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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文心雕龙——风花雪月(校园)】【短歌】【072】【完】 - 3

小说:【2024文心雕龙——风花雪月(校园)】【短歌】【072】【完】 2025-09-09 11:34 5hhhhh 5110 ℃

字数:6,521 字

 

                第五章

  很奇怪的是,那天我和王数在霸王龙处闹了这么一场,班主任老颜没有找我的麻烦,我爸也没找我的麻烦,甚至王数的男友任予恒也好像不知道这件事。

  最后找到我质问这件事的,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两三天后,同桌杨杨从桌肚子里掏出来一个浅粉色的信封,努着嘴说:「给~」

  这阵势,身为15岁的初三学生,我多少也见过两三次。我很贱地笑着说:「呀!杨杨,这么见外。还写什么情书啊,你当面跟我表白不就……」

  「想啥呢?我跟你表白?你以为你整天把鼻屎扣下来往桌肚子里蹭,我不知道?」

  「啊?那是……」

  「快点儿的,别被别人看到了。是四班班花给你的。」她非常不耐烦地说道。

  我连忙劈手夺过了那封信,脑袋瓜子还一时半会儿没转过来。「四班班花,谁啊?」

  「还能有谁?孙蓉蓉呗~」

  ……

  孙蓉蓉,孙蓉蓉。这个名字仿佛在我的词典里消失好久了。

  中学时代就是这样,似乎短短一两个月,人和事就换了好几茬。如果把时间维度放宽到一个学期一整个学年,那更是,敢教日月换新天了。

  我当然没敢在课堂上明目张胆地打开这一封明目张胆的情书。孙蓉蓉是体育生,她有胆量写,有胆量故意选了一个浅粉色的信封装,不代表我有胆量读啊。

  我选择晚上躲在被子里提着手电读。

  在被子里,我感觉很安全。虽然捂着被子有点闷,但时近冬天了,倒不会觉得太热。手电筒昏黄,只能映亮巴掌大的扉页,因为电池早就该歇菜,是被我咬了又咬,榨出了最后几缕缕电。四周很安静,发出好听的沙沙声。那一刻我莫名其妙觉得挺温馨。

  「展信佳呀~」然后孙蓉蓉写了几段客套话。

  「听说你和王数心有灵犀心心相印了?」她居然在问这件事?她怎么知道的?我记得我只告诉过有限的几个人啊(还刻意避开了和老任共同的朋友圈)。

  「知道吗?我一个字都不信。王数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呢?」妈的,我暗骂一句,王数怎么就不可能看得上我了???

  「她肯定不知道你喜欢扣鼻屎涂在课桌里。」吓!怎么我的每一任同桌都知道这个事?

  「她肯定也不喜欢你早读课老讲闲话!」嘿!闲话是我一个人能讲得起来的,你不喜欢,我讲给谁听呢?

  「更不用说你上课还老是喜欢吃东西!」孙蓉蓉,人要讲良心。我吃瓜子吃话梅,哪次没分你一点点?

  可惜,书信这种沟通方式,就是纯粹的单向沟通。孙蓉蓉在信里肆无忌惮地喷我,我只能瘪头瘪脑地任由她喷,然后耐着性子读下去。

  接着她开始分析我比老任差远了。这也不消她说。老任除了比我矮一点点,别的确实都比我强。他是本地人,比我搞笑一点点,成绩也比我好一点点,体育比我好两点点,人缘比我好三点点,甚至长得也比我帅一点点。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你没戏啦~」孙蓉蓉总结道。为了论证这一点,她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我毛估估,嘿,至少写了一千字了。

  好样的,孙蓉蓉。以前写作文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这么勇猛呢?以前考语文,孙蓉蓉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抄我的作文。不,这都不是抄,是我写得快,她写得慢。等到最后半小时,她就要和我换试卷,然后让我先读一下她的作文,再替她写个结尾。她一般也就能写个五六百字,文体主题基本狗屁不通。我只能捏着鼻子给她梳理总结再瞎扯两句,写在草稿纸上传给她,随后她再誊写到试卷上

  ——很多年后我打大学辩论,才知道我那会儿帮孙蓉蓉干的就是四辩的活,把前面乱成一锅粥的一二三辩内容,总结陈词,再煽情升华上价值,显得我们还是有那么一点道理的。

  「还有,」她居然还没有论证完,「朋友妻不可欺。你这样是不道德的……」

  巴拉巴拉,她竟然又写了一大堆。此刻已经来到了情书的第三页。

  转到第四页,她又开始自说自话地跟我说,让我不要太想她。要以学习为重,以后等我们考上了省重点,是有机会在一起的。

  以上主题,她直接写到了第七页。

  天,简直是离谱它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我根本没有想你啊,我都快把你忘了!再说了,好好学习,以学习为重,这是成绩倒数的你,该和成绩前五的我说的话吗?本木倒置哦不,简直是倒反天罡!

  还有,「等我们考上了省重点」,我倒是问题不大。孙蓉蓉,你考得上吗?

  对着女孩的这七页纸,我心绪迟迟不能平静。本着宁可恶心别人,也不为难自己的心态,我从床头书包里掏出本子和笔,就着几欲没电的手电筒,开始落笔在床垫上写回信。

  第一个字落在纸上,床垫太软,笔尖穿破了薄薄的纸。于是我手腕放得特别轻,字也写的歪歪扭扭的。

  「小孙吾友,信已收到。感君关怀,铭感五内。但有几点恕不敢苟同……」

  我下笔千言,文采飞扬,进展极快,心情激荡得像答记者问的外交部发言人。

  ……

  后来我和孙蓉蓉就这样传过几次书信。杨杨一直是中间人——她本是孙蓉蓉的好友,现在又是我的同桌。但是在寒假前的一个月,她突然跟我说,这活她干不了了。

  「我要休学了。」脑袋颇大的小女孩红着眼对我说,「我成绩不行,考不上省重点的。我爸让我去上海打工……」

  「啊~噢~」我回答道。

  生活里没有人是配角。但这个小女孩在我的故事里下线了。很多年以后,即便我也在上海打拼,我也未曾联系过她,见到过她,或者听说过她的任何消息。

  即便是在当时,我也没有把她将要离开我们当做一回事,就仿佛日常放学时的告别一般,我丝毫没体会到她言语中的悲伤和无奈意味。

  我满脑子想的只是后面还怎么和孙蓉蓉传情书。而显然,孙蓉蓉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在杨杨退学的一周后,孙蓉蓉又给我送过来一封情书——by一个我始料未及的人,by一种我始料未及的方式。

  那天中午,我一如既往趴在桌子上装睡。同宿舍的室友陈小玉把我拍醒,有点忸怩地对我说:「阿达,这个给你,是孙蓉蓉还你的。」

  他递过来一个墨绿色的文曲星CC800。我很诧异,但是听说是孙蓉蓉给我的,我就收了下来。

  什么情况,我整个人都是懵的。出于好奇,我马上就打开了文曲星——文曲星不像情书,它是电子辞典,是可以名正言顺在下课期间打开的。

  我浏览了几个基本功能,一切正常;但不正常在,如果它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文曲星,孙蓉蓉把它塞给我干嘛?而且还是通过陈小玉给我的!

  一如既往,如果陈小玉知道了我之前和他的女神勾勾搭搭,飞书传情,怕不是会锤死我?!

  终于,我在记事本下面发现了秘密。一开始的几列记事本,写的都是正常的单词和翻译。然而,往下翻,翻过第一页,在第二页的第一列记事本,看上去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空白文件。但是它既然被创建了出来,就说明该是有内容的。我点进去,锲而不舍地往下翻。果然,翻了二十几行,出现了字。

  孙蓉蓉写给我的信藏在这里!

  信里面她说,杨杨被退学了,好可怜呀。她的爸爸酗酒,还不归家,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杨杨去上海,投奔妈妈,可能会好一点儿呢。

  她又说,马上寒假了,我有什么想法?想去哪儿玩呀,呆不呆市里?还是回老家?

  接着她又写到,以后我和她就用这种方式沟通吧。这样比较隐蔽,老师都抓不着。抓着了,也未必能发现我们的秘密。让陈小玉帮忙传信,他愿意的。

  「信」到这儿就完结了。我有点感动,心想她居然能用文曲星的小键盘敲这么多字给我,她可是真够喜欢我的啊。

  但是我又非常非常奇怪。陈小玉怎么会愿意当这个「传话人」的呢?他明明那么喜欢孙蓉蓉啊?难道他天生喜欢戴个绿帽子?

  于是在「回信」里,我把我的疑问,着重写了进去。果然没几天,陈小玉又把装着孙蓉蓉回复的文曲星给送了回来。

  在回复里,她是这样说的:她骗陈小玉,这个文曲星是我的;她是借过来玩的。但是有的游戏关卡打不过去,就还给我,请我代打,打完她还要接着玩。与此同时,作为犒赏,她每次也会给陈小玉写一封短短的信,让陈小玉觉得,他才是主角,而帮我传递文曲星,只是附带的一件事儿。

  「给他(陈小玉)写的信,可肉麻了。嘻嘻。」孙蓉蓉在回复里这样说道。

  很多很多年后,我还是不理解当年她为什么要找陈小玉给我传信。明明我们共同的朋友还是有一些的。只能说,这个死丫头天生爱冒险,喜欢在死亡边缘反复作死。

  不过那段短短的岁月里,除了和孙蓉蓉的地下情书,我还真的用这个文曲星玩了《英雄坛说》,那里有每天让我劈柴挑水的老婆婆,怎么打也打不死的平一指,怎么走也走不出的平安镇,就仿佛这小小的电子辞典一般,静静地躺在我的记忆深处。

  很多很多年后,这个墨绿色的文曲星还静静地躺在我的杂物堆里。可能是最后一次和孙蓉蓉聊完,她忘了收回去;也可能是她刻意留给我的吧。具体原因已不可考。我俩当年聊的所有记录,应该都在这个文曲星上。但是它太旧了,已经开不了机,所以看不了过往。

  但是每当我翻开它的盖子,看到那小小的键盘米粒大的按键上,印着的字母都被磨秃了,我就意识到,这就是过往。

                第六章

  寒假到了。这是我们初中生涯的最后一个寒假了。

  我们这里的寒假不比北方,放得都比较短,几乎从来都放不满一个月。中间夹杂着过年,剩下能自由活动的日子就更少了。

  正月初三那天,我正在乡下的大宅子里遛狗,任予恒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回市里玩几天。

  「玩几天,住哪儿啊?」我无聊地问道,「学校可还没开门呢!」

  「住我家呗。我跟我爸妈说好了。」老任很大度地说。

  说实话,老任一直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这没得说。相处了三年,一开始我只是他的小弟,但慢慢地,我发觉他也把我当他最好最好的朋友了。

  但骨子里,我一直是觉得老任是比我强一点点,酷一点点的。他本身也比我大近一岁,又比较早熟。

  我记得我俩第一次去买随身听,他买了一款170多元的爱华带重低音的型号;我就买了一款120多元的爱华基础款;第一次去买流行音乐磁带,他买了个梁咏琪的粤语专辑,我买了个梁咏琪的国语专辑;耳机也是他先买了一款100多的索尼,而我选了一款80多的松下。

  正如我所说,整个初中三年,我总觉得就应该比我强一点点,酷一点点。

  接到了他的邀请,我开心极了;我跟我妈说我想去老任家玩,之前我其实还没在同学家住过。

  「好吧,到了人家家里要注意礼貌。还有,给你多少钱?500块够不够?」我妈有点担心地说。

  「够了够了。」我计划就去他家住个两三天就回来。当时我们住校一个月生活费才三四百,普通工人工资才一两千。

  「多给你点儿吧。」我妈塞给我八百,仿佛有钱就能保平安似得。「一会儿我找X叔给你叫个车,送你过去。正月初三还没中巴呢。」

  从我家到市里,中巴车得晃晃悠悠坐一个半小时,主要是因为它既不走高速,又随招随停。我妈找人包了个车,专门送我,那可就快多了,一个小时不到就到了老任家——只不过出这一趟车,又花了我妈小两百。

  我以为老任家是住那种城市里的公寓——赫鲁晓夫楼;结果他家其实也在城市的边缘,是那种江浙沪常见的宅基地小楼房——几乎和我家一样。

  这种房子就跟后来的独栋别墅似的,其实居住条件很好,房间多,宽敞,板正,还一般带个院子。

  任爸爸和任妈妈都很欢迎我来,因为我看起来就是个乖乖仔。

  实际上,当天晚上,我和老任躲在他屋子里,玩电脑几乎玩了个通宵;我们轮流玩帝国,红警,星际和魔兽;他还带我认识了两个神奇的网站——猫扑和3DHGAME。

  等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天已经大亮,我俩还在呼呼睡——我俩一头一尾睡在同一张床上;任妈妈来敲门:「任予恒,任予恒?你不是说今天还约了同学吗?快点起吧!快到时间啦!」

  老任猛然惊醒,一骨碌翻坐了起来;被子被他掀开,我的脚丫子一下子暴露在冬日的寒气里。

  「卧槽,忘了,约了人,十点要去动物园的!」

  我也被冻醒了,但神志还不是十分清楚。「约了谁啊?」我恍恍惚惚地问。

  「王数!」

  ……

  正月初四的天其实不是很亮;等我们出了门,我才发现,这几乎可以算是一个阴天。云压得很低,北风又吹得紧。我都担心一会儿会下雨……哦不,这种气温,一会儿得下雪。

  老任家是有私家车的,一辆十万块级别的奇瑞风云。这让我十分地羡慕,因为我家还没车。甚至,当时我都怀疑,他家会不会是我们班上唯一一个有私家车的。

  任爸爸开车,任妈妈坐副驾驶,载着我俩往动物园去。一瞬间,我就更羡慕老任了。因为他爸他妈明显是知道他是去和一个女同学见面(约会)的,居然完全不反对?还亲自开车送过去?

  妈的,我羡慕得要死,嫉妒得咬牙切齿。我不知道是羡慕他爸妈的开明,还是羡慕动物园里等着老任的是王数。总之那天坐在车上,我结结实实体会到了,什么叫妒火中烧。我一度想,我去干什么呢?总不能去当一个120W纯纯大电灯泡吧?但是老任邀请我,我也想见王数;再者说了,他们全家都出来了,我也无处可去。于是我只是想了想,终究没有提出说不想去。

  他爸妈把我俩放到动物园门口,就走了。我跟着老任进园,老远就瞧见王数了:她穿着一身长款的白色羽绒服,鼓鼓囊囊地。她本来个子不算高,羽绒服长到膝盖,显得更加娇小。但她却围了一个红色的围巾,显得颇为扎眼。老远她也挥着手套跟我俩打招呼,我注意到她的手套是灰色的。

  走到跟前,老任一把抱住了她,然后扯掉了她的灰色手套,把她冻得发白的手攥到自己手里。她灰灰的手套就吊着了,一晃一晃的——原来两只手套通过绳子吊在她脖子上。

  我有点尴尬地保持了两米远,啃着指甲,看他俩表演。片刻后,老任回过神来,跟我说:「走吧,阿达,我们一起去坐摩天轮去。」

  动物园的摩天轮属于这个园区为数不多的高科技项目。放到一线城市自然不算高,但其实比伦敦眼之类的也小不了太多。但是却很土气,涂得花花绿绿的不说,每一个仓室,居然都是薄铁皮制成的,窗户还可以手动摇下来。

  大冬天的,根本没几个人逛公园,更没几个人坐摩天轮。老任和管事的老头掰扯了半天,在我们仨自愿放弃学生优惠的前提下,老头才勉强同意为我们三个人开一圈。我本来想,这一大圈呢,都没人,干脆我单独坐一间得了。但神使鬼差地,我还是跟着他俩进了同一件仓室。

  摩天轮震了一下,先是咯吱咯吱,然后呜呜呜地开动了起来。我们三个就缓缓地升高了。我摇下窗户,探出脑袋往外看去,这个城市里面的老街老巷其实颇多。例如很多巷子都狭窄到看不真切;例如就在我们的不远处,居然挤着一个庑殿顶的殿堂,颇大,看起来像是个什么庙宇,但我竟然从来没去过。

  如此想着,我目光收了回来,却看见对面两个活宝已经搂在了一起:两个人一个穿棉袄,一个穿羽绒服,搂在一起,像两只考拉,又像枯藤缠着老树。

  我盯着他俩看,他俩却旁若无人。下一秒,我就看到他俩吻在了一起。老任和王数,吻在了一起。

  我脑袋瓜子嗡的一声,感觉四下里有那种茫茫然的电流声,我感觉腿以下都不是我自己的了,手也不知道在哪儿;有那么一瞬间,我只有眼睛和脑子还在工作。我的眼睛看到王数甚至主动地把舌头伸出来,然后被老任舔舐进嘴里。我看到老任的手隔着王数不知几层厚的羽绒服,摩挲着。

  咦!好恶心!

  隔这么多衣服,能摸到个啥?

  这就是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接着,我不禁又想,妈的,王数和老任在一起多久了?呀?该不会是足足两年了吧。

  事实就是,他俩在一起两年了。整整两年,我才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意识到,王数是另外一个男生的女朋友。这种关系,可不是静止地停留在名分,停留在口头上那么简单。老任可以牵王数的手,可以搂她的腰,可以亲她的脸,然后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把手伸进她的羽绒服里。

  就是那么一瞬间,我的爱情观又一次被震碎了。原来喜欢不仅仅是喜欢,还需要「得到」,需要「侵犯」,需要「占有」。

  想明白了这一节,我在他俩面前,简直一分钟都坐不下去了。要不是坐的摩天轮,我估计早跳下去了。

  出了摩天轮,我找了个借口,跟他俩说我有事要打个电话。然后,我匆匆忙忙地走到动物园门口的公用电话亭,插了IC卡,拨通了……孙蓉蓉家的电话。

  「谁啊?啊?哦,孙蓉蓉的同学啊?你叫什么名字啊?啊?尹达啊?好,我来叫她。」接电话的似乎是孙妈妈。孙妈妈搁下电话,大声扯着嗓子喊:「蓉蓉,有人找你。男同学,一个叫尹达的。」

  几乎是马上,我听见孙蓉蓉的声音应起:「啊?啊!好!来了来了」。接着就是跻拉着拖鞋的匆匆忙忙的脚步声。

  「喂~」她的声音有点颤抖。

  「孙蓉蓉吗?我来市里啦。你在家吗?能不能出来一趟?我在动物园门口。」我的声音也有点颤抖。

  「嗯,好。我现在就过来。」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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