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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盗小祥的行侠仗义之旅......翻车了。,怪盗小祥落网记,1

小说:怪盗小祥落网记 2025-09-13 09:13 5hhhhh 8480 ℃

我叫长崎素世,是长崎领的领主长崎侯爵的长女,因为母亲常年在外,所以现在整个领地都是我在管理,硕大的侯爵府邸也只剩下我一人独居空房。可是,现在本该宁静的夜晚,被一位不速之客和府邸内那些没用的侍卫搅成一片乱。

「别让她跑了!」

「该死的,兄弟们都中了那家伙的妖术……」

「去东阁楼找找?高松先生的小说里,盗贼都是躲哪里的。」

而他们正在追捕的罪魁祸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正一手环抱住我的腰,兜帽离我的脸不过五寸,另一只手两指做火枪状抵在我的下颚,丝制的手套有一丝磨砂感,弄的我痒痒的。

「美丽的小姐,请不要叫那群无聊的人过来哦。」

我知道我即使叫守卫来,她也只会一溜烟跑掉,而不是灭了我的口,她把手放在我的脖颈处,多半是所谓表演型人格或者有意调戏我罢了。但是腰间的手却是实打实的紧,想来我就算尽力挣脱,也不会有什么效果。

「听声音那群守卫已经走远了,感谢美丽的小姐提供了很好的藏身之处。」

她大抵是一位教养很好的家伙,不是什么打家劫舍的悍匪,她的一举一动比当今九成贵族都要优雅,实际做的事情,也不过是偷走一些东西,对其他一切,毫无兴趣,毕竟一直到她放开我,也没有对我做什么,我发誓我脑袋里已经想好她如果把手移下三寸摸我的屁股我会怎么诅咒她。

「时间不早了,我要结束这场浪漫的相遇了,美丽的小姐。」

她牵起我的手,在我的手背留下轻轻一吻,然后转身走到阳台之上,月光零零落落的洒在她的身上,才让我能够描绘她的样貌和衣着。

盗贼惯用的斗篷,不同于那种随便拿一块破布蒙上的,她的斗篷带有红黑色条纹的花边,后摆似乎是有意撕开的,应该是防止给栅栏勾住吧,斗篷的兜帽蒙住了半边脸,只能隐隐约约看见一缕蓝色的头发,帽子的底边在肩膀处用精致的皮带固定,这使得她不同于那些拿布带仓促一系的盗贼。斗篷下面的衣装很难看清,幸好此时,似乎是神明也想要窥探神秘,一阵风满足了我的心愿,她的斗篷被风吹开,白领花边的内衬,还带有金色的扣子,想来应当是从贵族的衣装改制而来,宽松的外衣扣上披肩,燕尾型的后摆一直拖到大腿,一眼看去似乎穿的是短裙,但是出于她的职业,想来应该是裙裤,覆盖了整个大腿,足踏一双绑带长靴,将最上面的靴筒翻了下来,白色的内壁在一眼望去十分醒目。

「你似乎对我很感兴趣?」

无论是穿成这样精致的的盗贼,还是能惹了长崎家数十名守卫之后,还能有时间与我交谈的的怪人,我都应该高看她一眼。

她很狂妄,非常非常狂妄,以至于完全不担心自己被世人探查过多。比如现在,她用裹挟着暗纹蕾丝手套的双手轻轻推开鬓角的蓝发,也将兜帽拉到了身后,示与我精致的容颜。

也许作为法治的遵行者,我实在不该用如此华美的语言赞美……描述一个刚刚“临幸”我家的盗贼。不过,她实在有些美的不像话。

通常,月亮似无情的神明般洒下凄冷的月光,照出凡人的憔悴和苍白。但对于她,月亮就变成领主的附庸,因为担心无人能在夜晚观赏到她的美貌,所以自甘成为太阳的的镜子,只为了能在夜晚用银盘托举着月光,将它们献给自己的主人。精致的脸庞,白嫩的皮肤,还有如同玫瑰玉珠般的双唇,与天蓝色的玉丝,扎成了……只有贵族小姐才会用的双马尾?这倒是难以理解。

还有不得不提的,那个戴在别人脸上绝对会滑稽到让我不顾一切贵族礼仪笑出来的面具,唯独在她脸上找到了自己唯有的归宿,被遮盖之后更显有神的金黄色瞳孔,散发出带有三分勾引的眼神,令人恍惚有三分不悦,又有五分沉醉,倘若是凡夫俗子,现在已经被这家伙迷的神魂颠倒。

「小姐,看来我必须走了,只怕再看下去,您会彻底爱上我的。」

五分令人不悦,她再说下去就会挤兑掉那五分沉醉了。

「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您不提我也会说的,正好我也有委托您的事情,请转告长崎素世女士,oblivionis,向她问好,感谢她赠予我的礼物。」

她甚至还拿出了她偷窃的战利品,那是我家挂在大厅三楼时钟上的一颗手掌大的海蓝宝石。随后便翻过阳台,坠入没有灯火的黑暗中,等我走上前去看的时候,她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说实话,我并不是自欺欺人的人,也早过了傲娇的年龄,但毕竟,我才是个16岁的少女,也没有不成熟到逼着自己看着很无情,总而言之,我应该真的对这位怪盗小姐,动了心。

「你刚刚的描述很详细,但是我不觉得有人会穿着那一身服饰出门。」

「那是当然,不过换句话说,金色的眼睛可能是美瞳,蓝色的头发可能是假发,那么我们刚刚的谈话,除了我家到底丢了什么,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我本来还想多问一点,但你知道,这现在只是我的私人爱好。」

「那阅读高松先生的小说也是?」

「无可奉告。」

椎名立希,北境椎名领的二小姐,她的姐姐椎名真希,是有名的大公爵,她本应该过着比我还悠闲地大小姐生活,只不过我和她初次相遇时,她是北境一家私家侦探事务所的侦探,以她的能力,不到两分钟就能猜出我的身份,但是她不在意,后来我鬼使神差的成为了她的助手,一起破获了一桩情杀案,我才将告知她我是长崎家的长女,可她依然不在意,于是,我们成为了朋友。现在她听闻我家被那位怪盗光顾,就跑来看我的笑话,当然不是,是帮我排忧解难,于是今天我约了一些朋友,在自家公馆里开了一场茶会,来消耗一下母亲邮回来的高级茶叶。

「素世。」

若叶睦,她是我所有朋友中唯一一个这么称呼我的人,她的身份却是我们贵族之间绝不可谈论的话题,我也只有在她默许之后,才会聊起这个。她是若叶领已经继位的大公爵,也是全国最年轻的大公爵,比那位战功彪炳的的椎名真希还年轻三岁,常人定不会想到这位看着楚楚可怜的小女孩,是如何成为大公爵的,实际上她是于三年之前放逐父亲若叶隆,囚禁母亲森美奈美,以至于逼得户山大帝承认她爵位的“政治怪物”,虽然自那之后,她也没干过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就像现在,她只是被马卡龙甜到而来向我要茶水的小可爱罢了。顺带一提,若叶领是全国最大的农业产地,她跑到我家来喝茶,实属是我们交情好罢了。

「小姐,高松先生到了。」

「那真的是高松先生赏脸,帮我准备另一把椅子,我要把上座让给她。」

高松灯,或者说“极地”,你可以不知道国内的任何一位大公爵,甚至可以不知道户山殿下,但我打赌,全国只有未开化的野人和躺在精神病院的失忆症患者不知道她的名字。这位全国最著名的推理小说家,她的作品,连刚刚认识世界的孩子,都曾听闻一两段。就像我旁边这位立希小姐,现在估计正把手里的纸攥的死死的,等着冲上去要签名呢。当然,一位小说家定然不足以让她成为全国之明星,她同时也是东境圣光洁领都筑诗船大国师亲自关注的大文学家,国师的孙女要乐奈小姐,现在是国内呼声最高的选帝侯,这多亏的高松先生于一年前撰写的弹劾储君仓田真白的表奏书,使得现在储君之位无人所坐,全国才重开了五十几年未用的选帝侯制度。听说户山殿下亲自接见她后,还在后院中与她相谈将近四个小时,虽然我真的不知道殿下那个性格是怎么心平气和的坐四个小时的。

「那个,素世小姐,对吗?」

「高松先生请坐。」

说实话,我一开始还不知道应该拿哪种茶叶来招待这位大作家,但是立希一口咬定她喜欢喝咖啡。嗯,这就像是帐篷的另一个钉子一样,茶准备不好,而我对咖啡了解甚少,就连今天所准备的,也是临时抱佛脚,不过万幸,高松先生并没有因此难堪,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其实是那种不挑的人。

「那个,极地小姐,能,能不能为我签个名……」

立希现在完全是一副低低在下的样子呢。

「啊,啊,很,很荣幸。」

和传闻中一样,高松灯并不是一个擅长和人交流的人,哈,让人安心了不少。

一阵寒暄之后,就要进入主题了,如果是单纯开一场茶会的话,我固然不会把地点定在家里的客厅,花园空敞的很呢。

今天到场的人,无一例外,都被那位oblivionis小姐光顾过。

「刚刚素世……长崎小姐已经和我说了,她……」

「立希,这里没有外人,你可以叫我素世,那个,高松先生会不方便吗。」

「其实,长崎小姐,还有若叶小姐,还有椎名小姐,你们可以,叫我灯的……」

「那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呢……」

「灯。」

第一个接受好意的果然是小睦啊。

「那个,殿下也是这么称呼我的。」

「那就更失礼了吧,啊哈哈。」

最后大家还是称呼高松先生为灯了。

「所以,灯小姐家里失窃了什么呢?」

「是,小爱音送我的那只钢笔。」

这句话的信息量比你们想象的多,我一点一点解释。千早爱音,我们……不,我一般称呼她小太阳伯爵,是国家的外交官,也是灯小姐刚刚开始写小说时就关注她的原初粉丝,在灯小姐正式以“极地”为笔名发售推理小说时,她便将他国外交使节赠送与她的一支极为精致而昂贵的钢笔,赠送给了灯小姐,这支笔就成了灯小姐用于给粉丝签名的御用笔。我与爱音也是故交,有幸看过这支笔,即使只看做工,这支笔也比我家失窃的那块海蓝宝石贵上数倍,更别提它还有特殊的意义,如此一来,价值更是无法估量。

「那么,oblivionis的行事风格和服装呢?啊,那个,我不是在做笔录,就是单纯的,问问。」

「那个,衣服的话,就是……(和素世如出一辙的描述,只不过字词更加华丽,甚至带有推理。)」

「而且,还有,那位盗贼小姐干了很过分的事情。」

「莫非她对灯小姐动手动脚了?」

「哈?我本来还觉得这家伙只是有点奇怪,没想到……」

「不,比那要……唔,严重,不,还是好一点,不,唔唔。」

「灯,先说出来吧。」

「她在我新书的稿子上写了一句话,用她偷的那支钢笔,就是这个……」

灯从她的包里掏出一沓纸来,纸面有些微黄,我知道这种纸,很贵,但是手感相当好,上面一行一行的排列着字,想到这是其他粉丝还未曾看过的初稿,就感觉很是兴奋呢。

「笨蛋小说家,真真的盗贼才不会躲在那里。嗯?」

这就是oblivionis在原稿上留下的一句话,唔,后面那个「嗯」是立希读出来的时候添上的。

「这种时候还不忘教人做事,真是没有礼貌。」

「虽然说,她说盗贼一般不会躲在阁楼里,但是,我确实在后一天一早发现了她在阁楼里躲藏的痕迹……」

「这不就是死鸭子嘴硬吗?」

「她的对手可是全国最优秀的推理小说家,啊,失礼了。」

立希一般不会这么兴奋,也许以后可以多找灯小姐来做客,这样就可以看到不一样的立希了。

「为什么不去原地看看,素世还没有动过。」

每当我们相谈甚欢,或者无话可说时,睦就会把话题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唔,这就是她能够不说话参加聚会的方式?但,我们确实忽略了犯罪现场,我只是从侍女的口中得知了失窃案,然后派人去检查了现场,现在还没有亲自上楼看过,也没有动昨天晚上oblivionis的任何痕迹。

「那,我们去看看吧,就在这里的二楼,那座钟表我也派人也取下来了。」

一到现场,我和睦就只好在一旁看着了,虽然我也有帮立希破案的技巧,但是放眼现在在场的人里,她也许才是华生。

「在楼梯底下向上看。」

「根本不可能透过螺旋的楼梯,看见钟表上镶嵌了一颗宝石。」

「嗯。」

「所以断绝了偶然发现位置的可能性。」

「看来,她早就探听到了这颗宝石的位置。」

「早就这个词不太准确,她上次在我家动手时间相隔不过半个月,她满打满算就只有一天半踩点,素世小姐家的大堂是沿着后花园建的,位置比其他领主家里的偏僻很多,一天半,这甚至不足以她找到大堂。」

「那岂不是说明,oblivionis在一天半的时间里面,就摸清楚了素世家的位置?」

「或者,她只是知道有一颗宝石在素世小姐家里,唯一的问题就是怎么找到它,她是用了什么作案手法,才能够找到宝石,还能够计划好逃跑路线?」

「灯,我在窗台上找到了一点颜料,有没有可能,她有内应在素食家里?」

立希在处理案情的时候是不会有什么情绪波动的,但按照我对她的了解,她很快就会因为自己若无其事的直呼灯小姐的大名而背地里自责。

「我见过这种颜料,它无色无味,但是被其他光线照射后,会发散出荧光绿的光,这种光在近距离无法看见,需要隔开一定距离,再用望远镜之类的观察。」

「所以她把这种颜料涂到了这里的窗台,那也不对啊,她如果能够把窗台挨个涂颜料,那么就一定可以找到宝石了。」

「嗯,而且,如果是标记,这种颜料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在外墙上,或者在对面的墙上,能够反光到面向山林的那一边,」

「等等,素世,你家就只有大堂是旋转楼梯吧。」

「嗯,这姑且还是很难修的,让母亲给其他房子都装上,还是有点为难的。」

「那就对了,我明白她的作案手法了。」

「灯,是我想的那样吗?」

「oblivionis,她先将这种发光性颜料涂在作案当天负责巡查的侍女肩膀上,这种发光性颜料类似于镜子,被墙壁上烛台反射,通过某个角度反射到窗外。」

「而因为旋转楼梯的特殊性,所以会有两道有斜率的反光,而不是直接从中堂楼梯直上,而被众多烛台分别反射的散光。」

「然后她并没有急着动手,只需要继续观察那位侍女的动向,就会知道长崎府内侍卫与侍女常走的路,就此规划逃跑路线。」

「然后就绕到了我的卧室?」

「那可能是凑巧,如果没有机会面见受害者的话,她就会留一封信,就像在我家一样。」

「所以这一道痕迹,是,那位侍女摔倒,于是蹭到墙上的痕迹?」

「倒是相当巧合的破解方式呢。」

「如果没有这个巧合,那么随着那位侍女把衣服洗净,我们就在没有办法推测出她的作案手法了。」

「那么,我们还可以寻找她的去向吗?」

「现在,按照她的脚程,应该已经没人能找得到了吧。」

随后,我们又回到了大厅,毕竟我们不可能对着案发现场发呆,就算是立希,也不喜欢那种场合,光看是看不出什么的,无论是立希,还是灯小姐,都需要一点时间去思考,以及,获取,更多的线索。

「那么趁着高松先生也在的时候,小睦,小立希,你们不说一下那位怪盗小姐对你们干了什么吗?」

「那很重要吗?你们不会觉得我被她搞得很狼狈吧?」

「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是很好的案例吧。」

「灯,啊……灯小姐也想听吗?那么,我开始了。」

长崎领盗窃案发生的一个月前 椎名领 椎名立希视角:

我叫椎名立希,北境椎名领的二小姐,关于身份的话,我不想多说,即使是灯小姐想知道,我也做不到侃侃而谈。此刻我只需要说明,我是[稚名侦探事务所]的侦探,我特地用了假名,而且是容易让人看错的假名,这样就可以向别人做自己想好的解释,大部分的人都会记着这一点,于是会把我与椎名领的公爵椎名真希分开来看。

「这部分是没有必要的吧?」

「多嘴。」

「我,觉得,是很好的方法。」

「赞同,不是所有人都像素世一样不用隐瞒身份的。」

「若叶小姐,我觉得椎名小姐不是在讲化名的事……」

「这不重要,当然,不是指您的发言。」

「啊,谢谢,可以继续吗?」

「好,那么我接着说了。」

前些日子,我接到了一桩案件,这看似是我一年来最轻的案子,以前我所追缉的,莫过于杀人越货的悍匪,或者是试图染指和平的野心家。但是这次,却是我家的仆人上门来报案,说我姐姐……不,是我家被盗了。

「你没听错,立希,姐姐现在很焦头烂额,所以来求助你。」

这是姐姐在信中所写的真实内容。很奇怪,不止百分百,甚至可以说是一千一百二十二分的奇怪!

「为什么是这个数?」

「好像是,我的……」

「灯小姐……请不要……」

继续,椎名领被誉为全国戒严期最为长久的领地,就算是有着丰富经验的间谍,椎名家都有能力在不惊扰百姓的程度内将其解决掉,说我们家遭了贼,还不如说殿下遇刺了,可信度还高一点,于是说我便难得的回了趟家。

「所以,姐姐,那家伙有留下什么痕迹吗?或者张扬的闯入领主居室进行挑衅什么的?」

「没有,这件事情说小也小,说大也大,但如果那家伙敢正面嘲弄我的话,她哪怕躲进殿下的行宫里面,我也要带着人闯一闯。」

「那她还是有所顾虑的。」

「所以你有办法吗?好妹妹。」

「按照你的说法,所有居住场所都没有她的痕迹,所以,如果她不想风餐露宿的话,就必须前往下一个城市。」

「那会是哪里?」

「西边,再往北出境不简单,东边是雪山,她非要躲进去就算我们倒霉。」

「南边呢?」

「纯田领?姐姐,那里有谁不用我说吧?」

「嗯,是我多虑了。」

于是,当晚我就打理好了行装,与我的一位朋友联系,准备在椎名领西境试着拦截这位盗贼。

「最后你遇见她了,说明你的判断没有错。」

「不,素世,我错了一半,只是歪打正着。」

「嗯?」

最后事实表明,这位盗贼,并不是不能忍受风餐露宿,她的行程极为缓慢,相对而言,偷了公爵府东西还不想着赶快出境的家伙,实在是傲慢之极。因此,我先赶到了西境的八幡领,在我朋友的教堂里面等待着她。

「八幡海玲?」

「是那位神父小姐。」

「女性,还是神父吗?」

「神母?」

「小睦……难免有点不敬了。」

咳咳咳,总之,海玲说如果她执意于劫富济贫,那么她们教堂里保管的宝石权杖可以借我一用,说不定能够抓到她……

此时,在大家都期待着在座唯一一位可以真正算得上与oblivionis交过手的人发表言论时,我家一位衣着华丽的侍女慌忙的跑到了我们面前,其实当时我有点紧张,毕竟长崎府上,都是我亲自挑选的侍女,这些孩子无一不是见过大世面的,能让她们如此慌乱的,怕不是什么好事,如今想来,不经想笑。

「大骑士长在侯爵府外等候,想要见您,和其他诸位小姐。」

「大骑士长,大骑士长,嘶,初华!」

纯田初华,宫廷内的大骑士长,曾经是远征军团长,现在因为一桩政治案件暂时休业,托于殿下喜爱,于是成功明哲保身,目前应该正在周游列国。说她偶尔会逛到我这里也并非没有可能,只是今日,实在不方便见客呢……刚刚大为震惊,也第一个记起她名字的人是立希,说实话,立希的人脉远比我想象的广,她与初华小姐是北境国立大学的同届毕业生,初华小姐修的是法学,而立希不必多说,修的是侦缉。

「所以我们两个合作的次数不少,素世,在认识你之前,她才更像我的华生。」

刚刚我的描述全都是立希的一面之词,难以想象,她是如何面不改色的称呼全国最知名的大骑士为“我的华生”的。说不定她才是被使唤的那一个。

「素世,不去接客吗?」

「素世小姐,我有预感,这不会是什么坏事。」

「既然灯和睦都这么说了,那么,嗯,我亲自去庄园门口迎接她。」

最后商定的结果是立希陪我一起,不知是想要证明自己的地位,还是真的迫不及待见老朋友了,谁知道她,这可是最最最喜欢闹小脾气的侦探小姐。

「百闻不如一见,世人都说长崎府上是最应当去一次的逍遥处,名不虚传,就连门关都飘着高级香薰的味道。」

「你对哪家人都这么说吧。」

「哟,你也在,好久不见,立希。」

金色的短发,紫色的眼眸,眉毛轻轻的搭在眼眶上,构建出自信而潇洒的面庞,衣服却较为正式,想来不是她在战场上拼杀会穿的,但是搭在左肩上的披风与肩甲,以及胸口挂着的皇家最高荣誉勋章,又说明了她战士的身份,她的武器都挂在背后所靠着的一批黑毛白鬃的马上。令人奇怪的是,常听闻初华小姐来去如风,形单影只,既没有跟班,更加没有护卫与行装,今日来我府上,竟然有一辆马车更随其后。

「素世小姐这里有马厩吗?」

「有。」

「麻烦把这两匹小家伙照料一下,至于这辆马车里面,是我带给素世小姐的礼物。」

「礼物什么的,真是费心了,能够收到初华大人的礼物,真是长崎领的荣幸。」

「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的送礼啊,要是当年你有这眼光,现在也不至于四处……」

立希掀开帘子之后,就陷入了沉默,似乎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傻傻的呆在了原地。

「初华,你,你成功的让我白忙活了一个上午。」

当我拉开另一边的帘子之后,也是不由自主的愣住了,想来应该和刚刚立希一样吧。

马车里面,一位蓝发的少女眼眸轻闭,眉头紧皱,当然,那是应该的,身上一圈一圈的绳结让她的睡眠质量直线下降。而辨认她身份的方式,也再简单不过,因为身上的服饰也与我上次见她如出一辙,只不过这次,那张漆黑的蕾丝面具,被安好的放置在胸口的双峰上,使得我第一次直视她的面庞,说实话,美,相当美,论精致程度,我所见过的人中,只有小睦能与她相提并论。若是论贵气,那她绝对在我之上。

oblivionis,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她,从她被初华小姐抓住之后,她就注定不会有好结局。但我自认自己是个善人,毕竟,我们四人得知她的真名后,没有任何一人,想把她直接交到真希公爵,诗船大人,甚至殿下手里,虽说有点马后炮,但是,现在看来,盗窃数十位领主的财物,也不过是她人生极为平淡的一环。

椎名领盗窃案发生后 八幡领 oblivionis视角:

我名为oblivionis,乃是世间惩恶扬善之人,我的过去不值一提,莫问。总之,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让那群该死的贵族明白,所谓权势与财富不是他们独有的东西。我坚信着,我总有一日,能够像爷爷一样,成为人民心中的神明!现在,我致力于帮助民众夺回贵族老爷剥削他们所得来的财宝。虽然说最后那群被压迫惯了的软骨头回头就把东西还了回去。但是即使如此,也不会改变我继续行走在劫富济贫之路的决心的跌丝袜!

「但即使如此,偷椎名家什么的,还是太可怕了跌丝袜!我差点就死在里面了!」

无论怎么说,还是惹上大麻烦了,不过现在,哼哼,我早就料定那帮家伙不敢大张旗鼓的抓我,毕竟是那位真希大人。唔,总感觉自己在她们眼中是条杂鱼是为什么!

「不管了跌丝袜,现在我已经跑出去了三四百里了吧,等出了境,看那帮家伙怎么抓到我!」

那么有人就要疑惑了,oblivionis sama,你是如何做到在椎名领重重包围下逃出来的呢?很简单,只要跟着一些贵族商队与使者团,凭借我贵族礼仪的修行,混进去易如反掌,就算是公爵都认不出我是个飞檐走壁的盗贼,至于侍卫的搜查,哼哼,这些商队里面,难免有些见不得人的货品,为了躲躲税而夹杂在一些正常货品里面,然后给过关处交点小好处,谁来查你?所以,现在伟大的oblivionis女士,以及来到了椎名领东部的八幡领,马上就要出境了跌丝袜。

「嗯,下一家应该偷哪里呢?再往西走,就是,嘶,圣光洁都筑领,唔。我还是不要去惹大国师本人了吧,她的孙女,哼,想到就可恨,那个位置,本来是……」

「唔,所以,诶,我听说那里有一位大作家,嘿嘿,就是你了,『极地』小姐。」

「但是在这之前,八幡领肯定不能白来一趟,那位大教父手里高低有点值钱的东西,嘻嘻。」

此时,我看到了墙上堪称硕大的宣传公告,说教皇厅最珍贵的黄宝石权杖会公开展览,哼,明显就是来吸引我的,那帮椎名领的麻雀还真是念念不忘啊,但是,伟大的oblivionis就会告诉她们,我接受这个挑战,我要在她们眼皮子底下偷走那个权杖,然后连带着从椎名家偷出来的雕塑一起消失,然那群侍卫回去被椎名真希骂个半死。

于是,在下午,我就离开了一直隐匿行踪的商队,换上了我常用的怪盗服装,这件衣服我可是相当宝贝的,在改成夜行服之前,这套衣服就不是一般的贵族可以买到的上等品。想来我oblivionis大人还真是心灵手巧,在不破坏它美观的情况下,就可以把它改的这么适合奔跑与隐匿。

带上面具,拉上兜帽,将披风在空中甩出云朵一样飘逸的样子。今夜,怪盗oblivionis,要在无尽黑夜里成为正义的影子了跌丝袜!

再然后,就是这些日子里我第二不想回想的事了。

「真可恶,那个权杖是假的,里面灌的严严实实的,重量上也和真金子没什么两样,要不是它被大门上的磁铁吸住了,我还真就被该死的教皇厅骗了。幸好最后他们还是没有抓到我。嗯?这扇门灰尘很重,想来里面都是杂物,应该难以被找到,就你了!等到后半夜他们找累了,我就离开。」

但是当我走进那扇“灰尘很重”的门里面时,一股异样感油然而生。

「家具?还有茶几?都有明显被打扫的痕迹。啊,这么想来,刚刚门上的灰尘也像是有人刻意扑上去的,难道!」

「等你好久了,oblivionis。」

黑暗中亮起一点火光,我看着那位等候我的人缓缓点燃烟斗,却只是架在台上,没有抽的意思,随后她走进月光中,才让我看到了她的真面目。

「椎名真希!你竟然亲自……嗯,不对,你怎么和那位大公爵长的这么像?」

「那就不妨猜猜我是谁?」

紫色的眼眸,黑色的秀发,还有精致但有有些缺乏保养的脸庞,看着有些尘土色,衣着是很常见的侦探装,格纹的外套与短裤,洁白的大腿看起来健硕有力,脚上穿着一双及踝的短靴。

「我才懒得管,不如说,就算椎名真希本人就在这里,我还可以挟持着她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你怕不是在说笑,挟持一位大公爵的罪名远高于偷窃,你如果不想被以数千万的金额通缉,就收回那句话。」

「那又怎么了?你又不是椎名真希,劫持你也没什么用,不过,你也一定是她派来抓我的吧。」

「懂就行了,现在,在我的烟斗烧干之前,告诉我你的身份,作案动机,还有赃物都在哪里?或许我可以不带你去见姐……真希大人。」

「要是我不答应呢?」

「那我就送你去另一个地方。」

「监狱?还是……你家?我透露一下,我姑且还是很漂亮的跌丝袜,对我动情,想把我占为己有,也不要自责。」

「真臭美,但都不是,是八幡领的医院。」

我才不愿意去任何地方,哪怕我打不过你,我还跑不过你吗?但当我向后丢出抓钩,拉起绳索,准备撞开窗户离开的时候,我才明白,今夜的真正挑战才刚刚开始。

「别想走!」

那位少女一脚踹在了餐桌的边缘,整张餐桌一路在地板上滑行到撞到窗台才停下,桌上摆着一副刀叉,那把餐刀因为巨大的力量而被震飞起来,极为精确的切断了我的绳索,我从半空中摔落,幸好我眼疾手快,一个后空翻,立到了餐桌上面,否则,至少脑袋上肯定要起个包。

「怎么会?」

「还没完呢!」

当我讶异于她惊人的力量和精准度时,她仅仅三步就奔到我的面前,举起手臂,劈头盖脸的将整个手肘砸下来,我的直觉告诉我,比力量,我会被她一下打飞,她说我会进医院,可能还是过于收敛了,我要是硬接这一下,我会去到另一个地方,墓地!于是我回身躲闪,轻巧的飞到一旁的柜子上,而那张桌子就没有那么好运了,这一肘力道之大,竟将那实木的桌子砸出一个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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