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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凤凰】第四章 针锋相对 第六节 目迷五色10 - 2

[db:作者] 2025-07-12 21:29 5hhhhh 7080 ℃

引用:原帖由 sinbasis 于 2017-8-3 13:52 发表 幻大是误删,我是主动清空过几次,都是没几天之后就后悔。有部驷马虐足的女优很漂亮,片子又高清,估计再也遇不到了。。微嗔兄说的剧情失色,应该是指的大方向走势吧。还有你是做人力资源的吗,哪个网友说过什么都记 ... 看到老朋友,唔唔,还是高兴的。

 其实林雨婵的人物志,并不只有确种纯爱的。晚上写了一段,看看吧。这个名单,其实叫林雨蝉也是不错。

 

  树林在我眼前晃动,狂风在我耳边呼啸,胸膛似要炸裂,张大着嘴却呼吸不到什么氧气,双腿象拖着两个铅球,每跑一步都似乎要耗尽我所用的力量。

  这种感觉小时候倒常有过,不过这记忆已经太过久远,远得我几乎都已经遗忘。这感觉太难受了,我真想摊开手脚就往地上这么一趴,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管。

  我竖起耳朵,身后的脚步声好象又近了几分,那声音就象林间跳跃的小鹿,轻盈、轻快、轻松,丝毫不知疲倦,仿佛闲亭散步般悠闲。

  真是不依不饶、一定要赶尽杀绝呀,你们已经赢了,我们死的死、逃的逃,有必要这样死命去追一个漏网之鱼吗?你们不懂什么叫穷寇莫追?不懂什么叫网开一面?你们不是慈善为怀,你们不是以天使自居,不懂饶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

  拚尽最后力气,穿过茂密的林树,眼前豁然开朗,但心却猛然一沉。前面没路了,前面是悬崖,是绝路。站在山沿向下张望,刀削斧劈过一般的石壁没有任何可以借力攀爬的地方,这么跳下去很难有侥幸。

  我不想死,真不想死!我还才二十六岁,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精彩我未曾领略,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没有去做,我不甘心!

  我原来不曾经知道,面对死亡竟是这样的恐惧!小的时候很多次在死亡边缘挣扎,却从没领悟过死亡的真谛。或者说那时根本也无所谓生死,甚至死亡或许对于那时我的来说是一种解脱。

  而当我掌握了超越常人的力量后,生命突然从黑暗走向绚烂多彩,五光十色,令人沉醉、令人沉迷。从那时起,我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还有哪么多美丽壮观的风景,有哪么多令人难忘的美食佳肴,还有一种叫做女人的神奇生物,能够给男人带来无比巨大的快乐。

  死亡,会把我拖进永恒黑暗的国度,我将无知无觉,一切一切美好将永远逝去。我还这么年轻,我不想死!

  在这瞬间,我身体在某处涌动起一股力量,就象小的时候,在最痛苦、最绝望之时,一种神奇的力量就这么突然出现,令我有如脱胎换骨般的新生。

  我不想死,就必须为活着而战。听脚步声,追来的就一人,虽然在刚才的突围中受了点内伤,但未必没有一战之力,只要解决了她,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深深地吸了口气,调整体内有些紊乱的气息,我就这么站在悬崖边上,并没有往里走几步,让感觉安全一些。我已无退路,必须在刀锋上寻觅生机,身后是万丈深渊,我要让对方感受我拚死一战的绝决。

  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个人影从树林中出现。是她!林雨婵,我所见过的最年轻的凤战士!我没想到追来的竟会是她!

  刚才一战,我们是落入了陷井,但困兽之斗仍给她们带来很大麻烦。此时她看去上并没有如脚步声那么轻松,挽起的头发凌乱、额头渗着汗珠、脸颊泛着红潮、饱满挺立的胸脯随着急促的呼吸不停起伏。

  这瞬间,我想打自己一个耳光,死都要死了,我的目光仍在那跃动着的胸脯上停留了至少两秒甚至更长的时间。

  我承认我好色不假,但真也不能全怪我,实在是她的装束太有诱惑了。其实她根本没穿什么性感的衣服,最普普通通的白衬衫、黑裤子、圆口平底黑皮鞋,问题是刚才的搏斗再加一路狂奔,让她的衣服裤子和我一样破破烂烂。

  白衬衫的袖子被扯掉了一只,露出一段莲藕般光洁的胳膊;衣襟的钮扣尽数崩裂,下摆打了个结,才没让衬衫变成披风,这酥胸半露、再加露出一截小蛮腰,要比一点不穿还惹火;黑色的长裤被树枝划破好几道口子,如凝脂般的肌肤白得耀眼,而圆口黑皮鞋也只剩下一只,另一只脚上只有素白色的短袜,脚背的袜子看起来尚还完好,跑了那么多的山路,脚底想必都是破洞了吧。

  你就这么穿着一只鞋从山脚一直追到山顶呀!正当我心中悲叹时,听到她轻叱一声道:「石坤,你已走投无路,放弃反抗,才有活路!」

  我苦笑,或许她是不会杀我,但我的余生将在监狱中渡过,没自由,生不如死!

  「废话少说,要战便战!」我双掌横在胸前决意为生命、为自由而战。

  她没再说什么,腾空而起,轻盈的身躯犹如投林飞燕,很好看,但却很致命。

  即将落下的夕阳将她性感迷人的身躯染上一层金色,在这瞬间,我想起了我见到她的第一眼。

  我叫石坤,出生在旧金山的唐人街。天知道哪个女人生下我,然后把我扔在了垃圾堆里,又天知道几个拾荒者哪天不知什么筋搭错了,竟无聊地把我捡了回去,于是我活了下来。后来,我还专门去找过哪几个乞丐,有二个死了,只剩一个还没死。

  看到他吃的无法分辨是什么东西的晚饭,我问他,我小的时候喝过奶吗?人奶、牛奶都算。他看看我,然后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给他一些钱,走的时候又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在哪里捡到我的。他指了个方向,那里是紧挨着唐人街一片红灯区。

  这天晚上,我在那个红灯区里带走了一个年纪至少比我大十多岁的老年妓女,走的时候她兴高彩烈,象她这个年纪不是每天都会有生意的。

  她在我面前脱得一丝不挂的时候,我有些反胃,但我还是很拚命地去操她,最后,把她活活地操死在了床上。一般来说,普通人要操死一个女人并不容易,但对于我来说,实在太简单了。操她的时候多用一点点力量,她的盆骨便会碎裂;鸡巴在她屁眼里用力顶两下,小洞就会象张开的嘴巴,咕噜噜地开始喷血。听了她大半夜的哭喊哀求,我终于有些不忍,发力用我那象擀面杖般巨大肉棒彻底催毁了她的子宫,她便再没了声息。

  我的行为好象很残忍,其实当我发现女人是一种能令男人快乐的神奇生物后,我相比我的同伴们,算是比较懂得怜香惜玉的一个。当然我经常也使用暴力,但仅仅是为了获得快乐,并非以弄死、搞残她们当作快乐。

  母亲这个词,对于别人来说是一种温暖,一种美好的记忆,或许之前我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幻想,而当那个拾荒者将手指向红灯区那一瞬间,我对这两个字只有恨。所以我用这种方式来斩断与两个字之间的最后羁绊,至此之后,无爱也无恨。

  八岁那年,我被几个男人抱上了一辆货车,然后和数百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一座荒岛上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

  我不想叙述接下来两年的生活,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连想都不愿意去想。身边的小伙伴一个接着一个死去,我以为这也将是我必然的命运。但是希望总是出现在最绝望的时候,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我有了比那些小伙伴们更强的力量、更快的速度、更敏感的感官,于是一切苦难终于结束了。

  接下来的几年也是苦的,我被带到一个古堡,这里也有很多小伙伴,他们也和我一样拥有远比普通孩子强大的力量。在哪里,有人教导我们修习各种武功,学习文化知识,管理者还是非常的严厉,一旦发现有偷懒,会受到极严厉的惩罚。但这种生活与我过去的十年相比,对于我而言,简值就是天堂。

  我们被反复灌输一个理念,在这个世界上,力量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力量,你可以做你一切想做的事。所以,在这几十个孩子里面,力量强大的永远是高高在上,可以随意地驱使甚至污辱力量不如他的人。在每年的岁末都会有一次考核,排名在最后的人将被处死,这使得我们所有人都一刻不敢放松。

  在那几年里,我有了新名字,给我取名的应该是个大人物,只有在年底考核的时候才会出现。他说,你话不多,象块石头,那就姓石吧,名坤,坤为土,希望你以后能如土中之石,中流砥柱,为神教建立功勋。

  神教、魔教、凤、凤战士这些都是在离开古堡的最后一年我才知道个大概,那时我才十二岁自然不太懂。说实话,我曾仇恨过这个所谓的神教,在那个小岛上,我天天恨,夜夜恨,咬牙切齿地恨,恨到了骨头里。但那一刻,我突然不恨了,虽然我差一点死掉,但却有了强大的力量,有了不一样的命运,我愿意为他口中所说的神教而战。

  我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发现了女人这种神奇的生物。因为激发了身体的潜能,我们相对于普通人发育要早,体格也更健硕,但我对这方面的领悟却比其他小伙伴要迟钝很多。

  在一次月末考核的时候,管理者领着五个穿着暴露清凉的女人,他告诉我们,这是本次月考的前五名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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