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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潮湿

小说: 2025-09-09 11:33 5hhhhh 5340 ℃

  在闷热潮湿的土地上,性就会滋生。

  青的黑的,长了毛的出租屋,是她和他生活的一切。她把头闷在绒线衫里面,手里搭一支细烟,一下子像是噎住了气,心里突然堵塞,闷进一种空虚的情绪里。她抬头,瞥一眼天花板,空落落像丢了什么东西。每吸一支烟,她总要谈几句她男人:“阿沈呀,他呀。”她笑着低下眼,耸了一下白臂膀,手指掂了掂烟灰。“我们成家那会儿——”她一般抽了烟,就是要接着说和他成家以后的一些事了。

  抿了一口烟,她松驰下来自己脸上因不悦而绷紧的皮肤,把睡裙撩过来,盖在大腿上。她的脚背与腿胫白的有一些笼统,两条腿,一条坐在屁股下,一条拧在床上,摆出来,显出她一条白嫩、修长、精赤条条的大腿,没见过光的闺阁的白,上头盖一条长条血红方巾,它是睡裙下衬的一条绒布。红一片是缎子,白一片是细肉,红白两色,构成了性爱根本的骨骼。她微低下头,把黑丝袜的尖端罩在脚背上,一勒,一撸,白腿的肉勒上黑丝,隐约拢出了一种勾人的肉感,这是她专为了她男人预备的。

  睡裙是红丝绸的,很紧很局促,而她偎在床尾,昂起头,身量细而高,突出的胯骨勒丝绸,在屁股一侧的开叉,箍得紧,露出其中白得发青的肉。绒线衫紧绷在乳房上,面子反出一种精细的光,显出她身体上一点勾人的波折,就是在她幼小的乳的尖端,还有突出的胯骨上。

  她把烟蒂点在唇尖上,搭着。出租屋很窄,气味很杂,一方面是烟臭,一方面是她沁人肺子的女人的香,还有潮湿的黑皮鞋,皮鞋,听到皮鞋的动静,她就知道男人回来了。

  她掐了烟屁股,昂起胸脯,拢好了绒线衫,抓了一下大腿丝袜跟。“才回来,呀,皮鞋湿了。”她一面说男人的鞋,讲着天气,一面就站起来,伸过手臂去兜住他肩膀,把脸磕在他身上。

  于是,她的脚踩着他的脚,他的腿压住她的腿,他把她按到床上,从来都是这样,她做一头猎物,做小梅花鹿,而他一方面是训鹿的好手,一方面也是专为了她服务。

  他的头发梳得很精神,只有在出租屋里,他脱下社会的衣服,只有内衬,她已经光着脚走到他后面,搂他的腰,一只手搁在他耳上,把他的脸扳过来,吻他的嘴。

  他们成家后,爱情没有变成一种下意识的经验。因为她不是一个普通庸常的女人,他懂她,懂她的情调。她抱着他,依在他胸口,他抓着她的头发,扇了她的脸蛋,并不用力。她拧着眉毛,故作委屈姿态,又很快笑了。她懂他,蹲下屁股去把地上的皮带拣到手里,抽出柜子里一条浸过油的绳子。

  绑上的小姐,像个落魄的小奴,十足的反差。她很乖地并拢膝盖,跪在床头。身上的绳子,把丝绸勒出不安分的褶皱,她的上身很紧,交叉的绳索,捆得她这无辜的女人活像一个死囚。

  绳子擦过双肩,把上臂与身体绾在一起,又在胸上一勒,把她睡衣宽松的胸口勒出了可人的形状。绳子一紧,隆起两只奶子。他摸了一下她捆成日字的乳房,她骄矜矜挺起胸,眯细了眼睛笑着,微微皱着鼻梁,颇有点媚态,应是她为他化了妆,抹了粉。她常常给他这么一阵突如其来的亲热,让他觉得她是自己的有血有肉的小爱人。

  因为小臂横在腰后,所以她后背两片胛骨隆起丝绸,显明出来,灯一照,落下一些有致的影子,显出一种女人的身材。说是蝴蝶骨,的确不错。

  捆好了上身,捆下身。因为疼,所以他只捆她的脚踝。弄好了,她就把黑丝袜的双脚抬起,脚腕子绑着,不免有些吃力。她把两只袜脚放到他面前,规规矩矩并在一起,绑的漂漂亮亮。她朝他动了动十只圆润的脚趾,像在勾引他一样,有些孩子的天真,又显得她这女的心很脏。

  黑丝袜,他很喜欢,她也理解。她把脚心亮出来,两块包黑皮的白肉摆在他面前。他低下头,用手去抚她的脚背。透过丝袜头,隐隐裹着五只翘起的脚趾。她突然注意到他在摸自己的脚,就有些羞,脚趾又全抠在一起了,黑的脚心自然卷起了皮褶子。

  他坐直了身子,搓搓她的脚掌心,笑道:“你成天闹着说不喜欢上海,要搬到乡下去。”她背过脸去,“这一回拿住了你的脚,看你还闹不闹了。”

  男人的手大而厚,女人的脚小而薄,上天有如此的设计,让他五个手指头轻易覆盖了她女性的双脚脚底。他一握住她的黑丝脚腕,她脚就蜷起来。

  他伸手将黑袜脚跟掐住,拢在手心里。他轻轻摩挲她的脚掌,掌心是黑丝袜透肉的薄底。他用力按抚她的秀足,捏了一捏脚趾,很有弹性,隔着黑丝,也有那一种皮肉的质感,黄橡皮一样不硬不软,白肉罩着黑丝,显出一种隐约的性感,低头,却又闻见一种女人的汗酸。

  而女人果然是女人,敏感是她们天生的本分,而她也果然怕痒至极,他只是最简单的勾了一下脚心,却痒得她不由缩了一下脚,惊得她浑身打颤。

  他把大拇指按在她脚心上揉,不时捏她的圆而黑的脚趾,一面揉,一面问:“还回不回娘家了,留在上海陪我,多好。”她垂着头,绷着脸,不说话。女人的嘴,平时是软的,若是逼上了头,硬着嘴,不开口,实际上坚强的很。

  “上海有什么好的,衣服都晾不干!而——”她昂挺着捆绑的脖颈儿,不等说完,他随意地抓了起来,她身子一抖,立马不说话了,如临大敌一样,抿嘴皱眉,一脸想怒不能怒的样子。女人据说是敏感的,而今天是全看明白了,都敏感在脚丫子上了。他对她,根本不需要怎么刻意去针对,随便在脚底里一抠,她嘴角又向上牵动一笑。男人故意问:“你这是怎么了?你有生气的理由,怎么一点儿不生气,还笑?说是敢怒而不敢言,你要回老家,今个连怒我一下都不敢了么?”

  实际上,他一边说,一边半唬半吓地把玩她的脚趾、梳理她脚底里的纹路、揉按她脚背上微鼓的青筋。即便这样,本只是作一些心理的威吓,她还是痒的受不了,频频想缩脚,脚心一收一张的。她狠盯着他,嘟着嘴巴,受了气的小媳妇一样。她脸庞原是相当的窄,下颌也是尖的,如今不知是羞的还是恨的,涨红了撑得发圆。

  “这么美的脚,怎么脸蛋还羞了,脖梗子都气红了。脚长的好看,不就是长给我看的吗?”他拍了拍她脚背,“坏死了你。”她正想正颜厉色,他却攻其不备,趁她置气,直接伸手去扳她脚趾。他很快捉住她两只刚意识到要闪躲的大脚趾,向后一把扳去,张开脚心,两只大脚趾被逼着向脚背上翘。

  脚心一摊开,她动物一样愣住,竟直接不敢说半句话了,只是胆怯地盯着他,生怕把他惹毛了。刚才她有胆子,是因为她还能缩能躲,就有了谈判的筹码。他一摸,她脚趾就故意朝脚心弯,使脚底面上皱出一道一道皱痕,皱褶一挤,脚心的痒痒就略略减些。他自然是看出了这一点。

  所以如今,她受了针对,脚趾被强行向脚背方向扳到底,脚心里的痒痒肉极大程度暴露出来,这样,她受到的痒痒,才是真要命的。这样,他就抓住了她女人最大的软肋。真到这会儿,她才知道自己真实的处境,只能投以怯怯的眼睛。她不是服了,而是明白情况,知道自己死到临头,才想着求他放过。“行,咱不闹了,我不回去了,说真的呢,就在上海陪你,噢,也挺——”他十个指头,齐齐伸到她脚心上,竖起指甲,从脚跟一直划到脚心,猛然一抠,她嘴里立马发出一种近于惨叫的笑声,浑身发疯似的挣动。而她一双脚被他整个捏在手里,点勾划抓,她果然受不了。脚尖挠到脚心,脚心挠到脚跟,再从脚跟挠到脚心再到脚尖,如此重复,痒得她哆嗦。到了兴头,他根本不去理会她又一次蜷着脚趾在脚底里卷起了皱褶或是怎么的。

  她居然哭了。在他意识到她笑着脸在呜呜地哭时,他也吃惊地停下手,朝她望了望。她立马没了笑气儿,招架不住了。她只顾着哭,昂起脖子,露出好看的脖根的筋肉,她哭了,却不能用反绑的手去擦眼睛,眼泪就淌下去,不停地流,顺着衣服的空腔,流过脖颈里,淌过两只乳房平坦的沟。他抽了手纸,一边擦她鼻涕眼泪,一边问:“哎呦,臭丫头怎么哭了,这不是和你闹吗。”他一擦,花了妆,眼睛好像擦肿了一样丑,远一看,眼睛哭得桃儿似的。多少岁了,还叫她臭丫头,偏是男人这一句,直说到她女人的心坎里了。可见他手上不挠了,她当然没学乖,精刮了心思一转眼睛,想着占了他的便宜,更要无理取闹,“不和你好了,快把我放开,我生气了!”她一边装着抿嘴,好像要哭,一边恨叨叨地用绑拢的脚丫使劲踢他,踹他的腿。

  不出所料,他又一次抓住她的两只脚腕。

  对于她掉了眼泪这事,他是有所思考的。就这么点痒痒,就算是最最怕痒的小丫头,也不至于没几下,就被挠哭。他想她大概是心里憋屈的——她这种女人,生根在土里,心里就憋着一股气,从不甘居人后,偏要往上攀。他毕竟是她的爱人,是懂她的。因为出身普通,她滴溜溜的眼睛,总有一股不灭的火力,非得朝着亮处去,是往上窜的,直挺挺向上爬的,是谁也不服的。

  而她这样偏执的女人,如果是被正面打败也算了,可她先是受要挟,然后被诈,一身功夫还没施展出来,就主动被绑了起来,却被偷了短,被他得寸进尺地攻其软肋,挠她脚心,这叫她心里怎么受得了。好在年轻的女孩子,蒙了羞是常事,在男人眼里,她没小女生的架子,羞缩一点也还不讨厌,反倒更有一种青涩的风味。

  可这回,她又被抓住脚,却是说什么也不肯从他了。他的手一伸过去就被她的脚掌拍开,好不容易钳住了她的脚丫子,她卷得一皱一皱的脚底又让他无从下手。一来二去他也不耐烦了,顺着袜尖一扯,撕拉,直接把她黑丝拽出个口子,又一拉一退,像个剥了黑皮的白肉粽,把她的袜子推到脚腕,整张裸足全露出来了。她被扯了丝袜,脑袋一蒙,他做了傻事,她也被传染了傻气,竟吓的不知所措了,光脚丫露出来了,却只是一动不动地摆在他手里。

  他转念一想,既然剥了袜,裸了足,自然要绑上她这自打开始袜头里一直不安分搓来扭去的脚趾,好好和她耍一耍,谁叫她不听话呢。他一扭头,从她小皮包里翻了一圈,掏出她化妆脸上用的一卷胶纸,在她两个大脚趾上缠了足足十几圈,朝脚背扳到极限,一捏,一撕,固定住,又把她其他八个紧蜷着的脚趾一个一个掰开,如法炮制绑起来,把她脚心完完全全地抠了出来。他一边翻她手包,一边故作姿态教训她:“你总是买这的那的,这么多笔,刷子,粉扑,用得上吗。不是喜欢化妆吗,擦脂抹粉的?来,伸脚,涂了红指甲,哪够,给你脚心化个妆。”

  刚听着他的话,她真的慌了。可不论怎样,脚丫子缠了胶带,几乎一丁点动弹不得。她只得屏着气,苦苦等着他挑笔,谁想他个大男人,竟然扔了大的粉扑,反而挑了个最吓人的长尾尖头的眼线笔。随着他拿出那一支她最担心最不安的尖头笔,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她悬着的心死了,本能地闭了眼睛,然而,她却没料想到,刷头一端的小尖刚一刮到她脚心,她还是控制不住生理的反应,脚丫触电一样猛地一扽,腾地昂起头,绑住地身子鱼一样打挺,直到他拿走了笔,才安定下来。即便这样,在胶带的牵拉下,从始至终,她两只脚依然大张大开袒着露着,任由毛尖在脚心安全地移动,磨上来,勾下去。她脚趾张缩的防御,看着很可笑,实际作用也很有限。面对脚肉里神经性的巨痒,她是没有一点防备的。

  同居这么久,果然只有他最懂她肉体的敏感,这对她是个无情的事实,她不能够去想那十来分钟的恐怖,女人的脚,除了那薄薄的嘴唇外,没有比脚底心的皮肤更嫩,更生,是块淌水的易碎的冰,而毛尖碰上最生的肉,好像尖刀划水,脚肉里的痒,又是一种极痒。那痒是生理性的痒,女人的意志是无从抵抗的。因此,笔刷毛尖对于她的恐怖,是女人天生的、深入骨髓的。显然,他通过她强烈的反应,也认识到了毛尖的威力,他才故意抬腕持笔,离离地划她的脚面,悬腕抬肘,若即若离。

  他懂她脚心与脚跟的要点,他一排一排刮。她挺不住,死硬着一张脸,挺着身子做忍笑的补偿。他当然试出来了她哪儿是最痒的,就有意拖住毛尖,半天不去别处。她恨他,却又对他作生理性的笑,呵,呵,她一边笑,一边咬着红嘴唇。

  “还回老家不,听不听话了?”她拼命地点头,像个捣蒜的小泥人一样,而他的动作并没停下,只是一边盘问,一边对着她的脚心画圈、猛戳以及用指甲抠,甚至她越是求情,他手里的动作越是大开大合。而她的脚心很嫩,手感自然不错,滑溜溜的,脚面上一挠起来,跟没阻力似的。他手指肚轻轻一磨,就可以在她脚心转好几下,痒得她直哆嗦。他对她脚心揉了好多圈,又挨个掰开脚趾,用指甲抠着脚趾缝,不过这么几下,她就受不了。而她的脚心又天生是神经质的,所以这折磨的手段,对她是极有效的。毛尖刮,指头揉,他还没怎么上手段,她已经开始前俯后仰,疯婆子一样没了姿态了。不过这才没多一会儿,她这倔丫头,心里才不想服他的软,若是真破了戒,一下没忍住,朝他没廉耻地大笑,态度上一软一妥协,脾气就全消了,他稳稳拿住她的脚,再仔细上些手法,她只会笑得更加不可收拾,花枝乱颤,再没了任何抗议的架子,满屋子都是她银铃一样的笑声,真到了那个状态,他再要她做什么,她都得答应了。所以,她不想太快落下风,为了忍住笑意,她两只反剪的手死死抓住屁股后的床垫,跟要把布料扯烂似的,抓得很用力,白而瘦的手一发了狠,手背都显出几道青筋。

  连搓带揉,弄了一会,她的脚底板全黑了。每只脚底都抹满了黑厚的眼线墨水。他去一边仔细洗了手,蹭掉黑斑。而她,只能眼巴巴看着男人把手洗净,她当然是不配洗脚的。脚丫只有保持脏兮兮的情状,才合她脏女人的样子,小贱种的脚,怎么能是干净的。她也知道,到了这会儿,他还不为她蹭一蹭脚丫子,已经是对她铁了心了。等脚掌上的笔水都干了,要是再想洗,她也洗不掉了。他看着她,看她挺着两只黑脚丫,脚心打开,黑得发亮,有多丑,就有多羞,羞的她实在不行了,忍不住蜷脚趾。因为害羞,她左脚藏在右脚后面,想把脚藏起来。可两张大脚丫,褶褶皱皱全是黑的,哪里能藏得住,依然很容易看见。就像猪肉检疫标一样,黑的当然是最下品的脚,这显然让她感到屈辱,她像个犯了错的孩子,接受公开抹黑脸蛋示众的人格剥削,毕竟,对于一名真正成熟的女人,脚的模样好不好,就很能反映她的本性,显出她内里的品格,脚,自然是远比脸更要紧的,才不只有脸膜,更有脚膜一类养护第二张脸的东西,可如今脚丫全黑了,本是追求比别的女人更白的脚心,如今黑的反光。黑脚丫让她深深蒙了羞,她把脸埋下去,头发也跟着垂了下去,不敢看他一眼了。

  他见她反映弱了,鬼一样窥到了她的心思。是的,她过于敏感,而他一直挠一个部位,对她身体而言是过度的刺激,所以会很快麻木。他一直挠脚掌,她大脑就学会了自保。而他这个男人,坏得很,玩腻了脚心,转而去摸她的脚趾头了。他挨个掰开她的十只脚趾,细细地看。毕竟,相对于脚心只能单调地挠几下,刮几下,脚趾的玩法就多了。他把单个脚趾握在手心里揉捏。最简单但也是最能感受到的就是脚趾、特别是女人的两个大脚趾的触感。

  “你不是喜欢捏脚吗,这是给你小女人专属的按摩。”他十个手指分别按在她对应的十个脚趾上一点一点的揉,又把除大拇指外的其他八个手指插入她的脚趾缝间搓弄起来,顺带在她的脚心里扒几下,或控制着两只脚的大脚趾和大脚趾、二脚趾和二脚趾捉对厮杀,抓住脚趾,去勾她脚心,而她的脚就成了一对咬钩的肉鱼儿,晃来晃去,搓来搓去,却躲不掉他的手。

  他一直照顾她的脚丫子,就没在意她越发奇怪的表情。而等他再抬头,是发现她身体情况已经不对了。他一直抓住她的脚腕,却感觉到她颤抖的两条细腿在一缩一缩往里绷着,突然,她身子一震,一齐的酥麻,弓着的身躯挟带着不受管束的热液,竟喷壶似的喷了出来,淋淋漓漓,撒在皱痕的床单上,滴到他的裤腿上。她不知道自己这是被做了什么了,只觉得满床的湿水,羞得她脖颈立时一红,红到腮帮子了。

  他一边说她不小心,一边掀开她的红绸缎的睡衣,看见了一条湿了一大片的小蕾丝内裤,液汁晶莹,从腿根淌到衣服上,不知是尿还是什么,鱼腥味十足,闻得她直害臊地闭上眼睛。他拍了拍她燥热的小脸蛋,真脏,脏得她哄着小红脸,肮脏的感觉爬满了红脖子。

  他知道她受不了,知道她挣扎得很剧烈,却从未料想到她身体竟能这样的敏感,竟会有如此大的反应,与她做爱多少次,哪次反响也没这样烈,这样浪荡,这样没羞没臊。他瞄了一眼此时她的脸。这时候,她还没从铺天盖地的痒中缓过劲。只见她身子骨软绵绵的,瘫在背靠的软垫上,嘴里大口大口吐着粗气,胸脯还不时地抽动两下,呼吸迟滞。她夹着两条清瘦的大腿,身子时不时突然颤抖,战栗一下,似乎是频繁高潮留下的余韵,让周身的神经久不能静止。

  好像瘾君子兴奋过度,要静下来散冰一样,她浑身汗漓漓的。而她红通通的脚背则是无力地垂在他手里,看样子实在是痒坏了。他忍不住,用指甲在她脚心里勾了一下,惊弓之鸟的她以为又要挠自己的脚心,两只脚丫子当即就撑着他的手好一阵挣扎,嘴里大叫着“不要、不要”,可爱得不得了,他用手羞着她的脸,打趣她,说她黄花闺女怎么这样不知廉耻。而她执意要他解开自己,说她快不行了。

  他赶忙为她的身体解扣拆绳,怕她出事。每拆一条绳子,她皮肤就留下一条红檩子,那是她挣扎时用力留下的,耐人寻味的绳痕。

  她想从床上下去,他搀她的大臂,把她扶到一边。她这个样子,又虚又弱,不行了,夹着腿,搂着胸,下床都难。她此时的外表,虽然乍一看没什么异常,但她无彩无神的眼眸、略显苍白的小脸、披散毛躁的头发,无一不表明她身心疲惫到了极点。

  她没有看他,也没说一句话。泄了精气一样,她站起来时双目无神,表情呆滞,她背过脸去,不再看他。他注意到她裤裆颜色有点深,想提醒她换掉,又不愿这样仓促地结束,让她干净回去,还是脏一些的丫头比较好。

  而实际上,她下了床,就没有再看他一眼,而像是逃命一样匆忙地从他眼前走过,把先前放在脚边的鞋子提在手上,光着脚丫子,一瘸一拐踩着冰凉的地面。她拖着脚步,离开他和她做爱的房间,很快消失在他的视线里。和他在一起的这三十分钟,是她最羞耻的经验。

  那晚的床单换了一卷,过去的喷了她的水,怎么洗都有味道。从那以后,他抓住她的小把柄,她不敢置他的气,撒娇都有了合情的尺度。在外面,即便穿着鞋,他看一眼她的脚,她都害怕地躲得好远,生怕他再碰自己过分敏感的脚丫子。

  直到后来,她还是准备留在上海陪他了,与他留在这个潮湿的城市里,不是她被他一次次欺负得服帖了,而是她在这个过程中爱上了他,她开始爱他的领带,制服,爱他微胖的脸。她不能接受离开他的生活。尤其是他在四季如春的上海,而她在衰老阴湿的香港,仿佛隔了一座城就是隔了一个世纪,之间有一千座城市,那他和她就成了此生再也无法见面的人,即便日后每次与他见面,都痒得她死去活来,她也不想与他异地,就要好好陪着他,茶米油盐,为他煮饭,洗衣,做爱,让他点拨自己女性的身体,彼此都沉沦在一种浑身酥麻的幸福中,不可言说。她自然不想和娘家人讲任何有关这些的事,毕竟这也是两口子暗地的相处,难以启齿是正常的,只不过他们更离经叛道一些,作为女婿的陌生男人,要把过去父母的小乖女儿死死捆起来。即便是女婿,让她父母看见,也是会生出误会的,何况岳母还信基督,女儿也干净,他对她做了这样背德的事,自然是要避一避家里的。

  她决定留下来,娘家人就不再陪她了。他和她去送家里人走。那天上海又下雨,两把雨伞纠结在一起,好像旧时代的电影。她眯着眼抓着他的手,那时候,她觉得与他的爱情不是爱情,而是老男孩牵着太太的手,散步在雨中或是某一片不知名的草地,是春天种一粒种子,在另一个春天看满树的花。

  “阿沈呀,他挺好的。”她掐了烟,抱着腿,放下娘家的电话,坐在出租屋的床上。她不懂什么是爱情,她只是喜欢他,沉沦于他足尖的调情。也许,平凡人的爱情是姑娘在水里踩在男朋友脚面上,男孩抱着姑娘涉水。或是炎热夏日中的暴雨,以及其他节分的雨,打着同一把伞,二人耳朵里是雨水稀稀拉拉的声音,闻着氧气上升后的土腥味还有雨后草坪散发的味道。哪怕是最冷的时候,在他们的眼里,雪融化了会变成又一个春天。而她和他的爱情,带着一种另类的随性。她分不清自己在满足他,还是爱着他,只是觉得自己陪着他,彼此是幸福的。

  他穿上短裤,她理了理出租屋的床铺,吸罢一支烟。她抽干了肺子,也不懂什么是凡俗公允的爱情,她只是始终和他拥抱着,生活在一起,很多时候,她只希望能有个人稍微近一些距离,那样温暖很多。她不知道自己与他还有多少的光阴,也不知这一切是否合情,她只把脚一次次放进他怀里,就是把身体交给另一个信任的异性,交换一个拥抱,享受一种另类的感情。

  她决定留在上海陪着他,陪他生活在出租屋里,生活在欲望流泻的都市里,不想着回家了。而她能陪着他,又何尝不是幸运的、幸福的女人。毕竟,在空气潮湿的城市里,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收获缓慢的爱情,大家好像十足着急,有人酒吧游戏接吻,有人宿醉一晚开房,有人认识半天就认了忠贞,有人的爱情好像一场两小时的剧本,俗套的故事不断上演,好像有一台生产浪漫的流水机器在岁月当中空转,让人追寻一场又一场注定的空枉,于是一些人怀抱玫瑰死在过去,她坚信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要爱关于他的一切时间。

  而在他的眼里,她和其他女人也一样是不同的,他的思慕沉重,重到不能轻易说出口,好像每一点过分的触碰都是玷污,但同时,他又明白,他眼睛里的她全然不是她,只是她的一个不真实的影,她从来不是春天树上的最后一堆白雪,也不是行将灭绝的鸟鸣,她过去是生活在乡下的女人,未来是生活在城市的女人,她是最坚硬的,最柔软的,她这样的女人是最复杂的,而他能握住她的脚,却永远不能把握真正的她,他只能爱上她的乳房,她的双足,她的女人的皮囊,爱上她一瞬间日光倒映下的微笑,在她每一次吃掉酥饼,喝杯里的葡萄酒,每一次怀抱圣经落泪的夜晚,他知道自己无法爱上她的全部。既然如此,爱上一个女人周正的脸,或是修长的脚,或是白色的皮肤,又有什么不同呢,他那样爱她,像怕会丢了她一样,用力搂着她的双腿,幸福地搓揉她的脚心,他就是尘俗最卑劣的小偷,别人偷黄金,他偷女人的怜悯,于是尘世里两个人离奇地黏在一起,逃避现实的眼光,在暗处苟且,却偷见了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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