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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第一部) - 2,3

[db:作者] 2025-07-11 16:01 5hhhhh 9270 ℃

               第26章

  李绯古的手中,拿着一杯威士忌,褐色的液体包裹着晶莹剔透的冰块。

  他看着杯子,不语。

  但我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带我去,并不是害怕什么暗算李绯古的身手不在我之下。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判定洪少柔可能会对我有兴趣。

  李绯古就像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不动声色地将想要抛售的商品摆在架子上展览,毫不着急,只等人来询问。

  而我,就是那件商品。

  我继续吃着排骨。

  排骨排骨,骨肉相连,用琼瑶奶奶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个残忍的小东西」吃了差不多小半盘时,李绯古再度开口:「不欢,我想让你待在洪少柔的身边,帮我调查幕后的黑手。」

  我不住筷子,反正例绯古是会继续说的。

  「最近,一直有股看不见的力量在控制着一切,它进行得很缓慢,但我清楚,它的目的是想将我们清义帮全体毁灭。但我却始终查不出究竟是谁在主导这一切,唯一的线索,就是洪少柔,他和那股力量,有着牵扯不掉的关系。我不能看着清义帮处于危险之中而无动于衷,不欢,你也是一样的。」

  「不欢,我并没有要把你给任何人,我不会这么做。当度过这个难关后,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把你要回来。」

  「不欢,你要相信我,就像过去十四年内你所做的那样。」

  要到这时,我才停下了筷子。

  擦拭去嘴角的酱汁我一向都是用最美的一面面对李绯古,这次也是一样。

  我看着他,轻声道:「我去。」

  闻言,李绯古并没有欣喜,他只是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像是很有多的话想要说,但是,却无从说起。

  最后的最后,他伸手,揽起我的后脑勺,在我的额前轻轻一吻。

  「不欢,如果我有能力保护你……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不懂他的话。

  我从他的手中退出,重新低头吃我的排骨。

  只有食物,才是最真实的。

  它不会骗你,咸了就是咸了,淡了就是淡了,吃了就会饱,没吃就要饿,它从不会欺骗我。

  边吃,我边继续着刚才未说完的话:「我答应去帮你找出那个幕后黑手,但从此之后,我和你的那个约定,就这么结束了。」

  李绯古没有出声,厨房中只余下冰块在酒杯中磕碰的响声。

  我明白他懂我的意思,但还是把意思说得更清楚,其实更像是对自己的解释:「从此之后,我不再是你的人,你的命令,对我来说,不再有任何意义,从今之后,我是自由的了。」

  直到我吃完了那盘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李绯古也没有再发言。

  可是我并不需要他的保证,因为向来囚禁住我的,只是我自己。

  那个在冰冷的阁楼夜晚为我送来肉的温暖的小男孩,其实只是我的幻想。

  只是,我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够温柔地对待我,全心全意地爱我,而李绯古和那个人很像,所以我就将想象的外衣套在了他的身上。

  其实我知道,只是不愿承认。

  可是现在,再也欺瞒不了自己了。

  因为李绯古不再让我幻想,他用他的温柔将我给冻醒。

  我应该离开他,继续往前走了。

  其实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李绯古没有对不起我,他从没有说过会爱我,从没有对我做过什么承诺。

  我不怪他。

  碧姨说过,我还没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但没关系,因为上天会给你指引。

  就像是现在,它通过李绯古的口让我去完成另一件事。

  这是我的责任,我应该去。

  就算是为了报答清义帮十四年来给我吃肉的恩情,就算是为了保护碧姨,我也应该去的。

  碧姨支持我的决定,她一向不喜欢我迷恋李绯古。

  她也不担心我的安全。

  按照她的话说,就算是金刚,异型外加侏罗纪公园中的霸王龙一同出现攻击我,我估计都能反过来把它们给烤了吃了。

  我觉得这不是事实。

  因为异型的肉并不好吃我何不欢还是挺挑嘴的。

  碧姨赞成我去洪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洪少柔有钱,我吃不穷他。

  自从下了决定后,太阳就像是那和星星偷情却被月亮捉奸追着打的奸夫一般,提着裤子飞速跑路。

  转眼,就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在李家吃了最后一顿肉,提着行李,上了洪少柔派来接我的车。

  那天,李绯古并没有出面送我,但我发现,他在二楼书房的窗帘后看我。

  虽然隔得远,藏得深,可那毕竟是我心心念念了十四年的身影,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和当年只有碧姨接我来李家一样,今天送我离开的,也只有碧姨。

  她的送别礼物,是一块板砖。

  一块纯金的板砖。

  一块纯金的镶钻的板砖。

  一块纯金的镶钻的二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板砖。

  这是多么实用的礼物腥风血雨时期可以当杀人武器,和风细雨时期可以卖出去筹集路费。

  实在是居家旅行,馈赠亲友,杀人灭口,必备良物。

  话说当我在江湖上比较嚣张的那段时期,出席各个宴会时,别的女人佩戴华贵珠宝,争相竞艳,斗得头破血流,簪环散乱之际,我携一黄金镶钻板砖出现,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吸引众人目光。

  真是非常地拉轰。

  曾有一度,我的外号就叫金板砖。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此刻,我这王昭君就要出塞。

  碧姨问:「还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我最后看了那橦我住了十多年的别墅一眼,轻声道:「我把李李吉忘在阁楼里三天了。」

  碧姨:「……」

  抬起手,对着李绯古做了个再见的姿势。

  走也要走得漂亮是不。

  跨进车里,车门:咚「一声关上,从此,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

  洪少柔家在半山的别墅中,车开过一连串的独立别墅小楼后,最终在一处没什么出众之处的别墅前停下。

  要说,这别墅唯一的特点,就是位于中心位置,被其余别墅包围着。

  我觉得纳闷,江湖传言,洪家不是一般的有钱,虽然这里的别墅价格不菲,但在我心目中,他住的,再怎么也应该是最大最豪华最牛逼最装b的一橦,可现在看来,却不是这么回事。

  难道真的像李绯古所言,江湖传言都是以讹传讹?

  我开始为自己今后是否能尽情吃肉而感到担忧。

  可后来才知道,这一片山的别墅都是洪少柔的,他买了下来,分给亲信与保镖居住。

  毕竟是富可敌国的商人,眼红的人海了去了,将他绑架成功后勒索的钱可是足够尽情挥霍几辈子的,诱惑实在是太大。

  打个比方,洪少就像是一盘香喷喷亮晶晶色艳味浓一筷子下去就能戳出油的红烧肉,谁不想来尝尝。

  之所以至今没有出现一次意外,皆因他的这一做法。

  你想啊,劫匪要穿过多少保镖的别墅才能到达他家。

  就算到了,估计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身上大洞小洞不断了。

  这一招,实在是高。

  他家全是中式古典装修,一整套的黄梨木古董家具,还有架子上那些有年代的珍贵古董花瓶字画书籍。

  仔细一看,全是真货。

  其中更有世所罕见的珍品。

  我现在总算是了解他为何对烟杆上的那块翡翠毫不在意因为他家里还有这么多与翡翠同等价值的珍品。

               第27章

  我觉得自己是来对了。

  到最后就算是没有查到幕后黑手,我也可以偷拿几件小玩意回去,绝对不会是无功而返。

  这个念头一出,顿时口水滴答贪欲牵动食欲,我又想吃肉了。

  洪少柔不在家,说是要晚上才能回来。

  但他留下的话是:那个东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自然,他口中的那个东西指的就是我。

  我没有让那群冷酷的刀削面去给我摘星星取月亮剿灭太阳,也没有让他们掀衣服脱裤子互玩对方的黄瓜,我只是提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最低级的那层。

  我需要食物。

  我只是想吃肉。

  但那群冷酷无情残忍的刀削面保镖们却冷酷无情残忍地拒绝了我的要求。

  因为今天是洪家老太爷的忌日,每年的这天,全家上下都要吃素来纪念。

  我毕竟是初来乍到,他们不了解我的性情也是正常的。

  于是,我很认真地告诉他们,倘若一顿不让我吃肉我能狂躁得将这屋子里所有的古董都砸得稀巴烂两顿不让我吃肉我会郁闷得用电钻钻破他们所有人的裤裆三顿不让我吃肉我便会饥饿得撬开他们老太爷的坟墓把那他骨头上附着的腐肉撒点胡椒当麻辣牛肉干给吃下去。

  可是我那诚挚无比的警告却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要是在李家,我早就掏出碧姨送的黄金镶钻板砖将他们给一板砖敲昏然后依次褪下他们的裤子将他们的黄瓜当成母亲牌牛肉棒给吃了。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我第一天来,不能惹出什么大事。

  所以,我决定将吃母亲牌牛肉棒的计划押后一天。

  中午的菜全是素的,我嘴里都快淡出鸟来。

  又挨了三个小时,实在是熬不住了我何不欢从四岁后就再没经历过连续五个小时不吃肉的悲惨遭遇。

  所以,我趁着那群刀削面不注意时,偷偷地潜入了厨房。

  打开那巨大的冰箱,里面装满了食物,包括很多很多的肉。

  看着那些鲜肉,我悲痛欲绝。

  我何不欢虽然爱吃肉,但做肉的手艺却能够让肉它妈妈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

  可实在是馋得厉害,在对肉狂热的热爱情绪驱动下,我也只能学着那些外国友人们茹毛饮血。

  于是,我撕开包装袋,将生肉抹上盐和味精,皱紧眉头,准备就这么咬下去。

  可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轻笑。

  并没有带着讥诮和挪揄的笑声。

  转头,我看清了发声的男人。

  怎么形容呢,用现下比较时髦的话讲,那这人就是文艺范,治愈系。

  他穿着粗布裤,纯棉长T,简单随意,衣服的布料和他很配,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

  眼睛内双,高挺鼻梁,黑发有着天然轻微的卷曲。

  其实并不瘦弱,可也许是因为高,他总给人以温柔纤细的感觉。

  我回过头去的时候,他正在笑,我就这么被他的笑容怔住。

  不是惊艳,而是因为,他的笑有种魔力,一看见,人的心就像是在小温泉水中浸泡着一般,暖暖的,熨帖极了。

  这个人和李绯古的感觉有些相似,但我却清楚,他们不一样。

  这个人虽然更飘渺,但却比李绯古真实。

  他拿着一瓶矿泉水,倚在冰箱边,看着我,头微侧着,一绺小卷发不经意触在了睫毛上。「

  生肉吃了,是会坏肚子的。「

  他温声提醒道。

  我看着他,一时不知此人是敌是友,待他是该恶还是该善。

  主要是这里的人都是冷酷无情残忍的刀削面,独他一人是个小太阳,并且身份不明,又主动和我对话,实在是可疑。

  在临走前,李绯古告诉过我,他会尽快派进内线来帮助我完成任务。

  难道说,这个人就是那内线?

  是与否,试试就知道了。

  我清清嗓子,开口问道:「春眠不觉晓。」

  他微诧,接着很自然地答道:「处处闻啼鸟?」

  再给一次机会,我再度开口:「停车坐爱枫林晚。」

  他耸耸肩:「霜叶红于二月花?」

  又错,应该是吹弹扭揉样样来。

  最后一次机会,我选了个入门难度的:「锄禾日当午。」

  他回答得挺快:「汗滴禾下土?」

  还是错,应该是沙发爆楼主。

  三次都回答出那么纯洁正常的答案,看来此人果真非我族类。

  回答完后,他来到冰箱边,打开门,蹲下身子开始翻看着食物。

  我则趁此机会,悄悄拿起黄金镶钻板砖,准备向着他的脑袋狠狠砸下,等他晕了,再继续我的生肉美餐。

  当那板砖离他的脑袋只有一厘米时,他说了一句话,止住我的动作。

  同时,也改变了我们的未来。

  他说:「不嫌弃的话,我来煮给你吃吧。」

  当一份鲜嫩诱人的红酒牛排放在我面前时,我觉得我面前的男人是位神。

  大神。

  这位大神叫景流湃,是洪少柔的专属厨师,他做菜的手艺确实是天下一绝,吃到最后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咬下去因为上面沾染着他做的菜的香气。

  这些也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当时,他边看着我吃,边随意问着我一些家常。

  「你从清义帮来的?」

  我点头,并将第一叉肉给放进了嘴中。

  「是自愿来的吗?」

  我再点头,再将第二叉肉给放进嘴中。

  「来了就不能随意出去了,难道你就不想念那边的亲人朋友吗?」

  我继续点头,将第三叉肉给放进嘴中。

  然后,低头看着那纯银刀叉,那光滑的瓷盘,眼泪如那淅淅沥沥的尿液般,潺潺而下。

  「对不起,让你想家了。」

  景流湃有些不安。

  我摇头,如尿液般的眼泪滴了一滴在桌面上:「我哭,不是因为想家,而是因为这份牛排……我三叉就吃完了,好少。」

  景流湃:「……」

  话说平时我在李家每顿都是会吃到大肠小肠位里全部塞满,一直满到喉咙口才停下。

  而今天肉的分量,却连我大牙上的那个洞都塞不满。

  受不了我那如尿液一般的眼泪,景流湃以快的速度,最精湛的手艺给我再做了超大份的牛排。

  当我抱着鼓胀的肚子,用牙签剔着肉渣,像秋天的欠蒸的螃蟹般横行着上楼时,旁边的刀削面们从墨镜后向我投来如刀般的眼光。

  不止是因为我破坏了李家的规矩,更重要的是,我吃光了他们全部人明天的鲜肉。

  景流湃的厨艺实在是高的惊人,我那一顿吃的肉的分量,刷新了以前的纪录吃下去的肉,已经抵在菊花处。

  接下来,我在安排给我住的房间床上躺着,用一下午的时间努力地将腹中的肉给消化完,空出肚子,接着晚饭继续下去吃景流湃做的牛排。

  这天,我觉得自己在人生道路上又前进了很大一步。

  因为,我的食量华丽丽地增加了。

  至晚,洪少柔方回。

  那时,我已经洗完了澡,正坐在梳妆台前对镜抹精华霜。

  他径直走进我的屋子里,今天的他换了身暗紫色的长袍,照旧是种奢华的低调,细细的眼睛从镜子中打量着我。

  我何不欢的原则之一,倘若有人将我当成东西,那我就要把他不当东西。

  这个洪少柔正好符合条件。

  我像是世界上没他这个人存在似地,和往常一般,慢悠悠地按摩着脸颊。

  洪少柔手上烟杆不离手,那块翡翠时不时晃动着,那颜色,绿得润了人满心满眼。

  他坐在床上,轻缓地吐着烟。

  白色的烟,像轻渺的丝线,向着我这边飘来,有点像是一种引诱。

  可惜,我不吸烟。

  当按摩到人中时,他终于开口:「你不觉得自己的姿势很奇怪吗?」

  「不觉得。」

  我继续按摩下巴。

  「为什么你要把它们放在梳妆台上呢?」

  洪少柔饶有兴趣地问道。

  他口中的「它们」指的就是我胸前的那对凶器。

  毕竟是D罩杯,分量也不少,切切估计能炖一大锅红烧肉了。

  为什么?

  你试试整体戴着两公斤的水球看看,累不死你。

  再加上那地心引力也是强大的,虽然现在还没有下垂,但碧姨说了,只要不注意保养,很快就会吊到与肚脐同一海拔。

  到时,那衣服只有开到腹部才能看见乳沟,多可怕。

  所以只要条件允许,我都会将胸前两坨给放在桌子,柜子,杆子或者金鱼缸上。

  那感觉,真是非常轻松。

               第28章

  关于这件事,我觉得没有向洪少柔解释的必要。

  但再怎么说,我也在他家里白吃白住了一天,不回答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我只能使用反问句:「你家黄瓜为什么要长在两个鸡蛋中间?」

  「因为,」

  他将身子靠在床头,细细的眼睛照旧像是闭合着,嘴角弯曲的弧度淡柔:「那是天生的。」

  「那我这个就是强生的。」

  按摩完脸部,我开始低头涂抹护手霜。

  当我抬起头来时,却从镜子中发现那洪少柔已经不声不响地站在了我身后。

  「你似乎很讨厌我。」

  他问。

  「是。」

  我不假思索,完全是出于本能地做出了回答。

  「是因为怪我从李绯古手中把你要了过来?」

  洪少柔掉转烟杆,用嘴那头挑起我刚刚梳理过如今安安稳稳披在肩背上的长发:「可是你别忘记,我并没有强抢,是李绯古自愿把你送给我的。」

  「我晓得。」

  按摩双手后,我站起,下了逐客令:「没事的话,请出去吧,我要做运动了。」

  我所说的运动,是揉胸运动,即是用抓奶龙爪手抓住胸前的两坨,接着开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揉捏。

  我何不欢是很矜持的,有男人在场的话,不太好意思做这种运动。

  但洪少柔并没有听从我的话,他用那柄碧绿玉质烟杆挑起我的下巴,细细的眼睑上,似乎覆盖着一层桃花色:「其实,我们两个一起做运动,不是更好吗?」

  他的姿势动作语态神情包括手掌上的每一条掌纹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诉说着一件事我被调戏了。

  从小到大,一向都是我何不欢调戏别人的,然而今天,我却反被调戏了。

  不能吃亏。

  他有烟杆,我有指甲。

  于是,我将那漆光粉裸色的指甲伸出,勾起他那尖尖的下巴,斜睨着眼睛,下流而不风流地,如同那传说中整天无所事事,家有良田千亩的有钱地主家的千金小姐,在大街上肆意地毫无王法地调戏着这个不太良家的美男。

  话说,他的下巴是真的尖,估计洪家从来不用买锤子,要钉个钉子或者砸个核桃什么的,直接将他那下巴拿来一用,安全环保又是智能化。

  难怪这么有钱,原来都是从小处节约着手的。

  跟他的下巴一比,我顿时觉得自己的黄金镶钻板砖不那么牛逼了。

  你想啊,这要是在打架的时候,他根本不用携带武器,直接用下巴往别人脑袋上一磕,那还不磕个头破血流,脑花四溢呢。

  我这边反调戏得正欢,却忘记了一件事。

  洪少柔是个商人,如果说十商九奸,他就是那九个中最奸的一个。

  他不肯吃亏。

  既然在下巴上没占到便宜,那就再别的部位占。

  于是乎,他的烟杆,从我的下巴缓慢地移动到胸口处,在那丝质睡衣边缘的雪脯上游移。

  动作,染着缠绵与玩味。

  要到这时,我才忽然发现自己有当奸商的本事。

  别人拿了我一尺,我就要拿他的一丈。

  我的意思是,他用烟杆动了我胸部的不太重要位置,那就要动他胸部的重要位置。

  手随心动,我当即伸出长长的指甲,像是那视力扛扛的雄鹰,俯冲而下,准确而用力地抓住田鼠洪少柔的乳头。

  虽然隔着衣服,但我指甲的威力还是不容小觑。

  他细细的眼睛,有了波动。

  我把你两小红豆都给楸出来,看你那两个小波还能怎么动!

  我手上继续使劲捏,用力过猛,甚至连一向质量贼好的指甲都从中折断。

  洪少柔身手不错,并没有呆在原地继续任由我抓,而是迅速将烟杆从我胸部抽回,在我的双手腕上各敲一下。

  他的动作看似很轻,甚至有点像是拂去一只蚊虫,可不知他敲在了哪个穴位上,我的双手顿时酸麻不堪,连举起都成问题,只能不争气地垂下。

  牺牲了一根蓄了那么长时间的指甲却没有获得一颗他的小红豆作为赔偿。

  我觉得自己亏大了。

  可惜尚余一丝天真纯良的我没有想到,更亏的还在后头。

  在我的手被洪少柔敲得失去了知觉的时候,他趁机将我压在了床上。

  他的双腿,压住了我的那是此刻我唯一的利器。

  黄金镶钻板砖搁放在梳妆柜上,距离太远,而且就算是那到了,我的双手也受了伤,砸人的力度肯定要受影响。

  也就是说,我彻底地受制于洪少柔了。

  我懊悔。

  刚才明明看见了他烟杆的动作,但因为太迷恋于指甲上那两颗小红豆的质感,居然死都不放手,任由那烟杆敲下,以至于落到如此田地。

  洪少柔继续用他的烟杆在我的身体上玩耍。

  细长的烟杆,表面圆润而光滑,面对我这样一个受控的猎物,再也不讲客气,直接进入了睡袍内。

  那翡翠挂件上的流苏,此刻全瘫软在我的皮肤上,跟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接触着我的身体,像是一只大手。

  洪少柔并没有亲自碰触我,但这种感觉,却更鲜明,更淋漓。

  虽然洪少柔的动作很轻柔,但那烟杆的质地是硬的,而我的身体是软的。

  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悬殊,于是,它得以在我身体上以一种王者之态呈现。

  它在洪少柔的控制之下,来到我那对胸器上。

  冰冷的光滑在我的浑圆上划着圈,一步步地,向着高处靠近。

  不慌不忙,姿态闲适,像是在进行茶余饭后的一个游戏。

  我的红豆,很不争气地竖立了。

  顿时,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这杀千刀的洪少柔是为了报刚才我差点将他的小红豆给捏下之仇?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洪少柔双目之中精光爆射,只听洪少柔一声如雷般暴吼,只见洪少柔手臂一动,顿时,那碧绿玉质烟杆嘴中「唰」一声伸出一柄利刀。

  我只见寒光一闪,那利刀如吐信巨蟒一般,飞速而动,刚猛狠辣,径直袭向我的红豆。

  只「噗噗」两声,两杖染血红豆掉落在地,定睛一看,上面尚连着肉丝筋屑。

  再一看自家胸前,那血如泉水般涌出,瞬间染红衣襟。

  我痛得浑身痉挛,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嚎。

  我那美艳的碧姨,俺对不起你对我的期许。

  我那可怜的猪儿,俺对不起你们那么多只脚。

  我那勤劳的双手,俺对不起你们每日无怨无悔的按摩。

  我何不欢这对胸器,居然注定要在尚未见天日,尚未被众人目睹,尚未被良人一摸的时候就残缺。

  这天之后,再没有人见过我何不欢的踪迹。

  十年之后,江湖上多了一个总是穿钢制胸衣出场的蒙面女侠,据说,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红豆两字,当场便会被削皮剁脚。

  江湖人称,独孤胸衣……

  当然,这只是我的幻想。

  事实上,那烟杆就是烟杆,并没有安装什么刀片,因此,我的红豆得以保存。

  烟杆继续在我的身体上称霸,散发着一种低调的嚣张,如同它的主人此刻对我说的话。

  「一件珍品注定要归属于众多不同的人,但在它落在谁手上时,便要认清自己此刻的主人。可以嚣张,可以骄傲,但决不能做出对主人不利的事情。」

  洪少柔的五官,都带着一种尖锐,细微的隐藏着的尖锐,那鼻子,那下巴,那眼睛,那眉毛,随便取下一样老都可以戳死人。

  组合在一起,很和谐,属于帅哥的行列。

  但却是一个太过精明的帅哥。

  「我不是东西。」

  我澄清。

  在他露出不置可否的带着小小轻蔑的表情的同时,我伸出仍旧酸麻的手,揽住他的脖子。

  他顺势将头低下,我得以在他的耳边,用碧姨独家传授的,撩人心弦的声音道:「我是只猫。」

  我从他总是微眯的眼眸中看见了自己的那双猫眼。

  无妆,眼尾也是自然带着一抹高挑的,深入鬓角的桃色。

  娇柔妩媚中带着些许隐藏的凌厉,却更能挑起人的挑战欲。

  我道:「猫是聪明的骄傲的动物,它可以更改主人,但那个人必须要向它证明,他比以前的那个主人更厉害。」

  洪少柔将那柄从不离身的烟杆从我的睡袍中取出,放在床头柜上。

  接着,他用鼻尖对着我的鼻尖,最近距离地看着我,就像是一只最精明的狐狸在判断着雪地上的那块鲜肉是否是陷阱。

  细眼聚光啊,我差点没被烤焦了。

  我觉得,在这样的目光下,我是坚持不了多长的时间的。

  幸好我有碧姨。

  她曾说过,任何男人,都逃不过女人纯真的那面。

  她的意思是,貌似纯真的那面。

  于是,我按照她教给我的办法,展颜一笑。

  洪少柔的眼眸里,是我孩子般的笑,毫无心机,像是暖阳下的小雏菊。

  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由于我和他挨得太近,牵动了他的唇,总之,在我这么笑了后,洪少柔也笑了。

  接着,他开始吻我。

  唇瓣轻触,舌尖润滑灵巧,在我紧闭的牙齿上画着一道道图案。

  他不粗鲁,不着急,非常有耐心,就像是一个收藏家刚获得一只古董花瓶后用柔布轻拭表面那般。

  他不急,我也不急。

  我慢慢地将手伸出,慢慢地摸到床头柜边,慢慢地将那柄调戏侮辱了我的烟杆握在手中,慢慢地将其拿回来,慢慢地伸在半空中,慢慢地竖立,慢慢地对准目标。

  最后,我用尽吃肉的力气,惨无人道地,毒辣狠绝地,强悍狂躁地,睚眦欲裂地,灭绝人伦的,丧尽天良的,丧心病狂地,嗜血成性地对着他那鲜嫩的菊花捅去。

  那天晚上,我终于看见了……睁大眼后的洪少柔是什么样子。

               第29章

  第二天,洪家全部的刀削面哥哥们都在讨论一个问题:为什么洪少要将那只珍爱多年的烟杆给丢掉。

  我也不太理解他这种行为。

  因为从感情角度看,那只烟杆是拿走了他某个第一次的……物体。

  一夜夫妻百夜恩,李家那打扫清洁的大婶至今都保留着所有因为使用次数过多而损坏的按摩棒,而这洪少柔怎么就这么狠心呢?

  唯一的解释是,那厮完全没有处男情节。

  第二天中午,洪少柔没有出门,午饭是我们两人一起吃。

  饭桌是一张明清梨花木精雕圆桌,是高价收购来的古董,可洪少柔买来却并不是为了收藏,而是实用。

  我只能说,有钱人的大脑,果真是不一样的。

  我下楼时,他已经在桌边坐着。

  我主动出击,给他一个邪魅玩味轻佻的笑,并曰:「那里,还疼吗?」

  声音自得骄傲,如同抢占了一卖艺不卖身美貌歌女第一次的纨绔大少。

  洪少柔给我一个分不清情绪的笑容,并配合道:「多谢手下留情。」

  管你是讽刺还是讥诮,我账单全收:「应该的,应该的,毕竟,我还是将你看成多次循环使用产品,不是一次性的,这要是玩残了,以后就没乐子是不?」

  洪少柔看着我,细细的眼内藏着意味不明的笑。

  他一直用这种表情看了我两三句话的功夫,接着,拍手,示意下人上菜。

  我拿起作战武器——乌木镶银筷,准备大快朵颐。

  菜很快端了上来,有鸡,鸭,鹅,鱼,虾,火腿……

  一桌子,满满的,全是肉。

  看上去色泽艳丽,妩媚诱惑。

  在肉面前,我是毫无淑女风范的。

  于是,我如饥渴的单身汉将一双干枯粗糙骨节粗大的手袭向单纯美貌的少女般,将筷子穷凶极恶地探向满桌子的肉。

  可惜,天真纯良不知世事如我,却遭到了欺骗。

  在依次品尝完一遍后,我发现,这些都是素菜。

  素鸡,素鸭,素鹅,素鱼,素虾,素火腿……

  都是万恶的豆制品做的。

  放下筷子,我敛眸看向嘴边噙着沉静笑容的洪少柔,一字一句地道:「我要吃肉。」

  「这就是肉。」

  他道。

  「不要侮辱肉。」

  我严肃无比。

  他可以侮辱我,可是侮辱世界,可以侮辱宇宙,但就是不能侮辱在我心目中有着崇高地位的肉。

  「从今天起,在洪家,再也不会出现真正的肉。至于原因,我想你是很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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