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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归来的公主 Avaritia~ II 重逢

小说:夜话伊露丝 Saligia A 2025-08-25 13:49 5hhhhh 5370 ℃

正如我上面所说,现在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按照适合于我的历法。可是虽然年纪不小了,我却往往被称为什么小美男子。其实按照我自己在镜中的判断,我的相貌倒是没什么突出之处。不过令我感到芥蒂的倒不止那个“小”字,“美男子”,这个称号有时往往带着王都市民那种讽刺的意味,不是说长得多么丑,而是说这个人百无一用罢了。可是我还不到二十岁,怎么可能下断言呢?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什么幻想都不可能发生,我还曾梦到过自己当国王了呢。

我现在是在林茨的行宫,偌大的宫室,却显得空荡荡的,国王却不大生气,至少在面上是这样。唉,干嘛要说是行宫呢,直接说露宫不就好了?就和希尔夫的夏宫冬宫一个样,而且抱着一点民族情感——按照我们那个带诗人协会的名言警句——我要说,我们归缪尔的露宫要比希尔夫的宫殿群好得多,好得多得多得多。那些庄严的外殿总给人一种压迫感,不,一种阴森的压迫感,好像我面前站得是某某大臣,某某总管,某某总监一样,也就是说,我倒是不怕,就是恶心,摆出这个样子,就不是我们,要是外省——和这个人“外省”——也得感到滑稽。可是想到建这些内里一个样的宫殿花了多少多少钱,连我自己都替他们心痛,也就往往心安理得地走进宫,伴着神像吃葡萄去了。

唉,可不要说我小,你们看我这个年龄,其实不小,难道只有傻乎乎地吃葡萄,说一些装模作样的小说调儿,才是一个贵族少年“应该”展露的模样?那你还是到地下“神”学院里去找吧,据说那里有的是这样的好少年。我说自己是什么少年,其实也不是,就算是我也不愿说,显得我多么多么愚蠢,得受多么多么管教似的,非得让我说,我已经说过,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我已经过了我们这个地方的婚姻年限两三年了,你要是觉着我小,不像贵族,那就把我不当贵族好了。

你虽看不到王室的家徽,更看不到那过于勤奋的大小官僚,可是单单听林茨这个名,你就知道这里是王室的领地,当然了,不是领地,可建不了这狩猎用的花园林苑呢。我也没有心思赏赏这里的色调,她们如空气呼吸一般,渗透进我棕黑的眼瞳,映射出自然的颜色,不像万花筒那般夺目绚丽,也不如大理石那样单调无色。我懒于用词语去感受,不,不如说像被迫压一样,我的眼睛,我的鼻喉,我的全身心全都浸泡在这里,让我说不出半句话来。由此也可知,也才知道,为什么那些描绘这里的诗句与这里两不搭嘎了,要是描述不合宜地软化成赞美,那赞美就合宜地变成反话了,不过我倒是不厌恶这些诗,你根本从这里联想不到它们,也就玷污不了露宫这个名词,那就让这些人去自说自话,自乐自愚,自我感动吧。

林茨家族,也包括现在的林茨王朝,就起源于林茨城。当初归缪尔内战不休,作为穷骑士团们向希尔夫掠夺进军——或者用他们的话说,叫什么“神怒的罚罪”——的前哨点,林茨边境伯逐渐发展起来,并吞了几个骑士团后——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那个过于有名望的瑞穗骑士团,纵然常常被讥刺为“美人骑士团”。这个过于古老的骑士团居然现在还存活着,也不放贷,由王室和那位边境伯养活,分立为两个,一个驻在王都,基本上是荣辉望族与荣休骑士们的养老院,另一个则驻在南边谷地的不来顿——林茨家族便垄断了归缪尔的王位上百年。直到大约两百年前,林茨边境伯,也就是归缪尔王的长子亚修斯乘天马逃难到希尔夫王都——传说他出身平民的母亲因被怀疑偷情而被休弃,或者说离婚,他的血统也因此被怀疑,被宣布为“非婚生子”,眼看就要被随便关进牢里——历经种种“奇遇”,从各种各种中拯救了整个王国,与王族的唯一女性后嗣,一位传说中的公主结下了传说的婚姻,缔下了永不背弃的传说婚约,最后作为传说中的神爱之子,气死了他不传说的老父亲,在一片悲痛声中登上了归缪尔一点也不传说的王座。同父异母的兄弟逃到不来顿,成了林茨家最大的旁支。这个婚约在反王派——时有时无,因此一直都有,从词义上讲,倒是一直没有——那里也被暗自讽刺为“天马联合”。

作为希尔夫成千上百的小贵族大贵族亲自选出的王族,整个希尔夫,整个富庶的希尔夫都是王室领地与王室的采邑,而林茨王族现今的掌权者,恩,希尔夫现今的统治人,啊,我们的王上,就在我的眼前。

“老头儿怎么样?”

他笑着,缓步移向窗前,两肘支上瓷台,对两手捏着信纸的我说。

“还是那样,问他也不说,我看不是骗我,是骗他自己。”

“他就这样,”王上把头向右转向我,继续微微笑着,“毕竟也是上七十岁的人啦。”

“我看是不大行,字写得这么清晰,一看就是疼得写不了字,让谁啊谁啊代写的。”

“谁啊?”继续笑着。

“还能是谁?反正不是我那不识字的老母亲。”

“不识字好啊,”王上轻叹一声,停顿了一下,“真正高尚的人,我遇到的,都不识字。”

“还是不要说好啊,好啊,一听这种词人就犯恶心。”

我微微微笑了一下,倒是几乎等于没笑了,不知道我是故意停顿开玩笑,还是真被王上弄到了。

“咦?你又有什么高论了?”

王上轻扬起嘴角,故意摆出好奇的眼神,学着朝中大臣的语气说起来。

“什么都是好啊,好啊,好啊!”我故意加重了语气,这样就真是开玩笑了,“好像他是尊全知全能的大神一样。”

我故意皱了皱眉。

“越是不好,”王上倒是没有被逗笑,颇显严肃地说,“可不越要说好,这样就能教育人啦!要坚强,要忍耐,要什么什么,诚恳的语气,亲和的态度,好像他比你的亲爹还亲呢,这样好下去,一切都是好,我们的不好是好,别人的好是坏,我们的好王国,可真是越来越好了。好,以后我可就要天天说好了,你好犯恶心,就堵起来耳朵好了。”

王上也极尽威严地皱了皱眉,于是,我和他就同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什么?!这好笑吗,好好先生?”

我竭力憋住笑,皱住眉,又想严肃地说,结果还没说完,我们就又大笑起来。

“我可不是什么好好先生,”王上轻轻摇了摇头,笑容还微留在他的脸上,“而是好好国王。有这样一个好好国王,我的好好人民可真是有福了。”

接着,王上便对着窗沉思起来,于是我也坐在椅子上,开始思念起我的主人来。

淅淅沥沥的雨,却象我的爱人为自己隐隐落泪的滴答声,疾风刮在我的心头,让我仿佛真的身处兰修亚了,雨越下越大,我的心也越来越激动,甚至让我有些坐不住了。风越刮越急,却好象我的主人真的在外面,在雨中,在风里,让她最忠诚的奴隶不得不向门外急步踱去,不,向兰修亚急步奔去,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甚至压过了兰修亚的风雨声,甚至让我自己都感到有点滑稽。

“拿上伞,”王上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手肘,于是我便拎起那把印着林茨家纹的红伞,比风更快地跑出门去,虽然没看,但他应该是微笑着递给我的吧。

狂风扫荡着森林,让在雨中灰蒙蒙的古树颤抖着,散雨倾洒于冠枝之间,像是为风里凌乱不堪的碧翠又撒了一把盐,乌云像灰郁变形的水泡一样吹大,吞吐着自己的咸汗湿气。我明白,我是来到了兰修亚,那雨中风中的兰修亚,可是我的主人,我最亲爱的主人,我生于此世的原因,我此生存在的意义,我的阿狄亚,究竟在哪里呢?

我在风雨中彷徨,我在风雨中奔跑,甚至还没见到我暗自落泪的主人,我的脸便已经浸满了泪水,纵然这不是我的泪水。红伞在我的手中飘摇,黑摆在我的身下舞蹈,可是我的主人的罗裙,却仍没有得到她忠实仆人的亲吻拥抱。我是在兰修亚吗?我是在兰修亚。我在找什么呢?我在找我的主人阿狄亚。

我明白,或者说我的内心深处明白,这不过是我在自欺欺人罢了。正如我那病入膏肓的老祖父一般,他不肯承认,便要说自己多么多么健壮,把自己青年的事业当成自己现在的证明,我自我感动,就要把国王的后花园当成自己思维的伊甸园,可是,假如不这样的话,我就什么都没有了。阿狄亚,我的阿狄亚,你在哪里呢?

然而纵使我的思维不肯疲惫,我的身体也被风吹得发抖发僵了,现在我又饿又冷,全身湿漉漉的,散发几乎漉成一团了,假如伊洛的大军攻过来,我是没法应了,没有主人对我那如冬风一般的凛冽,我快动都动不了。

我要歇一歇,在树下避避雨,才能找我的主人。

我开始寻找树木,其实哪一个树木都行,因为哪一个树木都不行。一棵一棵树木在我眼前扫过,反而又让我勉勉强强地走过一段路,不行了,不能再挑了,在灰湿的雨气泥泞中,前面倒是有一个白色的身影,看来那棵可以,那就过去凑合凑合吧.

这是个女人,从背影来看,因为屁股很大,不,很大很大,让那其实不怎么细的腰肢也显得很细,折起的大腿也不显得过粗了,要是在我们王都的舞会,她那不得体的大屁股是一定会被偷偷笑话的。我为什么能看到呢?因为那纯白的礼裙已经被雨水浸得比我还湿,看来是下雨的时候就在这儿了。正因为这是贵裔名族的礼裙,所以设计的时候就不考虑什么风雨,于是便湿透得好象一把就能撕开了。也正是因为这湿透的后翼,她过于丰腴的一对乳房,我也不觉得怎么大了,要是她还没生过孩子,那可真是能令我更为惊奇了。

这个女人的两只白臂正紧合在胸前,在风中发着抖,露水渗在她裸露的肌肤,濡合在丝边白裙与雪肤之间,像要撒尿的姿势蹲在雨中,让垂着的大屁股显得更大了,于是我不禁想要笑出来。可配上那之后才看到的凄冷眼神,我就,用不礼貌不文雅的话说,我就更觉得她像一只丧家之犬,一条湿漉漉的大屁股母狗了,要是她的狗崽子看到她的样子,恐怕也会忍不住笑起来吧。那眼神甚至还有些空洞怕人,不像在想些什么,而是思维一片空白,看来是被风雨冻怕冻傻了。看到她这样子,我反而不大冷了。

“这把伞,给你,回去吧。”

女人没有听见,于是我重复了一遍,她便缓缓回过头来。

我怜悯似地笑了一笑,于是她也苦笑起来,径直接过了伞,让我的怜悯显得更滑稽可笑了。

“怎么称呼您?”

温柔的低音。

“维斯利尔,正式的,一般叫我维斯略。”

“维斯...维斯...”

还在冷风中颤抖着的她沉吟着,好像记不太住似的,让我觉得她更傻了。

“您呢?”

我礼貌地回了一句。

“兰修亚。”

“这里不是兰修亚吗?”

“这里...这里不是兰修亚...”

“叫您什么?”

“兰修亚...”

我笑了一笑,转身走了,全身累极了,冷极了,饿极了,但也轻松极了,因为我居然在风中几乎走回了行宫,一直走到雨停了,大概是因为我的脑海里,一直不适地浮现那个傻女人怕人的脸吧,一想到那在雨中被冻得凄冷不堪的滑稽样,我就不自觉地感到难受,感到憋闷,好象被浓雾憋得要窒息一样。于是我便不自觉地向我的主人去寻求帮助,一路想着她的光辉事迹,她壮丽而伟大的前半生,渐渐地,我便忘掉了那个女人的脸。可是每当我累得要停下时,就有一种羞耻感溢上我的心头,好像那个可怜的傻女人还在望着我,准备傻乎乎地摸摸我的头似的。总而言之,我是光荣地回到了行宫,雨停了,风止了,无事生非,皆大欢喜。现在,我准备去美餐一顿,忘掉之前那些不快,在诗中与我的主人再会。

暮色西沉,空气中弥漫着欢愉的气息,当然,这不是晚风在欢愉,而是我的心在欢愉,可是毕竟还是有不欢愉的人啊,真是没想到,

“克里弗,”我拍拍那位树前苦着脸的绅士的肩,“你也到林茨啦?”

“维斯略?”

克里斯托弗抬起头,望望他几乎忘了的旧友的脸。

“还没忘了我?”我微笑着。

“哼,”克里弗笑着哼了一声,“你这黑头发,我想忘也忘不成呢。”

“你好,”背后的肩同时一阵凉意,吓了我一惊,“独生的维斯略。”

“唉,二生的兰道夫。”

我转过头来,对着眼前的金发美人笑道。

“‘我思念这片土地,’”金发碧眼的兰道夫微微扬起头,吟起不知从哪儿笼络来的台词,大概是有关于那位古时的阿尔弗雷德的吧,“’正如思念我的儿女妾奴。前方就是兰修亚,那桀骜却早已不存,可只剩我们的荣光威武。让我们纵饮胜利的美酒,庆祝这场久别的重逢。‘”

“既没有胜利,”我继续笑道,“更没有美酒,只剩下我们的苦脸绅士啦。”

“我们伟大的克里斯托弗,”兰道夫高声道,“为何如此郁郁不乐,且把你闷极的忧愁,统统向我诉说个够。”

克里弗只是低头长叹一口气,于是我和兰道夫也都做作地学着他的样,吹出自己的气来。

“我们也是异宗同祖,”兰道夫继续故意起着高调,“若是我去做国王,一定不会让女人当政,你且去告诉我那善良的哥哥,这样你就能死心啦。”

“私生子继位,”不来顿的克里弗嗫嚅道,“也是有先例的。”

“我不去管什么先例,”兰道夫王子微扬着头说,“这不过是老头们现实的借口,他们得了利,可不就依先例走吗?”

“唉,”我轻叹一声,“‘快劝他脱下裙子吧,他变得像女人傲慢与善妒,我宁愿与真正的女人们同处一屋,也不和伪虚的美人共在一伍。’”

“哦?”身着女装的王子大笑,金发的发丝披散在肩,湛蓝的眼睛如银闪烁。因为他的前三个异母哥哥都因病早夭,为了不绝嗣,他和王上都在幼年穿上了女装,不过兰道夫现在还没脱下裙子来呢,“这是你们那个协会哪个大诗人写的?”

“啊,”我做作地高声,“‘她美貌得像一只金色的狐狸,也只有眼前俊美的黑鸦,才能与她配对相合。’”

我看到克里弗的燕尾服,于是打趣道。

王子笑着,扭头对低着脖子的克里弗说:

“我倒是有一个计谋,”

克里弗不应,于是继续道:

“让你的好姐姐娶了我们的侍从,那你家的血裔就落给了亲友。”

克里弗沉着头,尴尬地笑一笑。

于是王子装模作样地摸了摸额头,继续说:

“那就不如嫁到那远方的伊洛,好还礼给她们一个女主人,让我们的大王后在床上兴奋更多。”

“唉,你缝出的鬼句,要比缝制的裙子还多,何必用那细线勾弦,且用你的白齿夺色。”

我笑着结束了对话,急急奔向了行宫,留下那两人继续胡说,他们都是十六岁,也就是三十二岁左右,比二十六岁的我整整大六岁。

王上一见了我,就笑着说:

“到点了,让我们去宴会吧。”

“宴会?”

王上有些疑惑,接着说:

“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吗?”

“您知道的,我不喜欢宴会。”

尽管这么说,一听,我的胃口倒是大开了。

“只是我亲近的一些友人,”王上微笑着。

“那吃什么呢?”

“主菜就是你今天逐猎的那头母鹿,”王上仍然微笑着,“祝我们的维斯略日后武运昌隆。”

“这倒是合我的胃口。”我微微笑了一笑,“只是不知道厨子能不能烹好,要知道,葡萄不酿酒,就是酸溜溜。”

“我来,我见,我征服。”王上高声道,挺起胸膛,准备去征服这些美食佳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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