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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恶不作】第一章

[db:作者] 2025-08-18 08:57 5hhhhh 3880 ℃

 作者:纯爱苏梦

 2023年11月23日首发于第一会所

 字数:7657

  作者的话:无聊写的短篇,文笔一如既往的垃圾,毫无节操,三观尽毁,卫道士勿看。

  我是不幸的,这是我自己给自己下的定义,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起码我自己清楚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应是谓不幸。

  那个年代人普遍和穷挂钩,穷小子和穷妹子擦枪走火,狗畜牲控制不住,没射在墙上,就有了我。

  我应该叫妈的女人肚子还没大起来,我平生素未蒙面的爹就溜了,听说连夜跑的,唯一留下的是修了无数遍,烂的不能再烂的铃木摩托。

  我妈也想跑,可恶的是我还在肚子里,好在熬到生下了我,好心肠养了我一个月,把那烂摩托卖了10块,就留下刚满月的我和10块远走高飞了。

  就这样,我便成了没爹没妈的孤儿。

  该死的上帝确实是「公平」的,给我关上了一扇门的同时又打开了一扇窗。

  我被一个年迈的老奶奶收留,一老一少相依为命,许是两人境遇相同,才有这缘分一场,她儿女不管她,我爸妈不管我。我的出身也是奶奶跟我说的,在我七岁那年,我半跪在床前,看着满脸褶子,目光浑浊的奶奶一口一喘气讲完我的身世,故事不长,奶奶很快就说完了,然后就闭上了眼,再也没有睁开过。

  那时候傻傻的我并不知道,我失去了这世上唯一还会关心我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的我确实谨记奶奶临终前反复念叨,让我记住她说的话。

  我也确实记住了这个属于我的陌生故事。

  只不过当时我更念叨的是饥饿的肚子,想着奶奶怎么还不起床煮饭。

  可悲又可笑至极。

  许多年后回想起奶奶我都挤不出一滴泪来,我心里隐隐暗骂自己是个冷血动物。

  可那年正好有工作要回到那个算是故乡的地方,站在奶奶的坟前。

  那是我此生唯一一次,哭的那么撕心裂肺,那么……肆无忌惮。

  毫不夸张的说,就好像一次性把这一生要流的泪都哭干净了。

  失去奶奶后的生活离不开一个字——苦。

  没爹没娘的孩子,有人怜,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有个很好看的阿姨,递过来的塑料饭盒干干净净,里面不仅有香喷喷的大米饭,还有西红柿炒鸡蛋和一个大鸡腿。

  香的我流口水,吃了两口我就舍不得吃了,我不知道吃完了,我再什么时候还能吃到这么好的饭。

  有人怜自也有人厌,那是个远近闻名的酒鬼,每次遇到我都要给我来一脚,不是闹着玩的那种,我每次被踢,那个部位都会青紫一片,肿一段时间。后来有次他遇到我一反常态,好言好语将我骗到面前。

  「剑冢,把裤子脱了让叔叔看看!」

  我啥也不知道,只是看着他挥舞着手里的白面饼,我心里想按他的要求做,我就能得到他手里的饼。

  那酒鬼看着我脱下裤子中间鼓鼓的一团,眼里狠戾一闪。

  也许是被欺负多了,那次我到时眼疾手快躲了过去,那一脚踢到了我左腿上。

  他想要一脚废了我,所以踢的极狠,我痛苦的哭叫着。

  声音比往常都大了无数倍,估计是怕因为我这个剑冢孤儿惹上事,他一溜烟就跑了。

  其实根本不用跑,谁会去管一个孤儿,一个没爹没妈,一无所有的孤儿。

  那一脚是真的踢的狠,我当时趴在原地消化了好久,直到夜幕降临,寒冷蔓上了身子,实在受不了我才一瘸一拐走回家。

  创伤后遗症就是到现在我的左腿走路没什么问题,但是跑起来的话就有些踉跄。

  我有时候想不明白那个时候的我是怎么活过来的,是怎么一个人熬过那些个寒冬腊月?

  去讨别人不要的剩菜剩饭,卑贱到和狗抢东西吃。

  那么小的娃,是怎么承担无数无尽的冷眼与讥讽?

  幸好的是我活了下来,不幸的是我没有死。

  饱受风霜的八年后,我遇到了大明哥。

  彼时我十五岁,瘦干棍子,看着弱不禁风,面黄肌瘦。

  或许真的一阵风吹来就能把我吹走。

  大冬天奶奶留下的破屋实在是太冷了,破烂的屋顶下了雪都能飘进来。

  于是命运的风就这样把我吹到了小镇的煤矿场。

  我凭借着生理趋暖的本能来到了火光通明的煤矿场,钢铁架起来的场子,我站在底下望着那不断冒出黑烟的二楼,浓烟飘渺的尽头是熔岩发出的红光。

  这丑陋的画面在当时的我眼里是那么美,因为我感受到了里面溢出的温暖。

  我甚至傻傻的想:在里面呆着的人是多么幸福啊!

  越靠近越温暖,往后的我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像极了童话故事里卖火柴的小女孩。

  近了,飘出的浓烟已经被吸进了我的肺,强忍着不适我继续前进着,幻想中的天堂马上就要到来。

  直到我感觉被人一扯,扭头一看。

  身后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穿着脏背心的年轻大哥,浓烟染的他脸蛋黑灰,但从那双黑夜中依旧亮闪闪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当时也从少部分人眼里拥有的东西。

  当时我读不懂那是什么,但是我很喜欢拥有这种东西的人。

  直到很久的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世俗中弥足珍贵的善良。

  「你这小娃子,往里走干甚了?」

  ……

  「咋不会说话,哑巴还是傻子?」

  他姓郭,叫大明,我一直叫他大明哥,那天以后,大明哥算是收留了我。

  大明哥的工作就是在二楼熔岩间给人看炉火,后来他说起第一次见到我,瘦干瘦干的娃,咋往黑烟烟里闯,也不知道呛,唉……

  大明哥给我找了份煤矿场的工作,一开始搬砖,红泥大砖,先是拿到小车上,堆满再推上矿场一边小山坡上,那有一片空地,不知道要盖什么,我也不需要知道。

  我干活很卖力,因为每天都能有饭吃,早上两个大白馒头白粥,中午有米饭有菜,个别某天菜里还能见荤,晚上还能喝上一碗热汤或者一碗臊子面。

  到了晚上结工大明哥还会走过来掏出五块钱给我,说是我一天的工钱,我那时候对钱根本没什么概念,傻傻一笑就收下了。

  晚上大明哥就让我住工地宿舍,虽然也破旧也脏,但比起我那破烂的小屋来说简直就是天堂,屋顶没有破洞,木板床厚床垫,还有棉被可以盖。

  一直到后来才知道,工地根本不收我这种,又小又瘦,能干啥活?是大明哥卖着老脸求的工头,最后不得不答应工头每天多盯两个钟人家才勉强答应下来,也仅仅是管我饭吃,

  每天的工钱五块是大明哥从自己的血汗钱里分出来给我的。

  那时候大明哥一天工作也就十块。

  我奶奶根本没有给我取名字,也没有跟我说我爸姓啥,于是大明哥就让我跟他姓,同时给我取了名叫有幸。

  郭有幸啊郭有幸,给大明哥带来的却是最绝望的不幸。

  认识了大明哥两年后,某一天晌午,那天太阳很烈,刚推上去一车砖的我坐在小车上歇息,通着场子的马路上传来熟悉的摩托车声,那是大明哥的小蜜蜂,自我认识大明哥就骑着,我猜那摩托车的车况比起我爹给我留下的铃木好不了多少,只不过大明哥一直舍不得换。

  摩托车的噪音消失,迎来的依旧是眼里闪着善意的大明哥,只不过这次后座里多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一个好看极了的女人。

  那时候大字不识,好看极了是我唯一想到的形容词。

  那身段,比起场子里那些臃肿的妇人简直是天囊之别,腰细屁股大,从摩托车上下来那一对被束缚在衣服里的软肉一颠一颠的。

  白皙的脸蛋我感觉能掐出水来,眉清目秀,如花似玉,简直比电视里看到的那些明星犹过之而无不及。

  我看傻了,直到大明哥拍了拍我的脑袋。

  「你这娃子,怎么这么久了还是呆呆的,来,叫嫂子!」

  「嫂…嫂子!」

  彼时的我早已经不是当初骨瘦如柴的小男孩,有了正常的一日三餐身体也开始了发育,十七岁的我个子就比一米七九的大明哥低半根小拇指。

  身体也因为常年搬砖推车练就了一身肌肉,虽然不是那种大块但是结实,其实这种岁月打磨过的肌肉更具力量,手掌上那结了又磨破的茧足以证明。

  发育也会加剧身体激素的分泌,而那个最不该对这个人有的激素彻底爆发了——荷尔蒙。

  大明哥的对象叫秦冰兰,虽然她名字里带个冰字,但人一点都和这个字搭不着边,我的大脑时常会在某个不经意间闪过她那如沐春风的笑颜。

  兰嫂的出现在我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不知不觉就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

  没有人跟我讲情爱方面的事情,于是我被这种奇妙的情绪困住了,每天醒来我迫不及待想要去见到,见到那心里心心念念的身影,就好像是天性使然,哪怕是远远一瞥,我一天都会心安好多。

  有次大明哥和兰嫂带我一起出去涮火锅,孤零零坐在对桌的我看着面前的两人,兰嫂不停的给我和大明哥夹菜,大明哥一只手紧紧握着兰嫂如玉的小手,另一只手夹着碗里的羊肉,吃下一口再灌一口酒,跟我们笑谈着厂里厂外的琐事。

  兰嫂和我都是不怎么爱说话的人,就静静的听着,我的注意力其实全在兰嫂的身上,看着她水润的眸子几乎锁着大明哥看,那眼底波澜泛滥的光,那一眼就能读懂的爱意。

  看着面前如胶似漆的两人,我瞬间感觉我和他们,或者说我和兰嫂有一层比水泥墙还要厚的墙,枪打不穿,什么炸弹都炸不烂的那种。

  我打断了大明哥的闲谈,冷不零丁问了句话。

  「大明哥,你和兰嫂为什么这么亲……亲密啊!」

  面前的两人愣了一下,大明哥哈哈大笑说道。

  「因为这是你嫂子,我们是男女朋友啊,厂里那群崽子天天飙荤段子,怎么,是长大了,也想女人了。」

  「呸,死大明你跟小娃瞎讲什么!」

  兰嫂啐了大明哥一口,怪他胡乱说话。

  而那时的我蠢的又问了一个更蠢的问题。

  「那,那大明哥,我能和兰嫂做,做男女朋友不!」

  这话一出口,饭桌上瞬间沉默了下来,兰嫂惊的筷子掉到了地上,大明哥低沉着脸,看不清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看到抬起头的大明哥强扯着笑。

  「你这小子,主意打到你哥头上来了,就知道不能让你喝酒,尽说些胡话,快吃饭吧,早点回去明天还要赶工……」

  我的妄言就这样被大明哥打哈哈略过了,其实大明哥知道,一向沉默寡言的我说出的话,必定有原因。

  至于原因是什么,简单至极,我喜欢上兰嫂了。

  大明哥应该跟我说清楚的,不,是我太畜牲了。

  不,应该说连畜牲都不如。

  他就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管我,让我在某个寒冬与这个世界长辞。

  这对于我,应该是最好的归宿。

  常说人是环境的产物,其实非然,有些人天生就是坏种。

  是忘恩负义冷血无情的恶狼。

  是从地狱来到人间的恶魔。

  大明哥和兰嫂在一起后,便搬到镇子里租了个小屋,有了对象自然对生活是更卖力,白天监工晚上还找了份闲工,听说是在某个网吧当网管。

  而我自从上次酒桌饭饱后,非但没有放弃兰嫂,心底那份迷恋愈演愈重,每个周六,大明哥这天是一晚上夜班,我下了班后就偷偷徒步几公里来到镇上,来到大明哥和兰嫂租的小屋。

  那是一个户搬到大城市人家的旧院,大明哥租的是二层,或许是太过偏僻,到了晚上周围黑灯瞎火的,楼下也没有人租,我就会悄悄翻过院墙,小心翼翼从楼梯来到二楼,偷偷从窗户外看兰嫂。

  一直到她脱衣睡觉。

  自然而然,我这肮脏的畜牲窥视到了兰嫂冰清玉洁的身子,第一次的见到的时候只觉得眼前白花花的一片,透过有些泛黄的玻璃,那白的晃眼的身躯是那么诱人,雪白饱满的两团,顶端紫红的两点,曼妙妖娆的身姿,顺着似雪的小腹而下,芳草萋萋中若隐若现的密处。

  无一不勾引着我肮脏的目光,那时候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了,男人和女人的下边不一样。

  也是第一次,感觉下边硬的生痛,痛的我发慌。

  那时我已经十七,尽管没人告诉我这方面的知识,但我也知道,偷窥是不对的,偷窥女孩子是不对的,偷窥救命恩人的女朋友更是十恶不赦。

  我控制不住自己,那心底的贪欲仿佛数万只蚂蚁在爬,就这样,基本每个周六,我都会准时来着这,偷窥兰嫂,直到她熄灯睡觉,我才会暗暗不舍的离去。

  有一阵子大明哥就像被突然打了鸡血,基本天天晚上都去网吧通宵代班,逢人都面带笑容,满面红光感觉像是年轻了好几岁。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我偷窥的时间更多了,我从每个周六,渐渐变成了每个晚上都去。

  一连五天,每天都能看到朝思暮想的兰嫂,看到那令我心惊肉跳的赤裸身躯,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直到第六天,和往常不同,当我轻车熟路上到二楼,微微探出身子往里看的时候。

  我发现,大明哥也在。

  兰嫂也和往昔不同,此刻早早褪去了全身的衣裳,那雪白的身躯依旧晃的我心痒。

  两人都在屋里那张小炕上,大明哥趴在兰嫂身上,兰嫂搂着大明哥的脖子,我看着两人密语,然后嘴对嘴亲吻在一起,然后两具肉体就在那不大的炕上滚来滚去,大明哥双手不时抓弄着兰嫂胸口鼓鼓的两团,兰嫂发出我从未听过的呻吟。

  轻细婉转的叫声,那是我听到过世上最美妙的乐章。

  直到兰嫂发出一声惊呼。

  「轻点!小心伤着孩子!医生都说了这段时间要节制,你就是不听……」

  「媳妇我错了,我轻点,我轻点……」

  一番细语过后两人开始了最原始的活塞运动,朦胧的月光照进屋子里,我清晰地看到大明哥把下边的东西塞进了兰嫂芳草萋萋的双腿间,两人的动作渐渐变得激烈,隐约能听到一进一出发出的「噗呲噗呲」声。

  眼前的一切,仿佛给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兰嫂的叫声变得更加委婉动听,也就是因为太过出神。

  我在千不该万不该的那时,不小心撞到了门。

  铁门,撞上就是「哗哗」的声响,想不被听到也难。

  屋内一阵沉默后清晰的传出兰嫂的惊叫和大明哥的怒喊。

  「啊……」

  「谁啊!」

  紧接着便是穿衣走动的声音,而那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双腿好像是被灌了铅,怎么也不听使唤。

  我应该马上翻墙逃跑的。

  可我像个心存死志的死囚,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等待命运的审判。

  门开了,月光清晰照亮了我的脸,还有大明哥那张惊讶的脸。

  惊讶过后便是无尽的愤怒,我清明的从往昔满是善意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厌恶。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那是我最先从别人眼里读懂的眼神。

  一巴掌狠狠地扇在了我的脸上,我被一下子抽到在了地上。

  「滚,滚啊,你个逼崽子,给老子有点远滚多远!」

  大明哥的怒吼中我看到穿好了衣服的兰嫂也走到了门口。

  尝尽酸甜苦辣的我当时是真没读懂兰嫂的表情,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女生对一个男生厌绝了才会展露的神情。

  大明哥气不过又是一脚,我顺着楼梯一路滚到一楼。

  然后,那道门「砰」的一声被狠狠闭上。

  我不知道那天我是怎么回去的,原来人真的可以做到大脑完全空白,那天的我就是如此。

  大明哥那天应该打死我。

  真的该打死我的。

  事后的第三天,我又一次去了大明哥租的小屋。

  我犯下了畜牲都不如的大罪。

  我不知道我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出发的,脑子跟身子动,回过神来,人就到了那里。

  月光散落进屋子里,那张小炕上兰嫂熟睡着。

  大明哥不在。

  他们那天在做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滋味。

  回想起大明哥舒服的表情,兰嫂急促又婉转的呻吟。

  我后退几步,身子撞向玻璃,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的同时。

  恶魔也闯进了这件屋子里。

  兰嫂已经被破窗的声音惊醒,裹着被子缩在炕角,月光凌乱地照在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凄凉又绝色。

  「有幸,你要干什么,你,你不要过来……」

  在秦冰兰眼里,当时的我应该真的如同一个恶魔吧。

  撞破玻璃的伤口开始流血,血色渲染下,恶魔开始了他的罪行。

  我像只饿了数天的恶狼扑了上去,那少妇独有的芳香一下子就将我捕获。

  我俯下身子,鼻子贴到秦冰兰的颈间,贪婪的呼吸着那诱人至极的气味。

  被子里的身子在疯狂的扭动,但这点力气怎么能劲得过大明哥求情,好吃好喝了两年后发育茁壮的我呢?

  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享受那隔着被子都能感受到的极致的柔软。

  那张遮羞布很快就在我的撕扯下不复存在,那白花花的身子如此近的展露在我面前,那疯狂的挣扎终于败在了我的力量面前。

  「有幸,你放开我,快放开嫂子,你这样是不对的,这是强奸,是犯罪,是要被枪毙的,你快放开我!」

  大脑已经完全宕机,全靠邪恶欲望支配着的我根本听不进任何话。

  我按着秦冰兰不让她乱动,用不不到三秒的时间就褪去了我的全部衣裳。

  我像是猴子一样抱紧缠绕住秦冰兰的身躯,肉贴肉,光滑温热的感觉准确无误的从皮肤传递给神经细胞。

  莫大的兴奋!

  我仿佛听到内心深处传来一声疯狂的尖叫!

  原始的冲动支配着我,我伸出两张大手一左一右攀上了那两团高峰。

  饱满,圆润。

  好像是生来就会一般,我无师自通玩弄起来这两团乳肉,小西瓜般丰硕的两团在我掌中不停变幻着形状。

  脑袋凑上前去,顺着光滑的脸蛋寻找秦冰兰那张樱花小嘴,衔住双唇,舌头就忍不住往里探去。

  刚进入温润湿滑的小嘴,巨疼便从舌头清晰无比的传来。

  我赶紧起身,舌头感觉差一点就要被咬断了,嘴里满身血腥味。

  暂时的胜利让身下的秦冰兰再次挣扎起来,我忍着疼痛,怔怔地看着秦冰兰脸上的表情。

  与那天发现我偷窥的神情一模一样,我清楚的知道,那双望向我的眸子里,永远不会有看向大明哥的情愫。

  永远都是那冷冰冰的厌恶,就如此刻一样。

  烦躁,愤怒!

  我扬起手,一连无数个清脆无比的巴掌左右开弓在那张绝美的脸上招呼着。

  直到身下的秦冰兰痛苦求饶。

  「别,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呜呜呜……」

  我的手都扇的发热。

  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红肿了一圈,泪珠止不住的从那泛红的眼眶往下流。

  原来在被破坏后,梨花带雨的样子在我心里,更加绝美。

  双腿之间的巨龙早已苏醒,如同蓄势待发的猛龙。

  我分开秦冰兰的双腿,终于看到了芳草萋萋下的秘密花园。

  两瓣如蝴蝶展翅的粉嫩唇瓣间,隐约可见一个不及小拇指粗的倒三角洞口。

  大明哥就是进去这里才那么舒服的。

  我挺直身子,龙头抵在那两瓣上,蹭了一下,极度的舒爽传来。

  但我渴望更多,我知道,要进去,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但毕竟是个雏,顶了几次还是没有进去。

  秦冰兰就那么任由我摆弄,晶莹的眼睛不复往昔,空洞望向一旁,又忽得想起了什么。

  「轻点,我怀……啊!嗯……啊……」

  那句话只说了一半,就被我狠狠地进入撞的支离破碎。

  冲昏了头的我哪懂得什么怜香惜玉。

  那极致的紧凑和温暖让我仿佛到了真正的天堂。

  仿佛灵魂都被温热,沸腾的欲望控制着我。

  我宛若疯魔般进出着,索取着。

  一下又一下恨不得将两颗睾蛋都送进去。

  我的下边是比大明哥大不少的,具体多大我也没量过。

  明显秦冰兰是承受不住。

  那张红肿的脸写满了痛苦,泪水打湿了床单。

  急促地喘息,不住的求饶。

  「不,不要,慢一点……啊!」

  「求,求求你,放过我,好痛……」

  「啊……啊啊……啊啊啊……」

  化身恶魔的我只顾及自己的快乐,将秦冰兰一双玉腿搭在肩上,继续大开大合进出着。

  渐渐的,身下的秦冰兰不再呼喊求饶,只是大口大口喘息着。

  屋子里只剩下「砰砰砰!」肉体撞击的响声。

  ……………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受到快感积累到了顶峰,我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一顶,随着秦冰兰一声尖锐惨烈的呼喊。

  深入蜜穴的巨龙颤抖着吐息罪恶。

  最后一滴都释放殆尽,我缓缓抽出,闭眼喘息着。

  睁开眼我看到了恶魔的艺术品。

  我第一次从她身上感受到她名字里的「冰」。

  我一手造成的冰,死寂的冰。

  秦冰兰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样,秀发散开,遮住那张苍白的脸,月光的照耀下,透过发丝的缝隙,那张脸如崭新的白纸一样惨白,一双眼睛仿佛失去了生气般空洞。

  雪白的身躯红痕密布,下边刚刚被我进出的地方大开。

  血,鲜红的血液不停从那里淌出来,渐渐浸满床单。

  恶魔慌了,于是恶魔逃走了。

  我冷汗直冒,迅速穿好衣服,逃离了这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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