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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绿帽兵王(1-240) - 13,5

小说:美女总裁的绿帽兵王(1-240)美女总裁的绿帽兵王(1-240) 2025-08-24 15:51 5hhhhh 1840 ℃

  周修元笑道:「办法都是人想的,要得到她,我有无数的办法,不过总归要想一个让她心甘情愿的办法。慕清霜这样的女人,看似高傲,实际是非常传统保守的女人,只要得到了她的身体,事情便基本成了。」

  陈霄和慕清霜自然都没有想到周修元一个转身的功夫,已经把自己的「底细」给打听得清清楚楚。

  此时所有同学都汇聚在一起,慕清霜和方晶晶两个大美女自然是全场的焦点。

  很多人都主动来和两人寒暄,慕清霜清冷,方晶晶热情,两种截然不同的美丽,偏偏两个人又是好朋友,挽着手像是双生并蒂花一样,引人注目。

  「同学们,现在人已经齐了,请大家入席就坐吧。人是铁饭是钢,感情要联络,但饭还是要吃的。」

  周修元拿着一个麦克风,微笑着向散布在各个角落的同学们发出了邀请。

  这是一个很大的包房,外面摆放着巨大的投影仪,沙发茶几等,而在里面则是摆放着饭桌,一桌足足可以坐十五六个,一共有三十来个人,两个桌子刚刚好。

  听到周修元的招呼,在各处聊着的男男女女都站起了身子,向着饭桌走去。

  慕清霜挽着陈霄的胳膊,而方晶晶又挽着慕清霜的胳膊,旁边的男同学们看着陈霄,一个个又是羡慕又是妒忌。

  等到落座时,慕清霜挑了一个比较偏角落的位置。陈霄自然是挨着慕清霜坐下,方晶晶则坐到了陈霄这一侧。

  周修元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彬彬有礼地站在了慕清霜旁边,微笑道:「清霜,不介意我挨着你坐吧?」

  慕清霜秀眉微微皱了皱,她很不愿意周修元坐在自己旁边,但想拒绝却没有合适的理由,刚要点头,坐在旁边的陈霄却笑眯眯地开口了:「我老婆介意不介意我不知道,但是我很介意。」

  周修元的脸色一下子僵住了,周围同学的目光也都一下子聚集到几人身上,目光各异,心思也各异。

  周修元如此大肆地举办这个同学会,其实大家都或多或少猜到了他的用意。

  无非是打算在众人面前追求慕清霜,但谁知慕清霜却带了一个男人过来,告诉大家这个男人是她丈夫!

  有人惋惜,也有人暗中幸灾乐祸。

  周修元虽然是风云人物,但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跟他在一起,如今看到他吃瘪,这些人都是暗暗好笑,同时也期待着事情进一步发展。

  周修元耸耸肩,举起双手苦笑道:「好好,既然陈兄弟介意,那我就坐别的地方好了。」

  慕清霜侧过头,看了一眼陈霄,陈霄却一脸为难地叹道:「哎,娶个漂亮老婆,总是要让人担心很多啊。周兄,理解一下,理解一下。」

  周修元很想一口口水喷死陈霄,理解一下,我理解你妹啊!得了便宜还卖乖,妈的,小心老子找人收拾你,打你个半身不遂,下辈子坐轮椅!

  周修元心中愤懑,但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偏偏脸上还要带着笑容,甭提多难受了。

  随后他错开了几个位置坐了下来。

  慕清霜见陈霄毫不给面子的把周修元给赶走,心中松了一口气,但看着一些同学的目光,却又觉得尴尬,忍不住瞪了旁边的陈霄一眼。

  被慕清霜这么一瞪,陈霄做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低声道:「我这不也是不想你被人烦嘛,你还瞪我。」

  方晶晶听到陈霄的话,忍不住娇笑起来,「清霜,你男人好逗!」

  慕清霜哼了一声,转回了目光,没有搭理方晶晶的话。

  经历了刚刚的事情,其他男人自然都不敢再向慕清霜的身边靠了,人家陈霄都说了自己介意了,自己再上去不是自找没趣嘛。

  最终还是慕清霜的室友,那个圆脸的女人李萍坐在了慕清霜旁边。

  「我想现在肯定很多人羡慕我,如果可以拍卖的话,我这个位置一定能卖不少啊。」

  慕清霜白了李萍一眼:「你倒是会想呢。」

  李萍笑嘻嘻地道:「那是,人要敢想,才能有所得嘛,你说是不是?」

  陈霄忽然插话道:「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啊,人如果连想都不敢想,又怎么会获得成功呢?就像我老婆一样,在别人看来那是清冷高傲,如同女神一般,难以靠近,连追求的勇气都没有。但是我敢想啊,想了就追。嘿,你看,现在不就成了我老婆吗?」

  微微顿了顿,陈霄又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说道:「其实我老婆是很好相处的人,我也没追求多久,就把她追到手了。」

  陈霄的话,虽然压低了声音,但是偏偏他刻意控制着声音,刚好让众人可以听见自己的话。

  一干男同学都幽怨地盯着陈霄。难道是真的吗?真的轻轻松松一追就到手了?

  李萍听到陈霄的话,也有些半信半疑,「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泡妹妹?

  陈霄吹起牛来,话就顺理成章地从口里出来了:「我追求老婆时,她已经掌控了公司,走上了正轨,工作的事情搞定了,自然就要考虑感情了。读书时还年轻,现在年纪大了几岁,也该嫁人了啊,难不成等着当老姑娘,剩斗士啊?」

  李萍明显被陈霄忽悠瘸了,想想说的还真有点道理。

  以前慕清霜经常往图书馆跑,阅读大量的经营管理类的书籍,还经常借书回宿舍里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别的人都忙着玩耍的时候,慕清霜却是丝毫没有浪费自己的时间,就像是一块海绵,不断汲取着任何可以吸收的水分,充实着自己。

  作为慕清霜的室友,李萍自然知道慕清霜身上背负着巨大的压力,这样的情况下,似乎的确没有精力去恋爱啊。

  当初慕清霜用来拒绝那些男人的理由,不就是要安心学习,不想分心吗?

  如今出了社会,年纪也大了些,公司也理顺了,自然就要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这种情况下,陈霄正好勇猛地发起追求,岂不是难度系数降低很多?

  李萍转过头,好奇地盯着慕清霜:「清霜,真的是他说的那样吗?」

  慕清霜看着陈霄在那儿张口白话,而且还说得一套套的,自然不会拆他的台,轻轻一笑,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了这件事。

  虽然几人的音调并不算大,但奈何他们这里一直都是众人关心的焦点,所以他们的交谈都被众人听在了耳里。

  如今看到慕清霜点头认同,众人又忍不住扼腕叹息。

  以前追求吧,人家无心恋爱,如今人家有心恋爱了,陈霄已经捷足先登,把佳人给娶回了家。

  ……

  所有人落座后,周修元便吩咐服务员上菜,同时让服务员上酒。

  陈霄瞄了一眼跟前的酒,酒上面全是洋文,想来应该不是便宜货,而端上来的菜也是极为丰盛,虽然算不得山珍海味,但也很是奢华,这一桌下来,恐怕也得上万。

  陈霄从来不是一个客气的人,既然人家有钱,要请客,那就吃呗!何必和人家客气,就当是打土豪分田地了。

  「来,这第一杯,大家还是碰一下。」

  周修元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堆关于同学友谊的套话,陈霄本不想站起来的,但大家都站起来了,陈霄也唯有跟着站起来,举了举杯子,然后抿了一口。

  李萍显然对能够将女神慕清霜追到手的陈霄很感兴趣,吃了几口后,便侧身问道:「陈霄,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啊?」

  陈霄正在对一只大螃蟹下狠手,听到李萍的问话,随口问道:「以前还是现在啊?」

  李萍微微一愣:「有区别吗?」

  陈霄笑眯眯地回答道:「当然有区别,以前我干过的就多了,当过个体老板,也帮人打过工,反正东干干西干干呗,后来被我老婆收编了,现在在慕氏集团任安保部部长。」

  李萍愣了一下,在她的想象中,陈霄能够追到慕清霜,多少应该也是有些背景的吧……可是听他这么一说,好像就是一个纯屌丝啊!

  一个打工仔追到了身家十亿的上市公司女总裁?这不是只有都市言情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吗?居然现实中也有?

  不仅李萍愣住了,很多男同学也都愣住了,看向陈霄的眼光中,原本就有的羡慕和妒忌顿时又多了几分。

  尼玛……这难道就是现实版的屌丝逆袭记?

  癞蛤蟆吃了鹅肉!

  这些人一边心中大骂,一边又忍不住羡慕。

  妈的!这样的小白脸,换我我也愿意干啊!

  陈霄仿佛不觉得自己的话对周围的人造成了多大的冲击,说完之后,又继续对那个螃蟹大动干戈,那表现就像是从来没吃过螃蟹一般,连慕清霜如此淡定的人,此时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周修元冲着旁边的薛兵打了个眼色,薛兵领悟地端起了酒杯:「陈霄,来,你居然能摘下我们学校最漂亮的慕清霜,我服你,我敬你一杯。」

  敬我酒?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小样是跟周修元混的马前卒,我都这般搧他的脸了,你还敬我酒?是想灌醉我,让我出丑吧……

  陈霄笑眯眯地端起酒杯:「好,要说到这个追女人,光有勇气是不行的,还得讲究策略,有机会我们探讨探讨。」

  薛兵笑道:「那感情好啊!我最近正好遇上一个女孩,十分喜欢,可是却拿不下来,你可得好好指点下我,让我也抱得美人归!」

  陈霄一副我是追女人高手的神态:「好,好。」

  薛兵举起酒杯:「好,我叫薛兵,我先干了这杯,认识下,等会我们再加深印象。」

  加深印象?那就是要继续灌我酒呗?

  陈霄哪里听不出这家伙的潜台词,酒桌上,初见面,举起酒杯,那是认识一下,再举起酒杯,那叫加深印象。

  陈霄的酒量,那是不虚任何人的,但是喝酒呢,也要讲究气氛,讲究和谁喝,应酬酒、业务酒这一类的喝起来就难受,而亲朋好友之间喝起酒来,那叫一个舒服惬意。

  陈霄并不想和薛兵喝,而且他知道,有了薛兵这一杯开头,恐怕接下来又会有新的人站出来和自己认识一下,然后再加深下印象。

  陈霄笑眯眯说道:「我酒量不好,喝多了容易发疯,打人啊什么的,所以不敢喝多。你酒量好,那就干了,我就随意了啊,反正意思到了就行。」

  陈霄说完,不待薛兵反应,便举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这杯子本来也就能装五钱酒,可陈霄这抿了一口,那水都没降多少,估计也就是湿了一下嘴唇。

  众人的目光全部集中到了陈霄身上,眼神中充满了震惊。

  你要不要这么贱?

  你酒量好,那就干了,我随意?

  薛兵被陈霄的一句话给将在那儿了。要不我也抿一下?我了个去,丢不起那人啊!

  薛兵无奈一仰头,将酒全部倒进了自己的嘴里,心中悲愤,表情无奈:「陈霄,你这表示的也太少了,好歹你也喝个一半啊!」

  慕清霜是知道陈霄酒量的,见陈霄居然如此猥琐,虽然也知道他这般做是避免被对方灌酒,但终究还是觉得有点无耻了,忍不住开口:「真是不好意思,陈霄他酒量真的一般,喝醉了不太好,所以大家就别难为他了。」喝醉了不太好?

  刚才陈霄说的啥?喝多了容易发疯,会打人?

  慕清霜这么一说,是不是她见过陈霄发疯或者打人,甚至她会不会是陈霄喝醉酒后的受害者?

  众人已经自行脑补画面,醉醺醺的陈霄,红着眼睛将穿着睡衣,漂亮得不像话的慕清霜按在沙发上,几巴掌狠狠扇过去,慕清霜那精致的脸庞顿时肿了起来……

  禽兽啊!

  你一穷小子,娶到这么漂亮有钱的老婆已经是八辈烧高香了,还敢打老婆,家庭暴力?

  几个原本就对陈霄妒忌在心,一心想要酒桌上找回场子,狠狠摧残陈霄一番以泄心中之愤的男人,看到慕清霜都出面这么说了,也唯有忍了。

  接下来这些人轮着敬酒,到陈霄这里时,陈霄也总是一副歉然的样子,然后端起酒杯抿一抿。

  「嗯,你好,你好,我的酒量……我就喝一点了哈。」

  「随意就好。」

  「你也随意吧,啊?你干了啊!」

  等到一大桌人几瓶酒下肚,也不知道多少人走圈结束,陈霄才喝完了两杯,总共一两酒。

  倒是他面前盘子里的各种骨头啊什么的,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服务员光是给他换餐盘都换了好几回了。

  纵然薛兵等人很看不惯陈霄的嚣张劲头,想要借着酒桌收拾他一番,可陈霄拒不接招,他们一个个也没有半点办法。

  你喝酒再厉害,总不能掰开他嘴巴硬灌吧?

  因为陈霄的搅局,这顿饭也就这么不咸不淡的结束了。

  周修元原本还想借着酒局拉近一下和慕清霜关系的计划自然也就流产了。

  他不是没想过下药,但现场这么多人在这里,而且每每有人和慕清霜敬酒,都被陈霄拦下,用「抿一口」大法挡了回去,所以也没办法给慕清霜下药。

  不过周修元倒也没有过多遗憾,反正珠子的能量还没有充满,大不了之后再想办法就是了。

  只是之后想再约慕清霜出来,恐怕就要想想办法了。

  周修元不知道慕清霜到底是不是查到了自己的资料,但他从今天慕清霜对自己的态度来看,想要约她单独出来,恐怕要费点功夫。

  周修元看着陈霄毫不顾忌的样子,心中忽然升起一个想法,这个家伙既然是慕清霜的表哥,被拉来当挡箭牌,那和慕清霜应该很熟悉。

  如果自己能买通这个家伙,得到慕清霜的难度应该会低很多吧……就算没太多助力,那从他那得到一些慕清霜更私密的消息,也是有帮助的。

  周修元对慕清霜是真的动心,一个女神一般的女人,如果愿意被他压在身下肆意征伐,那种精神上的征服感便足以让人畅快不已。

  其实慕清霜知不知道他的底细没有关系,他要的是慕清霜自愿为他献出肉体,而不是献出真心。他要慕清霜成为的,是他周修元的母狗,性奴,而不是妻子。

  饭局过后,众人又坐下聊了会儿天,慕清霜提出先走,方晶晶自然一起离开。

  周修元知道今晚已经没什么搞头了,也不多做挽留,反正他人都到江海了,还怕没有时间吗?

  「今天你们两位可是太拘束了啊,都没有玩开心。」

  周修元笑眯地送三人出来,微笑看着慕清霜和方晶晶:「不过可能是今天人太多,改天我再单独约二位。」

  不等旁边陈霄再次出言攻击自己,周修元便笑道:「当然,陈霄你有时间,欢迎一起出来,大家既然都在江海,平日里还是要多多走动,远亲不如近邻嘛。」

  陈霄咧嘴一笑:「没问题啊!有好吃好喝好玩的地方,我一定会到的,不过得你请客哦。」

  慕清霜忍不住脸色一黑,这家伙,怎么以前从来没发现他这么无耻?

  周修元笑眯眯说道:「那好,有时间我们可以单独约着出来玩,男人之间也有很多玩法啊。」

  陈霄有些奇怪地看着笑眯眯的周修元,这家伙脑袋被驴踢傻了吗?你约慕清霜,方晶晶很正常,你单独约我?两个大男人能搞个什么,老子性取向很正常的好不好?

  难不成这家伙是基佬?

  陈霄想到这一点,下意识向后面退了一步,脸上的表情怪怪的。

  周修元和慕清霜都注意到了陈霄这个细微的动作。

  周修元脸上神自色一僵,连忙解释道:「不要误会,我说的是譬如打球之类的运动。」

  「哦,原来是打球啊……」

  陈霄哦了一声,脸上神色仿佛有些失望,那个啊字也拖了一个长长的尾音:「我还以为你说男人之间的玩法是去组团夜店泡妹妹或者狂野飙车什么的呢。」

  泡妹妹?

  周修元心中越发肯定自己得到的消息没错了,这家伙肯定就是个挡箭牌!如果他真是慕清霜的丈夫,他敢当着慕清霜的面两眼放光的要去夜店泡妹妹?

  慕清霜见陈霄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也忍不住伸出了自己的手,轻轻揪了陈霄胳膊一把,眉头微微竖起了两分,低声哼道:「瞎说什么呢!」

  陈霄被慕清霜掐了一把,顿时苦着脸对周修元说道:「老婆发火了,好啦,不聊了,有什么电话联系哈,记得哦!」

  陈霄拉着慕清霜向前走了两步,还忍不住转头,对周修元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一副猥琐的样子,还猛的眨了几下眼,仿佛非常期待着他私下约自己去玩男人之间的玩法一般。

  陈霄将二女送到车库后,侧身对方晶晶说道:「我还有点事儿,等会儿你送我老婆回去一下吧。」

  说完,没给二女开口的机会,陈霄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速度之快,像是赶着去投胎一样。

  方晶晶还想说些什么,但话还没开口,陈霄就一溜烟跑没影了,也不知道跑那么快是去干啥。

  「清霜,你男人怎么回事?说好今天当护花使者的,怎么留你一个人回去啊?」

  方晶晶拉起了慕清霜的一只手,前后摇了摇,嘴里发泄着对陈霄的不满。

  慕清霜低眉没有说话,心中却是又多了几分幽怨。

  在她想来,陈霄肯定又是去外面鬼混了,她可是记得,刚刚吃饭的时候,不少女孩给他塞了纸条呢。

  不过他要去也不挑时候吗?自己现在还在这里呢,好歹也把自己送回去啊……

  慕清霜目光暗淡,虽然是自己当时说的,不会过多干涉陈霄的生活,但恐怕她自己也没察觉到,她已经有些后悔了。

            第一百二十章 卷轴的往事

  陈霄当然不是去勾搭妹子的,要说美女,聚会上又有谁能比得过慕清霜和方晶晶呢?

  陈霄此时坐在一辆白色的超跑后座上,跑车里此时只有陈霄一人,显然车子的主人还没有回来。

  「妈的!臭小子,等哪天落我手里了,我肯定打断你的腿!把你绑起来,让你亲眼看着我怎么肏慕清霜的!」

  伴随着一声叫骂,车门被打开,一道刚和陈霄分别不久的身影坐入了车内,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周修元。

  周修元坐到驾驶位上,点燃了一支烟,靠在座椅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许久过后,烟条见底,周修元缓缓吐出一口浓烟,接着将烟头随意地丢出窗外,打着火,正准备驾车离开,一道声音缓缓从车子后面传来。

  「你刚刚说,要肏谁?」

  驾驶位上的周修元被吓得一激灵,急忙的回头一看,差点没给自己吓晕过去。

  只见陈霄探出半颗脑袋,歪着头,正表情玩味地注视着他。

  「你、你怎么在我车上?!」

  看着慌张的周修元,陈霄嘿嘿一笑,说道:「别紧张,我就是来找你借样东西。」

  周修元此时被惊得一身冷汗,他的两个手下刚刚都已经被他打发走了,现在他没有帮手。

  虽然看个头,陈霄比他大不了多少,但他现在两手空空,难保陈霄不会带着家伙,他不清楚状况,所以还是决定先怂一下。

  「啊,哈……哈哈!是陈兄弟啊,怎么没和慕清霜回去啊,是打算和我去夜场泡妹妹吗?」

  周修元语气镇定地说完一段话,但心里已经在不断发抖了,他明明记得自己是锁了车门的,这陈霄又是怎么进来的?

  「泡妹妹啊……好说好说,不过呢,我现在还是对你口袋里那颗珠子比较感兴趣。」陈霄微微翘起嘴角,意味深长地说道:「不知道能不能割爱?周兄?」

  周修元闻言,心头的恐惧不由得更加剧烈。

  他清楚,今晚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将珠子拿出来过,更是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这珠子的事情,陈霄又是怎么知道的?

  「你、你怎么知道这珠子……」

  周修元话还没说完,只听「砰」的一声,他整个人已经破窗而出,车窗整个破碎,而周修元则高高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地上。

  「咳咳……」

  周修元此时脑海中已经是闪起了风暴,这个陈霄到底是什么人?能悄无声息地溜进自己车子,而且还能一拳就把自己打飞……

  周修元从地上艰难地撑起身子,但还没来得及抬头看陈霄一眼,一股大力从肩膀袭来,他整个人又再次重重被砸在地上。

  「原本呢,我是打算和你好好商量,毕竟咱们刚刚聊得也挺愉快不是?」

  陈霄从远处缓缓走来,那珠子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他的手里,正被他抛起落下地把玩着。

  「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鉴于你刚刚说的那句话,我不打算跟你商量了,还是直接抢过来比较好,顺便……给你留下点永生难忘的回忆!」

  「啊」

  车库里不断传来凄惨的叫声,不绝于耳,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沉寂下去。

  ……

  紫藤小区。

  陈霄静静坐在房间里,在他面前,贤王手卷则平稳地摆放在地上,不时地发出微弱的亮光,刚刚从周修元手里抢来的珠子则安静地摆放在旁边。

  其实自从聚会开始,陈霄就已经发现周修元身上这颗珠子了,也不是因为陈霄有特殊感应的能力,而是因为贤王手卷给出的回馈。

  每当周修元有点动作或者靠近陈霄身边时,手卷上时不时就会发出亮光,虽然这亮光微不可查,但亮光散发出的温度,陈霄却是能感觉到的。

  这和陈霄自己身上的龙核,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陈霄十分肯定,这颗其貌不扬的珠子极有可能也是四神器之一!

  本来陈霄也只是打算,趁着周修元不注意,悄悄从他那儿偷出来,但周修元说什么不好,偏偏说了侮辱慕清霜的话,还恰好被陈霄听到了。

  而对于侮辱慕清霜的人,陈霄自然是不再需要客气了,「咣咣」两脚下去,想必周修元现在即使不死,也应该是残废了。

  陈霄当时还有些震惊,他没有想到,周修元下面那个东西,居然能长成那个规模,也不知道他的裤带子怎么装下的……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以后恐怕是再也没有机会用它了。

  正当陈霄思考之际,电话忽然响起。

  陈霄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老师傅发来的短信,巧了,他正打算问问老师傅,关于这颗珠子的事呢。

  陈霄点开短信,引入眼帘的是一张图片,下面带着一段话。

  「陈霄,你发过来的那个我查过了,那个卷轴叫做贤王手卷,具体的我没有查到太多。记载说是几百年前,一个神魔混血研究出来的,详细的经过已经拍到了图片里。这个贤王境界似乎不同于我们平常修炼的体系,如果按照他所写的这个修炼方法修炼,具体会怎么样,我也说不清楚。不过如果你没办法集齐四神器和四魔器的话,就别想着去尝试了。」

  看到这里,陈霄也有些疑惑了。

  四魔器?原来除了四神器之外,还有四个魔器吗?

  陈霄接着看向短信上面的图片,只见图片最上端是两排类似珠子一样的东西,一排四个。

  陈霄定睛一看,分别在第一排和第二排里找到了龙核以及他刚刚到手的神秘珠子,每个珠子下方又有一段详细的文字说明——四神器:青龙龙核心,能力为修复。

  朱雀孔雀石,能力为吸收。

  白虎白虎晶,能力为鉴别。

  玄武玄武镜,能力为净化。

  四魔器:风魔器:风令人心生恐惧,若是无法克服恐惧或是被外力干扰,则会被魔性侵入,使得其对周围修为最强之人产生依赖,时限为十二个小时,使用一次后,需要七天月光充能。

  (只有实力高的对实力弱的使用才有效,实力对等亦无法使用。)雷魔器:孪生魔器,和土魔器共同使用,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发挥效果。可封锁对方灵气。

  土魔器:孪生魔器,对灵气被封锁者使用,选择一部分被封锁者的记忆,使之封锁。封锁记忆的程度视使用者修为而定。但使用一次后需要一百个至阴之体的处子之血充能。

  火魔器:致幻之火,通过火焰扭曲,使自身幻化、隐匿或化形。

  看完神魔器的图片和介绍后,陈霄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几颗珠子看似外表不扬,没想到个个都有着极其恐怖的能力!

  不仅如此,陈霄还通过图片,确定了刚刚到手的神秘珠子,便是四魔器之一的风魔器!

  而知道了风魔器的功效后,陈霄更是隐隐后怕,这颗珠子一直放在周修元的身上,那可是极度危险。

  如果周修元知道珠子功效的话,恐怕慕清霜会在不经意间被他给得逞!

  陈霄缓缓呼了口气,放下了心来,还好刚刚周修元没有机会使用,现在珠子已经被他拿到手了,周修元也已经被他废掉,那慕清霜暂时应该是没有太大危险了。

  陈霄平缓了一下心情,继续往下看去。

  图片再往下,则是一段非常长的文字,陈霄扫了一眼,感觉像是一个故事,随即重新回到开头,仔细阅读起来——我叫渊,是魔族神灯嗣的长子,第一魔族长老阁阁主大弟子,也是魔族千年一出的天才,刚一出生,就已经被授予下一任魔族首领接班人的头衔。

  多年以来,我一直呆在魔族内修炼,父母也不容许我踏出魔族一步,他们说,这是为了避免我被神族之人发现。

  我天赋异禀,又不停地在族中修炼,修为自然是进步飞快,短短二十余年便已经被誉为魔族第一天才。

  但枯燥乏味的修炼让我心情烦闷,而我成功成为长老阁第一大弟子之后,我终于可以出去游历了。

  只是没想到,一次猎杀任务差点让我命丧黄泉,缺少实战经验的我因招惹了一头灵兽,身受重伤,掉入河中,本以为必死无疑了。

  而当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个木板床上,一个美貌如同天仙般的女子正不断用毛巾擦拭着我的额头。

  见我醒来,她似乎十分高兴,一边用我没见过的功法为我疗伤,一边不断问我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她说她在这里呆了二十多年,自己还是她见过的第一个男人。

  不谙世事的我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我只知道自己已经被她深深吸引了。她真的好美,不管是说话时微微笑起的样子,还是专心为我疗伤的样子,她的每个动作似乎都能动扰我的心扉。

  我在魔族呆了二十多年,却是第一次有这般心动的感觉。

  所以哪怕后来我的伤势已经痊愈,我也舍不得离开这里。这个地方山水秀丽,却不见有人烟,仿佛如同世外仙境一般,而她则是生活在这里的仙女。

  我也渴望这如同世外神仙般的生活,希望能和她一直呆在这里。

  但美好恣意的生活使我差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是魔族第一天才!我的失踪必然会引起族内的轩然大波!

  魔族人不可能接受我的失踪,他们通过魔族感应找到了这里。

  当他们找来的时候,我一开始还很高兴,因为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把这个如同仙境的地方,以及救命恩人的她介绍给我的父母,我的族人。

  可事情却出乎我的预料,当他们发现她的时候,神色似乎十分惊讶,随后便是十多个武士同时涌出,将她牢牢控制住。

  大长老微笑着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我立了大功一件,这个女子身上有神族的血脉,而且还是极为稀有的至阴之体,她的处子之血对魔族的功力提升大有裨益。

  我顿时愣在了原地,曾经感觉面目亲切的大长老,此时似乎变得有些陌生。我很想做些什么,但不知为何,我的双腿犹如被灌了万吨的铅,无论如何也迈不开。

  那天晚上,他们在我面前玷污了她,拿走她处子之血的,是大长老的儿子。

  我趁着夜色来到关押她的牢房,想要偷偷将她放走,却发现她已经自我了断,身死在这幽暗的牢房中……

  那一刻,我才发现,哪怕我是魔族天才,我也依然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如果当时我选择反抗的话,他们会放过她吗?

  似乎也不会……

  当晚,我带着她离开了魔族,来到了她生活的地方,那个犹如世外桃源的地方,为了不被族人找到,我甚至废掉了全身的修为。

  我将她安葬在她屋子的后院里,因为那里有许多她亲手栽植的花草,或许那些花草会保护她,不让她消逝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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