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H小说5HHHHH

首页 >5hhhhh / 正文

〇、阴魂城篇、沙漠篇、烛堡1~11节,16

小说:阴魂(娶个姐姐当老婆) 2025-08-29 12:57 5hhhhh 4050 ℃

  ※※※

  费林魔葵毁灭了耐瑟瑞尔,浮空城尽数坠毁(除了躲入幽影界的阴魂城),大奥术师们几乎尽数丧生,辉煌的文明一朝陨落,但这并不等于说耐瑟瑞尔人就此亡族灭种了。

  依然有少数耐瑟遗民,在这场大灾难中幸存下来。他们试图重建家园,但无法和费林魔葵相抗,很快,昔日的平原沃土,变成了一块一块的风化沙漠。耐瑟遗民们不愿意离开故土,不愿意迁居异乡,他们躲避着费林魔葵的追杀,躲避着逐渐扩张的沙漠,艰难地生存着,最后渐渐都集中到沙漠北部的埃斯考和哈劳格达斯两座城市。

  后来,突然有一天,一群奇怪的人来到此地,进入埃斯考城和哈劳格达斯,他们就是贝戴蛮族。原来贝戴蛮族并非费伦本土人,而是来自遥远的另外一块大陆——在费伦大陆西方的泽卡哈大陆,他们都是被一个疯狂巫师的失控魔法试验给传送过来。

  好在泽卡哈原本就是干燥炎热之地,遍布沙漠和戈壁,这些贝戴蛮族们对新环境也就适应得很快。他们和耐瑟遗民们在埃斯考、哈劳格达斯两座城市中杂居,经过漫长的岁月,渐渐融合到一起——或者说,人数稀少的耐瑟遗民,被融合进了贝戴蛮族中。

  不过,说“被融合”似乎也不是很恰当。耐瑟瑞尔是辉煌的魔法帝国,这并不仅仅是指帝国拥有可以与神祇抗衡的大奥术师,更是指耐瑟帝国的魔法普及程度非常高。虽然第一流的巫师都在浩劫中丧生,存活下来的这些遗民都不过是平民百姓——但即便是平民百姓,也都是懂点魔法的,勉强也可以算是巫师,而且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

  贝戴蛮族整体文明程度很低,否则也不会有“蛮族”的称呼了。这些耐瑟遗民融入贝戴蛮族后,大多都渐渐成为各部落的高层人物。再加上后来被人面狮驱逐出城市,在沙漠里漂泊,那能探测到绿洲的羊皮地图又唯有巫师才能使用——这一切,都导致了巫师的地位越来越高,最终定下这样的规矩:贝戴蛮族各部落的领袖,都必须是巫师。如果一个部落没有巫师担任领袖,那么就必须并入其他部落。

  这个规矩最初问题不大,因为它所谓的“巫师”,其实标准非常低。若是按阴魂城的标准,唯有能从巫师学校毕业的才有资格算是巫师,但在这里,只要略懂点魔法,能使用那张羊皮地图,就可以算是巫师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千多年过去了,情况越来越严峻。魔法这种东西,原本就要看资质,看天赋,不是想学就一定能学会的。或者说得更不客气点,来自泽卡哈的贝戴蛮族的血脉中,压根没有半点学魔法的天分;当耐瑟遗民的血统越来越淡时,部落里的“巫师”数量也就越来越少了。

  到如今,贝戴蛮族几十个部落里,大概平均只有一到两位“巫师”,能使用羊皮地图,为族人在大沙漠中寻找到救命的绿洲。琼恩碰到的这一支,情况更加糟糕:只有面前的老人,也就是族长一人,还算是个“巫师”。

  老人已经身受重伤,不知还能支撑几天,他若是一死,便再无人能使用羊皮地图引路,这几十号族人,大概就要在沙漠里等死了。

  这,就是老人把琼恩找来的缘故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琼恩就如同天上掉下来的救星一般,是目前这支小部落的生存希望。

  那么……

  “我听见你说的是耐瑟语,再看你身上穿的是帝国时期流行的巫师袍式样,就大概也猜到你的来历了。”老人说。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去世,要我使用这张地图,带着你的族人走到那个……艾考斯城?”

  “埃斯考城,”老人纠正,“不仅仅是带着我的族人,琼恩,也是带着你自己。”

  正如老人此前所说,“黑路”已封,不管是琼恩,还是贝戴蛮族人,要走出这茫茫大漠,都唯有这一条路。

  嗯,对了,还有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

  ※※※

  对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老人知道的并不多。

  “他们从沙漠东边来,”老人说,“半路上遇到的,也是要穿过沙漠去西边。”

  具体要去西边哪里,那就不清楚了。收人钱财,替人带路,贝戴蛮族没有询问顾客行程的规矩,也没有追查对方底细的爱好。

  不过老人到底经验丰富,一路同行几天,自然还是看出了不少端倪。

  “他们应该是在护送某件东西,”老人告诉琼恩,“就在那个红头发的牧师手里。”

  这三个牧师,其中一个最年长的是正义之神提尔的信徒,另外两个是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信徒——得知这一点,琼恩微微皱眉,因为阴魂城信奉的暗夜女神莎尔,正好是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对头。

  这是个神祇众多,全民信教的世界。不同神祇之间往往敌对,连带着他们的信徒也彼此仇视。兰森德尔是晨曦之神,又称太阳神,莎尔却是暗夜女神——而且是个邪神。琼恩虽然不算是莎尔的虔诚信徒,但却毕竟来自阴魂城,如果被那两个兰森德尔的牧师知道了,说不定就有麻烦。

  至于正义之神提尔的信徒,反而好应付一些。根据琼恩以前在学校里了解的知识,提尔的信徒大多都严肃、死板、恪守律法、一丝不苟,虽然他们同样很反感邪神的信徒,但只要不做坏事——或者说,做坏事不让他们知道——基本也就没事。

  不过,琼恩最关心的不是这三个牧师……三个老男人有什么可关心的。他真正关心的,是那个女骑士。

  “她也是正义之神的信徒,”老人说,“不过不像是牧师……据我看,应该是个圣武士。”

  琼恩微微一凛。

  “圣武士?”他有些不敢置信地说,“可她还是个小姑娘吧。”

  “是太年轻了点,”老人也不敢肯定,“不过……这个我也说不好。”

  好吧,这件事情暂且先不去管他。

  琼恩接受了老人的提议——事实上,他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正如老人所说,这不仅仅是为了这个贝戴蛮族部落,同时也是为了琼恩自己。没有老人手中的羊皮地图,没有他的咒语,琼恩也没办法走出沙漠去。

  而且,沙漠里如此危险,大家一起结伴同行总是安全些,彼此也有个照应。否则不说被散塔林会追捕,就算再遇上只骨虫,琼恩自料自己也肯定搞不定。再说,他也不想放弃能和那个女骑士同行的机会。

  “好吧,”琼恩说,“教我怎么用这个地图,对了,”他突然想了起来,补充一句,“你会通用语吧?”

沙漠篇 第七节 湖边

  三天之后,老人去世。此时琼恩一行人已经穿过黑路,躲过散塔林会的搜捕,正往西北的埃斯考城前进。

  因为已经提前告知族人,安排好后事,老人的去世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在按贝戴蛮族的习俗将老人就地安葬后,大家继续上路。

  琼恩暂时成为这支贝戴蛮族部落的族长,这是规矩,因为他现在掌握着那张羊皮地图——也就是族长的信物。不过只是暂时,琼恩也和老人事先说好,只要到了埃斯考城,大家就各走各的路,这支贝戴蛮族是再找巫师来立新族长也好,是并入其他部落也好,都不关琼恩的事情了。

  因为只是临时合作,琼恩也懒于和这些贝戴蛮族深入打交道。他每日的工作,便是用地图寻找附近的绿洲,剩下来的事情自然有人做,也无需他这个临时族长关心。

  老人去世前另外还做了件好事,就是教会了琼恩说通用语。

  通用语确实非常简单易学,难怪能风行大陆,琼恩只学了三天,就已经基本掌握,至少日常的交流谈话可以大体应付了。学语言都是这样,掌握大体的语法、发音规则和基础的词汇量之后,以后就可以自己慢慢熟练提高了。

  至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对贝戴蛮族这边的事情也并不如何关心——或者说,并不表现得很关心。走路时,他们不即不离地跟在后面;宿营时,他们单独找一块僻静地方;就连这边老族长去世,琼恩暂时继位,他们也都没有表现出半分的惊讶,问都不问一声。

  不过,琼恩当上临时族长后,和女骑士的接触倒稍稍多了一点——因为每天探路的工作都是由她来承担的。每天中午,琼恩使用地图,寻找附近的绿洲,然后女骑士便按着方向去搜寻,确定准确的方位,回来通知大家。

  虽然如此,彼此还是没什么说话的机会,女骑士有些冰冷,或者说,对什么都冷冷淡淡的,仿佛漠不关心,极少说话——并非单单对琼恩是如此,就连对她的那三个牧师同伴都是如此。

  他们确实应该是要去送某件东西——是一个近似小圆盾大小的球体,被黑布严密包裹着,由那个红头发的兰森德尔牧师保管,背在背上,吃饭睡觉片刻不离身。老人告诉琼恩,这个牧师应该是这四人中的首领,名叫坦纳斯。另外一名兰森德尔牧师是坦纳斯的副手,格兰特,那名提尔牧师名叫菲拉顿,从衣饰上来看,这三人在各自的教会中位阶肯定都不低。

  至于那个女骑士,琼恩却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字。因为其他三个牧师都叫她“神选者”,这显然是一种称呼,象征着尊崇的身份,却肯定不是名字。

  “神选者?”琼恩琢磨着这个名字,从字面意思来看,应该是说这个女骑士是被神祇所亲自选中的凡间代言人——如果这么说的话,倒也能解释为何她小小年纪就能拥有如此强悍的力量。

  不过,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能力,被神祇如此看重?

  一路上平静无事,再也没有遇到骨虫这种巨大的亡灵怪物,倒有一些沙漠凶猫之类的,贝戴蛮族人用一轮乱箭就打发了。因为已经远离黑路,所以连散塔林会的追兵也消失了。羊皮地图确实很好用,总能准确地指示出附近的绿洲。基本上,平均每隔两三天,就能有一个晚上在草地上安营扎寨,补给饮水。

  大约走了大半个月,从地图上看,距离埃斯考已经很近了,大约再有两天路程便到。到时候大家便要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琼恩自去博得之门给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巫师送信,贝戴蛮族自生自灭,至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就不知道到底要去哪里了,他们口风很紧,无论怎么旁敲侧击都不肯吐露半点。

  琼恩虽然对那个女骑士很感兴趣,但对方是个冰美人——而且还是个力量如此强悍的冰美人,一路上连搭讪的机会都没有,身边又有三个一看就正义感过剩的男性牧师。琼恩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不打什么主意吧。早早去博得之门,把这一趟差使办完,回阴魂城去见珊嘉才是正事。美女哪里没有,也不缺这一个。

  ※※※

  这一天傍晚,女骑士策马回来,说前方找到了绿洲。众人习以为常,到了地方,像往日一样安营扎寨,各自休息。

  琼恩独自一人在帐篷里,睡到半夜醒来,总觉得身上难受。这大半个月来在沙漠里行走,可以算得上是有生以来最艰苦的一次旅行。烈日炎炎,风沙吹刮,这些也都罢了,习惯就好,但天天这样跋涉,汗湿重衣,实在很想洗个澡。

  “算了,反正再有几天就出沙漠了。”

  他翻了个身,准备再度睡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这次出来得太仓促,连本书都没带,否则还可以消遣。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魔法发达,科技水准却平平,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MP3,更没有互联网,各种娱乐都没有,着实令人丧气。

  正百无聊赖间,突然想了起来,今天这片绿洲靠北部,不是有个小湖么。因为大家都要在湖里汲水,琼恩也不敢去洗澡,但如今已经是半夜,该准备的也都准备好了,明天一早就要上路。现在去洗个澡,应该也什么大关系吧。

  一念及此,赶忙从包裹里翻出一套新衣服来。布雷纳斯王子总算还有点人情味,虽然不由分说地就把琼恩打发到这大沙漠里来了,但还记得替他准备了路上换的衣服,连巫师袍都备了好几件。

  捡了一套抓在手上,琼恩出了帐篷,借着月光便往那小湖走去。此时已经是半夜,所有人赶了一天的路,都在自己帐篷里沉睡。明天一早,便又要准备启程了,这种日子可真辛苦。

  不过总算快熬过去了,算算路程,如果顺利的话,后天能到埃斯考。听老人说,埃斯考以前是耐瑟遗民和贝戴蛮族人居住所在,后来被一群人面狮赶了出来。如今就是因为人面狮和贝戴蛮族宣布和解,并且让出埃斯考城,所以黑路沿线的贝戴蛮族部落纷纷北上而来。

  说到这个,其实琼恩心中很有疑虑。以前在巫师学校的时候,课程里也有“怪物学”,讲述各种千奇百怪的怪物,其中也提到这人面狮。如果琼恩记得不错,人面狮应该是一种非常狡诈、邪恶而且不守信用的怪物,它们看起来像是外表俊朗的人类和强壮的狮子合体而成,上半身人,下半身狮子——但据说人面狮的贵族却是半人半蛇的。普通的人面狮是强壮的战士,狡猾但并不聪明;贵族却往往都有很高的智力,会说很多种语言,而且大多都有些魔法天赋,其中不乏高明的巫师或者术士。不过和阴魂城中正规培训出来的巫师不同,人面狮中的巫师和术士,大多都只精通很有限的几种魔法,主要是在精神控制和制造幻象方面比较擅长,对于其他魔法基本一窍不通。

  人面狮驱赶追杀贝戴蛮族,这个没什么奇怪的,正如人类会驱赶追杀地精一般——但你相信人会和地精和解么?

  琼恩是不太相信的,他也曾经向老人提出过这个问题。老人沉默着,不说话,过了很久才回答说:“其实我们也不是很相信,但北边的部落派使者传消息过来,应该是不假的。再说,我们也没别的地方可去了。”

  “为什么?散塔林会只是把黑路沿线给封了。沙漠这么大,未必一定要去北边啊。”

  老人摇头,解释了一番,琼恩这才知道。原来大沙漠大体上分成五大区域。中间的黑路沿线区域,已经被散塔林会牢牢占据;东北部属于战蜥人的地盘,贝戴蛮族不敢插足;西南部是“剑漠地区”,又被称为“虚无之地”,从无半块绿洲出现,是真正的绝境死地。

  “只有往西北走,回我们的故居了。”老人说。

  “等等,你刚才还漏了一块。东南这部分呢,这块,叫干渴沙洲的地方。”

  “这里,如今已经是阴魂城的地盘了吧。”老人慢慢说,看着琼恩。显然,他早就隐约猜测到琼恩的来历身份。

  话说到这种地步,琼恩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说到底,贝戴蛮族的事情跟他这个外人无关。不过是暂时合作,共同走出这大沙漠罢了,一旦到了埃斯考,立刻各走各的路。

  摇摇头,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琼恩快步朝湖边走去。沙漠的夜里很冷,估计湖水也会很冰,不过身上实在太难受,迫切洗澡的欲望压倒了一切。

  眼看就要快到湖边,耳中突然传来细微的哗哗水声。此时是深夜,周围万籁俱寂,琼恩修习内功多年,虽然成就平平,但听力较常人敏锐,水声虽然很轻,却清楚地传到他耳中来。

  “这么晚了,谁还在湖边汲水?不对,这声音……是有人在洗澡?”

  念头闪过,细碎的水声越来越清晰,琼恩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没想到居然有人和自己心意相通,也趁着半夜来洗澡,倒也算是有缘……等一下?他突然反应过来,不会是那个女骑士吧,自己运气这么好?

  对啊,女孩子生性好洁;男子十天半月不洗澡是常事,女孩子三天不洗浴就天塌地陷了。如今大家在沙漠里走了大半个月,自己这种家伙都忍受不了,要半夜溜出来洗澡,那个女骑士一天到晚穿着全身铠甲,应该比自己更觉闷热难受吧。

  琼恩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见湖边有一个小土丘,他伏下身,爬行着,移到小土丘后面,探出头来一看,不禁有些失望。

  他猜对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局——确实是那个女骑士,但却不是来洗澡的。

  她不过是在湖边洗自己那把巨大的银剑。

沙漠篇 第八节 湖水很冷

  琼恩第一次见到她这把大剑,是在斩杀骨虫的时候。当时三个牧师联手把骨虫压制住了,但一时半刻不能翦除,琼恩正准备上去帮忙,就见女骑士从远处飞驰而来,手持这把巨大银剑,飞身一击击溃了骨虫。

  琼恩是主修变化学派的巫师,又称炼金师,制造、研究魔法物品本就属于他的专业范围。虽然不能近前观看,但远远一瞥,就可以断定这把银剑决不会是普通的兵器,上面附着极其强大的神圣魔法。当时她能一剑击溃骨虫那样巨大的亡灵,虽然是实力强横,又有牧师协助压制的缘故,但应该也有这把银剑的功劳。

  但后来琼恩就没看到这把剑了。这么多天一路行来,他留心观察过,女骑士每次来见他询问绿洲方向,以及出去探寻、回来报信时,身边都没看到这把巨大的银剑,仿佛消失了一般。

  这么重要的武器,又是在沙漠这种随时可能有怪物出没的地方,女骑士当然不可能丢弃,必定是随身携带的。之所以看不见,可能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用幻术隐形了,也可能是用魔法缩小了,也可能是女骑士也有类似琼恩手里的次元袋,把银剑放进去了,需要的时候再取。

  如今,女骑士正半跪在湖边,用水清洗那把银剑,月光照在宽阔的剑身上,泛着泠泠清光。剑确实太大了,几乎有她半个人那么高,剑身宽阔,胜过普通长剑两倍,琼恩怀疑自己就是双手握持也未必能顺利挥舞,但女骑士单手轻飘飘地提着,仿佛没有半点分量似的。

  洗完了剑,她取出一块白色的丝巾,将剑身擦拭干净,放到一旁。接着伸手移到胸口,琼恩正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就见她身上的银色铠甲缓缓垂落下来,露出里面的衬衣。

  “唔,不对,那不是铠甲。”

  琼恩一直以为女骑士穿的是全身铠甲,心中还一直很诧异。沙漠中如此炎热,她穿着密封的全身甲,难道不觉得闷热;再说全身甲如此沉重,脱卸都不方便,她又是个女子,总不好请另外三个牧师帮忙,就不嫌麻烦么。

  全身铠甲这种东西,原本就不是穿来到处跑的。那东西虽然防护严密,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但又笨又沉又不方便,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比如骑兵上战场冲锋。倘若冒险者平时出门在外也敢一天到晚穿着全身铠,那不用等撞上厉害敌人,自己就先累垮了——如果骑着马,那马也该累垮了。

  如今看来,女骑士穿的根本就不是全身铠甲,至少不是通常所说的那种。一般的全身铠甲是将精制铁板以铆钉和钩扣联接而成,简直就是个铁罐头,女骑士身上这件却显然是柔软的,近似绵甲。

  她并没有发现有人在不远处偷看,将银甲脱下,放在地上,接着解开衬衣。她的动作非常优美,仿佛舞蹈一般,很快,女孩的身体褪下所有束缚,毫无保留地展露在月光下。

  因为是背对着土丘,琼恩看不到正面,只能看见后背。她的身材非常挺拔,有一双极其修长的双腿,而且健美匀称。臀部丰满高翘,腰肢纤细,仿佛只能盈盈一握,肩膀略略显得有些宽阔,一头淡金色的短发在月光下微微泛光。看起来如此娇嫩柔美的身体,居然蕴含了那样骇人的力量,真是个令人惊叹的奇迹。

  琼恩静静地看着,见她褪下所有的衣服,慢慢走进湖中,开始洗浴。她仔细地用手挽水,擦拭全身的每一寸肌肤,胸前一对坚挺结实的白玉乳笋,骄傲地挺立,随着主人的动作轻盈弹动,看上去正好一把可以握住。

  “不大,”琼恩根据远远的目测做出判断,“大概是B。”

  不过这倒也无所谓,琼恩并不是巨乳控,而且其实他素来认为太大了也不好。B到D之间就足够,否则便抵抗不过地心引力下垂,形状就不够漂亮了。上辈子他有个女友,胸前尺寸惊人,抱在怀里便感觉肉乎乎的汹涌一团,但形状便不佳,戴着文胸还罢了,脱光了上床便不免有些扫兴。当然,太小也不行,至少要保证能不被“一手掌握”吧,握起来要有满盈欲溢的感觉。琼恩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唔,不大,B足够了。

  不过,好奇怪,按道理说在沙漠这鬼地方,走了一天的路,浑身是汗,能在湖里洗浴是件很享受的事情。此时又是深夜,周围空无一人,除了某个偷窥的家伙。但女骑士的脸上依旧是平日看见的那般冷冷淡淡的,什么表情都没有,也没有半点欢喜开心的模样,仿佛只是在做一件很无趣的事情。

  不会真是个天生的冰美人吧,琼恩心中嘀咕着,说起来,也算认识这么多天了,就还没见她笑过一次呢。

  夜间温度越来越低,琼恩为了避免被女骑士发现,趴在土丘后面一动不动,身体渐渐都有点要冻僵的感觉了。美女洗浴虽然春色诱人,但只可远观,不能上手,夜间光线又很不佳,看得不甚清楚,时间一长终究也就兴致低了。

  这么趴着好难受啊……不行了,感觉胳膊都要酸麻了,能不能活动一下身体。

  琼恩小心翼翼地翻了个身,却没留神旁边是斜坡,一不留神动作大了点,直溜溜滑了下去。“完蛋!”他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动静虽然不大,但现在可是深夜,声音会显得格外清楚。如果女骑士发现自己,知道自己一直在这里偷看她洗澡,那可就真是麻烦大了。

  不管在什么世界什么社会,偷看女子洗澡都肯定是邪恶的行为,何况这次撞上的还是个提尔的“神选者”。老人说她很可能是个圣武士,虽然琼恩还不能确定,但提尔是正义之神,他的信徒都差不多是正义感过剩的家伙,是不是圣武士也没什么差别了……如果说女骑士会拿她那把巨大的银剑来追杀自己,琼恩绝对相信。

  只能寄希望于她没有察觉这边的动静吧……

  然而,事与愿违。当琼恩再次小心翼翼地把头从土丘上探出时,发现女骑士已经从湖中一步步走上岸,捡起地上的衬衫,慢条斯理地穿上,右手提着大剑,左手抱起堆成一团的银甲,朝琼恩这边走过来。

  ※※※

  女骑士显然已经发现了琼恩,却仿佛依旧若无其事似的。一丝不挂地走上岸来,不紧不慢地穿上衣服,动作优雅无比,几乎要让琼恩产生幻觉,觉得是一位漂亮的模特正在T型台上款款而行。

  但这个漂亮美人手里,可是正提着一把大得吓人的银剑。

  距离已经很近,要躲也来不及,琼恩脑中急速转着念头,却想不出一个摆脱面前困境的办法。看她那架式,恐怕是要过来一剑把自己这个好色偷窥的家伙砍了吧。

  琼恩穿着巫师袍,口袋里装着各种施法材料,法术也早就已经准备好——但琼恩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自知之明。在见识过她击杀骨虫的英姿后,琼恩就很清楚,自己绝不是这个女骑士的对手。

  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这下子完蛋了。

  正踌躇不定的时候,女骑士已经走到面前。琼恩站起身来,“呃,那个,晚上好。”

  “晚上好。”女骑士点点头。

  她的声音清脆中略带低沉的磁性,听起来有种非常沉稳、冷静的力量。真不知道这么好听的声音,为何平时总是冷冰冰地不爱开口。月光洒过来,琼恩发现她美丽的脸庞上似乎并无什么恼怒之意,依旧还是那般淡漠,仿佛什么都不能扰乱她的心思。

  “说什么话好呢。”琼恩急速寻思着。解释说自己其实什么都没看见?这也太拙劣了,而且欲盖弥彰;向对方道歉?拜托,你以为这是走路不小心踩人一脚么,这是偷窥美女洗澡,如果这都道歉有用的话,世界上还要警察做什么?

  难不成要夸奖说“小姐,你的身体太漂亮了”?算了,这种话说出来,那是火上浇油,保管死得更快。

  正当他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什么的时候,对方帮他解决了这个麻烦。

  “是来洗澡么。”她说,眼光落在琼恩手里提着的衣服上。

  “啊……呃,对,对,”琼恩一怔,连忙点头,“那个,太热了,睡不着,出来准备洗个澡……”

  女骑士微微点头,“那么,请自便吧——对了,顺便提醒一句,湖水很冰。”

  湖水很冰?哦,这个我知道。琼恩正松了口气,突然便觉身体一轻,仿佛腾云驾雾一般摔飞了出来,噗通一声掉进湖里。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冰冷的湖水已经浸透衣服,冻得他猛地打了个哆嗦。总算他会游泳,定了定神,把头浮出水面,就见月光之下,女骑士的身影已经渐渐远去。

沙漠篇 第九节 空有雄心

  湖水确实很冰冷,女骑士说得一点没错。

  不过这还不是关键问题,琼恩早就知道夜里湖水会很冰,他有心理准备——真正关键的问题是:他被扔下湖的时候,手里还抓着准备洗完澡后换上的干净衣服呢。

  难道自己等会洗完澡之后,要穿着湿淋淋的衣服回去么?或者裸奔?

  湖泊离帐篷还是颇有点距离的,虽然是半夜,但裸奔似乎也不好,琼恩是很害羞的。那么,穿着湿衣服跑回去?但湖水本来就冷了,匆匆忙忙洗完澡,连身干衣服都不能换上,路上再被夜风一吹,这是会生病的……

  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了裸奔。所幸深夜无人,琼恩一路狂奔回帐篷,已经冻得全身哆嗦,牙齿打颤,赶忙从包裹里又取了一套衣服穿上,连斗篷都翻出来披上。盘膝坐下运功半天,总算身体渐渐暖过来。

  “太过分了!”他抱怨着。

  但这也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偷窥了半天别人的裸体,受到的惩罚不过是被扔进湖里泡个澡,这交易已经很划算了。总不能还指望别人投怀送抱,以身相许吧。这里是费伦大陆,不是古代中国;琼恩也知道自己不是李逍遥,对方更不是赵灵儿。

  不过,真的很漂亮啊。

  躺在床上,琼恩脑海里不断闪现着月光下女骑士的赤裸玉体,挥之不去。和以前所见过的所有女孩都不同,她的身体更加的健康,满蕴着力量,仿佛一只雌豹,即使是远远地偷窥,也仿佛都能清楚感觉到那股迎面迫人而来的青春气息。

  以前的不论,仅以这辈子所接触过的女性而言,如果说芙蕾狄是娇小、柔媚、纯洁的代表,姐姐珊嘉则是兼具英气和妩媚的女子,而这位女骑士,则更多透出的是英武刚强之气。这大概也和身份经历有关,芙蕾狄是世家之女,温室花朵;珊嘉是平民子弟,自小父母双亡,独立长大;而女骑士则显然是身经百战的武士。

  琼恩心里不由得痒痒的,想像着能把这样英武刚强的美女压在身下肆意享用,不知道到时候,她那从来都是平静冷漠的脸上,会露出怎样诱人的表情。男人都如此吧,越是刚强英武的女子,反而越容易让人有征服的欲望。这大概就是那么多色情小说,总以女警察为对象的缘故了。

  琼恩素来就是个姐控——姐控不等于御姐控,但总体来说,在御姐和萝莉之间,他还是比较倾向于前者一些的。当然,所谓御姐和萝莉,不能以年龄作为区分标准,而是气质。如果这次撞上的是芙蕾狄这种娇小萝莉型倒还好些,但对于这种姐姐型的女子,他素来就缺乏自制力。

  “不行了,一定要想办法把她弄上手,这么好的货色,既然撞上了,如果不吃掉,那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不对,不仅仅是要弄上手,而且要一路带在身边,抚慰排遣旅途中的寂寞,嘿嘿嘿嘿嘿……”

  虽然看不见自己的眼睛,但想必正泛着饿狼般的绿光吧。只是雄心壮志谁都可以有,豪言壮语谁都可以说,倘若做不到,那也不过就是吹吹大话,徒惹人耻笑罢了。琼恩想来想去,找不出下手的机会。如果直接强推,肯定是被一剑砍成两截,毫无疑问,实力的差距太大了;下迷药?也比较难,平时都没什么接触的机会,大家又不在一起饮食,何况对方身边还有三个牧师呢;看来只能指望对方喜欢上自己,主动投怀送抱了——但想想也不太可能,何况自己刚刚偷窥她洗澡被发现,已经留下如此恶劣的印象。

小说相关章节:阴魂(娶个姐姐当老婆)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