法夫尼禄这种超级大国来说,只是个玩物罢了。

  凌裕蒿简单的乔装打扮了一番,戴了个自制的摔角头套就去了斗技场,这个斗技场擂台极大,全部都是用火山石切得方方正正堆砌而成,擂台的大小比五个温布利大球场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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