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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克·哈里森的故事

小说: 2026-01-09 20:31 5hhhhh 1230 ℃

在胡志明市,有一条窄窄的小巷直通西贡河的尽头,那里藏着一个热闹的自由市场。三月份的一个晴天,布雷克·哈里森正悠闲地在市场里闲逛。他即将结束为期五天的越南观光之旅,胡志明市是最后一站,接下来他要去河内,然后飞回美国,继续在那所昂贵的私立大学完成剩下的学业。他打算毕业后直接读MBA,再进父亲的股票经纪公司上班。这会儿趁着假期空档,他想好好感受一下越南当地人的生活方式。

布雷克身高一米八三,一头漂亮的浅金色短发,白得发亮的皮肤,穿着一身白色卫衣配浅色休闲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间特别显眼。摊位上堆满了新鲜的本地蔬果,但对西方游客来说,最抓眼球的还是那些五花八门的野味。除了常见的猪羊鸡鹅等常见的家畜家禽外,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各种动物在贩卖。布雷克路过一个个关着鹰、蛇、蜥蜴甚至穿山甲的笼子,还有些他压根没见过的野生品种。

他注意到一个小笼子里关着几只猫。导游之前说过,市场卖猫是给人当宠物的,可布雷克压根不信——谁不知道越南人吃猫肉是出了名的。

布雷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艰难的穿行,突然一个提着笼子的家伙不小心撞了他一下,脏兮兮的污渍直接蹭到他那条昂贵崭新的名牌休闲裤上。他赶紧弯腰,想用手把裤腿后面的恶心污渍掸掉,那时一团散发着怪味的肉末,不知道是排泄物还是什么其他玩意,结果一下子就把布雷克恶心到了,手悬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旁边一家肉店的橱窗里,赫然摆着一只被处理好了的大狗,狗皮被剥得干干净净,就那么鼓着眼睛兹牙咧嘴的陈列着。这趟越南之旅,布雷克内心一直有点小阴影,他生怕哪天吃饭时餐厅会偷偷把狗肉混在菜里送给他吃。现在他算是撞上了他最不想遇到的场景,只能惊恐的呆呆地盯着那条狗,捂着嘴巴,胃里翻江倒海。

狗肉贩抬头一看这小子那副恶心的表情,顿时乐了,咧嘴一笑,对着布雷克学了两声狗叫:“汪!汪!”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假正经的美国人当年扔燃烧弹的时候怎么不恶心呕吐呢?虚伪!

布雷克干呕了两声,赶紧直起身子,扭头就走了。他把冰凉的双手插进口袋,裤子一下子绷得紧紧的,单薄的布料清晰的勾勒出臀部和大腿的紧实的轮廓,他缩着脑袋继续朝河边赶,压根不敢回头,所以没注意到狗肉贩子已停止嘲笑,此刻正眯着眼打量他,盯着那不断晃动的丰满臀瓣。

他更没留意到,过了桥来到富国岛附近那片区域后,他正沿着那些殖民时期留下的法式老洋房往前走,打算回旅行团订住的豪华酒店,身后其实一直有人在悄悄跟着。

当天晚上,旅行团在胡志明市一家大餐厅的包间里吃饭,窗外就是人工湖。吃到一半,服务员端来一小碗汤,放在布雷克面前,汤里漂着几小块肉,看起来就像是火腿丁。

“这汤里到底是什么啊?”布雷克忍不住大声问出来。

坐在旁边的弗里茨——随团的成人之一(荷兰人)——凑近碗里瞄了一眼:“嗯……看着挺像狗肉的。”

布雷克立刻抿紧嘴唇,把碗推得远远的。

“布雷克,我逗你玩呢。”弗里茨笑着赶紧补一句。

“我知道。我只是不想吃这玩意。”

回到白兰花酒店后,布雷克觉得胸口闷得慌,决定出去透透晚上的新鲜空气。他从酒店大堂溜出来,经过一家国际品牌店,沿着车道走到街上。快到街边时,两个穿得挺暴露、短裙晃眼的越南少女突然凑了上来。

“嗨!你是美国人吧?”

“呃……是啊……”

“我们超喜欢美国男孩的。你喜欢我们吗?我们给你特价哦,保证让你玩得开心!”

布雷克从小到大生活得挺单纯,从没遇过这种场面,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优雅地拒绝,只能尴尬地笑笑,转身就想溜回酒店的安全地带。可对这两个站街女来说,这可不是简单的做一笔买卖的事。她们一人一边抓住布雷克的胳膊,半推半拉地把他往街角拖。

“怎么啦?你不喜欢我们?那你喜欢妹妹也行啊。来,跟我们走!”

她们笑得妩媚,讲着半生不熟的英语,一路讲个不停,布雷克根本没机会插嘴,就这么把他带到侧街的一个小凹角,那儿停着一辆破旧的送货车。她们热情的把男孩挤到车后面,其中一个干脆直接抱住他开始亲嘴,用贫瘠的飞机场顶着他,让他后背紧紧贴在车门上。

“听着,我真的觉得……”

话还没说完,身后的车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男人突然从里面伸出手,抓住布雷克肩膀,一个黑洞洞的枪口直接顶在了他脑门上....

那家肉店的老板是越南经济开放后一大批发家的生意人之一。起初,他只在城郊和附近乡镇贩卖些普通牲畜,猪羊猫狗什么的。但后来,随着香港、韩国、新加坡这些东南亚的富人越来越多,大家对“野味”的胃口越来越大,他就顺势把生意做大,开始卖熊掌、鹿鞭穿山甲之类的高级货。再后来,海外来的百万富翁和偶尔冒出来的高官也越来越多,对更稀奇、更刺激的肉类需求更是水涨船高。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岘港这些经济热点城市,每天都会涌进一大批从农村和外省来的年轻人。他们大多孤身一人,没亲没故,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就为了找份工作混口饭吃。人多到了这个地步,偶尔失踪几个,谁也不会多问一句。供需就这么完美对接了,肉店的生意自然红火到不行。

不过,本地男孩太多了,已经失去了新鲜感,价格也慢慢打了下来,不再像刚开始那么暴利。可老板一眼看到布雷克,就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小子健康、白净、娇生惯养的西方人,对他那些高端顾客——那些有钱又有特殊癖好的品鉴家——来说,绝对是个稀罕货,他们绝逼愿意砸大价钱来买。毕竟美国白人少年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搞得到的大路货。他脑子里快速评估了风险和利润,立马拍板,于是就设下了这个局。

现在,布雷克光着身子,手脚被绑得死死的,嘴里还塞着麻布,就这么赤裸裸的躺在肉店后室的柜台上。他脑子还一片恍惚,完全没反应过来人生怎么就突然翻了个天。房间里光线暗淡,只能勉强靠前店门漏进来的阳光看清房间里的情况,狭小的空间里面塞满了各式各样的野味。旁边柜台上,一头猪被绑着,还时不时的挣扎两下。脚底下是几个笼子,里面关着陆龟、眼镜蛇和白鹇。一只耷拉着脑袋的小狗拴在桌子腿上。布雷克瞥见角落里还有两三个男孩,也跟他一样光着腚被绑着手脚堵着嘴,眼神空洞。几个买菜的顾客正在四处转悠,挑着今天的食材。

尽管落到这步田地,布雷克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只是被绑架了,父母肯定会出钱赎人。他虽然吓得魂儿都快没了,但心里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觉得自己一定能逃得出去。可就在这时,老板跟一个顾客聊完,转身从冷藏柜里拖出一具少年尸体——胳膊腿儿都缺了好几块,直接扔到惊恐万分的布雷克旁边,开始跟顾客讨价还价。顾客伸出手指,在尸体上这儿戳戳那儿捏捏,像在检查货色。最后用食指在侧腹某处画了个圈,示意就要这块肉。老板二话不说,抽出屠刀,唰唰几下切下一大块,麻利地用树叶包好递过去,顾客掏钱付账。

布雷克瞬间觉得胃里冰凉:原来店里那些逛来逛去的顾客,一直是在用那种评估牲畜的眼神盯着他啊!肾上腺素猛地飙升,恐惧像潮水一样涌上来——这下完了,处境比他想象的要可怕得多。交易一结束,老板就把那具男孩的尸体塞回了冷藏柜保鲜。

突然,布雷克心里一亮,总算看到救星了:他认出走进房间里的那个人——正是旅行团的弗里茨!这下自己肯定能得救了!

弗里茨一眼看到柜台上的布雷克,也吃了一惊,然后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哎哟,布雷克!没想到会在这儿撞见你!可惜啊,你这身价估计超出我的预算了。”他还伸手轻轻拍了拍布雷克的白屁股,像在逗宠物一般,然后就头也不回的晃悠到后排,继续挑本地货去了。

顾客越来越多,布雷克瞬间成了全场焦点。他难受地扭来扭去,感觉好几双手在他臀部、手臂、大腿和全身各处捏来捏去,像在掂量肉的成色。还有个过分的家伙一直在掂量他的鸡巴....他们用越南语叽里咕噜聊着,布雷克一句都听不懂,但看得出是在跟老板讨价还价——每斤多少钱,就看他们刚才捏的部位。看来今天老板要发一笔横财了。可还没等成交,交易就被一个新进来顾客给打断了。

阮先生是个六十来岁的尊贵老头儿,一身深蓝色西装,气场十足。他小时候躲日本人,就逃到了香港。从贫民窟的血汗工厂童工起步,一步步往上爬,到八十年代已经成了千万富翁。除了拼命赚钱,他还特别注重传承老祖宗的文明传统。

肉贩昨晚已经打电话通知他秘书,说有新货到手。阮先生一听,就决定亲自来胡志明市瞧瞧。他名头响亮,不光老板认识他,店里大部分顾客也都是他的生意伙伴。大家一见他进来,都恭恭敬敬让开路,让他直接上前。

阮先生一看布雷克,就挺满意:这小子肌肉匀称,胳膊腿儿饱满,但不是那种硬邦邦的死肌肉。身材虽然偏瘦,好在年龄适中,薄薄的脂肪层刚刚好。皮肤白得像奶油,滑溜溜的,除了腿上有点细绒毛和些许阴毛,简直完美。老板在一旁卖力推销布雷克肉的好处,阮先生可不光听他一面之词,亲自上手检查。他凑近布雷克耳后闻了闻:嗯,不错,这小白猪在越南待了一阵子,吃的本地饭,几乎没西方人那种难闻的骚味。干净清新,肉味肯定香。

阮先生伸手捏了捏布雷克的大腿,肌肉因为紧张抽动着。他继续往上,试探性地捏了捏臀部,又摸了摸侧身的腰肉,最后掐了掐喉部肉。阮先生满意地笑了笑:“就算比你小几岁的越南本地男孩,也没这么嫩啊!”

他哪知道,布雷克在学校是兄弟会成员,过去一年半每周至少参加一次派对狂喝啤酒。来越南这几天,每顿饭都得喝啤酒(当地水不能直接喝),晚上还得来几瓶。所以他这身嫩肉早被啤酒“泡”好了,肉贩正好赶上最嫩的时候。

听到英语,布雷克拼了命抬起头,透过堵嘴呜呜恳求。阮先生一看他那双求饶的眼睛,顿时好奇心起,扬眉看向老板。老板耸耸肩,顺手把堵嘴的麻布摘掉,心想自己随时能再堵回去,反正店里吵吵闹闹的,男孩叫出声了也不打紧。

“听着!求你了!帮我离开这儿!我们家有钱,会给你一大笔钱。请别让他们……”

话还没说完,堵嘴的麻布又被塞了回去。阮先生低低地笑了笑。

“年轻人,现在可不是殖民时代了。我的财富都能把你全家都买下来。当年我比你还小,在香港那破血汗工厂里一天干十四小时,热得满身臭汗。每天回贫民窟的路上,在荷李活道看到那些英国官员和美国商人的儿子,一个个白白胖胖、光鲜亮丽,我就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亲手拥有一个这样的。现在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眼看就要实现了,再多钱我也不换了你。”

阮先生说完,转身就跟老板聊起要买哪些部位、多少钱的事。对他来说,钱根本不是问题,交易三两句就敲定了。他不要老板直接送货,而是让老板在香港的堂弟开的餐厅里,由专业厨师来处理。这事儿挺常见,不过阮先生要求肉必须绝对新鲜,所以布雷克得活蹦乱跳地送到餐厅去,一点都不能少。其他顾客买的部位也得从香港那边取货,除非他们自己也去餐厅吃。但阮先生出的价高得离谱,老板觉得多跑一趟也值了。

阮先生一走,店里剩下的买家又开始吵吵嚷嚷地砍价,争着瓜分布雷克身上哪块肉归谁。

狗肉铺老板堂弟的餐厅坐落在太平山顶,窗边位置能把香港夜景尽收眼底。晚上,脚下是高楼大厦的灯光顺着陡坡往上爬,映得维港对岸九龙那边也亮成一片灯海,偶尔还有轮渡的灯光在水面上划过,像夜空中闪烁的繁星。

这家餐厅其实是个私人俱乐部,只对极少数超级有钱的富豪开放。氛围高雅得不行,用的都是精美古董餐具,服务员个个精通数国语言从礼仪到态度专业到无可挑剔,最关键的是厨师们的手艺了得,传承了千年烹饪精髓。这里只用最顶尖、最贵的食材,珍稀野味天天上桌。但真正让它这么神秘的,是店名《宋代客栈》——这名字暗戳戳地指向宋朝那会儿社会乱套时,那些臭名昭著的“黑店”,专门卖“两脚羊肉”。

现在已经是晚上,餐厅里热闹非常。布雷克躺在宽敞干净的厨房大柜台上,就这么等着“上桌”。他被绑着手脚堵嘴快二十四小时了,早累得一点挣扎的力气都没了,只能绝望地盯着地板发呆。

主厨走进来,指挥两个助手把他抬了出去。他们直接把他抬到窗边那桌,赵先生和客人正欣赏夜景。路过其他桌时,那些食客羡慕地瞅着——他们今晚只能吃象拔、猩唇之类的“普通”菜。

厨子们把布雷克呈给宴席,让大家确认肉是鲜活的。领班把手搁在布雷克肩上,感觉肌肉因为害怕绷得死紧。他慢慢揉按,直到布雷克放松下来,才朝主厨点点头。

主厨二话不说,抡起刀柄猛的砸向布雷克的后脑,男孩登时就毙命了。第二下砸裂头骨,撬开头盖,把脑子取出来。主厨剥掉外膜,把颤抖着的脑子摆在瓷盘里端给客人看,阮先生得意地笑了笑。

助手抬着布雷克剩余的身体和脑子准备回厨房,阮先生拦住主厨。为了尊贵客人,也为了配上这肉的独特,只能用顶级配料。他朝领班使了个眼色,领班从入口柜子里取出一个玻璃盒,里面装着珍贵的银耳菌片。阮先生挑了几片,主厨接过去带回厨房。

厨房里,助手们已经把布雷克倒吊在肉钩子之上,旁边挂着一只剥了皮的穿山甲。男孩的头早已砍掉,血也放得差不多了。脑子正在高汤里慢慢炖煮。趁着炖的功夫,他们剖开了布雷克身体,掏出内脏,把客人们已经买下的那几块打包好,其余的交由厨子们继续处理。

很快,脑子炖好了,捞出来放回瓷盘,浇上酱汁。侍者端着盘子出去,正好阮先生和客人吃着开胃菜在愉快的闲聊。侍者把盘往桌中央一搁,大家立刻伸筷子夹碎。枣子的甜味配上银耳的嚼劲,和脑子的柔软淡香一对比,简直太搭了,吃上一口就让人停不下来。

厨房继续忙活,把布雷克切成块。主厨拿起剔骨刀,从臀腿交界处快速锯下臀肉,剥掉髋骨,搁到桌上。几刀下去,干净利落地剔掉臀大肌上的脂肪,把肉切成纸一样的薄片。脂肪搁一边备用。助手递上脖子,主厨剔掉椎骨和食道,也切成片。肉汆进滚烫的锅里,加入苦瓜片,用豆豉酱快炒到刚熟,堆叠盛盘。侍者端着盘子出门时,路过一桌,上面堆了好几个紫苏包的肉丸——直到不久前,那还活生生是个大二的学生。

侍者轻轻把盘子搁到桌上,客人们马上抢着品尝新菜。嫩得掉渣、多汁的颈肉和臀肉片配苦瓜,味道简直绝了。大家还在咋着嘴回味,侍者又端来一盘:用布雷克的臀脂炸成鸡米花大小的酥块,轻炸到外酥里嫩、膨松轻盈,而且一点都不油腻。阮先生夹起一块塞进嘴里,满足地嚼着那微甜的珍馐。只剩最后一道鱼菜,宴席就算圆满收官了。

阮先生靠回椅背,满足地叹了口气,心想这顿饭钱花得太值了。侍者端着盘子路过,盘上是更多被啤酒泡得超嫩的布雷克肉,讽刺的是,跟他前天在肉店橱窗里恶心得要吐的那张剥皮狗肉,用的竟然是同一种方式烹调的狗肉。厨师还贴心的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男孩与他的狗”。

前天盯着肉店橱窗时,布雷克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正用手轻拍的那块大腿肉,会裹上酸甜酱,和那让他反胃的狗肉一起被吞进肚里。他更想不到,命运不是让他去当股票经纪人,而是在短短二十四小时内,让他变成和那条狗一模一样的食材,任人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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