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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盗版横行的年代(1-15),4

小说: 2025-08-30 08:31 5hhhhh 6220 ℃

  眼见店庆活动临近,各部门的工作都在井井有条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公司内部的晚宴出席人员名单却出了个小问题:凑不到人。按以往的惯例,每一桌上都要有我们自己商场的业务人员陪吃陪喝。同样,按以往的惯例,每一次都有一大批陪喝倒下的业务人员。据说郑经理就曾经不明就里,被灌得三天没能起床。三弟给大家解释说这次曹总仍旧会参加晚宴,并带领大家血拼众宾客,一定能无往不胜。曹总是有名的酒坛子,号称酒曹,有一晚干掉三瓶白酒的记录。三弟这次把曹总抬出来,跟众多经理和管理人员是软磨硬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许以重金,威逼利诱,终于凑出了一支像样得陪吃陪喝团。

  那天,总经理办公室和市场执行部的全体成员都被拉壮丁去做接待及处理杂事。我原来被分配去负责签到,发礼品。张篙子却在布置现场的时候摔伤了手,晚上本来由他负责摄影的,我被临时拉去顶他的活,和周棍子一起记录公司这「历史性」的时刻。晚会由三弟主持,中港双方的领导先致辞,曹总跟着发了言,然后宴会开始。我和周棍子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在别人胡吃海喝,杯觥交错的时候,帮他们记录下那些「美好」的时刻。开始上热菜的时候,曹总和三弟开始巡回敬酒。刚开始几桌都是些大领导,大人物,敬酒都是浅尝为止,意思意思,相当的文质彬彬。只是在赵局长那里,曹总和三弟各干了一杯,多半有「以酒谢罪」之意。后面十几桌是商场的各种供应商,各个公司的代表,情况就有些失控了。曹经理和三弟给他们敬酒的时候,不光是老中,就连几个老外都抄着不标准的普通话,拉着曹总三弟嚷嚷着:感情深一口闷。那场景太喜感了。再往后几桌,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代表,有公安,消防,税收,市政等等,情况就更糟。要曹总三弟每人赔喝一杯,才让走。曹总威武,不仅把自己的那份喝了,还帮着三弟解决了一大半。再加上本来那几桌的酒陪,在干光了五六瓶茅台后,终于完成了全场的巡回赛。

  晚宴还没结束的时候,大人物都先撤了,然后是各供应商和政府部门代表。都拿着爸爸累礼品袋,打着饱嗝,有的抽着烟,有的剃着牙,和门口的曹经理三弟还有一众经理小弟道别,相约明年再见。有个别爱吃豆腐的还主动要求和三弟握手告别。我都一一用照相机记录在案。公司的陪酒团,本来还装着要帮着收拾残局,做收尾工作,看他们个个东倒西歪的,曹总三弟就让他们也先都回去了。纵观全场,最后就只剩下我周棍子还有总经理办公室的一众小人物在进行扫尾工作。把没发完的礼品和没开瓶的茅台和中华香烟整理带回公司。曹总也打算走了,但走了几步,似乎终于挺不住了,低声说:过来扶扶我。一把拉住了一旁的我,周棍子忙拉了把椅子过来。我把曹总扶到椅子上,三弟吩咐周棍子去泡杯温茶。许久,曹总好像是恢复了一些,

  感叹:今天喝多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小陈,你去把我的车叫过来。你们几位,帮着三弟把这里的收尾工作做好。各位都辛苦啦,今晚活动搞得不错,回去都有奖励!领导就是领导,腿都不听使唤了,脑子还是相当清醒,发号施令有条不紊。我和周棍子把曹总扛上车。三弟在后面说:你们俩送曹总回家,路上照顾一下。曹总的司机开的很快很稳很认路,三拐两拐上了市内高速,开了一阵子下了高速,又三拐两拐到了市郊的一个高级别墅区。曹总家原来在这里。曹总的太太应该是接到电话,已经在家门口等着了。三个人合力把曹总抬进房,曹太对我们俩个小年轻再三感谢,并关照司机送我们回去。和曹总的司机大哥商量了一下,让他把我们在近市区的地铁站放下就行。毕竟已经10点多了。大家都要回去休息,明天还要继续上班。我和周棍子在车上在讨论剩下多少礼品茅台和中华,不知道我们这帮苦B打工仔有没有机会拿到。考机突然收到信息:速来饭店,宋。我一到地铁站,让周棍子先回家,我叫了辆出租,又回到了饭店。远远看见三弟坐在饭店的沙发上,仰着头。饭店经理陪在傍边照顾她。我三步并两步,冲了过去。饭店经理轻声跟我说:刚才是宋经理让我考你过来帮忙。宋经理这应该是白酒的后劲上来了。

  我:我们公司的其他员工呢?

  三弟听到我的声音,睁开眼,弱弱的说:哦,我让他们先回去了。他们几个要把礼品烟酒先送回商场。

  我:我送你回家?

  三弟:嗯。

  三弟把手伸过来,让我拉她起来。三弟的手冰冷,而且湿湿的,应该是冷汗。说实话,这是第一次和三弟有真正的身体上的接触。三弟试图自己走路,但明显无法保持身体平衡,连站都困难。

  三弟:头晕。

  我拉过三弟的左手绕过自己的脖子,搭在自己的左肩,右手揽着三弟的腰,试图帮着三弟自己走出饭店,却感觉三弟整个身体软软的慢慢往地上坠去。我忙双臂发力,使出了公主抱。饭店经理帮忙叫了辆出租,谢了谢经理,我把三弟塞了进去,然后自己钻了进去。

  出租车司机:去哪里?

  这问题问的好,我也不知道三弟的家具体在哪里,

  我:去XX地铁站旁的那个麦当劳。

  三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醉酒,反正是叫不醒她。我仔细想了想,用三弟的手机打了个考机给林大。林大是三弟闺蜜,应该知道三弟住哪里吧。

  我:林大,三弟喝醉了,我在送她回家。我不知道她住哪里,你能不能过来帮下忙?我现在带她去XX地铁站旁的那个麦当劳。

  林大说她马上过去。

  我和三弟先到了,我抱着她进了麦当劳,找了个靠墙的火车座,我让她半躺在长凳上,把身子靠在我怀里。还好那个麦当劳是24小时营业,不然三弟要睡马路了。我让麦当劳小哥帮我拿了杯奶昔,然后等着林大过来。三弟半躺在我怀里,呼吸渐渐平稳下来。我心里突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太像是单纯的「任务完成」,也不像是「责任重于泰山」,更像是……一种淡淡的幸福。她身上散发着一股幽幽的香水味,混合着一点自然的体香,悄无声息地钻进了我的鼻孔,又慢慢漫过大脑,最后径直浸入肺腑。我低头深深吸了一口,想把这味道永久的收入我的心里,却也闻到了三弟呼吸里代谢出来的淡淡的酒气。脸红红的,手也没有先前那么湿冷了。就这样,三弟在我怀里睡了半个多小时。我感觉这是我生命里最美好的半个小时,真希望时间就此停止,直到永远。我看见三弟一缕头发垂下来,遮在了脸上,想把它挂去她耳后,手指轻轻划过了三弟的脸颊,软软的,吹弹可破。

  就在这时,林大来了,她问服务生要了点冰水,用餐巾纸沾了给三弟擦脸。果然一会儿,三弟就醒了,从我怀抱里坐起来,看见桌上我喝了一半的奶昔,拿起来猛吸了两口。冷饮的刺激让三弟彻底清醒。

  三弟: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没啥,林大你能送三弟回家吗?

  三弟站起来,似乎没啥问题。

  三弟:应该没问题

  我:好的。那我先走了。林大,三弟就交给你了。

  走出麦当劳的那一刻,我心里一阵失落,感觉对自己太狠了,明明不想离开,却还是走了。

               第14章:拷问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瞭

  ——《鬼迷心窍》by李宗盛

  三弟曾代表公司承诺让陪吃陪喝团和宴会工作人员第二天上午休息,我自然也不例外。于是,到了近中午,我才慢悠悠地踱进办公室。而有些同事,显然更为贪图享受,索性请了一天假在家养神醒酒。我不知道三弟她下午会不会来。其实我巴不得她来,我想见她,甚至想能回到昨晚那个甜蜜的时刻,想抱着她,就那样抱一辈子。

  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心里那股对三弟的情感已经远超普通同事之间的「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不是单纯的欣赏,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仰慕,这感觉像是浓缩了所有偶像剧的情节,然后直接放大到现实。我觉得我爱上她了,是那种想保护她、想给她全世界的那种爱。我甚至不想看到她在任何场合被灌酒、被人占便宜,也不希望她为了工作而在客户面前强颜欢笑。不管她在公司里有多强势,她毕竟是个女人。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也没办法提供一个「世外桃源」让她免受伤害。此刻,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弱小与无力,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所谓「无能为力」——这可能是一个男人人生中最大的耻辱,仅次于公公上青楼了。

  于是,我陷入了两难境地。就像面对海啸时,有的人选择逃避,有的人选择直面迎击,我也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这份感情,接受未来可能到来的狂风暴雨?还是说,干脆在心底挖个坑,把这份感情深深埋进去,从此让它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还有林大。我看到桌上那枚贝壳,就不禁想到了她。或许,我应该选择林大?她的生活似乎更为平稳,没有那么多「腥风血雨」。跟她在一起,我不会觉得自己无能,反而可以轻松些。她就像一艘小船,永远在公园的湖面上悠闲划行,而三弟呢,更像一艘远洋巨轮,时刻要面对大海的惊涛骇浪。我到底是该做个普通游客,还是勇敢的远航水手呢?

  头好痛,神啊,如果你真的存在,能不能给我点指引?正当我盯着电脑屏幕发呆,魂魄不知游到了哪里时,同事们陆续开始上班。趁着老板不在,大家开始八卦昨天晚宴的种种。我从神游状态中回过神来,心想,算了,暂时抛开感情问题,先侃会儿大山再说吧。

  大家谈到曹总时,个个都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大伙一致认定,曹总昨晚至少干掉了三四瓶白酒,简直是酒场上的「战神」,公司宴请的「中流砥柱」。下午,我借着闲晃的名义去了企划事业部,和谢经理联络下感情,发现那里的三巨头集体请假。看来昨天晚上被灌得都不轻。于是,我和骨感何一起去了市场执行部,顺便看看张篙子的手伤得怎么样了。还好,他的手只是崴了一下,没什么大碍。我们几个人一边嘻嘻哈哈,一边继续昨晚的八卦,日子过得倒也不失快活。

  说起来,参加店庆晚宴的陪吃陪喝团和工作人员每个人都拿到了一份纪念品,尽管都是剩下的。男的拿的是爸爸累的皮夹,女的拿的是爸爸累丝巾。我作为「例外」,拿了一条丝巾,准备送给林大。接下来的几天,我以处理店庆促销活动为由,在企划事业部和市场执行部之间溜达。老实说,我实在不愿意坐在总经理办公室,总觉得那里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来自三弟的声音和气息。每当听见她的声音,我就想起那个夜晚,怀中的温暖和柔软,心绪立刻被搅得乱七八糟。

  不过,话说回来,工作倒是顺风顺水,或许是有了林大的暗中指点,又或许是有三弟的东风相助。公司的销售额和利润以百分之二三十的速度稳步上升,有时甚至超过百分之五十。要说当时,像我们这种商场,在全国范围内都不多见,富人们的消费自然是集中在我们这儿,哪怕我们啥都不做,也能轻松赚得盆满钵满。

  某天,我正躲在商场的某个角落瞎混,突然收到林大的考机。印象中,林大从入职那会儿起,就没主动联系过我。于是,我赶紧回拨过去,林大在电话那头说,我还欠她一顿饭。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

  林大这次约了个西餐厅,还挺高级的,门口有人弹钢琴。那天她穿了一条白底带花案的连衣裙,外套简单的白色开衫,开衫的袖子很长,遮住了整个手掌,感觉很复古。头发蓬松的盘起,给人一种优雅、清新的感觉。我帮林大入座后,递上了送她的爸爸累的丝巾。

  我学着电影里:一点小敬意,请笑纳。

  林:我已经有啦。三弟给我的,不过我更喜欢你送的。

  我:老实说我不懂西餐,也不会点。你教教我吧。

  这是事实,这家餐厅上的英文都是我没见过的,应该是从法语或者意大利的舶来词汇。旁边虽然有中文,却非常简单粗暴,只写了:面包,浓汤等,让人一头雾水。

  林大很细心的解释给我听每道菜的材料做法。我们光点菜就用了半小时。然后她又教我吃西餐的各种规矩,程序。我一开始连刀叉都拿反了,吃了半天才被林大发现,被纠正了过来。好不容易熬到了甜点程序。

  林:看你平时挺机灵的,怎么吃起西餐来这么笨啊!

  我:三代出个贵族,我往上三代都是贫农,只看到过牛跑,没见过牛排,更没见过猪吃牛。

  林先是一笑,但马上意识到我在骂她,伸手过来在我手背上狠狠得掐了一把。要平时在中餐馆,我早大呼小叫起来了,现在在西餐厅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

  我:这也是吃西餐的规矩吗?

  林:是,谁叫你骂我的。

  我:说吧,找我吃饭什么事?

  林显然被我弄糊涂了:什么意思?

  我:跟你学的!

  林立马明白了,拿起餐巾装着抹嘴,偷偷的笑。

  林:那天三弟喝醉了你送她回家,你没趁机占她便宜?

  我:没

  林:瞎说。你没摸她手?

  我:有,但只是为了拖她走,她醉的连走路都不会了。

  林:你还摸了啥?老实交代。

  我:没了。

  林:瞎说。你没摸她的脸?

  我:……这个,有。但不是故意的,只是帮她弄头发。

  林:你果然不老实,我都看见了。快说,你有没有摸她的胸?

  我:这个……绝对没有

  林:还不老实。来啊,大刑伺候!

  说着又在我手背重重一掐。

  我:真的没有。三弟是我老板,我有色心也没色胆啊。

  林:真没有?

  我:真没有!

  林:上刑!

  又掐!

  我:我们革命党人都是钢铁炼成的,你休想敲开我的嘴,除非……你用美人计。

  林突然180度转弯,媚人的说到:没摸真是可惜了,三弟的胸可是又大又软的。

  我:比你的如何?

  林:你混蛋!

  林索性拿起了叉子,往我手上叉下来。我没动。林大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碰到我手的时候已经毫无力道。

  林:没想到你这么流氓。

  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流氓就喜欢和流氓一起吃西餐!

  林:我以后不和你一起吃饭了。

  我:不行,我就喜欢和你一起吃饭,斗嘴,然后看你生气的样子。

  林许久,叹了口气:三弟让我有机会问问你,那天发生什么事没有。她说她从饭店到麦当劳那段时间,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没发生什么。君子坦荡荡。

  吃完了最后一道甜食,按老程序,我先叫了辆出租,让林大先回家,自己上了第二辆出租。

              第15章:职场培训

  从前的我迷途失望

  而人海里面困惑

  只感到恐慌

  迷途的我如何泊岸

  浮沉中碰着这份爱

  使我向往

  完全因你重燃希望

  无穷黑暗内擦亮了心里烛光

  完全因你情怀激荡

  随缘竟碰着你令我得到释放

  ——《完全因你》by彭羚作词作曲:Alex san和平饭店插曲

  或许是为了避免那夜我搂抱她后的尴尬,或许是心底对三弟未能尽到保护的责任感,甚至可能是因为自己心中暗生的某种情愫,我在公司各部门间辗转游移,像一只躲避人群的小强,见缝就钻,唯恐碰上三弟。然而,世间哪有一直躲得了初一,可逃不过十五,果然,那天午后,三弟还是把我叫进了她的办公室。

  一进门,我便感到气氛微妙,似乎空气中都隐约有着未说出口的沉默。三弟坐在办公桌后,目光平静,气氛凝重,感觉如同古代皇上殿试一般。

  三弟:最近工作很忙啊?怎么最近都看不到你啊?

  我:是啊。在市场执行部在搞广告的事情。

  三弟:一碗水要端平哦,我这里也有一大堆事要做哦!

  我:是是。我这就去那里把事情交待一下,就回来处理这里的工作。

  三弟:我感觉你最近在躲着我哦,是不是那天我喝醉酒,讲了不该讲的话?

  我:没。那天你喝醉后,就睡着了,一直到林大来接你回家。

  三弟:我记忆里好像也是这样啊。是发生了其他什么事吗?还是你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我:我感觉很惭愧。作为下属,那天我没能帮你挡酒,也没能挡住咸猪手,我觉得自己很没用。愧对三弟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我是绝对不能把暗生情愫这事跟三弟讲的,至少现在不能。

  三弟:哦。如果是因为这事,那你大可不必。

  三弟想了想又说:我很感谢你对我的关心。但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负责,你我都是如此。一个坏人决定去抢银行,被警察击毙了。谁该对他的死负责?是打死他的警察,还是他自己?我选择了这份工作,所以我就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和后果,或喝醉,或被咸猪手。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不必为此自责。

  我:话虽这么说,但我咽不下这口气啊,我能力有限,不能像曹总那样帮你挡酒,也没法阻止那些咸猪手。这社会太黑暗太邪恶了。

  三弟:社会太黑暗,就试着在黑暗里寻找光明。要适应社会,而不要去反抗,去改变社会。恐龙灭绝了,是因为他们不能适应环境。你大学毕业才一年,职场生涯才刚刚开始,以后的道路长着呢。要知道社会的黑暗远不止你看到的这些,你还会遇到许多更糟心的,经历许多更看不惯的,甚至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如果你连灌酒咸猪手这些都受不了,那你以后很难在这个社会上立足。你太正直太善良,愤世嫉俗,在这个社会里很容易受伤。正直善良是美德,但不能示之以人,不然会有很多人利用你或者打击你。要改变社会很难的,要有实力,有能力。在你拥有这些实力能力之前,你要先学着适应这社会。

  我默默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三弟说的都是对的。也许真的就如同人们所说的:生活就像强奸,你如果不能反抗,就只能学着接受和享受。

  三弟:不要为我担心,我能照顾好自己。你也不必想太多了,好好做好你的工作,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三弟的一顿心灵鸡汤猛如虎,让我感觉自己多少有点杞人忧天,幼稚可笑。的确,我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从工作的技能到做人的厚黑。我回到自己的座位,开始老老实实处理前一阵子积压起来的工作。临近下班的时候,三弟又把我叫到了她的办公室。

  三弟:你今晚有空吗?

  我:有。

  三弟:需要你加班

  我:好的。具体什么工作。

  三弟:去陪吃陪喝。

  我:我酒量不行的。

  三弟:问题不大,去了再说。

  熬到六点多,三弟叫了辆出租,和我一起去了Xj宾馆。进了电梯,三弟按了顶楼的按钮。

  三弟:Xj宾馆顶楼有个西式自助餐,很不错,可以一边吃饭,一边还能俯瞰大半个城市。

  到了餐厅门口,侍者问:几位?

  三弟:两位。

  我:客户呢?不来了吗?

  三弟:今晚没客户。林大说你不会吃西餐,让我教教你。你就当这是职场培训吧。你今后可能会有机会参加很多宴请,有很多宴席上的规矩礼仪,你要学会,不然会被人笑话。

  林大真是不见外,什么事都跟三弟说啊。

  入座后,侍者问要点酒吗?三弟要了瓶皮诺诺瓦的红酒。

  我:我不太会喝酒。你点一瓶太多了吧

  三弟:没啥。红酒比白酒差远了。我一个人能喝半瓶,你要是干不掉那半瓶,你就连我也不如,真的要好好练练酒量了。

  我:酒量怎么练?

  三弟:你要先喝醉了,然后第二天一早醒来,再喝一小杯,叫还魂酒。据说酒量能增一倍。

  我:那怎么测试酒量呢?

  三弟:找一个人陪你喝啊。你喝酒,他喝茶,然后就能清楚的知道你喝到第几杯的时候醉了。两个人一起喝,都不知道谁会先醉,更记不清喝了几杯。

  侍者取来了酒,起了瓶塞。三弟接过瓶塞,闻了闻,对侍者点点头,侍者倒了一小酌酒在高脚杯里,三弟拿起酒杯晃了晃,又闻了闻,说了声OK。侍者于是帮我们俩的酒杯都倒了半满。

  三弟:都看到了吗?

  我点点头。

  三弟:都学会了吗?

  我又点点头:这有什么说法吗?

  三弟:据说会品酒的人,靠闻酒塞就能知道酒的年代,然后闻酒就能知道酒的制作工艺,最后尝一口,就知道是那个酿酒师酿制的。

  我很惊讶:这你都会?

  三弟凑近了说:我也是装的。我只是想看看瓶塞上有没有中奖。

  然后我们两个都大笑。

  浅尝口酒,三弟就开始领着我开始取菜。先是餐前菜,然后色拉,然后各类主食。每取一次菜,三弟就回到位子上开始教我食用的礼仪。从如何给面包上黄油,到如何吃色拉里的玉米粒和豆豆,到如何唇不粘盆用勺子喝各类浓汤,到寿司如何沾酱油,到如何用叉优雅的吃意大利面,到如何用刀叉帮鸡翅剔骨……三弟和我每份菜只取少许,纵是如此,也因为菜式实在太多,三弟在授课一半时不得不开始只做演示而退出实际操作。而我只能享用双份的菜肴。到最后,我不得不求饶:请三弟高抬贵手,今日授课到此为止,实在是再吃下去,恐怕裤子皮带都要崩断了。我们喝酒聊天吧。

  三弟:你的酒量还是可以的,一瓶红酒我喝了一小半,你喝了一大半,也没醉啊。

  我:下次找你测测我的酒量究竟有多少。

  三弟:算了吧,你喝醉了,我可抱不动你。

  说着脸一红,应该是想起了那晚的事。

  三弟:其实在职场上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都还是次要的,搞好人际关系,跟对老板是最重要。

  我:嗯,我觉得我现在就是跟对老板了。现在跟着你,加班时间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亦乐乎。

  三弟:我可是认真的,没开玩笑。

  我:我也是认真的,没开玩笑。你今天早上跟我说要在黑夜里寻找光明,我觉得你就是那道光明。你和我说的那些话,我仔细想过了,的确很有道理,很现实,很实用。鲁迅曾对瞿秋白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我觉得你不仅仅是知己,亦是良师益友。也许我能早点认识你,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三弟大笑:你才几岁啊,走了多少路啊?还要少走弯路?

  我可能是酒壮怂人胆,道:年纪不是重点。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朝得汝,则此生无憾夕死可矣。

  三弟的脸又红了:别乱说,什么死不死的。别把我说得像你的人生导师一样,我没那么高水平。

  我:谦虚。你之于我,如Star War里的尤达之于卢克。

  三弟:那个小绿人?不会吧,我有那么难看吗?

  我:那就是唐僧之于孙悟空。师傅,你就收了俺老孙做徒弟吧。

  我学着六小龄童的声音和语调道。三弟被逗的哈哈大笑。好久才停了下来。

  三弟:如果不考虑收入,你最想从事什么工作?

  三弟岔开了话题。

  我:也许是背着摄像机去深山老林拍摄各种动植物的照片,给国家地理杂志做专职的摄影师。其实我不是个喜欢交际的人,在我的内心深处,实际上还是更向往陶渊明的那种爱闲静,念善事,抱孤念,爱丘山,有猛志,不同流俗的。

  三弟:你看着不像孤僻的人啊,平时话那么多。也许你有双重人格哈。国外电影里很多双重人格的都是变态。

  我:不幸被你说中了。其实我是Doctor Hannibal Lecter。I ate his liver with some fava beans and a nice chianti

  三弟:你别吓我啊。我鸡皮疙瘩都被你吓出来了。

  我:有吗?给我看看。

  我顺势假装要拉三弟的手,三弟有意识地躲开了。

  三弟:悟空,你又吓我。

  我:你也看过大话西游了?

  三弟:不是你借我的VCD?那电影太搞笑了。你真应该去好莱坞发展,说不定能弄个小金人回来。

  我:如果有机会,我的确想去国外看看。

  那顿饭,我们吃了许久,也谈了许久。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还是因为彼此了解更深了一层的原因,我觉得心情比一大早好多了。饭后,三弟说吃太饱了,想散步回家。我陪她走了半小时,送她回到了麦当劳。快到麦当劳的时候,我拉了她的手,这次她没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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