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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下之臣】:杂志故事集,3

小说: 2025-09-08 22:37 5hhhhh 6530 ℃

  现在回到现实。我很快就厌倦了与那些源源不断的妓女交往。我感觉,虽然我付给她们丰厚的报酬,但她们却在偷偷地嘲笑我吮吸她们的高跟鞋和黑丝袜。我需要的是一个像我母亲一样的人,她不只是为了钱,而是有同样的癖好,和我一样的癖好。即使是我遇到的那些不是妓女的女人,我也总觉得她们觊觎的是我的钱,为了得到钱,她们愿意满足我的癖好。

  然后我灵机一动。我不需要工作,但为什么不找一份工作呢?一份可以让我隐姓埋名的工作,一份普通男人能做的普通工作,这样我就能知道女人的任何感情都是真诚的。为什么不做个卖鞋的呢?那样我就可以整天和脚打交道了。

  我当时正在寻找一家专门经营超高跟鞋的鞋店。我知道有这样的店,因为我以前就被它们迷住了。在曼哈顿逛了几天后,我在莱克星顿大道找到了一家。经理告诉我他们不招人,我告诉他我只需要拿顾客的小费。其实我本来可以免费工作,但我不想引起他的怀疑。

  我发现这地方主要都是妓女,我甚至认出其中几个。我当然忽略了她们,因为我追求的是那种女施虐狂类型的女人。我意识到我渴望成为这种女人的奴隶,匍匐在她面前,恳求有机会舔她那高跟鞋,如果她有靴子的话,也舔她的靴子;在她面前卑躬屈膝,奴颜婢膝地舔她的高跟鞋或长袜。

  事情并没有像我期望的那样发展,我开始考虑辞职。偶尔遇到一个不是妓女的漂亮女人,我会一边给她换鞋,一边抚摸她那条被尼龙袜包裹的腿,时间比必要的要长得多,大胆地把手滑到小腿中部。我知道我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亲热,所以我会张开双腿,让她们看到我勃起的阴茎。大多数人都会脸红耳赤,视而不见,其中一个甚至喊道:「你这个下流的家伙。这个世界不应该有像你这样的变态!」然后她怒气冲冲地走出了商店。

  终于,我挖到了宝。一个身材魁梧的女人,仿佛我早已离世的母亲的转世,踩着高跟鞋昂首阔步地走进了商店。她的胸部有我母亲的一半大,双腿更加性感迷人,修长许多,小腿和脚踝处也更加丰满,裹着一层透明的黑色尼龙袜。

  「我想看看你们店里最高跟的鞋子,」她坐在我们的一张换鞋椅上,用低沉、撩人的声音对我说。

  我离开了一会儿,然后拿着几个鞋盒回来,坐在她下面的椅子上。

  「这么说,你的丈夫喜欢穿超高的高跟鞋了?」我大胆地问道,颤抖的手伸到她鼓起的小腿下面,抬起她的腿,迅速脱下她的高跟鞋。

  「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结婚了?」她那沾满胭脂红的嘴唇勾起一抹迷人的微笑。「你总是给你的顾客看这么大的勃起吗?」

  她抬起脚,将我刚刚穿上的鞋子的细剑状鞋跟压在我的紧身裤所勾勒出的一个巨大的球状轮廓上。

  「我,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我只是无法想象像你这样迷人的女人竟然还没结婚;其次,不,我通常不会在工作中勃起……只有当我有机会看到像你这样性感的双腿时才会勃起。」我咧嘴一笑。

  现在她的笑容变得阴险起来,美丽的脸上没有一丝温柔,也没有一丝怜悯,她左右扭动着脚,将她那危险的尖尖的鞋跟深深地磨进我充满精液的睾丸,快感的疼痛顺着我的脊椎直冲而下。「尖根很可怕,但你爱它,不是吗宝贝?你疯狂地吮吸我的高跟鞋,我知道,因为我看到你把鞋穿在我脚上时流口水的样子。你也想看看我的裙子底下,看看我那又大又毛茸茸的阴户……我能看出你有多想,因为你的鸡巴就像裤子里的野兽,渴望挣脱。好吧,我撩起裙子让你看一眼……就像这样……那是一个巨大的阴户,对吧?好多好多的毛。你很想把头伸进我紧身的裙子底下,尽情享受,对吧?看看我那红润的嘴唇涂得多么鲜艳。如果我把你那巨大的鸡巴含进嘴里,还把所有的唇彩都涂上,你一定会疯掉的,对吧?好吧,如果你想要所有这些刺激的东西,我会在我的……六点商店关门时,我们会派一辆豪华轿车来接你。」

  这位胸部丰满的女人站起身,拿着鞋子到柜台付了钱,然后离开了。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真的发生了。这女人显然身价不菲,她穿着优雅的黑钻貂皮大衣,头发上、脖子上、戴着黑手套的手腕上闪耀的钻石,都证明了这一点。一个如此绝色绝色的女人,会想和一个普通的鞋贩子发生什么关系?我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她真的想。我兴奋得几乎要冲进男厕所,对着我隔间的门射出一股又一股精液,当然,还得用手稍微搀扶一下。

  六点整,一辆带司机的豪华轿车停在我们店门前。她坐在后座,身着奢华的皮草,光彩照人,西瓜般大小的胸部如同两座巍峨的山峰般高耸入云。然而,我感兴趣的并非那对丰满的乳房,而是那双性感修长、饱满的双腿,在她那性感的黑色丝袜下显得格外性感。我进门时,她正侧身坐在座位上,背对着侧窗,翘起弯曲的双腿让我可以坐在她旁边。

  「我看得出来,年轻人,你一直在想着我。」当我坐下时,她笑着说道,用一只戴着优雅的黑色小山羊皮手套的手指向我仍然巨大的勃起,手腕上戴着闪闪发光的钻石手镯,让我想到用这只戴着香水手套的精致小手放在我巨大的阴茎上会是多么令人兴奋。

  「是,是的。我太急着见你了,甚至都没时间接待顾客。这让我和老板闹矛盾了。」

  「当我对你那些迷人的男人同事做这些的时候,你兴奋了吗?」她轻声问道,以确保她的司机没有听到。他驾驶着豪华轿车驶向专属的东区,抬起一条性感的黑色尼龙包裹的腿,再次用剑一样的鞋跟磨进我肿胀的睾丸上极其敏感的肉体。

  「是的,妈妈……哦,是的。」

  「好吧,如果你想让我继续,就舔舔我的皮鞋,特别是那双高跟鞋。我要让皮革闪闪发光,就像刚涂了一层高光漆一样。」

  当然,自从这个迷人的女人走进鞋店以来,我就一直在幻想,但某种感觉告诉我不要太热衷。到目前为止,我从来都不是性虐爱好者,但我对此一直很好奇。而且从我读到的资料来看,霸道的女人喜欢让男人屈服于她们的意志,让他们卑躬屈膝,恳求不要受到伤害。

  因此,我没有抬起她的腿,而是兴致勃勃地舔她的鞋子,而是试探性地做了这个动作,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但私下里,这是我的事,是我活着的意义。

  这女人对双脚的控制力惊人,几乎把它们变成了额外的手。显然,这并非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她那高耸的鞋跟尖细无比,轻而易举地就将鞋跟塞进了我拉链拉环上的小孔里。当我把她的另一只鞋舔得闪闪发光时,她拉下了我的拉链,然后鞋跟伸了进去,灵巧地探查着我粗壮的阴茎。找到之后,她没有像戳我的睾丸那样深深地戳进去,而是刚好够她把我薄如纸巾的包皮在我肿胀的龟头上来回拖动。

  「哦,我太喜欢了,请不要停下来」,我呻吟着,同时疯狂地抚摸着她的鞋子,我的手在她闪亮的黑色薄纱尼龙鞋上爱抚着,就像我喜欢对我的母亲做的那样。

  「请你,再高一点……找到我的阴蒂,你会发现它是你见过的最大的阴蒂,」她呜咽道,她那像细剑一样的脚后跟现在更快地给我自慰,强烈的快感和痛苦灼烧着我的要害。

  我的确找到了,但动作略带戏谑,我缓缓地从她丝袜顶端炭黑色的痕迹,移到她大腿内侧肉感十足、柔软如橡胶的肉体上。然后,我的食指探了进去,探入她湿漉漉的阴户上半部分,摸到一根微型阴茎。它非常大,我可以用手指夹住它,像卷烟一样旋转。她一边谵妄地叫喊,一边用脚后跟来回摆动。

  她发出尖叫声,司机都听得晕头转向。她三次射进我的掌心,然后我感觉高潮在睾丸里逐渐升温。我伸手进口袋掏手帕时,她喊道:「不,不,让我————!」她猛地冲上前,用戴着手套的手环住我那被撕裂、狂跳的阴茎,用涂着艳丽唇膏的嘴唇紧紧地贴在我肿胀的龟头上,及时承受了第一股冲击。她不停地吞咽着从我睾丸里喷涌而出的一股股精液……直到最后,我的精液已经耗尽。

  当我们走进那女人富丽堂皇的家时,我意识到尽管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们竟然从未交换过名字。好吧,只要我能拥有那双在她那薄薄的黑色长袜里展现出如此撩人魅力的长腿,以及她那丰满的翘臀,我根本不在乎名字。她领着我走进一间宽敞的客厅,然后离开了,说:「我马上回来,把你那肥大的东西留给我吧,宝贝。」

  我抽出仍然肿胀的阴茎,仔细检查了一下。包皮被她剑一般的鞋跟严重撕裂。她显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她对鞋跟的控制力如此出色,以至于敏感至极的龟头竟然毫发无损。

  我站在那里盯着门,手里握着流血的鸡巴,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有一件事我知道,无论是什么,它都会非常轰动,改变我的一生。

  ……

  他在回想。手里的烟已经烧到手了,急忙熄了。头发花白的罗杰·莲雾抬头看着警官:「后来,我就到父亲的老家小镇,开了这家鞋店。」

 

        旧文共赏析:《靴履狂想曲》专栏摘录

             出版者:约翰·威利

                【1】

  出版于《Bizarre 》杂志第一期,1945年一位圣人曾说过:「鞋子就像女人:既能折磨人,又能让人愉悦。」——就穿鞋者而言。当然,这完全取决于鞋匠的技艺和穿鞋者的虚荣心。

  如果不穿鞋,人的脚就会变大,或者说得更直白些,虽然形状可能仍然很美,但尺寸会变得非常大。出于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原因,大自然赋予女人一种想要变得娇小的冲动,而男人则渴望女人拥有这种品质。因此,女人很容易穿一双对她们来说太小的鞋子。鞋子会夹脚,给穿鞋者一种视觉错觉,让穿鞋者(而不是观看者)觉得自己的脚更小。唯一的后果就是鸡眼、拇囊炎和脚痛。

  鞋子最初的用途无非是用来保护脚免受荆棘、岩石、寒冷或沙漠的灼热沙子的伤害。为此,实际上只需要一个由皮革、软木、木材或其他合适材料制成的坚固鞋底,但鞋底必须以某种方式固定,因此要么使用人字拖,要么在寒冷的国家使用系带莫卡辛鞋。无论如何,脚的伸展是受控制的,当孩子这样做时,她成年后的脚会更窄,更优雅。

  直到最近,现代技术和大规模生产化才使最穷的人也能买得起鞋。在此之前,任何鞋子都非常昂贵,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农民赤脚走路,贵族则不然,因此,随着贵族的双脚变得越来越优雅,纤细的脚成为「出身淑女」的明确标志。

  中国人将这种观念发挥到了极致,从摇篮开始就将孩子的脚捆绑起来,在骨头尚未变硬之前就将其致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种野蛮的做法,尽管它导致的「脚」非常小,以至于普通中国女士的鞋子长度只有三到四英寸。

  另一方面,其他文明地区则任由事情自然发展。早期埃及人所穿的 tab-tebs(用皮带固定的编织纸莎草条或兽皮)很快就变得更加精致和装饰性。Hat-shep-set女王(公元前 1600 年)穿的凉鞋上镶有宝石,鞋头向上翻。事实上,鞋类的剪裁和装饰变得如此流行,以至于制鞋被归类为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手艺——而鞋匠是最重要的人物。

  当时的埃塞俄比亚人穿着华丽的红色、黄色、蓝色和紫色的靴子。在东地中海,吕底亚为时尚女士提供精致的香水鞋,生意非常稳定,据说女诗人萨福「曾用各种色彩鲜艳的绣花鞋包裹她纤细的双脚」,并歌颂「黎明的金色凉鞋」。

  数世纪以来,情况一直如此。

  有品位的女性很在意脚,总是在寻找一些新奇、与众不同的装饰。然而,设计的范围并不是无限的,尽管 1902 年安娜·赫尔德(Anna Held )穿的「二十条带凉鞋」(这位女演员花了 50 美元)被宣称「与世界历史上任何穿过的凉鞋都不一样」,但可以肯定地说,大约 300、500 或 1000 年前,一些女士的腿上也曾穿过类似的凉鞋。顺便说一句,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安娜·赫尔德的鞋子(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大腿长靴」)的细节是:黑色小山羊皮,3 1/2 D 码,脚踝 8 1/2英寸,小腿 14 1/2 英寸,膝盖 13 1/2 英寸,鞋面 23 英寸,从鞋跟算起高 26 英寸,离地面 4 1/2英寸。

  或许与女性脚部鞋子的发展有关的最有趣的事件之一就是这种习俗——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最早的时候——即升高鞋跟,从而增加穿着者的高度和腿的视觉长度,使其比例更加优美,同时从外观上减少脚的长度。

  现在流行的「坡跟鞋」绝不是新事物。它们早在法老时代就已过时。事实上,现代发生的唯一变化是引入了钢柄,这使得鞋子可以做得很轻,但当高跟鞋将鞋跟永久抬离地面时,它仍具有支撑身体和足弓的全部重量所需的强度。

  鞋跟本身就是个问题。如果鞋跟太粗,脚看起来还是很笨拙——事实上可能更笨拙。制造一双像铅笔一样细的鞋跟,同时又有足够的强度来支撑 100磅的重物,本身就是一门艺术。这是一门机器至今还无法复制的艺术,尽管随着更轻的金属进入市场,模压金属或塑料鞋跟的日子并不遥远。然而,目前,想要穿极高跟鞋的人必须有足够的钱来支付工匠的时间,因为他在砂轮上慢慢削尖,制成精致、逐渐变细、五六英寸细如铅笔的高跟鞋,只有它才能让娇小的脚看起来更小巧、更娇小。

  小巧的脚和精致的鞋子对穿着者和旁观者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可以肯定地说,一旦机器掌握了工匠制作超高跟鞋的技巧,普通的日常女式拖鞋将不再像今天一样只有 2 1/2或 3英寸的鞋跟。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期待一个更加美丽的脚的时代,4 码鞋的 4英寸鞋跟是标准——鞋码越大,鞋跟越高。从那里到超智能的 5英寸和 6英寸高跟鞋只有一步之遥。

                【2】

  出版于《Bizarre 》杂志第七期,1952年许多人想知道,靴子——无论它长到脚踝、膝盖还是大腿——是否还会像过去那样在所有衣着考究的女性中普遍出现。

  没有理由说不可能,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完全取代靴子。它不仅看起来很漂亮,而且感觉也很漂亮。我认识一些女人,她们一开始嘲笑穿靴子的想法,但当她们穿过一双靴子后,她们对靴子的热爱就越来越强烈。

  首先,它们给人一种支撑的感觉。「天哪,我永远都无法踩上这些细高跟——但它们不是看着很小巧可爱吗?」小姐说,「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安在一双笨重的靴子底上呢?」——然后她把脚伸进靴子,感觉到皮革——还没有系带——的不寻常的爱抚。然后,当鞋带系紧时,小羊皮的柔软触感紧紧地贴合在她拱起的脚背上。系带需要时间,因为必须小心翼翼地系好;但最后还是完成了,我们的女士被扶起来,在镜子前旋转和转来转去。

  让她惊喜的是,她发现自己可以轻松地站在高耸、逐渐变细、细如铅笔的五英寸高跷上,这些高跷充当了鞋跟,而靴子也为她的脚踝提供了新的、令人欣喜的支撑。

  现在,她会更加专注地看着镜子里的它们。

  「它们看起来一点也不笨重,」她说。「不,它们不笨重,对吧?它们看起来有点可爱。」然后,又转了几圈后,她说:「哦,它们很可爱——我从来没想过它们会这么棒!我可以继续穿着它们吗?我想穿着它们出去。」

  这种事发生过不止一次,而是几十次。当然,你偶尔会碰到一些愚钝、缺乏想象力的笨蛋。她穿衣毫无品味,除非她有钱找人帮她安排一切,否则她总是看起来邋遢不堪。她通常连会做饭这一可取之处都没有。

  对她来说,靴子这个概念简直荒谬可笑,任何考虑穿靴子的人在她看来都是怪人:一个追逐男人的人,一个品行端正的女人,还有「哦,我是不是在某处读到过只有变态才会穿靴子?」难怪这么多男人过着双重生活,与情妇同寝并收养孩子?

  事实上,靴子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会暴露腿部任何不好的特征;粗壮的脚踝看起来更粗,而细小腿可以方便地垫上衬垫,就像女士们在几年前靴子盛行时发现的那样。

  另一个抱怨是穿鞋太费时间。当然,如果有人帮你穿,这根本不重要——而且男朋友的手在抚平皮革并一根一根系紧鞋带时不断抚摸的感觉非常舒服——哦,是的,非常舒服!

  我们认识的一位漂亮女士发现,系好她的过膝靴每只靴子正好需要 50 分钟。这让上下班时间的打字员完全无法胜任。然而,男靴鞋带常用的普通钩子更小、更整洁,有一双女士过膝靴就是用这种钩子做的。您在前几期杂志上看到了它们的照片。穿上它们只需几分钟。

  然后还有像你在这些页面中看到的那种纽扣。纽扣的一个问题是,如果靴子必须紧紧贴合,那么使用纽扣钩时就会有令人讨厌的夹紧倾向。此外,纽扣有时会脱落,而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总是在最尴尬的时刻。

  但最后,米拉迪准备好了——她的腿被光滑闪亮的羊皮包裹着,就像第二层皮肤一样贴合。她穿着普通的衣服,看起来与通常的尼龙大衣截然不同。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室外,她都显得如此迷人——在户外也是如此!

  大雨倾盆而下,汽车溅起水坑里的水,排水沟里挤满了人——谁在乎呢!让它结冰,让它下雪,让它下雨夹雪或冰雹。「我有靴子可以保暖——即使我的爱人此刻不在身边——或者他存在吗?我想知道我的靴子是否像我爱它们一样爱我,」

  人们问道:「为什么制造商不生产它们?」答案可能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产品会变得如此受欢迎,而且它们的成本会如此低廉。

  皮革价格昂贵,如今每个女孩买的便宜鞋子都不是皮革做的。穿不下的靴子毫无用处,所以好的皮革必不可少。从我多年做定制鞋匠的经验来看,我可以向你保证,款式、缝纫和皮革都会有一点额外的成本,仅此而已。人们收取高昂的价格是因为顾客会支付高昂的价格——但没有必要。皮革是按平方英尺出售的,在正常情况下,皮革的成本只是鞋子成本的一小部分。就实际制作靴子而言,鞋匠不需要做更多工作——它与制作鞋子是一样的。

  当你回想起来时,你会记得「俄罗斯靴」的流行程度。它们和橡胶靴一样,是几乎普遍的冬季服装。当然,脚踝和小腿周围不需要「合身」,但对鞋带进行必要的修改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总而言之,我认为靴子会卷土重来。如今,这个行业的竞争如此激烈,无法停滞不前。肉类包装商使用塑料来密封胴体。在低温下保存时,塑料柔韧且可拉伸,但暴露在暖空气中时会收缩并变硬。如果可以开发这种塑料,比如说黑色塑料,还有什么比这更简单呢?靴子由一排鞋带孔制成,鞋带孔嵌在皮革或一些不收缩的稳定材料中,但靴子的其余部分就像一个袋子。唯一需要调整的是鞋底和鞋跟高度。完成后,系好袋子,然后销售员拿出一个普通的吹风机,塑料收缩以贴合女孩脚和腿的每一条迷人曲线。

  它看起来很完美,但它和小羊皮不太一样,不是吗?

                【3】

  「和表妹佩皮塔在一起」

  作者:Sylvia Soulier出版于《Bizarre 》杂志第十三期,1954年尊敬的编辑先生:是的!最近我偶然遇到了一位从法国来访的表妹,因此有了奇怪的发现……她喜欢漂亮的靴子!所以!我拿出我的小相机,在她的公寓里拍了几张奇怪的照片,并附上来供大家欣赏!不幸的是,她非常害羞,完全不让我拍摄这些照片,无论如何,我希望编辑先生您能够利用佩皮塔的小靴子照片做出一些作品。

  当我开始摆出一个相当不错的姿势时,佩皮塔只是冲向厚厚的窗帘并藏住了她的头,所以我们只能满足于快速地看一眼那双在高拱形小靴子下闪闪发光的六英寸高跟,但经过一番劝说,佩皮塔至少做出了一点努力来「露出一条腿」,我希望这能让我们对那双棕褐色的软羊皮靴有更好的了解。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说服佩皮塔,让她相信,像很久以前《Bizarre 》杂志上那样,倒躺在椅子上的照片是个不错的主意,但当然,这个小恶魔最终还是打败了我,她抓起一份时尚报纸,再次藏起她那张漂亮的小脸。(是的!佩皮塔就像她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真的太迷人了。)嘘!我要告诉你,她的腰围实际上是 19 英寸,而且她还在用力拉紧每一根丝质紧身胸衣的蕾丝,以便将腰围缩小到更小的尺寸。

  尽管佩皮塔很害羞,但我相信有一天我会设法拍下佩皮塔的小腰部照片,她穿着非常漂亮的缎子和小山羊皮小束身衣,似乎很享受系紧束身衣并扫过她的小平底鞋。事实上,我确实相信佩皮塔的腰部绝对是我见过的最细的蜂腰之一。

  从佩皮塔棕色小靴子的近距离照片中,你可以看到它们有一个不寻常的系带,紧紧地系在膝盖处,上面还有鞋带和小扣子。如你所知,近距离照片会让鞋子看起来比实际大一点,佩皮塔的靴子是真正的三号,鞋跟实际上有六英寸高,从我的快照中你就可以相信,它们总是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前面有高而柔软的羊皮鞋舌。

  顺便说一句,穿黑色紧身及膝靴的那位女士是佩皮塔的朋友,她穿的是 4.5英寸、5 英寸的高跟靴,我设法从佩皮塔那里弄到了她的一张照片,我非常想见见她,因为她也非常喜欢这种化装舞会。佩皮塔告诉我,在雨天,她的小朋友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穿着华丽的纯白色雨衣,腰间系着一条宽大的漆皮腰带,脚上穿着快照中的靴子,去西区购物。

  从佩皮塔告诉我的情况来看,我隐约觉得佩皮塔的很多有趣想法都来自她那个淘气的小女朋友,因为我们谁也没有想到佩皮塔对这种奇装异服竟然有丝毫的兴趣,尽管佩皮塔的丈夫并不反对女孩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可怜的盖伊最近伤了背,医生告诉他可能需要穿一段时间的紧身胸衣,他非常震惊!当然,佩皮塔一直在无情地嘲笑他,并暗示他必须穿上她的一些「旧」紧身胸衣。

  无论如何,有一天我挑战佩皮塔一起去购物。她穿着棕色的小靴子,我穿着紫色的六英寸高跟小羊皮靴,哇!我想那会阻止交通,那天不需要斑马线来阻止公交车了。但相信我,我们女孩已经下定决心很快这样做,因为我们受够了佩皮塔的丈夫说「这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

  现在,编辑先生,您可能知道,敢于挑战女孩做任何事情永远是不明智的,不是吗?

  相信我,佩皮塔有时和西尔维娅一样邪恶。

  顺便说一句,我们都很喜欢第12期《女孩变马驹》的插画,真是个好主意,为什么不呢,不管怎样,它看起来非常实用。事实上,几年前佩皮塔的女朋友确实认识一个女人,她的丈夫曾经为了好玩而「把她套上挽具」,然后带着她在他们家后面的小花园里转悠,唯一的区别是她说,这个女孩过去常穿一种黑色的短小的芭蕾舞裙,还有牛仔风格的马靴,古巴式鞋跟很高,还有玩具小马刺。

  我很惊讶,为什么更多的美国女性不喜欢在内陆等地穿这种靴子,一双漂亮的棕褐色或黄色小牛皮靴,配上古巴高跟,宽松的侧面,装饰着奇异的设计——靴子应该到小腿的一半,露出包裹在闪闪发光的尼龙袜中的漂亮修长的肌肉。这种靴子总是能让拱起的脚背看起来最优雅。

  在谈论佩皮塔和她女朋友的靴子时,我差点忘了说我上周拜访了一位女性朋友,她向我咨询了关于靴子的建议,当她告诉我她有一双「过膝高」的黑色小羊皮靴时,我真的很羡慕她,她的鞋跟不是太高,大约在五英寸到四英寸半之间,因为她打算长时间穿着它们。看来她一直都很喜欢这种非常高的靴子,因为她在舞台上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第一次在哑剧表演中就喜欢上了它们。

  当我问她「长时间」穿着它们是什么意思时,她简短地回答道:「好吧!我亲爱的西尔维亚,如果我要费心扣上这么高的靴子,相信我吧!我可不打算一直忙着穿脱它们。愿上帝保佑你,亲爱的西尔维亚,我会整天穿着它们」!

  但我问她:「但你怎么出去购物?」我得到的回答同样简短,好像我在说蠢话一样。「天哪!你觉得有人会知道在裙子和外套下面我的靴子有多长吗?」

  「但是!」我说,……「没什么但不但是,西尔维娅,」她回答说,「你说话就像——每个人走路时都把眼睛盯着人行道上的靴子鞋子看似的,那也太可怕了!另外,」她调皮地笑着说,「让他们看呗,」她又调皮地补充道,「也许我会被人注意到。」我放弃了谈话。

  本周某个时候,我会陪她去鞋匠店订购,所以以后会有更多关于这些令人愉快的靴子的消息,她同意让我给它们拍一些照片,所以我们会有福利的,——我指的是《Bizarre 》的读者们——交给西尔维亚妹妹吧,她会完成任务!不管怎样,她会在鞋的前面用金色小山羊皮或类似的东西刻上她的姓名首字母,她到底认为谁会欣赏藏在她裙子下面的东西,我不知道。有趣的是,浅棕色的及膝靴似乎在这里很流行,因为令我奇怪的是,这位女士还有一双三英寸高跟、膝盖高的山羊皮靴,有纽扣系紧,不管你是否愿意相信,但西尔维亚可以保证,她确实经常穿着她的小靴子去购物,而且很喜欢路人对她的赞赏。

  今年,纤细的腰身、更高更细的鞋跟、花哨的手套、更短的裙子和更宽的腰带让古老的伦敦城显得更加美丽。在战后不久,西尔维娅也许认为穿五英寸的高跟鞋出门是一种大胆的行为,但相信我,现在穿六英寸的高跟鞋绝对不会让人望而却步。

  哦!是的!最近,男性也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更光鲜一些,在伯灵顿拱廊附近的商店里,你可以看到很多老式的织锦丝绸背心。领带非常符合美国流行的鲜艳色彩,八字胡随处可见。是的!只需要一个好的鞋匠开始工作,我们就能让这些丈夫在一天的工作后疲惫地爬来爬去,穿着四英寸高的高跟鞋,大声喊着要紧身胸衣来展示他们漂亮的小背心等等。

  哦!你可以笑了,我上周在邦德街看到一个英国佬,他可能是从「好莱坞场景」中走出来的……他完全是「爱德华时代」的全套行头!卷曲的礼帽,七分长的紧身胸衣剪裁的夹克,还搭配了相当不错的紧身胸衣,花哨的丝绸背心,海象胡子,干净的白色小山羊皮手套,上面有两个可爱的小纽扣,手杖,哦!天哪!哦!天哪!最时髦的一双小窄漆皮纽扣靴,三英寸古巴鞋跟。

  邦德街的人们因此停下来了吗?……当然没有。有一两个人转过头来盯着他看,一个女孩经过时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但除此之外,这种感觉已经过去了,「英国佬继续前进」,兴高采烈,完全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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